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乐二
景佑三年七月,冯元等上新修《景佑广乐记》八十一卷,诏翰林学士丁度、
知制诰胥偃、直史馆高若讷、直集贤院韩琦取邓保信、阮逸、胡瑗等钟律,详定
得失可否以闻。
九月,阮逸言:“臣等所造钟磬皆本于冯元、宋祁,其分方定律又出于胡瑗
算术,而臣独执《周礼》嘉量声中黄钟之法及《国语》钧钟弦准之制,皆抑而不
用。臣前蒙召对,言王朴律高而李照钟下。窃睹御制《乐髓新经历代度量衡》篇,
言《隋书》依《汉志》黍尺制管,或不容千二百,或不啻九寸之长,此则明班
《志》已后,历代无有符合者。惟蔡邕铜龠本得于《周礼》遗范,邕自知音,所
以只传铜龠,积成嘉量,则是声中黄钟而律本定矣。谓管有大小长短者,盖嘉量
既成,即以量声定尺明矣。今议者但争《汉志》黍尺无准之法,殊不知钟有钧、
石、量、衡之制。况《周礼》、《国语》,姬代圣经,翻谓无凭,孰为稽古?有
唐张文收定乐,亦铸铜瓯,此足验周之嘉量以声定律明矣。臣所以独执《周礼》
铸嘉量者,以其方尺深尺,则度可见也;其容一鬴,则量右见也;其重钧,则衡
可见也;声中黄钟之宫,则律可见也。既律、度、量、衡如此符合,则制管歌声,
其中必矣。臣昧死欲乞将臣见铸成铜瓯,再限半月内更铸嘉量,以其声中黄钟之
宫,乃取李照新钟就加修整,务合周制钟量法度。文字已编写次,未敢具进。”
诏送度等并定以闻。
十月,度等言:“据邓保信黍尺二,其一称用上党秬黍圆者一黍之长,累百
成尺,与蔡邕合。臣等检详前代造尺,皆以一黍之广为分,唯后魏公孙崇以一黍
之长累为寸法,太常刘芳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即为一分,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广度
黍二缝以取一分,三家竞不能决。而蔡邕铜龠,本志中亦不明言用黍长广累尺。
今将保信黄钟管内秬黍二百粒以黍长为分,再累至尺二条,比保信元尺一长五黍,
一长七黍,又律管黄钟龠一枚,容秬黍千二百粒,以元尺比量,分寸略同。复将
实龠秬黍再累者校之,即又不同。其龠、合、升、斗亦皆类此。又阮逸、胡瑗钟
律法黍尺,其一称用上党羊头山秬黍中者累广求尺,制黄钟之声。臣等以其大黍
百粒累广成尺,复将管内二百粒以黍广为分,再累至尺二条,比逸等元尺一短七
黍,一短三黍。盖逸等元尺并用一等大黍,其实管之黍大小不均,遂致差异。又
其铜律管十二枚,臣等据楚衍等围九方分之法,与逸等元尺及所实龠秬黍再累成
尺者校之,又各不同。又所制铜称二量亦皆类此。臣等看详其钟、磬各一架,虽
合典故,而黍尺一差,难以定夺。”又言:“太祖皇帝尝诏和岘等用景表尺典修
金石,七十年间,荐之郊庙,稽合唐制,以示诒谋。则可且依景表旧尺,俟天下
有妙达钟律之学者,俾考正之,以从周、汉之制。其阮逸、胡瑗、邓保信并李照
所用太府寺等尺及阮逸状进《周礼》度量法,其说疏舛,不可依用。”
五年五月,右司谏韩琦言:“臣前奉诏详定钟律,尝览《景佑广乐记》,睹
照所造乐不依古法,皆率己意别为律度,朝廷因而施用,识者非之。今将亲祀南
郊,不可重以违古之乐上荐天地、宗庙。窃闻太常旧乐见有存者,郊庙大礼,请
复用之。”诏资政殿大学士宋绶、三司使晏殊同两制官详定以闻。七月,绶等言:
“李照新乐比旧乐下三律,众论以为无所考据。愿如琦请,郊庙复用和岘所定旧
乐,钟磬不经镌磨者犹存三县奇七虡,郊庙、殿庭可以更用。”太常亦言:“旧
乐,宫县用龙凤散鼓四面,以应乐节,李照废而不用,止以晋鼓一面应节。旧乐,
建鼓四,并鞞、应共十二面,备而不击,李照以四隅建鼓与镈钟相应击之。旧乐,
雷鼓两架各八面,止用一人考击,李照别造雷鼓,每面各用一人椎鼓,顺天左旋,
三步一止,又令二人摇鞉以应之。又所造大竽、大笙、双凤管、两仪琴、十二
弦琴并行。今既复用旧乐,未审照所作乐器制度,合改与否?”诏:“悉仍旧制,
其李照所作,勿复施用。”
康定元年,阮逸上《钟律制议》并图三卷。皇佑二年五月,明堂礼仪使言:
“明堂所用乐皆当随月用律,九月以无射为均,五天帝各用本音之乐。”于是内
出明堂乐曲及二舞名:迎神曰《诚安》;皇帝升降行止曰《仪安》;昊天上帝、
皇地只、神州地只位奠玉币曰《镇安》,酌献曰《庆安》;太祖、太宗、真宗位
奠币曰《信安》,酌献曰《孝安》,司徒奉俎曰《饎安》;五帝位奠玉币曰
《镇安》,酌献曰《精安》,皇帝饮福曰《胙安》;退文舞、迎武舞、亚献、终
献皆曰《穆安》,彻豆曰《歆安》,送神曰《诚安》归大次曰《憩安》;文舞曰
《右文化俗》,武舞曰《威功睿德》。又出御撰乐章《镇安》、《庆安》、《信
安》、《孝安》四曲,余诏辅臣分撰。庚戌,诏:“御所撰乐曲名与常祀同者,
更之。’遂更常所用圜丘寓祭明堂《诚安》之曲曰《宗安》,祀感生帝《庆安》
之曲曰《光安》,奉慈庙《信安》之曲曰《慈安》。
六月,内出御撰明堂乐八曲,以君、臣、民、事、物配属五音,凡二十声为
一曲;用宫变、徵变者,天、地、人、四时为七音,凡三十声为一曲;以子母相
生,凡二十八声为一曲:皆黄钟为均。又明堂月律五十七声为二曲,皆无射为均;
又以二十声、二十八声、三十声为三曲,亦无射为均,皆自黄钟宫入无射。如合
用四十八或五十七声,即依前谱次第成曲,其彻声自同本律。及御撰鼓吹、警严
曲、合宫歌并肄于太常。
是月,翰林学士承旨王尧臣等言:
奉诏与参议阮逸所上编钟四清声谱法,请用之于明堂者。窃以律吕旋宫之法
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钟准为十二正声,以律计自倍半。说者云:“半者,准正声
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子声即清声也。其正管长
者为均,自用正声;正管短者为均,则通用子声而成五音。然求声之法,本之于
钟,故《国语》所谓“度律均钟”者也。
其编金石之法,则历代不同,或以十九为一虡者,盖取十二钟当一月之辰,
又加七律焉;或以二十一为一虡者,以一均声更加浊倍;或以十六为一虡者,以
一均清、正为十四,宫、商各置一,是谓“县八用七”也;或以二十四为一虡,
则清、正之声备。故唐制以十六数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天地、宗庙、朝会各
有所施。
今太常钟县十六者,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虽于图典未明所出,
然考之实有义趣。盖自夷则至应钟四律为均之时,若尽用正声,则宫轻而商重,
缘宫声以下,不容更有浊声。一均之中,宫弱商强,是谓陵僣,故须用子声,乃
得长短相叙。自角而下,亦循兹法。故夷则为宫,则黄钟为角;南吕为宫,则大
吕为角;无射为宫,则黄钟为商、太簇为角;应钟为宫,则大吕为商、夹钟为角。
盖黄钟、大吕、太簇、夹钟正律俱长,并当用清声,如此则音律相谐而无所抗,
此四清声可用之验也。至他律为宫,其长短、尊卑自序者,不当更以清声间之。
自唐末世,乐文坠缺,考击之法久已不传。今若使匏、土、丝、竹诸器尽求
清声,即未见其法。又据大乐诸工所陈,自磬、箫、琴、和、巢笙五器本有清声,
埙、篪、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五弦阮、九弦琴则有太宗皇帝圣制谱法。至
歌工引音极唱,止及黄钟清声。
臣等参议,其清、正二声既有典据,理当施用。自今大乐奏夷则以下四均正
律为宫之时,商、角依次并用清声,自余八均尽如常法。至于丝、竹等诸器旧有
清声者,令随钟石教习;本无清声者,未可创意求法,且当如旧。惟歌者本用中
声,故夏禹以声为律,明人皆可及。若强所不至,足累至和。请止以正声作歌,
应合诸器亦自是一音,别无差戾。其阮逸所上声谱,以清浊相应,先后互击,取
音靡曼,近于郑声,不可用。
诏可。
七月,御撰明堂无射宫乐曲谱三,皆五十七字,五音一曲,奉俎用之;二变
七律一曲,饮福用之;七律相生一曲,退文舞、迎武舞及亚献、终献、彻豆用之。
是月,上封事者言:“明堂酌献五帝《精安》之曲,并用黄钟一均声,此乃
国朝常祀、五时迎气所用旧法,若于亲行大飨,即所未安。且明堂之位,木室在
寅,火室在巳,金室在申,水室在亥,盖木、火、金、水之始也;土室在西南,
盖土王之次也。既皆用五行本始所王之次,则献神之乐亦当用五行本始月律,各
从其音以为曲。其《精安》五曲,宜以无射之均;太簇为角,献青帝;仲吕为徵,
献赤帝;林钟为宫,献黄帝;夷则为商,献白帝;应钟为羽,献黑帝。”诏两制
官同太常议,而尧臣等言:“大飨日迫,事难猝更。”诏俟过大礼,详定以闻。
九月,帝服靴袍,御崇政殿,召近臣、宗室、馆阁、台谏官阅雅乐,自宫架、
登歌、舞佾之奏凡九十一曲遍作之,因出太宗琴、阮谱及御撰明堂乐曲音谱,并
按习大乐新录,赐群臣。又出新制颂埙、匏笙、洞箫,仍令登歌以八音诸器各奏
一曲,遂召鼓吹局按警场,赐大乐、鼓吹令丞至乐工徒吏缗钱有差。帝既阅雅乐,
谓辅臣曰:“作乐崇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今将有事于明堂,然世鲜知音,
其令太常并加讲求。”时言者以为镈钟、特磬未协音律,诏令邓保信、阮逸、卢
昭序同太常检详典礼,别行铸造。太常荐太子中舍致仕胡瑗晓音,诏同定钟磬制
度。
闰十一月,诏曰:“朕闻古者作乐,本以荐上帝、配祖考,三、五之盛,不
相沿袭,然必太平,始克明备。周武受命,至成王时始大合乐;汉初亦沿旧乐,
至武帝时始定泰一、后土乐诗;光武中兴,至明帝时始改“大予”之名;唐高祖
造邦,至太宗时孝孙、文收始定钟律,明皇方成唐乐。是知经启善述,礼乐重事,
须三四世,声文乃定。
国初亦循用王朴、窦俨所定周乐,太祖患其声高,遂令和岘减一律,真宗始
议随月转律之法,屡加按核。然念《乐经》久坠,学者罕传,历古研覃,亦未究
绪。顷虽博加访求,终未有知声、知经可信之人。尝为改更,未适兹意。中书门
下其集两制及太常礼乐官,以天地、五方、神州、日月、宗庙、社蜡祭享所用登
歌、宫县,审定声律是非,按古合今,调谐中和,使经久可用,以发扬祖宗之功
德,朕何惮改为?但审声、验书,二学鲜并,互诋胸臆,无所援据,慨然希古,
靡忘于怀。”
于是中书门下集两制、太常官,置局于秘阁,详定大乐。王尧臣等言:天章
阁待制赵师民博通今古,愿同祥定,及乞借参知政事高若讷所校十五等古尺。并
从之。
三年正月,诏徐、宿、泗、耀、江、郑、淮阳七州军采磬石,仍令诸路转运
司访民间有藏古尺律者上之。二月,诏两制及礼官参稽典制,议定国朝大乐名,
中书门下审加详阅以闻。初,胡瑗请太祖庙舞用干戚,太宗庙兼用干、羽,真宗
庙用羽、龠,以象三圣功德。然议者谓国朝七庙之舞,名虽不同,而干、羽并用,
又庙制与古异。及瑗建言,止降诏定乐名而已。
七月,尧臣等言:“按太常天地、宗庙、四时之祀,乐章凡八十九曲,自
《景安》而下七十五章,率以‘安’名曲,岂特本道德、政教嘉靖之美,亦缘神
灵、祖考安乐之故。臣等谨上议,国朝乐宜名《大安》。”诏曰:“朕惟古先格
王随代之乐,亦既制作,必有称谓,缘名以讨义,由义以知德,盖名者,德之所
载,有行远垂久之效焉。故《韶》以绍尧,《夏》以承舜,《濩》以救民,《武》
以象伐,传之不朽,用此道也。国家举坠正失,典章交备,独斯体大而有司莫敢
易言之。朕悯然念兹,大惧列圣之休未能昭揭于天下之听,是用申敕执事,还求
博讲而考定其衷。今礼官、学士迨三有事之臣,同寅一辞,以《大安》之议来复。
且谓:艺祖之戡暴乱也,安天下之未安,其功大;二宗之致太平也,安天下之既
安,其盛;洎朕之承烈也,安祖宗之所安,其仁厚。只览所议,熟复于怀。恭惟
神德之造基,神功之戢武,章圣恢清净之治,冲人蒙成定之业,虽因世之迹各异,
而靖民之道同归。以之播钟球、文羽龠、用诸郊庙、告于神明,曰‘大’且‘安’,
诚得其正。”
十二月,召两府及侍臣观新乐于紫宸殿,凡镈钟十二:黄钟高二尺二寸半,
广一尺二寸,鼓六,钲四,舞六,甬、衡并旋虫高八寸四分,遂径一寸二分,深
一寸一厘,篆带每面纵者四,横者四,枚景挟鼓与舞,四处各有九,每面共三十
六,两栾间一尺四寸,容九斗九升五合,重一百六斤;大吕以下十一钟并与黄钟
同制,而两栾间递减半分;至应钟容九斗三升五合,而其重加至应钟重一百四十
八斤;并中新律本律。特磬十二:黄钟、大吕股长二尺,博一尺,鼓三尺,博六
寸九分寸之六,弦三尺七寸五分;太簇以下股长尺八寸,博九寸,鼓二尺七寸,
博六寸,弦三尺三寸七分半,其声各中本律。黄钟厚二寸一分,大吕以下递加其
厚,至应钟厚三寸五分。诏以其图送中书。议者以为《周礼》:“大钟十分其鼓
间,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其钲间,以其一为之厚。”则是大钟宜厚,小钟宜
薄。今大钟重一百六斤,小钟乃重一百四十八斤,则小钟厚,非也。又:“磬氏
为磬,倨句一矩有半,博为一,股为二,鼓为三。叁分其股博,去其一以为鼓博;
三分其鼓博,以其一为之厚。”今磬无博厚、无长短,亦非也。
五年四月,命参知政事刘沆、梁适监议大乐。是月,知制诰王洙奏:“黄钟
为宫最尊者,但声有尊卑耳,不必在其形体也。言钟磬依律数为大小之制者,经
典无正文,惟郑康成立意言之,亦自云假设之法。孔颖达作疏,因而述之。据历
代史籍,亦无钟磬依律数大小之说,其康成、颖达等即非身曾制作乐器。至如言
‘磬前长三律,二尺七寸;后长二律,一尺八寸,是磬有大小之制’者,据此以
黄钟为律。臣曾依此法造黄钟特磬者,止得林钟律声。若随律长短为钟磬大小之
制,则黄钟长二尺二寸半,减至应钟,则形制大小比黄钟才四分之一。又九月、
十月以无射、应钟为宫,即黄钟、大吕反为商声,宫小而商大,是君弱臣强之象。
今参酌其镈钟、特磬制度,欲且各依律数,算定长短、大小、容受之数,仍以皇
佑中黍尺为法,铸大吕、应钟钟磬各一,即见形制、声韵所归。”奏可。
五月,翰林学士承旨王拱辰言:“奉诏详定大乐,比臣至局,钟磬已成。窃
缘律有长短,磬有大小,黄钟九寸最长,其气阳,其象土,其正声为宫,为诸律
之首,盖君德之象,不可并也。今十二钟磬,一以黄钟为率,与古为异。臣等亦
尝询逸、瑗等,皆言‘依律大小,则声不能谐。’故臣窃有疑,请下详定大乐所,
更稽古义参定之。”是月,知谏院李兑言:“曩者紫宸殿阅太常新乐,议者以钟
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复诏近臣详定。窃闻崇文院聚议,而王拱辰欲更
前史之义,王洙不从,议论喧啧。夫乐之道广大微妙,非知音入神,岂可轻议?
西汉去圣尚近,有制氏世典大乐,但能纪其铿锵,而不能言其义。况今又千余年,
而欲求三代之音,不亦难乎?且阮逸罪废之人,安能通圣明述作之事?务为异说,
欲规恩赏。朝廷制乐数年,当国财匮乏之时,烦费甚广。器既成矣,又欲改为,
虽命两府大臣监议,然未能裁定其当。请以新成钟磬与祖宗旧乐参校其声,但取
谐和近雅者合用之。”
六月,帝御紫宸殿,奏太常新定《大安》之乐,召辅臣至省府、馆阁预观焉,
赐详定官器币有差。八月,诏:“南郊姑用旧乐,其新定《大安》之乐,常祀及
朝会用之。”翰林学士胡宿上言:“自古无并用二乐之理,今旧乐高,新乐下,
相去一律,难并用。且新乐未施郊庙,先用之朝会,非先王荐上帝、配祖考之意。
”帝以为然。九月,御崇政殿,召近臣、宗室、台谏、省府推判官观新乐并新作
晋鼓。乃以瑗为大理寺丞,逸复尚书屯田员外郎,保信领荣州防御使,入内东头
供奉官贾宣吉为内殿承制,并以制钟律成,特迁之。
至和元年,言者多以阴阳不和由大乐未定。帝曰:“乐之不合于古久矣。水
旱之来,系时政得失,岂特乐所召哉?”二年,潭州上浏阳县所得古钟,送太常。
初,李照斥王朴乐音高,乃作新乐,下其声。太常歌工病其太浊,歌不成声,私
赂铸工,使减铜齐,而声稍清,歌乃协。然照卒莫之辨。又朴所制编钟皆侧垂,
照、瑗皆非之。及照将铸钟,给铜于铸泻务,得古编钟一,工人不敢毁,乃藏于
太常。钟不知何代所作,其铭云:“粤朕皇祖宝和钟,粤斯万年,子子孙孙永宝
用。”叩其声,与朴钟夷则清声合,而其形侧垂。瑗后改铸,正其钮,使下垂,
叩之弇,郁而不扬。其镈钟又长甬而震掉,声不和。着作佐郎刘羲叟谓人曰:
“此与周景王无射钟无异,上将有眩惑之疾。”嘉佑元年正月,帝御大庆殿受朝,
前一夕,殿庭设仗卫、既具而大雨雪,至压宫架折,帝于禁中跣而告天,遂暴感
风眩,人以羲叟之言为验。八月,御制恭谢乐章。是月,诏恭谢用旧乐。
四年九月,御制祫享乐舞名:僖祖奏《大基》,顺祖奏《大祚》,翼祖奏
《大熙》,宣祖奏《大光》,太祖奏《大统》,太宗奏《大昌》,真宗奏《大治》,
孝惠皇后奏《淑安》,孝章皇后奏《静安》,淑德皇后奏《柔安》,章怀皇后奏
《和安》,迎神、送神奏《怀安》,皇帝升降奏《肃安》,奠瓒奏《顾安》,奉
俎、彻豆奏《充安》,饮福奏《禧安》,亚献、终献奏《佑安》,退文舞、迎武
舞奏《显安》,皇帝归大次奏《定安》,登楼礼成奏《圣安》,驾回奏《采茨》;
文舞曰《化成治定》,武舞曰《崇功昭德》。帝自制迎神、送神乐章,诏宰臣富
弼等撰《大祚》至《采茨》曲词十八。七年八月,御制明堂迎神乐章,皆肄于太
常。
翰林学士王珪言:“昔之作乐,以五声播于八音,调和谐合而与治道通,先
王用于天地、宗庙、社稷,事于山川鬼神,使鸟兽尽感,况于人乎?然则乐虽盛
而音亏,未知其所以为乐也。今郊庙升歌之乐,有金、石、丝、竹、匏、土、革
而无木音。夫所谓柷吾攵者,圣人用以着乐之始终,顾岂容有缺耶?且乐莫隆于
《韶》,《书》曰‘戛击’,是柷、敔之用。既云下而击鼗,知鸣球与柷吾攵之
在堂,故《传》曰:‘堂上堂下,各有柷敔也’。今陛下躬祠明堂,宜诏有司考
乐之失而合八音之和。”于是下礼官议,而堂上始置柷敔。
又秘阁校理裴煜奏:“大祠与国忌同者,有司援旧制,礼乐备而不作。忌日
必哀,志有所至,其不有乐,宜也。然乐所以降格神只非以适一己之私也。谨案
开元中礼部建言,忌日享庙应用乐。裴宽立议,庙尊忌卑则作乐,庙卑忌尊则备
而不奏。中书令张说以宽议为是。宗庙如此,则天地、日月、社稷之祠用乐明矣。
臣以为凡大祠天地、日月、社稷与忌日同者,伏请用乐,其在庙则如宽之议。所
冀略轻存重,不失其称。”下其章礼官,议曰“《传》称祭天以禋为歆神之始,
以血为陈馔之始;祭地以埋为歆神之始,以血为陈馔之始。宗庙以灌为歆神之始,
以腥为陈饶之始。然则天地、宗庙皆以乐为致神之始,故曰大祭有三始,谓此也。
天地之间虚豁而不见其形者,阳也。鬼神居天地之间,不可以人道接也。声属于
阳,故乐之音声号呼召于天地之间,庶几神明闻之,因而来格,故祭必求诸阳。
商人之祭,先奏乐以求神,先求于阳也;次灌地求神于阴,达于渊泉也。周人尚
臭,四时之祭,先灌地以求神,先求诸阴也。然则天神、地只、人鬼之祀不可去
乐明矣。今七庙连室,难分庙忌之尊卑,欲依唐制及国朝故事:庙祭与忌同日,
并县而不作;其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作之;若祠天地、日月、九宫、太一及蜡百
神,并请作乐;社稷以下诸祠既卑于庙,则乐可不作。”翰林学士王珪等以为:
“社稷,国之所尊,其祠日若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伏请亦不去乐。”诏可。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太常寺奏,仁宗配飨明堂,奠币歌《诚安》,酌献歌
《德安》。二年九月,礼官李育上言:“南郊、太庙二舞郎总六十八,文舞罢,
舍羽龠,执干戚,就为武舞。臣谨按旧典,文、武二舞各用八佾,凡祀圜丘、祀
宗庙,太乐令率工人以入,就位,文舞入,陈于架北,武舞立于架南。又文舞出,
武舞入,有送迎之曲,名曰《舒和》,亦曰《同和》,凡三十一章,止用一曲。
是进退同时,行缀先定,步武容体,各应乐节。夫《玄德升闻》之舞象揖让,
《天下大定》之舞象征伐,柔毅舒急不侔,而所法所习亦异,不当中易也。窃惟
天神皆降,地只皆出,八音克谐,祖考来格,天子亲执珪币,‘相维辟公’,
‘严恭寅畏’,可谓极矣。而舞者纷然纵横于下,进退取舍,蹙迫如是,岂明有
德、象有功之谊哉?国家三年而躬一郊,同殿而享八室,而舞者阙如,名曰二舞,
实一舞也。且如大朝会所以宴臣下,而舞者备其数;郊庙所以事天地、祖考,而
舞者减其半:殊未为称。事有近而不可迩,礼有繁而不可省,所系者大,而有司
之职不敢废也。伏请南郊、太庙文武二舞各用六十四人,以备帝王之礼乐,以明
祖宗之功德。”奏可。
四年八月,学士院建言:“国朝宗庙之乐,各以功德名舞。洪惟英宗,继天
遵业,钦明勤俭,不自暇逸。践祚未几,而恩行威立,固已超轶百王之上。今厚
陵复土,祔庙有期,而乐名未立,亡以诏万世。请上乐章及名庙所用舞曰《大英》
之舞。自后礼官、御史有所建明,而详定朝会及郊庙礼文官于乐节有议论,率以
时考正之。”
神宗熙宁九年,礼官以宗庙乐节而有请者三:
其一、今祠太庙《兴安》之曲,举柷而声已过,举敔而声不止,则始终之节
未明。请祠祭用乐,一奏将终,则戛敔而声少止,击柷则乐复作,以尽合止之义。
其二、大乐降神之乐,均声未齐,短长不协,故舞行疾徐亦不能一。请以一
曲为一变,六变用六,九变用九,则乐舞始终莫不应节。
其三、周人尚臭,盖先灌而后作乐;本朝宗庙之礼多从周,请先灌而后作乐。
元丰二年,详定所以朝会乐而有请者十:
其一、唐元正、冬至大朝会,迎送王公用《舒和》,《开元礼》以初入门
《舒和》之乐作,至位,乐止。盖作乐所以待王公,今中书、门下、亲王、使相
先于丹墀上东西立,皇帝升御坐,乃奏乐引三品以上官,未为得礼。请侍从及应
赴官先就立位,中书、门下、亲王、使相、诸司三品、尚书省四品及宗室、将军
以上,班分东西入,《正安》之乐作,至位,乐止。
其二、今朝会仪:举第一爵,宫县奏《和安》之曲,第二、第三、第四,登
歌作《庆云》、《嘉禾》、《灵芝》之曲。则是合乐在前、登歌在后,有违古义。
请第一爵,登歌奏《和安》之曲,堂上之乐随歌而发;第二爵,笙入奏《庆云》
之曲,止吹笙,余乐不作;第三爵,堂上歌《嘉禾》之曲,堂下吹笙,《瑞木成
文》之曲,一歌一吹相间;第四爵,合乐奏《灵芝》之曲,堂上下之乐交作。
其三、定文舞、武舞各为四表,表距四步为酂缀,各六十四。文舞者服进贤
冠,左执龠,右秉翟,分八佾,二工执纛引前,衣冠同之。舞者进蹈安徐,进一
步则两两相顾揖,三步三揖,四步为三辞之容,是为一成。余成如之。自南第一
表至第二表为第一成,至第三表为再成,至北第一表为三成,覆身却行至第三表
为四成,至第二表为五成,复至南第一表为六成,而武舞入。今文舞所秉翟羽,
则集雉尾置于髹漆之柄,求之古制,实无所本。聂崇义图,羽舞所执类羽葆幢,
析羽四重,以结绶系于柄,此纛翳之谓也。请按图以翟羽为之。
其四、武舞服平巾帻,左执干,右执戈。二工执旌居前;执鼗、执铎各二工;
金錞二,四工举;二工执镯、执铙;执相在左,执雅在右,亦各二工;夹引舞
者,衣冠同之。分八佾于南表前,先振铎以通鼓,乃击鼓以警戒,舞工闻鼓声,
则各依酂缀总干正立定位,堂上长歌以咏叹之。于是播鼗以导舞,舞者进步,自
南而北,至最南表,以见舞渐。然后左右夹振铎,次击鼓,以金錞和之,以金
镯节之,以相而辅乐,以雅而陔步。舞者发扬蹈厉,为猛贲趫速之状。每步一进,
则两两以戈盾相向,一击一刺为一伐,四伐为一成,成谓之变。至第二表为一变;
至第三表为二变;至北第一表为三变;舞者覆身向堂,却行而南,至第三表为四
变;乃击刺而前,至第二表回易行列,舂、雅节步分左右而跪,以右膝至地,左
足仰起,象以文止武为五变;舞蹈而进,为兵还振旅之状,振铎、摇鼗、击鼓,
和以金錞,废镯鸣铙,复至南第一表为六变而舞毕。古者,人君自舞《大武》,
故服冕执干戚。若用八佾而为击刺之容,则舞者执干戈。说者谓武舞战象乐六奏,
每一奏之中,率以戈矛四击刺。戈则击兵,矛则刺兵,玉戚非可施于击刺,今舞
执干戚,盖沿袭之误。请左执干,右执戈。
其五、古之乡射礼,三笙一和而成声,谓三人吹笙,一人吹和。今朝会作乐,
丹墀之上,巢笙、和笙各二人,其数相敌,非也。盖乡射乃列国大夫、士之礼,
请增倍为八人,丹墀东西各三巢一和。
其六、今宫县四隅虽有建鼓、鞞、应,相传不击。乾德中,诏四建鼓并左右
鞞、应合十有二,依李照所奏,以月建为均,与镈钟相应。鞞、应在建鼓旁,是
亦朔鼙、应鼙之类。请将作乐之时,先击鼙,次击应,然后击建鼓。
其七、今乐县四隅设建鼓,不击,别施散鼓于乐县内代之。乾德中,尹拙奏
宜去散鼓,诏可,而乐工积习亦不能废。李照议作晋鼓,以为乐节。请乐县内去
散鼓,设晋鼓以鼓金奏。
其八、古者,瞽蒙、眡了皆掌播鼗,所以节一唱之终。请宫县设鼗,
以为乐节。
其九、以天子礼求之,凡乐事播鼗,击颂磬、笙磬,以钟鼓奏《九夏》,是
皆在庭之乐;戛击则柷敔,球则玉磬,搏拊所以节乐,琴瑟所以咏诗,皆堂上乐
也。磬本在堂下,尊玉磬,故进之使在上,若击石拊石,则当在庭。后世不原于
此,以春秋郑人赂晋俟歌钟二肆,遂于堂上设歌钟、歌磬,盖歌钟则堂上歌之,
堂下以鼓应之耳。歌必金奏相和,名曰歌钟,则以节歌是已,岂堂上有钟邪?歌
磬之名,本无所出,晋贺循奏置登歌簨虡,采玉造小磬,盖取舜庙鸣球之制。后
周登歌,备录钟磬,隋、唐迄今,因袭行之,皆不应礼。请正、至朝会,堂上之
乐不设钟磬。
其十、古者歌工之数:大射工六人,四瑟,则是诸侯鼓瑟以四人,歌以二人;
天子八人,则瑟与歌皆四人矣。魏、晋以来,登歌五人,隋、唐四人,本朝因之,
是循用周制也。《礼》“登歌下管”,贵人声也,故《仪礼》瑟与歌工皆席于西
阶上。隋、唐相承,庭中磬虡之下,系以偶歌琴瑟,非所谓升歌贵人声之义。今
堂上琴瑟,比之周制,不啻倍蓰,而歌工止四人,音高下不相权。盖乐有八音,
所以行八风,是以舞佾与钟磬俱用八为数。请罢庭中歌者,堂上歌为八,琴瑟之
数放此,其筝、阮、筑悉废。
太常以谓:“堂上钟磬去之,则歌声与宫县远。汉、唐以来,宫室之制浸广,
堂上益远庭中,其上下乐节苟不相应,则繁乱而无序。况朝会之礼,起于西汉,
则后世难以纯用三代之制。其堂上钟磬、庭中歌工与筝、筑之器,从旧仪便。”
遂如太常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