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志第十四
书名:晋书    作者:房玄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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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
《书》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所以奖导民萌,裁成庶政。《易》曰:
“天垂象,圣人则之。”执法在南宫之右,上相处端门之外,而鸟龙居位,云火
垂名,前史详之,其以尚矣。黄帝置三公之秩,以亲黎元,少昊配九扈之名,以
为农正,命重黎于天地,诏融冥于水火,则可得而言焉。伊尹曰:“三公调阴阳,
九卿通寒暑,大夫知人事,列士去其私。”而成汤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
虺为之,凡厥枢会,仰承君命。总及周武下车,成康垂则,六卿分职,二公弘化,
咸树司存,各题标准,苟非其道,人弗虚荣。贻厥孙谋,其固本也如此。及秦变
周官,汉遵嬴旧,或随时适用,或因务迁革,霸王之典,义在于斯,既获厥安,
所谓得其时制者也。四征兴于汉代,四安起于魏初,四镇通于柔远,四平止于丧
乱,其渡辽、凌江,轻车、强弩,式扬遐外,用表攻伐,兴而复毁,厥号弥繁。
及当涂得志,克平诸夏,初有军师祭酒,参掌戎律。建安十三年,罢汉台司,更
置丞相,而以曹公居之,用兼端揆。孙吴、刘蜀,多依汉制,虽复临时命氏,而
无忝旧章。世祖武皇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
司马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世所
谓八公同辰,攀云附翼者也。若乃成乎栋宇,非一枝之势;处乎经纶,称万夫之
敌。或牵羊以叶于梦,或垂钓以申其道,或空桑以献其术,或操版以启其心。卧
龙飞鸿,方金拟璧,秦奚、郑产,楚材晋用,斯亦曩时之良具,其又昭彰者焉。
宣王既诛曹爽,政由己出,网罗英俊,以备天官。及兰卿受羁,贵公显戮,虽复
策名魏氏,而乃心皇晋。及文王纂业,初启晋台,始置二卫,有前驱养由之弩;
及设三部,有熊渠佽飞之众。是以武帝龙飞,乘兹奋翼,犹武王以周之十乱而理
殷民者也。是以泰始尽于太康,乔柯茂叶,来居斯位;自太兴讫于建元,南金北
铣,用处兹秩。虽未拟乎夔拊龙言,天工人代,亦庶几乎任官惟贤,莅事惟能者
也。
丞相、相国,并秦官也。晋受魏禅,并不置,自惠帝之后,省置无恒。为之
者,赵王伦、梁王肜、成都王颖、南阳王保、王敦、王导之徒,皆非复寻常人臣
之职。
太宰、太傅、太保,周之三公官也。魏初唯置太傅,以钟繇为之,末年又置
太保,以郑冲为之。晋初以景帝讳故,又采《周官》官名,置太宰以代太师之任,
秩增三司,与太傅太保皆为上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以安平献
王孚居之。自渡江以后,其名不替,而居之者甚寡。
太尉、司徒、司空,并古官也。自汉历魏,置以为三公。及晋受命,迄江左,
其官相承不替。
大司马,古官也。汉制以冠大将军、骠骑、车骑之上,以代太尉之职,故恒
与太尉迭置,不并列。及魏有太尉,而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三司上。
晋受魏禅,因其制,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望为
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
置,唯无丞相焉。自义阳王望为大司马之后,定令如旧,在三司上。
大将军,古官也。汉武帝置,冠以大司马名,为崇重之职。及汉东京,大将
军不常置,为之者皆擅朝权。至景帝为大将军,亦受非常之任。后以叔父孚为太
尉,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及晋受命,犹依其制,位次三司下,后复旧,在三司
上。太康元年,琅邪王伷迁大将军,复制在三司下,伷薨后如旧。
开府仪同三司,汉官也。殇帝延平元年,郑骘为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仪同
之名,始自此也。及魏黄权以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之名,起于此也。
骠骑、车骑、卫将军、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四镇、龙骧、
典军、上军、辅国等大将军,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开府者皆为位从公。
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开府位从公者
为文官公,冠进贤三梁,黑介帻。
大司马、大将军、太尉、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开府位从公者为
武官公,皆着武冠,平上黑帻。
文武官公,皆假金章紫绶,着五时服。其相国、丞相,皆衮冕,绿盭绶,所
以殊于常公也。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太康二年,又给绢,春百匹,
秋绢二百匹,绵二百斤。元康元年,给菜田十顷,田驺十人,立夏后不及田者,
食奉一年。置长史一人,秩一千石;西东阁祭酒、西东曹掾、户仓贼曹令史属各
一人;御属阁下令史、西东曹仓户贼曹令史、门令史、记室省事令史、阁下记室
书令史、西东曹学事各一人。给武贲二十人,持班剑。给朝车驾驷、安车黑耳驾
三各一乘,祭酒掾属白盖小车七乘,轺车施耳后户、皂轮犊车各一乘。自祭酒已
下,令史已上,皆皂零辟朝服。太尉虽不加兵者,吏属皆绛服。司徒加置左右长
史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左西曹掾属各一人,西曹称右西曹,其左西曹令史已
下人数如旧令。司空加置导桥掾一人。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增置司马一人,秩千石;从事中郎二人,秩比千
石;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兵铠、士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外
都督,令史各一人。主簿已下,令史已上,皆绛服。司马给吏卒如长史,从事中
郎给侍二人,主簿、记室督各给侍一人。其余临时增崇者,则褒加各因其时为节
文,不为定制。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为持节都督,增参车为六人,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
簿、记室督、祭酒、掾属、舍人如常加兵公制。
特进,汉官也。二汉及魏晋以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太仆羊琇逊位,拜
特进,加散骑常侍,无余官,故给吏卒车服。其余加特进者,唯食其禄赐,位其
班位而已,不别给特进吏卒车服,后定令。特进品秩第二,位次诸公,在开府骠
骑上,冠进贤两梁,黑介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无章绶,食奉日四斛。太康
二年,始赐春服绢五十匹,秋绢百五十匹,绵一百五十斤。元康元年,给菜田八
顷,田驺八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置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
佐各一人,给安车黑耳驾御一人,轺车施耳后户一乘。
左右光禄大夫,假金章紫绶。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者,品秩第二,禄赐、班
位、冠帻、车服、佩玉,置吏卒羽林及卒,诸所赐给皆与特进同。其以为加官者,
唯假章绶、禄赐班位而已,不别给车服吏卒也。又卒赠此位,本已有卿官者,不
复重给吏卒,其余皆给。
光禄大夫假银章青绶者,品秩第三,位在金紫将军下,诸卿上。汉时所置无
定员,多以为拜假赗赠之使,及监护丧事。魏氏已来,转复优重,不复以为使命
之官。其诸公告老者,皆家拜此位;及在朝显职,复用加之,及晋受命,仍旧不
改,复以为优崇之制。而诸公逊位,不复加之,或更拜上公,或以本封食公禄。
其诸卿尹中朝大官年老致仕者,及内外之职加此者,前后甚众。由是或因得开府,
或进加金章紫绶,又复以为礼赠之位。泰始中,唯太子詹事杨珧加给事中光禄大
夫。加兵之制,诸所供给依三品将军。其余自如旧制,终武、惠、孝怀三世。
光禄大夫与卿同秩中二千石,着进贤两梁冠,黑介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
食奉日三斛。太康二年,始给春赐绢五十匹,秋绢百匹,绵百斤。惠帝元康元年,
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置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佐各一人。
骠骑已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其禄与特进同。置长
史、司马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功曹史,门下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
刺奸、帐下都督,功曹书佐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其假节为都督者,所置与四
征镇加大将军不开府为都督者同。
四征镇安平加大将军不开府、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置参佐吏卒,幕府兵
骑如常都督制,唯朝会禄赐从二品将军之例。然则持节、都督无定员,前汉遣使
始有持节。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督军御史,事竟罢。建安中,魏武
为相,始遣大将军督之。二十一年,征孙权还,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魏文帝
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又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
假黄钺,则总统内外诸军矣。魏明帝太和四年秋,宣帝征蜀,加号大都督。高贵
乡公正元二年,文帝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及晋受禅,都督诸军为上,临
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
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江
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等权重者乃居之。
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者,着武冠,平上黑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食奉、
春秋赐绵绢、菜田、田驺如光禄大夫诸卿制。置长史、司马各一人,秩千石;主
簿,功曹,门下都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奸吏、帐下都督,功曹书佐
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
录尚书,案汉武时,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知枢要者始领尚书事。张安
世以车骑将军,霍光以大将军,王凤以大司马,师丹以左将军并领尚书事。后汉
章帝以太傅赵憙、太尉牟融并录尚书事。尚书有录名,盖自憙、融始,亦西京领
尚书之任,犹唐虞大麓之职也。和帝时,太尉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位上公,
在三公上,汉制遂以为常,每少帝立则置太傅录尚书事,犹古冢宰总己之义,薨
辄罢之。自魏晋以后,亦公卿权重者为之。
尚书令,秩千石,假铜印墨绶,冠进贤两梁冠,纳言帻,五时朝服,佩水苍
玉,食奉月五十斛。受拜则策命之,以在端右故也。太康二年,始给赐绢,春三
十匹,秋七十匹。绵七十斤。元康元年,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立夏后不及
田者,食奉一年。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
仆射,服秩印绶与令同。案汉本置一人,至汉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合
为尚书左仆射,仆射分置左右,盖自此始。经魏至晋,迄于江左,省置无恒,置
二,则为左右仆射,或不两置,但曰尚书仆射。令阙,则左为省主;若左右并阙,
则置尚书仆射以主左事。
列曹尚书,案尚书本汉承秦置,及武帝游宴后庭,始用宦者主中书,以司马
迁为之,中间遂罢其官,以为中书之职。至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者,又置尚
书五人,一人为仆射,而四人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之事,各有其任。其
一曰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国事。其三曰民曹,
主吏民上书事。其四曰主客曹,主外国夷狄事。后成帝又置三公曹,主断狱,是
为五曹。后汉光武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祠
祀事,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客曹主护驾羌胡朝贺事,二千石曹主辞讼事,
中都官曹主水火盗贼事,合为六曹。并令仆二人,谓之八座。尚书虽有曹名,不
以为号。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于此始见曹名。及魏改选部为吏部,主选
部事,又有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曹尚书、二仆射、一令为八座。及晋
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而无五兵。咸宁二年,省驾部尚
书。四年,省一仆射,又置驾部尚书。太康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度
支、左民为六曹尚书,又无驾部、三公、客曹。惠帝世又有右民尚书,止于六曹,
不知此时省何曹也。及渡江,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祠部尚
书常与右仆射通职,不恒置,以右仆射摄之,若右仆射阙,则以祠部尚书摄知右
事。
左右丞,自汉武帝建始四年置尚书,而便置丞四人。及光武始减其二,唯置
左右丞,左右丞盖自此始也。自此至晋不改。晋左丞主台内禁令,宗庙祠祀,朝
仪礼制,选用署吏,急假;右丞掌台内库藏庐舍,凡诸器用之物,及廪振人租布,
刑狱兵器,督录远道文书章表奏事。八座郎初拜,皆沿汉旧制,并集都座交礼,
迁职又解交焉。
尚书郎,西汉旧置四人,以分掌尚书。其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
吏民,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及光武分尚书为六曹之后,合置三十
四人,秩四百石,并左右丞为三十六人。郎主作文书起草,更直五日于建礼门内。
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选有吏能者
为之。至魏,尚书郎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
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
兵、别兵、考功、定课,凡二十三郎。青龙二年,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
凡二十五郎。每一郎缺,白试诸孝廉能结文案者五人,谨封奏其姓名以补之。及
晋受命,武帝罢农部、定课,置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
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
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
北主客、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
相统摄。及江左,无直事、右民、屯田、车部、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运
曹十曹郎。康穆以后,又无虞曹、二千石二郎,但有殿中、祠部、吏部、仪曹、
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驾部、库部、
中兵、外兵十八曹郎。后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曹云。
侍中,案黄帝时风后为侍中,于周为常伯之任,秦取古名置侍中,汉因之。
秦汉俱无定员,以功高者一人为仆射。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者则非数。掌傧
赞威仪,大驾出则次直侍中护驾,正直侍中负玺陪乘,不带剑,余皆骑从。御登
殿,与散骑常侍对扶,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及江左哀
帝兴宁四年,桓温奏省二人,后复旧。
给事黄门侍郎,秦官也。汉已后并因之,与侍中俱管门下众事,无员。及晋,
置员四人。
散骑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骑从乘舆车后,中常侍
得入禁中,皆无员,亦以为加官。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用宦者。魏文帝
黄初初,置散骑,合之于中常侍,同掌规谏,不典事,貂榼插右,骑而散从,至
晋不改。及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为中常侍,后遂止。常为显职。
给事中,秦官也。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汉
因之。及汉东京省,魏世复置,至晋不改。在散骑常侍下,给事黄门侍郎上,无
员。
通直散骑常侍,案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泰始十年,武帝使二人与散
骑常侍通员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江左置四人。
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自魏至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
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乃罢。
通直散骑侍郎四人。初,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及太兴元年,元帝使二人与
散骑侍郎通员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四人。
员外散骑侍郎,武帝置,无员。
奉朝请,本不为官,无员。汉东京罢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奉
朝请者,奉朝会请召而已。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三都尉而奉朝
请焉。元帝为晋王,以参军为奉车都尉,掾属为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为骑都尉,
皆奉朝请。后罢奉车、骑二都尉,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诸尚公主者刘惔、桓
温皆为之。
中书监及令,案汉武帝游宴后庭,始使宦者典事尚书,谓之中书谒者,置令、
仆射。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官谒
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
置监、令,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监、令盖自此始也。
及晋因之,并置员一人。
中书侍郎,魏黄初初,中书既置监、令,又置通事郎,次黄门郎。黄门郎已
署事过,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为帝省读,书可。及晋,改曰中书侍郎,
员四人。中书侍郎盖此始也。及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
中书舍人,案晋初初置舍人、通事各一人,江左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
掌呈奏案章。后省,而以中书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秘书监,案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后省。魏武为魏王,置秘书令、丞。
及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后以何祯为秘书丞,
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祯为秘书右丞。及晋受命,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其秘书
着作之局不废。惠帝永平中,复置秘书监,其属官有丞,有郎,并统着作省。
着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着作东观,有其名,
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诏置着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及晋受命,
武帝以缪徵为中书着作郎。元康二年,诏曰:“着作旧属中书,而秘书既典文籍,
今改中书着作为秘书着作。”于是改隶秘书省。后别自置省而犹隶秘书。着作郎
一人,谓之大着作郎,专掌史任,又置佐着作郎八人。着作郎始到职,必撰名臣
传一人。
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将作大
匠、太后三卿、大长秋,皆为列卿,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员。
太常,有博士、协律校尉员,又统太学诸博士、祭酒及太史、太庙、太乐、
鼓吹、陵等令,太史又别置灵台丞。
太常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晋因之。掌引导乘舆。王公已下应追谥者,
则博士议定之。
协律校尉,汉协律都尉之职也,魏杜夔为之。及晋,改为协律校尉。
晋初承魏制,置博士十九人。及咸宁四年,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
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若散骑
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及江左初,减为九人。元帝末,
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
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孝武太元十年,损国子助教员为十人。
光禄勋,统武贲中郎将、羽林郎将、冗从仆射、羽林左监、五官左右中郎将、
东园匠、太官,御府、守宫、黄门、掖庭、清商、华林园、暴室等令。哀帝兴宁
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复置。
卫尉,统武库、公车、卫士、诸冶等令,左右都候,南北东西督冶掾。及渡
江,省卫尉。
太仆,统典农、典虞都尉,典虞丞,左右中典牧都尉,车府典牧,乘黄厩、
骅骝厩、龙马厩等令。典牧又别置羊牧丞。太仆,自元帝渡江之后或省或置。太
仆省,故骅骝为门下之职。
廷尉,主刑法狱讼,属官有正、监、评,并有律博士员。
大鸿胪,统大行、典客、园池、华林园、钩盾等令,又有青宫列丞、邺玄武
苑丞。及江左,有事则权置,无事则省。
宗正,统皇族宗人图谍,又统太医令史,又有司牧掾员。及渡江,哀帝省并
太常,太医以给门下省。
大司农,统太仓、籍田、导官三令,襄国都水长,东西南北部护漕掾。及渡
江,哀帝省并都水,孝武复置。
少府,统材官校尉、中左右三尚方、中黄左右藏、左校、甄官、平准、奚官
等令,左校坊、邺中黄左右藏、油官等丞。及渡江,哀帝省并丹阳尹,孝武复置。
自渡江唯置一尚方,又省御府。
将作大匠,有事则置,无事则罢。
太后三卿,卫尉、少府、太仆,汉置,皆随太后宫为官号,在同名卿上,无
太后则阙。魏改汉制,在九卿下。及晋复旧,在同号卿上。
大长秋,皇后卿也,有后则置,无后则省。
御史中丞,本秦官也,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御史丞,其一为中丞。
中丞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汉因之,及成帝绥和元
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而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
史大夫。元寿二年,又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历汉东京至晋因其制,
以中丞为台主。
治书侍御史,案汉宣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侍侧,后因别
置,谓之治书侍御史,盖其始也。及魏,又置治书执法,掌奏劾,而治书侍御史
掌律令,二官俱置。及晋,唯置治书侍御史,员四人。泰始四年,又置黄沙狱治
书侍御史一人,秩与中丞同,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后并河南,遂省黄沙
治书侍御史。及太康中,又省治书侍御史二员。
侍御史,案二汉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三
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厩马;五曰乘曹,掌护驾。魏置八人。及晋,
置员九人,品同治书,而有十三曹:吏曹、课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
外都督曹、媒曹、符节曹、水曹、中垒曹、营军曹、法曹、算曹。及江左初,省
课第曹,置库曹,掌厩牧牛马市租,后分曹,置外左库、内左库云。
殿中侍御史,案魏兰台遣二御史居殿中,伺察非法,即其始也。及晋,置四
人,江左置二人。又案魏晋官品令又有禁防御史第七品,孝武太元中有检校御史
吴琨,则此二职亦兰台之职也。
符节御史,秦符玺令之职也。汉因之,位次御史中丞。至魏,别为一台,位
次御史中丞,掌授节、铜武符、竹使符。及泰始九年,武帝省并兰台,置符节御
史掌其事焉。
司隶校尉,案汉武初置十三州,刺史各一人,又置司隶校尉,察三辅、三河、
弘农七郡,历汉东京及魏晋,其官不替。属官有功曹、都官从事、诸曹从事、部
郡从事、主簿、录事、门下书佐、省事、记室书佐、诸曹书佐守从事、武猛从事
等员,凡吏一百人,卒三十二人。及渡江,乃罢司隶校尉官,其职乃扬州刺史也。
谒者仆射,秦官也,自汉至魏因之。魏置仆射,掌大拜授及百官班次,统谒
者十人。及武帝省仆射,以谒者并兰台。江左复置仆射,后又省。
都水使者,汉水衡之职也。汉又有都水长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渠,属太
常。汉东京省都水,置河堤谒者,魏因之。及武帝省水衡,置都水使者一人,以
河堤谒者为都水官属。及江左,省河堤谒者,置谒者六人。
中领军将军,魏官也。汉建安四年,魏武丞相府自置,及拔汉中,以曹休为
中领军。文帝践阼,始置领军将军,以曹休为之,主五校、中垒、武卫等三营。
武帝初省,使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骁卫等营,即领军之任也。
怀帝永嘉中,改中军曰中领军。永昌元年,改曰北军中候,寻复为领军。成帝世,
复为中候,寻复为领军。
护军将军,案本秦护军都尉官也。汉因之,高祖以陈平为护军中尉,武帝复
以为护军都尉,属大司马。魏武为相,以韩浩为护军,史涣为领军,非汉官也。
建安十二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领军为中领军,置长史、司马。魏初,因置护军
将军,主武官选,隶领军,晋世则不隶也。元帝永昌元年,省护军,并领军。明
帝太宁二年,复置领、护,各领营兵。江左以来,领军不复别领营,总统二卫、
骁骑、材官诸营,护军犹别有营也。资重者为领军、护军,资轻者为中领军、中
护军。属官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五官,受命出征则置参军。
左右卫将军,案文帝初置中卫。及武帝受命,分为左右卫,以羊琇为左、赵
序为右。并置长史、司马、功曹、主薄员,江左罢长史。
骁骑将军、游击将军,并汉杂号将军也。魏置为中军。及晋,以领、护、左
右卫、骁骑、游击为六军。
左右前后军将军,案魏明帝时有左军,则左军魏官也,至晋不改。武帝初又
置前军、右军,泰始八年又置后军,是为四军。
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等校尉,是为五校,并汉官也。魏晋逮于江
左,犹领营兵,并置司马、功曹、主簿。后省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为镇卫军,
其左右营校尉自如旧,皆中领军统之。
二卫始制前驱、由基、强弩为三部司马,各置督史。左卫,熊渠武贲;右卫,
佽飞武贲。二卫各五部督。其命中武贲,骁骑、游击各领之。又置武贲、羽林、
上骑、异力四部,并命中为五督。其卫、镇四军如五校,各置千人。更制殿中将
军,中郎、校尉、司马比骁骑。持椎斧武贲,分属二卫。尉中武贲、持鈒冗从、
羽林司马,常从人数各有差。武帝甚重兵官,故军校多选朝廷清望之士居之。先
是,陈勰为文帝所待,特有才用,明解军令。帝为晋王,委任使典兵事。及蜀破
后,令勰受诸葛亮围阵用兵倚伏之法,又甲乙校标帜之制,勰悉暗练之,遂以勰
为殿中典兵中郎将,迁将军。久之,武帝每出入,勰持白兽幡在乘舆左右,卤簿
陈列齐肃。太康末,武帝尝出射雉,勰时已为都水使者,散从。车驾逼暗乃还,
漏已尽,当合函,停乘舆,良久不得合,乃诏勰合之。勰举白兽幡指麾,须臾之
间而函成。皆谢勰闲解,甚为武帝所任。
太子太傅、少傅,皆古官也。泰始三年,武帝始建官,各置一人,尚未置詹
事,官事无大小,皆由二傅,并有功曹、主簿、五官。太傅中二千石,少傅二千
石。其训导者,太傅在前,少傅在后。皇太子先拜,诸傅然后答之。武帝后以储
副体尊,遂命诸公居之;以本位重,故或行或领。时侍中任恺,武帝所亲敬,复
使领之,盖一时之制也。咸宁元年,以给事黄门侍郎杨珧为詹事,掌宫事,二傅
不复领官属。及杨珧为卫将军,领少傅,省詹事,遂崇广傅训,命太尉贾充领太
保,司空齐王攸领太傅,所置吏属复如旧。二傅进贤两梁冠,黑介帻,五时朝服,
佩水苍玉,食奉日三斛。太康二年,始给春赐绢五十匹,秋绢百匹,绵百斤。其
后太尉汝南王亮、车骑将军杨骏、司空卫瓘、石鉴皆领傅保,犹不置詹事,以终
武帝之世。惠帝元康元年,复置詹事,二傅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立夏后不及
田者,食奉一年。置丞一人,秩千石;主簿、五官掾、功曹史、主记门下史、录
事、户曹法曹仓曹贼曹功曹书佐、门下亭长、门下书佐、省事各一人,给赤耳安
车一乘。及愍怀建官,乃置六傅,三太、三少,以景帝讳师,故改太师为太保,
通省尚书事,詹事文书关由六傅。然自元康之后,诸傅或二或三,或四或六,及
永康中复不置詹事也。自太安已来置詹事,终孝怀之世。渡江之后,有太傅少傅,
不立师保。
中庶子四人,职如侍中。
中舍人四人,咸宁四年置,以舍人才学美者为之,与中庶子共掌文翰,职如
黄门侍郎,在中庶子下,洗马上。
食官令一人,职如太官令。
庶子四人,职比散骑常侍、中书监令。
舍人十六人,职比散骑、中书等侍郎。
洗马八人,职如谒者秘书,掌图籍。释奠讲经则掌其事,出则直者前驱,导
威仪。
率更令,主宫殿门户及赏罚事,职如光禄勋、卫尉。
家令,主刑狱、谷货、饮食,职比司农、少府。汉东京主食官令,食官令及
晋自为官,不复属家令。
仆,主车马、亲族,职如太仆、宗正。
左右卫率,案武帝建东宫,置卫率,初曰中卫率。泰始五年,分为左右,各
领一军。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又加前后二率。及江左,省前后二率,孝武
太元中又置。
王置师、友、文学各一人,景帝讳,故改师为傅。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
名号。改太守为内史,省相及仆。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大国置左右常
侍各一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典书、典祠、典卫、学官令、典书丞各一人,
治书四人,中尉司马、世子庶子、陵庙牧长各一人,谒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
人十人,典府各一人。
咸宁三年,卫将军杨珧与中书监荀勖以齐王攸有时望,惧惠帝有后难,因追
故司空裴秀立五等封建之旨,从容共陈时宜于武帝,以为“古者建侯,所以藩卫
王室。今吴寇未殄,方岳任大,而诸王为帅,都督封国,既各不臣其统内,于事
重非宜。又异姓诸将居边,宜参以亲戚,而诸王公皆在京都,非扞城之义,万世
之固”。帝初未之察,于是下诏议其制。有司奏,从诸王公更制户邑,皆中尉领
兵。其平原、汝南、琅邪、扶风、齐为大国,梁、赵、乐安、燕、安平、义阳为
次国,其余为小国,皆制所近县益满万户。又为郡公制度如小国王,亦中尉领兵。
郡侯如不满五千户王,置一军一千一百人,亦中尉领之。于时,唯特增鲁公国户
邑,追进封故司空博陵公王沈为郡公,钜平侯羊祜为南城郡侯。又南宫王承、随
王万各于泰始中封为县王,邑千户,至是改正县王增邑为三千户。制度如郡侯,
亦置一军。自此非皇子不得为王,而诸王之支庶,皆皇家之近属至亲,亦各以土
推恩受封。其大国次国始封王之支子为公,承封王之支子为侯,继承封王之支子
为伯。小国五千户已上,始封王之支子为子,不满五千户始封王之支子及始封公
侯之支子皆为男,非此皆不得封。其公之制度如五千户国,侯之制度如不满五千
户国,亦置一军千人,中尉领之,伯子男以下各有差而不置军。大国始封之孙罢
下军,曾孙又罢上军,次国始封子孙亦罢下军,其余皆以一军为常。大国中军二
千人,上下军各千五百人,次国上军二千人,下军千人。其未之国者,大国置守
土百人,次国八十人,小国六十人,郡侯县公亦如小国制度。既行,所增徙各如
本奏遣就国,而诸公皆恋京师,涕泣而去。及吴平后,齐王攸遂之国。
中朝制,典书令在常侍下,侍郎上。及渡江,则侍郎次常侍,而典书令居三
军下。公国则无中尉、常侍、三军,侯国又无大农、侍郎,伯子男唯典书以下,
又无学官、令史职,皆以次损焉。公侯以下置官属,随国大小无定制,其余官司
各有差。名山大泽不以封,盐铁金银铜锡,始平之竹园,别都宫室园囿,皆不为
属国。其仕在天朝者,与之国同,皆自选其文武官。诸入作卿士而其世子年已壮
者,皆遣莅国。其王公已下,茅社符玺,车旗命服,一如泰始初故事。
州置刺史,别驾、治中从事、诸曹从事等员。所领中郡以上及江阳、朱提郡,
郡各置部从事一人,小郡亦置一人。又有主簿,门亭长、录事、记室书佐、诸曹
佐、守从事、武猛从事等。凡吏四十一人,卒二十人。诸州边远,或有山险,滨
近寇贼羌夷者,又置弓马从事五十余人。徐州又置淮海,凉州置河津,诸州置都
水从事各一人。凉、益州置吏八十五人,卒二十人。荆州又置监佃督一人。
郡皆置太守,河南郡京师所在,则曰尹。诸王国以内史掌太守之任,又置主
簿、主记室、门下贼曹、议生、门下史、记室史、录事史、书佐、循行、干、小
史、五官掾、功曹史、功曹书佐、循行小史、五官掾等员。郡国户不满五千者,
置职吏五十人,散吏十三人;五千户以上,则职吏六十三人,散吏二十一人;万
户以上,职吏六十九人,散吏三十九人。郡国皆置文学掾一人。
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有主簿、录事史、主记室史、门下书佐、干、游徼、
议生、循行功曹史、小史、廷掾、功曹史、小史书佐干、户曹掾史干、法曹门干、
金仓贼曹掾史、兵曹史、吏曹史、狱小史、狱门亭长、都亭长、贼捕掾等员。户
不满三百以下,职吏十八人,散吏四人;三百以上,职吏二十八人,散吏六人;
五百以上,职吏四十人,散吏八人;千以上,职吏五十三人,散吏十二人;千五
百以上,职吏六十八人,散吏一十八人;三千以上,职吏八十八人,散吏二十六
人。
郡国及县,农月皆随所领户多少为差,散吏为劝农。又县五百以上皆置乡,
三千以上置二乡,五千以上置三乡,万以上置四乡,乡置啬夫一人。乡户不满千
以下,置治书史一人;千以上置史、佐各一人,正一人;五千五百以上,置史一
人,佐二人。县率百户置里吏一人,其土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限不得减五十
户。户千以上,置校官掾一人。
县皆置方略吏四人。洛阳县置六部尉。江左以后,建康亦置六部尉,余大县
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邺、长安置吏如三千户以上之制。
四中郎将,并后汉置,历魏及晋,并有其职,江左弥重。
护羌、夷、蛮等校尉,案武帝置南蛮校尉于襄阳,西戎校尉于长安,南夷校
尉于宁州。元康中,护羌校尉为凉州刺史,西戎校尉为雍州刺史,南蛮校尉为荆
州刺史。及江左初,省南蛮校尉,寻又置于江陵,改南夷校尉曰镇蛮校尉。及安
帝时,于襄阳置宁蛮校尉。
护匈奴、羌、戎、蛮、夷、越中郎将,案武帝置四中郎将,或领刺史,或持
节为之。武帝又置平越中郎将,居广州,主护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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