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六十六 第一百一十九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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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六
○殿前司 侍卫亲军 环卫官 皇城司 三卫官 客省引进 四方馆 东西
上阁门 带御器械 人内内侍省 内侍省 开封府 临安府 河南应天府 次府
节度使 承宣观察防御等使
殿前司 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掌殿前诸班直及步骑诸指
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而有都点检、
副都点检之名,在都指挥之上,后不复置,入则侍卫殿陛,出则扈从乘舆,大礼
则提点编排,整肃禁卫卤簿仪仗,掌宿卫之事,都指挥使以节度使为之。而副都
指挥使、都虞候以刺史以上充。资序浅则主管本司公事,马步军亦如之。备则通
治,阙则互摄。凡军事皆行以法,而治其狱讼。若情不中法,则禀奏听旨。
骑军有殿前指挥使、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金枪班、东
西班、散直、钧容直及捧日以下诸军指挥,步军有御龙直、骨朵子直、弓箭直、
弩直及天武以下诸军指挥。诸班有都都虞候指挥使、都军使、都知、副都知、押
班。御龙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有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头、副都
头、十将、将虞候。骑军、步军,有捧日、天武左右四厢都指挥使,捧日、天武
左右厢各有都指挥使。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每指挥有指挥使、副指挥使,
每都有军使、副兵马使、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以其职隶于殿前司。
元佑七年,签书枢密院王严叟言:“祖宗以来,三帅不曾阙两人,若殿帅阙,
难于从下超补,姚麟系殿前都虞候,合升作步军副都指挥使。”绍圣三年,诏:
“殿前指挥使金枪弩手班、龙旗直所减人额及排定班分,并依元丰诏旨。”政
和四年,诏:“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殿前副都指挥使在正任承宣使之上,
殿前都虞候在正任防御使之上。”
渡江后,都指挥间虚不除,则以主管殿前司一员任其事。其属有干办公事、
主管禁卫二员,淮备差遣、淮备差使、点检医药饭食各一员,书写机宜文字一员。
本司掌诸班直禁旅扈卫之事,捧日、天武四厢隶焉。训齐其众,振饬其艺,通轮
内宿,并宿卫亲兵并听节制。其下有统制、统领、将佐等分任其事。凡诸军班直
功赏、转补,行门拍试、换官,阅实排连以诏于上;诸殿侍差使年满出职,祗应
参班,核其名籍;以时教阅,则谨鞍马、军器、衣甲之出入;军兵有狱讼,则以
法鞫治。初,渡江草创,三衙之制未备,稍稍招集,填置三帅。资浅才,各有主
管某司公事之称。又别置御营司,擢王渊为都统制。其后外州驻紥,又有御前诸
军都统制之名。又并入神武军,以旧统制、统领改充殿前司统制、统领官。
乾道中,臣僚言:“三衙军制名称不正,以旧制论之,军职大者凡八等,除
都指挥使或不常置外,曰殿前副都指挥使、马军副都指挥使、步军副都指挥使。
次各有都虞候,次有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秩秩有
序,若登第然。降此而下,则分营、分厢各置副都指挥使。边境有事,命将讨捕,
则旋立总管、钤辖、都监之名,使各将其所部以出,事已复初。今以宿卫虎士而
与在外诸军同其名,以统制、统领为之长,又使遥带外路总管、钤辖,皆非旧典。
所当法祖宗之旧,正三衙之名,改诸军为诸厢,改统制以下为都虞候、指挥使,
要使宿卫之职,预有差等,士卒之心,明有所系,异时拜将,必无一军皆惊之举。
”时不果行。淳熙以后,四厢之职多虚,而殿司职、司有权管干,有时暂照管之
号,愈非乾道以前之比矣。
侍卫亲军马军 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掌马军诸指挥之名
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戌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今;侍卫扈从,及大礼
宿卫,所掌如殿前司官。所领马军,自龙卫而下有左右四厢都指挥使,龙卫左右
厢各有都指挥使。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每指挥有指挥使、副指挥使,每都
有军使、副兵马使、十将、将虞候、承勾、押官,各以其职隶于马军司。政和四
年,诏以马军都指挥使、马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马军都虞候在正任
防御使之上。
中兴后。置主管侍卫马军司一员。其属有干办公事、淮备差遣、点检医药饭
食各一员。掌出戌建康,差主管机宜文字一员,掌马军之政令。凡出入扈卫、守
宿以奉上,开收阅习、转补以励下,如殿前司。凡名籍核其在亡,过则以法绳之,
有巡防敕应,则纠率差拨龙卫四厢隶焉。
侍卫亲军步军 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掌步军诸指挥之名
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戌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侍卫扈从,及大礼
宿卫,如殿前司。所领步军、自神卫而下有左右四厢都指挥使,左右厢各有都指
挥使。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每指挥有指挥使、副指挥使、每都有都头、副
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勾、押官,各以其职隶于步军司。政和四年,诏以步
军都指挥使、步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虞候在正任防御使之上。
中兴后,置主管侍卫步军司一员。其属有干办公事二员。淮备差遣、点检医
药饭食各一员,掌步军之政令。凡出入扈卫、守宿以奉上,开收阅习、转补以励
下,如殿前司。凡名籍校其在亡,过则以法绳之,有巡防敕应,则纠率差拨神卫
四厢隶焉。
环卫官 左、右金吾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中郎将 郎将
左、右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中郎将 郎将
左、右骁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左、右武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左、右屯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左、右领军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左、右监门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左、右千牛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中郎将 郎将
诸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并为环卫官,无定员,皆命宗室为之,亦为武
臣之赠典。大将军以下,又为武官责降散官。政和中,改武臣官制,而环卫如故,
盖虽有四十八阶,别无所领故也。靖康元年,诏以武安军节度使钱景臻等为左金
吾卫上将军,保信军节度使刘敷等为右金吾卫上将军,用御史中丞陈过庭言,遵
艺祖开宝初罢王彦超、武行德等归环卫故事也。其禁兵分隶殿前及侍卫两司,所
称十二卫将军,皆空官无实,中兴多不除授。隆兴中,始命学士洪遵等讨论典故,
复置十六卫,号环卫官。其法:节度使则领左、右金吾卫上将军,承宣使则领左、
右卫上将军,在内则兼带,在外则不带;正任为上将军,遥郡为大将军,正亲兄
弟子孙试充。又诏祖宗诸后自明肃至钦慈诸后及后妃嫔御之家,各具本宗堪充诸
卫官以名衔闻。又诏三卫郎为三卫侍郎。又诏博士并差文臣。崇宁四年二月置,
五年正月罢。
皇城司 干当官七人,以武功大夫以上及内侍都知、押班充。掌宫城出入之
禁令,凡周庐宿卫之事、宫门启闭之节皆隶焉。每门给铜符二、铁牌一,左符留
门,右符请钥,铁牌则请钥者自随,以时参验而启闭之。总亲从、亲事官名籍,
辨其宿卫之地,以均其番直。人物伪冒不应法,则讥察以闻。凡臣僚朝觐,上下
马有定所,自宰相、亲王以下,所带人从有定数,揭榜以止其喧哄。元丰六年,
诏干当皇城司,除两省都知、押班外,取年深者减罢。止留十员。元佑元年,诏
干当官阅三年无过者迁秩一等,再任满者减磨勘二年。元符元年,诏:“应宫城
出入请纳官物,呈禀公事,传送文书,并御厨、翰林、仪鸾司非次祗应,听于便
门出入,即不由所定门者,论如兰入律。应差办人物入内,及内诸司差人往他所
应奉,并前一日具名数与经历诸门报皇城司。”二年,诏皇城司任满酬奖依熙宁
五年指挥,再任满无遗阙,取旨。政和五年,诏皇城司可创置亲从弟五指挥,以
七百人为额,(亲从官旧有四指挥,元客共二千二百七十人,)仍以五尺九寸一
分六厘使为将军,副使为中郎将,使臣以下为左、右郎将,通以十员为额,宗室
不在此例。除管军则解,或领阁门、皇城之类则仍带,虽戚里子弟,非战功人不
除,批书印纸属殿前司。是时,帝谕宰相,以为如文臣馆阁储才之地。绍熙初,
尝欲留阙以储将才,循初意也。嘉泰中,复申明隆兴之诏,屏除贪得妄进,以重
环尹之官,嘉定二年,复因臣僚言,专以曾为兵将有功绩及名将子孙之有才略者
充。通前后观之,可以见环卫储才之意。
三卫官 三卫郎一员,秩比太中大夫。中郎为之贰,文武各一员,秩比朝议
大夫。博士二员,主簿一员。亲卫府郎十员,中郎十员;勋卫府郎十员,中郎十
员;翊卫府郎二十员,中郎二十员;文武各四十员。三卫郎治其府之事。率其属
日直于殿陛,长在左,立起居郎之前;贰分左右,文东武西,立都承旨之后,仗
退,治事于府。博士掌孝道,校试三卫所习文武之艺。亲卫立于殿上两旁,勋卫
立于朵殿,翊卫立于两阶卫士之前。三卫郎依给、舍,中郎依少卿,馀依寺丞。
亲卫官以后妃嫔御之家有服亲,及翰林学士并管军正任观察使以上子孙;勋卫官
以勋臣之世、贤德之后有服亲,太中大夫以上及正任团练使、遥郡观察使以上;
翊卫官以卿监、正任刺史、遥郡团练使以上,并以为等。其将校、十将、节级等
应合行事件,比第四指挥及见行条贯。六年三月,应臣僚辄带售雇人入宫门,罪
赏并依宗室法,将带过数止坐本官,若兼领外局,所定人从非随本官辄入者,依
阑入法。十一月,诏嘉王楷差提举皇城司整肃随驾禁卫所。靖康元年,诏应入皇
城门,依法服本色,辄衣便服及不裹头帽入出者并科罪。所隶官属一:冰井务,
掌藏冰以荐献宗庙、供奉禁庭及邦国之用。若赐予臣下,则以法式颁之。
中兴初,为行营禁卫所,差主管官,掌出入皇城宫殿门等敕号,察其假冒,
车驾行幸则纠察导从。绍兴元年,改称行在皇城司。提举官一员,提点官二员,
干当官五员,以诸司副使、内侍都知押班充。掌皇城宫殿门,给三色牌号,稽验
出入。凡亲从,亲事官五指挥,入内院子、守阙入内院子指挥,总其名籍,均其
劳役,察其功过而赏罚之。凡诸门必谨所守;蠲洁齐肃,郊祀大礼,则差拨随从
守卫;有宴设,则守门约阑。每年春秋,按赏亲从逐指挥、亲事官第一指挥、长
行三色武艺、弓弩枪手。皇城周回或有垫陷,移文修整。嘉定间,臣僚言:“皇
城一司,总率亲从,严护周卢,参错禁旅,权亚殿严,乞专以知阁、御带兼领。
仍立定亲从员额,以革泛监。”并从之。
客省、引进使 客省使、副使各二人。掌国信使见辞宴赐及四方进奉、四夷
朝觐贡献之仪,受其币而宾礼之,掌其饔饩钦食,还则颁诏书,授以赐予。宰臣
以下节物,则视其品秩以为等。若文臣中散大夫、武臣横行刺史以上还阙朝觐,
掌赐酒馔。使阙,则引进、四方馆、合门使副互权。大观元年,诏客省、四方馆
不隶台察。政和二年,改定武选新阶,乃诏客省、四方馆、引进司、东、西上合
门所掌职务格法。并令尚书省具上。又诏高丽已称国信,改隶客省。靖康元年,
诏客省、引进司、四方馆、西上合门为殿庭应奉,与东上合门一同隶中书省,不
隶台察。
引进司使、副各二人。掌臣僚、蕃国进奉礼物之事,班四方馆上。使阙,则
客省、四方馆互兼。
四方馆使 二人。掌进章表,凡文武官朝见辞谢、国忌赐香,及诸道元日、
冬至、朔旦庆贺起居章表,皆受而进之。郊祀大朝会,则定外国使命及致仕、未
升朝官父老陪位之版,进士、道释亦如之。掌凡护葬、赙赠、朝拜之事。客省、
四方馆,建炎初并归东上合门,皆知合总之。
东、西上合门 东上合门、西上合门使各三人,副使各二人,宣赞舍人十人,
旧名通事合人,政和中改。祗候十有二人。掌朝会宴幸、供奉赞相礼仪之事,使、
副承旨禀命,舍人传宣赞谒,祗候分佐舍人。凡文武官自宰臣、宗室自亲王、外
国自契丹使以下朝见谢辞皆掌之,视其品秩以为引班、叙班之次,赞其拜舞之节
而纠其违失。若庆礼奉表,则东上合门掌之;慰礼进名,则西上合门掌之。月进
班簿,岁终一易,分东西班揭贴以进。自客省而下,因事建官,皆有定员。遂立
积考序迁之法,听其领职居外,增置看班祗候六人,由看班迁至使皆五年,使以
上七年,遇阙乃迁,无阙则加遥郡。
元丰七年,诏客省、四方馆使、副领本职外,官最高者一员兼领合门事。元
佑元年,诏客省、四方馆、合门并以横行通领职事。绍圣三年,诏看班祗候有阙,
令吏部选定,尚书省呈人材,中书省取旨差。崇宁四年,诏合门依元丰法隶门下
省。大观元年,诏合门依殿中省例,不隶台察。政和六年,诏宣赞播告,直诵其
辞。靖康元年,诏合门并立员额。监察御史胡舜陟奏:“合门之职,祖宗所重:
宣赞不过三五人,熙宁间,通事舍人十三员。祗候六人,当时议者犹以为多。今
舍人一百八员,祗候七十六员,看班四员,内免职者二百三员,由宦侍恩幸以求
财,朱勔父子卖尤多,富商豪子往往得之。真宗时,诸王夫人因圣节乞补合门,
帝曰:‘此职非可以恩泽授。’不许。神宗即位之初,用宫邸直省官郭昭选为合
门祗候,司马光言:‘此祖宗以蓄养贤才,在文臣为馆职。’其重如此,今岂可
卖以求财,乞赐裁省。”故有是诏。
旧制有东、西上合门,多以处外戚勋贵。建炎初元,并省为一,其引进司、
四方馆并归合门,客省循旧法,非横行不许知合门。绍兴元年,帝以朱钱孙藩邸
旧人,稍习仪注,命转行横行一官,主管合门。又曰:“藩邸旧人,自内侍及使
臣皆不与行在职任,止与外任,篯孙以合门无谙练人,故留之。”五年,诏右武
大夫以上并称知合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官未至者,即称同知合门事同兼客省、
四方馆事,以除授为序,称同知者在知合门之下。宣赞舍人任传宣引赞之事,与
合门祗候并为合职,间带点检合门薄书公事。绍兴中,许令供职,注授内外合入
差遣,阙到然后免供职。其后供职舍人员数稍冗,裁定以四十员为额。
乾道六年,上欲清合门之选,除宣赞舍人、合门祗候仍旧通掌赞引之职外,
置合门舍人十员,以待武举之入官者。掌诸殿觉察失仪兼侍立,驾出行幸亦如之。
六参、常朝,后殿引亲王起居。仿儒臣馆阁之制,召试中书省,然后命之。又许
转对如职事官,供职满三年与边郡。淳熙间,置看班祗候,令忠训郎以下充,秉
义郎以上,始除合门祗候。又增重荐举合门祗候之制,必廉干有方略、善弓马、
两任亲民无遗阙及曾历边任者充。绍熙以来,立定员额。庆元初,申严合门长官
选择其属之令,非右科前名之士不预召试,盖以为右列清选云。
带御器械 宋初,选三班以上武干亲信者佩櫜鞬、御剑,或以内臣为之,止
名:御带”。咸平元年,改为带御器械。景佑二年,诏自今无得过六人。庆历元
年,诏遇阙员,曾历边任有功者补之。中兴初,诸将在外多带职,盖假禁近之名,
为军旅之重。绍兴七年,枢密院言:“带御器械官当带插。”帝曰:“此官本以
卫不虞,今乃佩数笴骹箭,不知何用。方承平时,至饰以珠玉,车驾每出,为观
美而已。他日恢复,此等事当尽去之。”二十九年,诏中外举荐武臣,无阙可处,
增置带御器械四员。然近侍亦或得之。乾道发来,诏立班枢密院检详文之上。淳
熙间,凡正除军中差遣或外任者,不许衔内带行,又须供职一年,方与解带恩例,
于是属鞬之职益加重焉。
入内内侍省 内侍省 宋初,有内中高品班院,化五年,改入内内班院,又
改入内黄门班院,又改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景德三年,诏:“东门取索司可并
隶内东门司,馀入内都知司;内东门都知司、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可立为入内内
侍省,以诸司隶之。”宋初,有内班院,淳化五年,改为黄门,九月,又改内侍
省。
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号为前后省,而入内省尤为亲近。通侍禁中、役县亵近
者,隶入内内侍省。拱侍殿中、备洒扫之职、役使杂品者,隶内侍省。入内内侍
省有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内东头供奉官、内西头供奉官、内侍殿头、
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内侍省有左班都知、副都知、押班、内东头供
奉官、内西头供奉官、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自供奉官至
黄门,以二百八十人为定员。凡内侍初补曰小黄门,经恩迁补则为内侍黄门。后
省官阙,则以前省官补。押班次迁副都知,次迁都都知,遂为内臣之极品。
熙宁中,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押班遂省,各以转入先后相压,永为定式。
其官称,则有内客省使、延福宫使、宣政使、宣庆使、昭宣使。元丰议改官制,
张诚一欲易都知、押班之名,置殿中监以易内侍省。既而宰执进呈,神宗曰:
“祖宗为此名有深意,岂可轻议?”政和二年,始遂改焉。以通侍大夫易内客省
使,正侍大夫易延福宫使,中侍大夫易景福殿使,中亮大夫易宣庆使,中卫大夫
易宣政使,拱卫大夫易昭宣使,供奉官易内东头供奉官,左侍禁易内西头供奉官,
右侍禁易内侍殿头,左班殿直易内侍高品,右班殿直易内侍高班,而黄门之名如
故。
其属有:御药院,勾当官四人,以入内内侍充,掌按验方书,修合药剂,以
待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内东门司勾,当官四人,以入内内侍充,掌宫禁人物出
入,周知其名数而讥察之。合同凭由司,监官二人,掌禁中宣索之物,给其要验,
凡特旨赐予,皆具名数凭由,付有司淮给。管勾往来国信所,管勾官二人,以都
知、押班充,掌契丹使介交聘之事。后苑勾当官,无定员,以内侍充,掌苑囿、
池沼、台殿种艺杂饰,以备游幸。造作所,掌造作禁中及皇属婚娶之名物。龙图、
于昌、宝文阁,勾当四人,以入内内侍充,掌藏祖宗文章、图籍及符瑞宝玩之物,
而安像设以崇奉之。军头引见司,勾当官五人,以内侍省都知、押班及合门宣赞
舍人以上充,掌供奉便殿禁卫诸军入见之事,及马,步两直军员之名。翰林院,
勾当官一员,以内侍押班、都知充,总天文、书艺、图昼、医官四局,凡执伎以
事上者皆在焉。
中兴以来,深惩内侍用事之弊,严前后省使臣与兵将官往来之禁,着内侍官
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之令。绍兴三十年,诏内侍省所掌职务不多,徒有冗费,可
废并归入内内侍省。旧制,内侍遇圣节许进子,年十二试以墨义,即中程者,候
三年引见供职。三十二年,殿中侍御史张震言宦者员众,孝宗即命内侍省具见在
人数,免会庆节进子,仍定以二百人为额。乾道间,以差赴德寿宫应奉阙人,增
置二百五十人。绍熙三年,依宰臣奏,中官只令承受宫禁中事,不许预闻他事。
嘉定初,诏内侍省陈乞恩例,亲属充寄班祗候,以十年为限。
开封府 牧、尹不常置,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掌尹正畿甸之事,以
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若承旨
已断者,刑部、御史台无辄纠察。屏除寇盗,有奸伏则戒所隶官捕治。凡户口、
赋役、道释之占京邑者,颁其禁令,会其帐籍。大礼,桥道顿递则为之使,仗内
奉引则差官摄牧。
其属有判官、推官四人,日视推鞫,分事以治。而佐其长,领南司者一人,
督察使院,非刑狱讼诉则主行之。司录参军一人,折户婚之讼,而通书六曹之案
牒。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参军各一人,视其官曹分职莅事。左
右军巡使、判官各二人,他掌京城争斗及推鞫之事。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掌
检覆推问,凡斗讼事轻者听论决。领县十有八,镇二十有四,令佐、训练、征榷、
监临、巡警之官,知府事者率统隶焉。分案六,置吏六百。
开封典司毂下,自建隆以来,为要剧之任。至熙宁间,增给吏录,禁其受赇,
省衙前役以宽民力,厘折狱讼归于厢官,而治事视前日损去十四。元佑元年,诏
府界捕盗官吏隶本府,与都大提举司同管辖而掌其赏罚。置新城内左、右二厢。
三年,以罢大理寺狱,置军巡院判官一员。四年,罢新置二厢。六年,王严叟言:
“左、右厅推官公事词状,初无通治明文,请事击朝省及奏请通治外,馀并据号
分治。”从之。绍圣元年,知府事钱勰言:“自祖宗以来,并分左右厅置推官各
一员。近年止除推官,元佑中,并令分治。请依故事分左右厅,各除推官一员,
作两厅共治职事。”又言:“熙宁中,置旧城左右厢,元佑初,增置于新城内,
四年,罢增置两厢,今请复置。”从之。三年,诏开封、祥符知县事自今选秩通
判人充。四年,诏开封府所荐推、判官,并召对取旨。
崇宁三年,蔡京奏:“乞罢权知府,置牧一员、尹一员,专总府事;少尹二
员,分左右,贰府之政事。牧以皇子领之。尹以文臣充,在六曹尚书之下、侍郎
之上。少尹在左右司郎官之下、列曹郎官之上。以士、户、仪、兵、刑、工为六
曹次序,司录二员,六曹各二员,参军事八员。开封、祥符两县置案仿此。易胥
吏之称,略依《唐六典》制度。”又请移开封府治所于旧尚书省,从之。(太宗、
真宗尝任府尹,自到道后,知府者必带“权”字,蔡京乃以潜邸之号处臣下,建
置曹官以上凡十六员,比旧增要官十一员,)五年,诏开封府属官参军待并依旧
员额。大观元年,要孝寿乞增置府学博士一员。从之。诏:“开封六职闲剧不同,
如士曹之官,唯主到罢批书,而刑、户事繁,自今凡士之婚田斗讼皆在士曹,馀
曹仿此。”二年,诏皇领牧,录令如执政官,又诏天下州郡并依开封府分曹置掾。
政和二年,复置开封府学钱粮官一员。五年,盛章奏:乞依尚书六部置架阁主管
官一员。宣和元年,聂山奏:司录、六曹官乞依省部少监封叙。诏修入条令。
监安府 旧为杭州,领浙西兵马铃辖,建炎三年,诏改为临安府,其守臣令
带浙西同安抚使。时置帅在镇江府,绍兴驻驆安遂正称安抚使置知府一员、通
判二员,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录事参军、左
司理参军、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员。
本府掌畿甸之事,籍其户口,均其赋役,颁其禁令。城外内分南北左右厢,
各置厢官,以听民之讼诉。(厢官许奏辟京朝官亲民资序人充,后以臣僚言,罢
城内两厢官,惟城外置焉。)分使臣十员,以缉捕在城盗贼。立五酒务,置监官
以裕财。分六都监界分,差兵一百四十八铺以巡防烟火。置两总辖,承受御前朝
旨文字。凡御宝、御批、实封有所取索,则供进;凡省,台、寺、监、监司符牒
及管下诸县及仓场等申到公事,则受而理之;凡大礼及国信,随事应办,祠祭共
其礼料,会聚陈其幄帟,人使往来,辨其舟楫,皆先期饬于有司。
领县九,分士、户、仪、兵、刑、工六案。内户案分上、中、下案,外有免
役案、常平案、上下开拆司、财赋司、大礼局、国信司、排办司、修造司,各治
其事。置吏:点检文字、都孔目官、副孔目官、节度孔目官、观察孔目官各一名,
磨勘司主押官、正开拆官、副开拆官各一人,下名开拆官二名,押司官八人,前
后行守分二十一人,贴司三十人。
乾道七年,皇太子领尹事,废临安府通判、签判职官。置少尹一员,日受民
词以白太子,间日率僚属诣宫禀事。置判官二员、推官三员。有旨,少伊比仿知
府,判官比通判,推官比幕职官,其统临职分,并照从来条例。九年,皇太子解
尹事,临安府知、通、签判、推判官并依旧置。既据保义郎赵礼之状:“临安府
依条合置兵马监押一员。经任监当四员,初任监当阙一员,昨皇太子领府尹更不
差注,今既辞免,乞将宗室添差员阙衣旧。”从之。淳熙三年,诏罢备摄官,惟
缉捕使臣十二员、听候差使六员许令辟置。嘉泰四年,诏临安府添差不厘务总管
路钤二十员。州钤辖、路分都监、副都监二十员。正、副将十五员。安抚司淮备
将领十五员,州都监以下十员。共以八十员为额。寻减总管路铃五员。开禧三年,
复省罢总管、路分共六员。
河南应天府 牧 尹 少尹 司录 户曹 法曹 士曹 尹以下掌同开封会,
尹阙则置知府事一人,(以郎中以上充,二品以上曰判府。次府及节度州淮此。)
通判一人,(以朝官充。)判官、推官各一人,(或以京朝官签书。)使院牙职、
左右军巡悉同开封,而主、典以下差减其数。户曹通掌府院户籍、考课、税赋,
法曹专掌谳议,士曹或荫叙起家,不常置。(诸州府同。至道初,罢司理院,州
置司士,取官吏强慢者为,给簿、尉奉。)助教有特恩而受者,不厘务。
次府 牧 尹 少尹 司录 户曹 法曹 士曹 司理 文学 助教 牧、
尹以下所掌并同开封,(大中祥符八年,以楚王为兴元牧,其后又为京兆、江陵
牧,自余无为者。)尹阙则知府事一人,(以朝官及刺史以上或诸司使充。)通
判一人,(以京朝官充。乾德初,诸州置通判,统治军、州之政,事得专达,与
长吏均礼。大藩或置两员。户少事简有不置者,正刺史以上州知州,虽小处亦特
置。)使院牙职事并同前。
节度使 宋初无所掌,其事务悉归本州知州、通判兼总之,亦无定员。恩数
与执政同。初除,锁院降麻,其礼尤异,以待宗室近属、外戚、国壻年劳久次
者。若外任,除殿帅始授此官,亦止于一员;或有功勋显着,任帅守于外,及前
宰执拜者,尤不轻授。又遵唐制,以节度使兼中书令、或侍中、或中书门下平章
事,皆谓之使相,以待勋贤故老及宰相久次罢政者;随其旧职或检校官加节度使
出判大藩,通谓之使相。元丰以新制,始改为开府仪同三司。旧制,敕出中书门
下,故事之大者使相系衔。至是,皆南省奉行,而开府不预。
八年,镇江军节度使、检校太傅韩绛为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名府。元佑五年,
太师、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为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师、充护国军山南西道节度使
致仕。自崇宁五年司空、左仆射蔡京为开府仪同三司、安远军节度使、中太一宫
使,其后故相而除则有刘正夫、余深,前执政则有蔡攸、梁子美,外戚则有向宗
回、宗良、郑绅、钱景臻,殿帅则有高俅,内侍则有童贯、梁师成。宣和末,节
度使至六十人,议者以为滥。(亲王、皇子二十六人,宗室十一人,前执政二人,
大将四人,外戚十人,宦者恩泽计七人。)
中兴,诸州升改节镇凡十有二。是时,诸将勋名有兼两镇、三镇者,实为希
阔之典。(宋朝元臣拜两镇节度使者才三人:韩琦、文彦博、中兴后吕颐浩是也。
三公卒辞之。而诸大将若韩、张、吕、岳、杨刘之流,率至两镇节度使,其后加
到三镇者三人:韩世忠镇南、武安、宁国,张俊静江、宁武、静海,刘锜(护国、
宁武、保静。)其后相承,宰执从官及后妃之族拜者不一。然自建炎至嘉泰,宰
相特拜者六人,吕颐浩、张浚、虞允文皆以勋,史浩以旧,赵雄、葛邲以恩。
执政一人,(叶右丞梦得。)从官二人而已。(张端明澄、杨敷学倓。)惟绍
兴中曹勋、韩公裔,乾道中曾觌,嘉泰中姜特立、谯令谯,皆以攀附恩泽,亦累
官至焉,非常制也。
承宣使 无定员,旧名节度观察留后。政和七年,诏:“观察留后乃五季藩
镇官以所亲信留充后务之称,不可循用,可冠以军名,改为承宣使。”唐有留后,
五代因之,宋初,留后、观察皆不得本州刺史。大中祥符七年,令有司检讨故事,
始复带之。
观察使 无定员。初沿唐制置诸州观察使。凡诸卫将军及使遥领者,资品并
止本官叙,政和中,诏承宣、观察使仍不带持节等。
防御使 团练使 诸州刺史 无定员。靖康元年,臣僚言:“遥郡、正任恩
数辽绝,自遥郡适正任者,合次第转行。今自遥郡与落阶官而授正任,直超转本
等正官,是皆奸巧希进躐取。乞应遥郡承宣使有功劳除正任者,止除正任刺史。”
从之。凡未落阶官者为遥郡,除落阶官者为正任。朝谒御宴,惟正任预焉。遥郡
并止本官叙,正任复次第转行,考之旧制,梯级有差。中兴以后,节度移镇浸少,
后有一定不易径迁太尉;承宣、观察径作一官,及遥郡落阶官久就除正任。绍兴
末,臣僚以为言,虽复置检校官,馀未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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