卷一百五十七 志一百三十二
书名:清史稿 作者:赵尔巽等
◎邦交五
△德意志
德意志者,日耳曼列国总部名也,旧名邪马尼,居欧洲中原,同盟三十六国,
而中惟布路斯最强。
咸丰十一年,布路斯及德意志诸国请照英、法等国换约,江苏巡抚薛焕不可。
其使臣艾林波赴天津,呈三口通商大臣,请立条约。王大臣以闻,命总理各国事
务、仓场总督崇纶充全权大臣,赴天津会崇厚酌办。布使呈条约四十二款,附款
一条,通商章程十款,另款一条,税则一册,其代呈德意志公会各国部名,均照
布国条约办理。既又称,日耳曼通商诸国欲在台湾之鸡笼、浙江之温州通商,并
照各国驻京办事。崇纶覆以日耳曼各国通商,均归布路斯统辖约束,只办通商,
不得涉别事;并谕以京师非贸易之区,不能派员常驻;至鸡笼、温州二处,为英、
法两国条约所无,不能增益。时当四国换约,法使哥士耆言:“日耳曼各国,其
最大者为布路斯,此外尚有邦晏等二十馀国,一切章程归布国议定。”崇纶等以
所言告总署,总署令哥士耆代阻之。忽有布国人入京,直入辅国将军奕权宅强住。
总理各国事务、户部左侍郎文祥赴英馆晤英使普鲁斯,言:“布国既不以礼来,
我国即不能以礼往。”并告以:“艾林波如或来京,亦当拒之,不得谓中国无礼
也。”普鲁斯请牒知艾林波,令迅速调回。未几,布人相率回津,而艾林波牒总
署,犹要求如故。遂定议以五年后许派秉权大臣一员驻京,兼办各国事,馀与法
国条约略同。是为德意志与中国立约之始。约既定,总署又恐五年后布国派员来
京,仿照英、法国住居府第,复函属崇纶等令其将不住府第一层载明约内。艾林
波允递牒声明将来不住府第,由中国给一空闲地基,听其自行修盖,许之。艾林
波随来京诣总署谒见,未几回津。
同治元年冬,布使列斐士牒办理通商事务大臣薛焕、江苏巡抚李鸿章,谓换
约一事,德意志公会内,除本国外,尚有二十二国,曰拜晏,曰撤逊,曰汉诺威,
曰威而颠白而额,曰巴敦,曰黑辛加习利,曰黑星达而未司大,曰布伦帅额,曰
阿尔敦布尔额,曰鲁生布而额,曰撤逊外抹艾生纳,曰撤逊麦宁恩,曰撤逊阿里
廷部而额,曰撤逊各部而额大,曰拏扫,曰宜得克比而孟地,曰安阿而得叠扫郭
定,曰安阿而得比尔你布而额,曰立贝,曰实瓦字部而鲁德司答,曰实瓦字部而
孙德而士好逊,曰大支派之各洛以斯,曰小支派之各洛以斯,曰郎格缶而德,曰
昂布而士,曰模令布而额水林,曰模令布而额锡特利子,曰律百克,曰伯磊门昂
布尔。请将和约照录二十二册,钤印分送各国,薛焕等不许。久之,始议会同互
换和约,列举德意志拜晏以下各国,不再分送。明年,列斐士复遣随员韦根思敦
来京,要求分送各国条约,钤用江苏藩司印,并请收各国国书,许之。
三年春三月,布国遣使臣李福斯来京,欲见总署王大臣呈递国书。三口通商
大臣崇厚以闻,并称布国坐来兵船,在大沽拦江沙外扣留丹国商船三艘。总署以
布使不应在中国洋面扣留敌船,诘之。李福斯接牒,即将丹船放回二艘,并遣译
官谢罪,总署始允会晤。
七年夏四月,布路斯君主维利恩复以李福斯为秉权大臣,来华呈递国书。八
年,咸伯国商人美利士私在台湾大南澳境伐木垦荒,闽浙总督以闻。总署以美利
士违约妄为,牒布使诘问,请其查办。十年春,李福斯递国书,言德意志各国共
推戴布国君主为德意志国大皇帝,中国覆书致贺。是年李福斯回国,以领事安讷
克为署使。十一年,安讷克以条约十年期满,牒中国请换约,未果。李福斯复来,
十二月,复递国书。明年正月,穆宗亲政,请觐见,许之。届时李福斯因病回国,
署使和立本特备文庆贺,因声明将来本国使臣朝觐,应按此次所定节略办理,许
之。光绪元年九月,德国安讷船在福建洋面遭水贼杀毙船主、大夥,并毁其船,
闽抚丁日昌当将犯拏获斩枭,并追赃一万三千馀元。德使责中国赔偿,总署以德
约三十三款明言不能赔偿赃物,不许。
二年,德以巴兰德为驻华公使。春三月,直隶总督李鸿章始遣游击卞长胜等
五弁,赴德武学院学习陆军枪炮操法。巴兰德牒总督,催请换约。十月,巴兰德
复牒总署索三事:一,洋商在租界内售卖洋货,不再抽厘金;二,发给存票,不
立期限,并准其以存票支取现银;三,德商入内地采买土货,准携现银。又请於
年内开办上海一口;又求在大孤山添开口岸,鄱阳湖拖带轮船,吴淞口上下货物
三端。总署拒之,屡辩駮,不省。明年五月,遂偕翻译官阿恩德出京。既抵天津,
往晤李鸿章,鸿章晓以两国意见即有不合,应往返商办,力劝之,巴使乃回京。
总署促与开议,忽言俟十月间再议。是年德使馆定居东交民巷,仍纳租价。四年,
以光禄寺少卿刘锡鸿为出使德国大臣,并递国书。刘锡鸿寻奏,闻德外务大臣促
巴兰德速立新约,而巴兰德於吴淞起卸货物、鄱阳拖带轮船、内地租住店房三条
仍力争,至是竟回国。明年闰三月,巴使复来华议约,仍着重前三条。时德丕里
约夹板船至山东荣成县所属海面触礁,巴使要求赔偿,拒之。巴使又以天津紫竹
林无德国租界,要求在法界以上另添租界,不许。是年闰五月,以候选道李凤苞
为出使德国大臣。
六年春二月,朝廷因德约议久未成,特派总理各国事务、协办大学士、兵部
尚书沈桂芬,户部尚书景廉为全权大臣,复与巴使开议。久之,巴使始允将“大
孤山、鄱阳湖及洋商入内地”删去,并照英国新约办法,彼此条款略相抵;惟江
苏吴淞口一处,允德船只暂停泊,上下客商货物,章程仍由中国江海关道自订。
遂於二月二十一日画押,并声明二事:一,德国夹板在中国口岸停泊十四日以外
者,则自第十五日起,即於应交正数船钞减半,先行试办;一,第六款内“德国
允,德国人等”条内有“游历”二字,德译与华文不符,应将德文字意更正。遂
约自画押之日起,限一年内互换。已,巴使於六月三十日又来牒,称德国国法,
凡议立条约,必须先问国会,国会允许,方能批准;本国国会约在明年,所议光
绪七年三月初二日互换约章一款,请将期限改为光绪七年十月初十日。七年秋七
月,巴使请定期互换条约,政府命景廉与巴使在北京总署画押互换,是为中德续
约十款,并善后章程九条。
八年夏六月,德始与朝鲜议约,中国派员莅盟,声明为中国属邦。九年冬十
月,议结德鲁麟洋行地亩案。初,广东汕头新开附地有海坪官地,中国欲填筑作
为商埠,忽有德鲁麟洋行买办华民郭继宗谓系伊地,阴结德驻汕头领事沙博哈,
及德水师兵船,竖旗强占。中国闻之,牒向德使诘问,并命出使大臣李凤苞与德
外部辩论。时德相为毕士马克,电致巴使,命速令师船退出,并撤领事任。已,
德使归咎中国地方官,屡请派员查办,议久不决。至是,总署从李鸿章议,令赫
德派洋员会同粤员议办,遂办结。
十年,赠德皇景泰窑器,答历次派员监造铁舰、拨借鱼雷及兵船教习等事,
修好也。十二年春二月,出使英国大臣曾纪泽将回华,德驻英公使伯爵哈子斐尔
德遣参赞官伯爵美塔尼克来言,德皇暨德相毕斯马克欲与晤谈,邀临其国,遂游
各制造局厂。十四年秋七月,德皇薨,命出使大臣洪钧吊唁,德命驻华公使巴兰
德致谢。
二十年夏四月,德人阿尔和欲在汉口建火油池。初,德商在上海创设火油池
栈,许之。既又欲於汉口购地踵建,不许。德使争辩,旋议将火油照巿价收买,
及偿造油制器各费,德使仍不从。明年,又请增开天津、汉口租界,许之。二十
二年春正月,德外部马沙尔求在中国借地泊船,出使大臣许景澄以告。时李鸿章
使德将还,留税务司德璀琳与德外部商办加税事,德廷谓须中国让给兵船埠地始
允加税,德璀琳阻之,不省。
二十三年十月,山东曹州府钜野县有暴徒杀德教士二人,德以兵舰入胶州湾,
逼守将章高元退出炮台,占领之。德使海靖向总署要求六款:一,革巡抚李秉衡
职,永不叙用;二,给天主堂建筑费六万六千两,赔偿盗窃物品银三千两;三,
钜野、菏泽、郓城、单县、曹县、鱼台、武涉七处,各建教师住房,共给工费二
万四千两;四,保以后永无此等事件;五,以两国人资本设立德华公司,筑造山
东全省铁道,并许开采铁道附近之矿山;六,德国办理此案费用,均由中国赔偿。
总署屡与折冲,始将第一款“永不叙用”四字删去;二、三两款全允;四、六两
款全削除;五款许以胶州湾至济南府一段铁道由德筑造。议渐就绪,忽曹州有驱
逐教师、杀害洋人之说,德使复要求租借胶州湾。二十四年二月,总署与德使海
靖另订专条三章。一章,胶州湾租界:一,湾内各岛屿及湾口与口外海面之群岛,
又湾东北岸自阴岛东北角起划一线东南行至劳山湾止,湾西南岸自齐伯山岛对岸
划一线西南行至笛罗山岛止,又湾内全水面以最高潮为标之地,皆为租借区域;
二,租借区域,德国得行使主权、建筑炮台等事,但不得转租与他国;中国军舰
商船来往,均照德国所定各国往来船舶章程一例待遇;三,租借期限以九十九年
为期,如限内还中国,则德国在胶州湾所用款项由中国偿还,另以相当地域让与
德国;四,自胶州湾水面潮平点起,周围中里一百里之陆地为中立地,主权虽归
中国,然中国若备屯军队,须先得德国许可,但德国军队有自由通过之权。二章,
铁道矿务办法:一,中国准德国在山东筑造自胶州湾经潍县、青州等处至济南及
山东界,又自胶州湾至沂州经莱芜至济南之二铁道;二,铁道附近左右各三十里
(中国里)内之矿产,德商有开采之权。三章,山东全省开办各项事务:一,以
后山东省内开办何项事务,或须外资,或须外料,或聘外人,德国有侭先承办
之权。是为中德胶澳租界条约。
二十四年,山东日照教案起,德人进兵据城,案结仍不退。又中国拟修天津
至镇江铁路,德人阻之,并欲自修济南至沂州一段,总署不许。又要求中国借德
款,用德工程师。二十五年,山东高密民人阻德人修铁路,山东巡抚袁世凯谕解
之,因立铁路章程,设华商德商胶济铁路公司,立交涉局,招股购地丈量建筑。
又立胶澳交涉章程十一款:一,两国交涉案件,须两国会办;二,德人游历,须
发护照;三,两国交涉事,统由交涉官商办;四,青岛租界内华洋案件,归交涉
官提讯审断;五,租界内华人牵涉德人案件,须德官会同山东交涉官审问;六,
德雇用华民之案,须由德官审讯;七,华人案件,仍由华审断;八,租界外罪犯
逃入青岛华民及德人住处者,分别由华官、德官提拏解交;九,华、德人在租界
内外行凶,华、德兵均可拿禁解交;十,华、德官商办案件,须和衷;十一,重
大案件,本省不能结者,由总署及驻京德使商办。
又与德议立矿务章程,未定,二十六年五月,驻京德使克林德为拳匪所戕。
七月,德与英、法、俄、美、日本、荷兰、意、比、奥、瑞十一国联军入北京,
推德将瓦德西为总司令。瓦德西入居禁城仪銮殿。时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入京
议和。各国提出条款:一,中国政府为被戕德公使克林德置立石碑;一,中国政
府应派亲王前往德国谢罪;一,将总理衙门撤去;一,严办祸首;一,废去大沽
口及直隶各处炮台;一,禁止军装炮火入口;一,各省有曾经杀戮西人,停止乡
试小考五年;一,有事直达中国皇上;一,驻华各使馆永远设兵保护;一,由京
至海电报邮政设兵保护;一,国家公司以及私产均照赔。久之始定议,共十二款,
而为克林德立碑京城,及遣醇王载沣入德谢罪,均如所请行。十月,获戕德使克
林德犯恩海,交德驻京提督诛之。明年,醇亲王载沣至德,见德皇递书,时带荫
昌一人,俱行鞠躬礼。
二十八年秋七月,德商在汉口华界偪近襄河口请设立趸船,駮之。时政府要
求德及英、法、日本撤兵,德使闻他国有在扬子江独享中国特予权利者,请定明
长江上下游进兵要隘不得让与他国,以定撤兵日期,拒之。三十年,与德会订小
清河岔路合同。初,胶济铁路章程原不许擅行另造枝路,今为商务便利计,特委
胶济铁路公司代办。是年,德水舰队拟入长江及各内河游巡演炮,阻之。
三十一年,德撤退胶州、高密两处兵队。初,德人在山东修造胶济铁路,因
高密民聚众阻工,先后由青岛派兵赴胶、高保护铁路。山东巡抚袁世凯派员查办
议结,驻胶德兵旋即撤回青岛。既,拳匪滋事,德人又派兵分驻胶州,并於城北
车站旁价购民地十四亩,修造兵房。二十九年秋,又於附近沈家河续租民地七亩,
安设水管,以便取汲。高密兵队先驻城内,后又在城外古城地方议租民地九十馀
亩,修造兵房,议定以六个月为限。寻又修筑由古城至小王庄火车站马路一道。
时六个月限期已满,东抚商令退兵,屡延展,至是始订撤兵善后事宜五款,遂议
结。
又议商约,朝廷派吕海寰、盛宣怀为商约大臣。德人提出十四款,袁世凯、
张之洞往返电商,海寰等与德使穆默、总领事克纳俱迭次会议,彼此坚持。至三
十三年,始议定条约十三款,在北京互换。第一款,厘金:中国政府与诸国立约
裁撤现有之厘金,加增进出口之关税以抵裁厘。此约须立约各国派员议决,德国
政府亦允派员议结此事,惟中国须当担保厘金定必全行裁撤方可。第二款,住居:
德国人民及德国保护之人民,准在中国已开及日后所开为外国人民通商各口岸或
通商地方,往来居住,办理商工各业制造等事,以及他项合例事业;且准租买房
屋、地基、经商之地及他项实产,并可在租买之地内建造房屋。第三款,关栈:
中国政府允准在通商口岸设法屯积洋货及拆包改装等事。中国政府一经由德领事
请将某德商或德国保护人民之栈得享关栈之利益,则中国政府须准如所请,惟须
遵照海关所订之专章办理,以保饷源。海关官员又须与各国领事议定关栈专章,
以及规费若干,须按照该栈离关远近,屯何货物,并工作早晚,酌量核定。凡在
通商地方所设之关栈,德国人民及德国保护人民均准用之。第四款,矿务:中国
政府振兴矿务,并招徕外洋资本兴办矿业,故允自签押此约之日起,於一年内,
仿照德国及他国现行矿务章程,颁发矿务新章,以期一面振兴中国人民之利益,
於中国主权毫无妨碍,一面於招致外洋资财无碍,且比较诸国通行章程,於矿商
亦不致有亏。是以中国政府须准德国人民及德国保护人民在中国地方开办矿务及
矿务内所应办之事。凡所办矿业,不得因税项之故致其财源有所亏损,除徵抽净
利之税及矿产之地税外,不得另抽他项之税。第五款,货税:还税之存票,须自
商人禀请之日起,如查系应领者,限於二十一日内由海关发给。此等存票,可用
在各处海关,按所载银数,除子口税一项外,以抵各项出入口货税。至洋货入口
后三年之内,转运外洋,凡执持此等存票者,即准任便在发给之港向海关银号按
全数领取现银。倘请发存票之人意图走漏关税,一经查出,则须罚银,照其所图
骗之数不得逾五倍,或将其货入官。第六款,保护商标:凡中国商标,一经呈出
在中国各领事所给之据,证明此项商标已在中国认可,且实属於禀请之人者,均
可在德国享保护之利益,与德国之商标相同。华商之姓名牌号,必须在德国保护,
以免仿冒。德国商标亦须在中国保护,以防假冒,惟须呈出德国官员并领事所给
之据,证明该商标实已在德国注册,德商之姓名商标以及中国行名均须保护。
凡德商包裹货物之特法,在中国之同业曾已认为某行用以区别某项货物者,亦须
一律保护。德国保护之人民亦能享以上所言之利益。商标注册局一经成立,保
护商标章程亦已刊布,则中、德两国必须开议特约,以便彼此保护商标。至此约
未议之前,以上之款必须施行。第七款,营业:中国人民购买他国营业及公司之
股票,是否合例,尚未明定。又因华民如此购买,为数颇巨,故中国现将华民或
已购买或将来购买他国公司股票,均认为合例。凡同一合资公司,原入股购票者,
彼此一律,不得稍有歧异。遇有华民购买德公司股份者,应将该人民购买股份之
举,即作为已允遵守该公司订定法律章程,并原按德国公堂解释该法律章程办法
之据。倘不遵办,致被公司控告,中国公堂应即饬令买股份之华民遵守该章程,
当与德国公堂饬令买股份之德国人民相等无异,不得另有苛求。德国人民如购中
国公司股票,其当守本分,与华民之有股份者相同。凡寻常合资股东,及一人或
数人有无限之责任,与一人或数人有有限之责任,为合资股东,在德属经商之有
限合资公司注册,合办会社有限公司,及各项商业公司等,均须按照以上二节
办理。兹并订明,本约告成之时,凡曾经呈控公堂而由公堂判定,及不予准理之
案,均与是款无涉。第八款,开埠:凡各国代其本国人民船舶索开之口岸地方,
德国商人与德国保护之人民,及德国船舶,均可共享此益。第九款,行船:中国
本知宜昌至重庆一带水道宜加整顿,以便轮船行驶,所以彼此订定,未能整顿以
前,应准轮船业主听候海关核准,自行出资安设拖拉过滩利便之件。其所安设利
便之件,无论民船、轮船,均须遵照海关与创办利便之人商议后所定章程办理。
其标示记号之台塔及指示水槽之标记,由海关酌度何地相宜备设。将来整顿水道,
及利於行船而无害於地方百姓,且不费中国国家之款,中国不宜拒阻。第十款,
内港行船章程:前已特准在通商口岸行驶贸易,因是年七月二十八号及九月先后
所订此项章程间有未便,是以彼此订明,从新修改。第十一款,圜法:中国允原
设法定为合例之国币,将来德国商人及德国保护人民并中国人民,应遵照以完纳
各项税课及付一切用款。第十二款,禁令:一千八百八十一年九月二号中德条约
附载之通商章程第五款第三节内开,“凡米谷等粮,德商欲运往中国通商别口,
照铜钱一律办理”等因,兹彼此应允,若在某处,无论因何事故,如有饥荒之虞,
中国政府先於二十一日前出示禁止米谷等粮由该处出口,各商自当遵办。倘船只
为专租载运谷米,若在奉禁期前,或甫届禁期到埠尚未装完已买定之米谷者,仍
可准於禁期七日内一律装完出口。惟米谷禁期之内,应於示内声明漕米、军米有
无出口。如运出口者,应於海关册簿详细登记进出若干,其馀他项米谷,中国政
府必须设法一概不准转运出口。其禁止米谷以及禁期内应运之漕米、军米数目,
各告示均须由中国政府颁发,以期共见。二十一日之期限,必须自京报登刊之日
起计。限满弛禁之告示,亦须载於京报,使众得闻。至米谷等粮,仍不准运出外
国。第十三款,中、德两国於本约以前所立各条约,除因立本约有所更改外,均
仍旧施行。嗣后如有文词辩论之处,应以德文作为正义。
是年与德订互寄邮件暂行章程。订后,德使穆默牒总税务司声明三事:一,
高密所设之德国邮局,应俟德军撤屯方能裁撤;二,山东一带涉及德人之处,所
有华局酌用德文人员;三,山东铁路允中国邮政得有任藉此路运送邮袋之权。总
税务司得牒,均照允,惟酌用德文人员,谓须视有无人才,方能照办。会德人收
中国商报,电政大臣袁世凯请外务部严禁。既而德允停收商报,并允中国电报局
设在山东铁路车站。已,复又请由烟台至上海线及北京至大沽行军陆线求借用,
拒之。又拒德商礼和洋行私购湖南矿产。
又德定济南、汉口、江宁等处领事兼管各处交涉事宜,照会外务部,略谓
“山东省除登州府仍归烟台本国领事办理本国交涉事宜,并胶澳租地归驻青岛德
国总督外,其馀所有东省本国交涉事,统归驻济南商办事件委员经理。其烟台本
国领事官,仅有登州府本国交涉事归其经理。又定明汉口本国领事应办本国交涉
事宜,系湖南、陕西、甘肃三省。湖北除归宜昌领事办理各府外,并江西省之袁
州府等处,悉归汉口本国领事经理。至驻江宁府领事应办本国交涉事宜,系安徽、
江西二省。除归汉口领事之袁州府外,又江苏省之江宁府等处”云云。
是年德福亲王来京觐见。德皇子婚礼,命出使德国大臣荫昌往贺,并派学生
往柏林留学。三十二年二月,德人始在津关请领联单,赴新疆采买土货。三月,
德使穆默牒中国,请派员往柏林商议无线电会约章,政府约二次开会再行核办。
闰四月,德交还天津马队营盘等处房地,并炮队、机器枪队、屠牲场、养病院各
房屋。是月,德在营口改设正领事。德使穆默回国,署使葛尔士牒中国,复以通
商口岸限制洋人置地办法与条约不符,请除限制,并谓德人地产收回公用,可会
商。六月,德人李卜克在北京设立学堂,德使请中国摊出经费,不许。三十三年
四月,以孙宝琦为出使德国大臣,递国书。是月,外务部咨改订青岛租界制成货
物徵税新章。初,青岛设关徵税一事,已於光绪二十五年与德使海靖议定办法,
嗣於三十一年又与德使穆默修改,其大意即系德国允在海边划一地界,作为停泊
船只、起下货物之定所,凡出口货在未下船以前,即完出口税,进口货除军用各
物暨租地内所用机器并建修物料免税外,其馀百货,於起岸后未出新定之界以前,
即完进口税,关员在彼办理,德国相助无阻。又由中国允每於结底,将本结所收
进口税提出二成,拨交青岛德国官宪应用。既因续订章程,德租界内制成货物徵
税一条,语义未尽,因与德使葛尔士再订徵税新章。
初,中国欲修天津至镇江铁路,与德、英借款,已立合同。至是,直隶、江
苏、山东三省京官请揽归自修,命张之洞、袁世凯商办,议改合同,德、英执不
允。乃又增派外务部右侍郎梁敦彦会同张之洞等筹议。初,津镇铁路借款之开议
也,德使增索接造支路二道,一由德州至正定,一由兖州至开封,为原议所无,
不允。德使乃始变计:一,允由胶澳至沂州府一段,仍作为津镇支路,归入官路;
二,允由济南府往山东界之一道,包入津镇官路。中国亦允由德州至正定府及由
兖州府或干路中之他处过济宁州至开封府两支路,於十五年内由中国自行筹办,
并声明傥用洋款,须向德华公司商借。至是遂由梁敦彦与德、英银行等改订借款
合同二十四款,名为中国国家天津浦口铁路五厘利息借款。既定议,即由外务部
牒德使,声明胶沂、济东路线应作为津镇支路,其由德州至正定、兖州至开封支
路,均由中国自造。已,复与德议订电政合同,即青、烟、沪水线交接办法,并
购回京沽军线条款,及山东铁路附设电线办法章程共十四款。是年,德柏林赛卫
生民学会及万国玩耍排列馆请中国派员入会,许之。
宣统元年,山东巡抚孙宝琦与德立山东收回五矿合同。先是光绪三十三年,
山东巡抚杨士骧与德商采矿公司议定合同八条,所指之沂州、沂水、诸城、潍县
四处,已次第查勘,惟第五处矿界内宁海州属之茅山金矿,查勘未竟。会山东士
民倡立保矿会,德公司遂欲将茅山转售,向中国索价二百二十五万马克,并声言
此外四处一并归还。中国官绅亦以收回为然。筹议久之,始以库平银三十四万两,
分四年清还作结。
三年,山东巡抚孙宝琦与德订收回各路矿权合同。初,德商矿务公司照约在
坊子、马庄开矿,屡禁华人在附近开矿,争执有年。迨津浦借款合同签定,又要
索胶沂、津浦路内矿权,并请封禁大汶口华矿,政府不许。於是德使照会始有划
清矿权之语。孙宝琦即派道员萧应椿等与德公司总办毕象贤、领事贝斯商议收回,
而毕象贤等则以中国欲收回三路矿权,须以相当之利益互换,否则不允。初议淄、
博矿界,公司第一次绘送矿界图,系淄川全境,并毗连博山,萧应椿等以淄、博
穷黎向以采煤为衣食,若两境全为公司所有,势必至华民无以为生,因议博境全
留,淄境各半,以天台、昆仑两山为界,山北归公司,山南归华人,公司未允。
萧应椿因亲赴淄川会毕象贤查勘,并邀集绅董矿商,旋议定淄川东南境由大奎山
起斜经龙口镇西北至淄川东境为界,界南矿产归华商办理,博山亦全让还,次议
淄川华矿,次议潍县矿界,次议金岭镇铁矿,次议偿给勘矿购地费。自是公司已
成之胶济铁路,未成之津浦铁路,甫勘之胶沂路,及曹州教案条约许与公司之三
十里矿权,均允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