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类三
△《广韵》·五卷(内府藏本)
不着撰人名氏。考世行《广韵》凡二本,一为宋陈彭年、邱雍等所重修,一
为此本。前有孙愐《唐韵序》,注文比重修本颇简。朱彝尊作《重修本序》,
谓明代内府刊版,中涓欲均其字数,取而删之。然《永乐大典》引此本,皆曰陆
法言《广韵》;引重修本,皆曰《宋重修广韵》。世尚有麻沙小字一本,与明内
府版同题曰“乙未岁明德堂刊”。内“匡”字纽下十三字皆阙一笔,避太祖讳,
其他宋讳则不避。邵长衡《古今韵略》指为宋椠,虽未必然。而《平声》“东”
字注中引东不訾事,重修本作“舜七友”,此本讹作“舜之后”。熊忠《韵会举
要》已引此本,则当为元刻矣,非明中涓所删也。又宋人讳殷,故重修本改“二
十一殷”为“欣”,此尚作“殷”,知非作於宋代。且唐人诸集,以《殷韵》字
少,难於成诗,间或附入《真、谆、臻韵》。如杜甫《东山草堂》诗、李商隐
《五松驿》诗,不一而足。说文所载《唐韵》翻切,“殷”字作“於身切”,
“欣”字作“许巾切”,亦借《真韵》中字取音,并无一字通文。此本注殷独用,
重修本始注“欣与文通”,尤确非宋韵之一徵。考《唐志》、《宋志》皆载陆法
言《广韵》五卷,则法言《切韵》亦兼《唐韵》之名。又孙愐以后,陈彭年等
以前,修《广韵》者尚有严宝文、裴务齐、陈道固三家,重修本中皆列其名氏。
郭忠恕《佩觿》上篇尚引裴务齐《切韵序》辨其老、考二字左回右转之讹。知三
家之书,宋初尚存,此本盖即三家之一。故彭年等所定之本不曰“新修”而曰
“重修”,明先有此《广韵》。又景德四年《敕牒》,称旧本注解未备,明先有
此注文简约之《广韵》也。彝尊精於考证,乃以此本为在后,不免千虑之一失矣。
惟新、旧《广韵》皆在《集韵》之前,而上、去二声乃皆用《集韵》移并之部分,
平、人二声又不从《集韵》移并。疑贾昌朝奏并十三部以后,校刻《广韵》者以
《豏》、《槛》、《俨》、《陷》、《鉴》、《酽》六部字数太窄,改从
《集韵》以便用。《咸》、《衔》、《严》、《洽》、《狎》、《业》六部字数
稍宽,则仍其旧而未改。观徐锴《说文韵谱》,上声以《湛》、《槛》、《俨》
相次,去声以《陷》、《鉴》、《醶》相次,则唐人旧第可知也。此於四声次
序,前后乖违,殊非体例。以宋椠如是,今姑仍旧本录之,而订其误如右。
△《重修广韵》·五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宋陈彭年、邱雍等奉敕撰。初,隋陆法言以吕静等六家韵书各有乖互,因与
刘臻、颜之推、魏渊、卢思道、李若、萧该、辛德源、薛道衡八人撰为《切韵》
五卷。书成於仁寿元年。唐仪凤二年,长孙讷言为之注。后郭知玄、关亮、薛峋、
王仁煦、祝尚邱递有增加。天宝十载,陈州司法孙愐重为刊定,改名《唐韵》。
后严宝文、裴务齐、陈道固又各有添字。宋景德四年,以旧本偏旁差讹,传写漏
落,又注解未备,乃命重修。大中祥符四年书成,赐名《大宋重修广韵》,即是
书也。旧本不题撰人。以丁度《集韵》考之,知为彭年、雍等尔。其书二百六韵,
仍陆氏之旧,所收凡二万六千一百九十四字。考唐《封演闻见记》,载陆法言
《韵》凡一万二千一百五十八字,则所增凡一万四千三十六字矣。此本为苏州张
士俊从宋椠翻雕,中间已阙钦宗讳,盖建炎以后重刊。朱彝尊序之,力斥刘渊
《韵》合《殷》於《文》、合《隐》於《吻》、合《焮》於《问》之非。然此本
实合《殷》、《隐》、《焮》於《文》、《吻》、《问》,彝尊未及检也。注文
凡一十九万一千六百九十二字,较旧本为详,而冗漫颇甚。如“公”字之下载姓
氏至千馀言,殊乏翦裁。“东”字之下称东宫得臣为齐大夫,亦多纰缪。考孙
愐《唐韵序》,称异闻、奇怪、传说、姓氏、原由、土地、物产、山河、草木、
禽兽、虫鱼备载其间,已极蔓引。彭年等又从而益之,宜为丁度之所议。潘耒
《序》乃以注文繁复为可贵,是将以韵书为类书也。着书各有体例,岂可以便於
剽剟,遂推为善本哉?流传既久,存以备韵书之源流可矣。
△《集韵》·十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旧本题宋丁度等奉敕撰。前有《韵例》,称:“景佑四年,太常博士直史馆
宋祁、太常丞直史馆郑戬等建言:陈彭年、邱雍等所定《广韵》,多用旧文,繁
略失当。因诏祁、戬与国子监直讲贾昌朝、王洙同加修定。刑部郎中知制诰丁度、
礼部员外郎知制诰李淑为之典领。”晁公武《读书志》亦同。然考司马光《切韵
指掌图序》,称:“仁宗皇帝诏翰林学士丁公度、李公淑增崇韵学,自许叔重而
降凡数十家,总为《集韵》,而以贾公昌朝、王公洙为之属。治平四年,余得旨
继纂其职,书成上之,有诏颁焉。尝因讨究之暇,科别清浊为二十图”云云,则
此书奏於英宗时,非仁宗时,成於司马光之手,非尽出丁度等也。其书凡平声四
卷,上声、去声、入声各二卷,共五万三千五百二十五字。视《广韵》增二万七
千三百三十一字(案《广韵》凡二万六千一百九十四字,应增二万七千三百三十
一字,於数乃合。原本误以二万为一万,今改正)。熊忠《韵会举要》称:“旧
韵但作平声一、二、三、四,《集韵》乃改为上、下平。”今检其篇目,乃旧韵
作上、下平,此书改为平声一、二、三、四。忠之所言,殊为倒置。惟《广韵》
所注通用、独用,封演《见闻记》称为唐许敬宗定者,改并移易其旧部,则实自
此书始。《东斋纪事》称“景佑初,以崇政殿说书贾昌朝言,诏度等改定韵窄者
十三处,许令附近通用”,是其事也。今以《广韵》互校,平声并《殷》於《文》,
并《严》於《鉴》、《添》,并《凡》於《咸》、《衔》。上声并《隐》於《吻》。
去声并《废》於《队》、《代》,并《焮》於《问》。入声并《迄》於《物》,
并《业》於《叶》、《帖》,并《乏》于《洽》、《狎》。凡得九韵,不足十三。
然《广韵》平声《盐》、《添》、《咸》、《衔》、《严》、《凡》与入声《叶》、
《帖》、《洽》、《狎》、《业》、《乏》皆与本书部分相应,而与《集韵》互
异。惟上声并《俨》於《琰》、《忝》,并《范》於《豏》、《槛》,去声
并《酽》於《艳》、《<木忝>》、并《梵》於《陷》、《鉴》,皆与本书部分不应,
而乃与《集韵》相同。知此四韵亦《集韵》所并,而重刊《广韵》者误据《集韵》
以校之,遂移其旧第耳。其驳《广韵》注,凡姓望之出,广陈名系,既乖字训,
复类谱牒,诚为允协。至谓兼载他切,徒酿细文,因并删其字下之互注,则音义
俱别与义同音异之字难以遽明,殊为省所不当省。又韵主审音,不主辨体,乃篆
籀兼登,雅俗并列,重文复见,有类字书,亦为繁所不当繁。其於《广韵》,盖
亦互有得失。故至今二书并行,莫能偏废焉。
△《切韵指掌图》·二卷、《附检例》·一卷(永乐大典本)
宋司马光撰。其《检例》一卷则邵光祖所补正。光有《温公易说》,已着录。
光祖字宏道,自称洛邑人。其始末未详。考《江南通志·儒林传》,载元邵光祖
字宏道,吴人。研精经传,讲习垂三十年,通三经。所着有《尚书集义》。当即
其人。洛邑或其祖籍欤?据王行《后序》作於洪武二十三年,称其殁已数年,则
元之遗民,入明尚在者也。光书以三十六字母科别清浊,为二十图,首独韵,次
开合韵。每类之中,又以四等字多寡为次,故高为独韵之首,干官为开合韵之首。
旧有《检例》一卷,光祖以为全背图旨,断非光作,因自撰为检图之例,附於其
后。考光《自序》,实因《集韵》而成是图。光祖乃云《广韵》凡二万五千三百
字,其中有切韵者三千八百九十文,正取其三千一百三十定为二十图,馀七百六
十字应检而不在图者,则以在图同母同音之字备用而求其音。则是据《广韵》也。
然光祖据光之图以作例,则其例仍与图合。所注七百六十字之代字及字母,亦足
补原图所未备。光例既佚,即代以光祖之例,亦无不可矣。光书反切之法,据景
定癸亥董南一《序》云,递用则名音和,傍求则名类隔;同归一母则为双声,同
出一韵则为叠韵;同韵而分两切者谓之凭切,同音而分两韵者谓之凭韵;无字则
点窠以足之,谓之寄声,韵阙则引邻以寓之,谓之寄韵。所谓双声叠韵诸法,与
今世所传刘鉴《指南》诸门法并同。惟音和、类隔二门则大相悬绝。《检例》云:
“取同音、同母、同韵、同等,四者皆同,谓之音和。取唇重唇轻、舌头舌上、
齿头正齿三音中清浊同者,谓之类隔。”是音和统三十六母,类隔统唇、舌、齿
等二十六母也。刘鉴法则音和专以见、溪、群、疑为说,而又别立为一四音和、
四一音和两门。类隔专以端、知八母为说,又别出轻重、重轻、交互照精、精照
互用四门。似乎推而益密。然以两法互校,实不如原法之简该也。其“《广韵》
类隔,今更音和”一条,皆直以本母字出切,同等字取韵。取字於音和之理,至
为明了。独其辨来、日二母云“日字与泥、娘二字母下字相通”,辨匣、喻二字
母云“匣阙三四喻中觅,喻亏一二匣中穷”,即透切之法,一名野马跳涧者。其
法殊为牵强。又其法兼疑、泥、娘、明等十母,此独举日、泥、娘、匣、喻五母,
亦为不备。是则原法之疏,不可以立制者矣。等韵之说,自后汉与佛经俱来。然
《隋书》仅有十四音之说,而不明其例。华严四十二字母,亦自为梵音,不隶以
中国之字。《玉篇》后载神珙二图,《广韵》后列一图不着名氏,均粗举大纲,
不及缕举节目。其有成书传世者,惟光此书为最古。孙奕《示儿编》辨不字作逋
骨切,惟据光说。知宋人用为定韵之祖矣。第光《传家集》中,下至投壶、新格
之类,无不具载,惟不载此书,故传本久绝。今惟《永乐大典》尚有完本,谨详
为校正,俾复见於世。以着等韵之旧谱,其例不过如此。且以见立法之初,实因
《集韵》而有是书,非因是书而有《集韵》。凡后来纷纭轇轕,均好异者之
所为焉。
△《韵补》·五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宋吴棫撰。棫字才老。武夷徐蒇为是书序,称与蒇本同里,而其祖后家
同安。王明清《挥麈三录》则以为舒州人,疑明清误也。宣和六年第进士,召试
馆职,不就。绍兴中为太常丞,以为孟仁仲草表忤秦桧,出为泉州通判以终。蒇
《序》称所着有《书裨传》、《诗补音》、《论语指掌考异续解》、《楚辞释音》、
《韵补》凡五种。陈振孙《书录解题·诗类》、载棫《毛诗补音》十卷,注曰:
“棫又别有《韵补》一书,不专为《诗》作。”《小学类》载棫《韵补》五
卷,注曰:“棫又有《毛诗补音》一书,别见《诗类》。”今《补音》已亡,
惟此书存。自振孙谓朱子注《诗》用棫之说,朱彝尊作《经义考》未究此书仅
五卷,於《补音》十卷条下误注“存”字,世遂谓朱子所据即此书,莫敢异议。
考《诗集传》如《行露篇》二“家”字,一音“谷”,一音“各空反”;《驺虞
篇》二“虞”字,一音“牙”,一音“五红反”;《汉广篇》“广”音“古旷反”,
“泳”音“于诳反”;《绿衣篇》“风”音“孚愔反”之类,为此书所无者,不
可殚举。《兔罝篇》“仇”音“渠之反”,以与“达”叶。此书乃据《韩诗》
“逵”作“馗”音“渠尤反”,以与“仇”叶。显相背者亦不一。又《朱子语录》
称棫音务为蒙,音严为壮。此书有“务”而无“严”。周密《齐东野语》称朱
子用棫之说,以艰音巾,替音天。此书有艰而无替。则朱子所据,非此书明甚。
盖棫音《诗》、音《楚辞》,皆据其本文,推求古读,尚能互相比较,粗得大
凡。故朱子有取焉。此书则泛取旁搜,无所持择,所引书五十种中,下逮欧阳修、
苏轼、苏辙诸作,与张商英之伪《三坟》,旁及《黄庭经》、《道藏》诸歌,故
参错冗杂,漫无体例。至於韵部之《上平》注:“《文》、《殷》、《元》、
《魂》、《痕》通《真》,《寒》、《桓》、《删》、《山》通《先》。”《下
平》忽注:“《侵》通《真》,《覃》、《谈》、《咸》、《衔》通《删》,
《盐》、《沾》、《严》、《凡》通《先》。”《上声》又注:“《梗》、《耿》、
《静》、《迥》、《拯》等六韵通《轸》。《寝》亦通《轸》。《感》、《敢》、
《琰》、《忝》、《豏》、《槛》、《俨》、《范》通《铣》。”《去声》
又注:“《问》、《焮》通《震》,而《愿》、《慁》、《恨》自为一部。《谏》、
《襇》通《霰》,而《翰》、《换》自为一部。《勘》、《阚》、通《翰》,
《艳》、《<木忝>》、《敛》通《霰》,《陷》、《览》、《梵》通《谏》,割为
三部。”《入声》又注:“《勿》、《迄》、《职》、《德》、《缉》通《质》,
为一部。《曷》、《末》、《黠》、《戛》、《屑》、《薛》、《叶》、《帖》、
《业》、《乏》通《月》,为一部。”颠倒错乱,皆亘古所无之臆说。世儒不察,
乃执此书以诬朱子,其傎殊甚。然自宋以来,着一书以明古音者,实自棫始,
而程迥之《音式》继之。迥书以三声通用,双声互转为说,所见较棫差的,今
已不传。棫书虽抵牾百端,而后来言古音者皆从此而推阐加密,故辟其谬而仍
存之,以不没筚路蓝缕之功焉。
△《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五卷、《附贡举条式》·一卷(兵部侍郎纪昀
家藏本)
《礼部韵略》,旧本不题撰人。晁公武《读书志》云“丁度撰”。今考所并
旧韵十三部,与度所作《集韵》合,当出度手。其《上平声·三十六桓》作“欢”,
则南宋重刊所改。观卷首载郭守正《重修条例》,称绍兴本尚作“桓”,是其证
也。考曾慥《类说》引《古今词话》曰:“真宗朝试《天德清明赋》,有闽士
破题云:‘天道如何,仰之弥高。’会试官亦闽人,遂中选。”是宋初程试,用
韵尚漫无章程。自景佑以后,敕撰此书,始着为令式,迄南宋之末不改。然收字
颇狭,如《欢韵》漏“判”字、《添韵》漏“大”字之类,尝为俞文豹《吹剑录》
所议。故元佑中博士孙谔,绍兴中朝散大夫黄积厚、福州进士黄启宗,淳熙中吴
县主簿张贵谟,嘉定中嘉定府教授吴桂,皆屡请增收。而杨伯岩亦作《九经补韵》
以拾其遗。然每有陈奏,必下国子监看详,再三审定,而后附刊韵末。其间或有
未允者,如黄启宗所增“跻一作齐”,“鳏一作矜”之类,赵彦卫《云麓漫钞》
尚驳诘之。盖既经廷评,又经公论,故较他韵书特为谨严。然当时官本已不可见,
其传於今者题曰《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每字之下皆列官注於前,其所附互注
则题一“释”字别之。凡有二本。一本为康熙丙戌曹寅所刻,冠以余文焴所作
欧阳德隆《押韵释疑序》一篇、郭守正《重修序》一篇、《重修条例》十则、淳
熙《文书式》一道。考守正所重修者名《紫云韵》,今尚有传本,已别着录。则
此本非守正书。又守正《条例》称德隆注痀偻、其挒之辨,似失之拘。今
此本无此注,则亦非德隆书。观守正《序》称书肆版行,漫者凡几,一漫则一新,
必增数注释,易一标题。然则当日《韵略》非一本,此不知谁氏所刻,而仍冠以
旧《序》及《条例》。其《条例》与书不相应,而淳熙《文书式》中乃有理宗御
名,是则移掇添补之明证也。一本为常熟钱孙保家影抄宋刻。前五卷与曹本同,
但首无《序》文、《条例》,而末附《贡举条式》一卷,凡五十三页。所载上起
元佑五年,下至绍熙五年,凡一切增删韵字、庙讳、祧讳、书写试卷格式以及考
校章程,无不具载,多史志之所未备,犹可考见一代典制。视曹本特为精善。惟
每卷之末各以当时避讳不收之字附录一页,据《跋》乃孙保所加,非原书所有。
今削去不载,以存其旧。至曹寅所刻不完之本则附见於此,不别着录焉。
△《增修互注礼部韵略》·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宋毛晃增注,其子居正校勘重增。诸家所称《增韵》,即此书也。晃尝作
《禹贡指南》,居正尝作《六经正误》,皆别着录。是书因《礼部韵略》收字太
狭,乃蒐采典籍,依韵增附。又《韵略》之例,凡字有别体别音者,皆以墨阑圈
其四围,亦往往舛漏。晃并为厘定,於音义字画之误,皆一一辨证。凡增二千六
百五十五字,增圈一千六百九十一字,订正四百八十五字。居正续拾所遗,复增
一千四百二字。各标总数於每卷之末,而每字之下又皆分注。其曰“增入”、曰
“今圈”、曰“今正”者,皆晃所加。曰重增者,皆居正所加。其辨论考证之语,
则各署名以别之。父子相继以成一书,用力颇为勤挚。其每字叠收重文,用《集
韵》之例。每字别出重音,用《广韵》之例。然不知古今文字之别,又不知古今
声韵之殊。如《东部》“通”字纽下据《汉乐府》增一“桐”字,是以假借为本
文;“同”字纽下据《豳风》增一“重”字,是以省文为正体;又如《先部》
“先”字纽下据《汉乐府》增一“西”字,是以古音入律诗;“烟”字纽下据杜
预《左传注》增一“殷”字,是以借声为本读:皆所谓引汉律断唐狱者,不古不
今,殊难依据。较欧阳德隆互注之本,殆不止上、下床之别。特其辨正训诂,考
正点画,亦颇有资於小学。故后来字书韵书、多所徵引,而《洪武正韵》之注据
是书者尤多焉。录而存之,亦足以备简择也。明代刊版,颇多讹舛。此本凡宋代
年号皆空一格,犹存旧式,末题“太岁丙辰仲夏秀岩山堂重刊”。盖理宗宝佑四
年蜀中所刻,视近本特为精善云。
△《增修校正押韵释疑》·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押韵释疑》,宋绍定庚寅庐陵进士欧阳德隆撰,景定甲子郭守正增修。守
正字正己,自号紫云山民。《永乐大典》所引《紫云韵》,即此书也。初,德隆
以《礼部韵略》有字同义异、义同字异者,与其友易有开因监本各为互注,以便
程试之用。辰阳袁文焴为之序。后书肆屡为刊刻,多所窜乱。守正因取德隆之
书,参以诸本,为删削增益各十馀条,以成此书。前载文焴《序》,次守正
《自序》,次《重修条例》,次《绍兴新制》,次《韵字沿革》,次《前代名姓
有无音释之疑》,次《韵略音释与经史子音释异同之疑》,次《韵略字义与经史
子字义异同之疑》,次《经史子训释音义异同之疑》,次《本韵字异义异经史子
合而一之之疑》,次《两韵字同义异而无通押明文者》,次《出处连文两音之疑》,
次《押韵经前史后之疑》,次《经史用古字今字之疑》,次《有司去取之疑》,
次《世俗相传之误》,次《赋家用韵之疑》,次《疑字》,次《字同义异》,次
《正误》,次《俗字》,皆列卷首。其每字之下,先列监注,次列补释,次列他
韵他纽互见之字,详其音义点画之同异,而辨其可以重押通用与否。多引当时程
试诗赋、某年某人某篇曾押用某字、考官看详故事以证之。每韵之末,列绍兴中
黄启宗、淳熙中张贵谟等奏添之字。或常用之字而官韵不收者,如“帡幪”之
“幪”诸字,则注曰“官韵不收,宜知”。考证颇为详密。但孰为德隆原注,孰
为守正之所加,不复分别,未免体例混淆耳。别本《礼部韵略》注文甚简,与此
不同,而亦载文焴守正二《序》及《重修条例》十则。然其书与《条例》绝不
相应,疑本佚其原《序》,而后人移掇此书以补之也。别本首载淳熙《文书式》
数条,列当时避讳之例甚详,此本无之。然如“庆元中议宏字、殷字已祧不讳,
可押韵,不可命题”、“绍兴中指挥以威字代桓字,如齐威、鲁威之类可用,不
可押”、“丁丑福州补试士人押齐威字见黜”诸条。又较淳熙诸式为详备。名曰
《释疑》,可谓不忝其名矣。其书久无刊版,此本犹从宋椠钞出。曹寅所刻别本
《序》中阙六字,《条例》中阙二字,此本皆完。知寅未见此本也。
△《九经补韵》·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宋杨伯岩撰。伯岩字彦思,号泳斋,自称代郡人。然南宋时代郡已属金,盖
署郡望也。淳佑间以工部郎守衢州。周密《云烟过眼录》载伯岩家所见古器,列
高克恭、胡泳之后,似入元尚在矣,宋《礼部韵略》,自景佑中丁度修定颁行,
与《九经》同列学官,莫敢出入。其有增加之字,必奏请详定而后入。然所载续
降六十三字、补遗六十一字,犹各於字下注明。其音义勿顺及丧制所出者,仍不
得奏请入韵。故校以《广韵》、《集韵》,所遗之字颇多。伯岩是书,盖因官韵
漏略,拟摭《九经》之字以补之。《周易》、《尚书》各一字、《毛诗》六字、
《周礼》、《礼记》各三十一字、《左传》五字、《公羊传》、《孟子》各二字,
凡七十九字。各注合添入某韵内或某字下,又附载音义弗顺、丧制所出者八十八
字。盖当时於丧制一条,拘忌过甚。如《檀弓》“何居”之“居”本为语词,亦
以为涉於凶事,不敢入韵,故附载之。然《自序》称非敢上於官以求增补,则并
所列应补之字亦未行用也。其书考据经义,精确者颇多。惟其中如《周礼·司尊
彝》“修爵”之“修”音“涤”,《礼记·聘义》“孚尹”之“孚”音“浮”之
类,乃古字假借,不可施於今韵。又如《诗·泮水》之“黮”字、《周礼·占人》
之“篡”字、《公羊传·成五年》之“氵不”字,乃重文别体,与韵无关。一概
拟补,未免少失断限耳。
△《五音集韵》·十五卷(内府藏本)
金韩道昭撰。道昭字伯晖,真定松水人。世称以等韵颠倒字纽始於元熊忠
《韵会举要》,然是书以三十六母各分四等排比诸字之先后,已在其前。所收之
字,大抵以《广韵》为蓝本,而增入之字则以《集韵》为蓝本。考《广韵》卷首
云:“凡二万六千一百九十四言。”《集韵·条例》云:“凡五万三千五百二十
五言,新增二万七千三百三十一言。”是书亦云“凡五万三千五百二十五言,新
增二万七千三百三十言”。合计其数,较《集韵》仅少一字,殆传写偶脱。《广
韵》注十九万一千六百九十二字,是书云“注三十三万五千八百四十言,新增十
四万四千一百四十八言”。其增多之数,则适相符合。是其依据二书,足为明证。
又《广韵》注独用、同用,实仍唐人之旧,封演《闻见记》言许敬宗奏定者是也。
终唐之世,下迄宋景佑四年,功令之所遵用,未尝或改。及丁度编定《集韵》,
始因贾昌朝请改并窄韵十有三处。合《广韵》各本,《俨》移《豏》、《槛》
之前,《酽》移《陷》、《鉴》之前,独用、同用之注,如通《殷》於《文》,
通《隐》於《吻》,皆因《集韵》颁行后窜改致舛。是书改二百六韵为百六十,
而并《忝》於《琰》、并《槛》於《豏》、并《俨》於《范》、并《<木忝>》
於《艳》、并《鉴》於《陷》、并《酽》於《梵》。足证《广韵》原本上、去声
末六韵之通为二,与平声、入声不殊。其馀如《废》不与《队》、《代》通,
《殷》、《隐》、《焮》、《迄》不与《文》、《吻》、《问》、《物》通,尚
仍《唐韵》之旧,未尝与《集韵》错互。故十三处犁然可考,尤足订重刊《广韵》
之讹。其等韵之学亦深究要渺。虽用以颠倒音纽,有乖古例,然较诸不知而妄作
者,则尚有间矣。
△《古今韵会举要》·三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元熊忠撰。忠字子中,昭武人。案杨慎《丹铅录》谓蜀孟昶有《书林韵会》,
元黄公绍举其大要而成书,故以为名。然此书以《礼部韵略》为主,而佐以毛晃、
刘渊所增并,与孟昶书实不相关。旧本《凡例》首题“黄公绍编缉,熊忠举要”,
而第一条即云“今以《韵会》补收阙遗,增添注释”。是《韵会》别为一书明矣。
其前载刘辰翁《韵会序》,正如《广韵》之首载陆法言、孙愐《序》耳,亦不
得指《举要》为公绍作也。自金韩道昭《五音集韵》始以七音、四等、三十六母
颠倒唐宋之字纽,而韵书一变。南宋刘渊《淳佑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始合并通用
之部分,而韵书又一变。忠此书字纽遵韩氏法,部分从刘氏例,兼二家所变而用
之,而韵书旧第,至是尽变无遗。其《字母通考》之首,拾李涪之馀论,力排江
左吴音。《洪武正韵》之卤莽,此已胚其兆矣。又其中今韵、古韵漫无分别,如
《东韵》收“窗”字、《先韵》收“西”字之类,虽旧典有徵,而施行颇骇。子
注文繁例杂,亦病榛芜。惟其援引浩博,足资考证。而一字一句,必举所本,无
臆断伪撰之处。较后来明人韵谱,则尚有典型焉。
△《四声等子》·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不着撰人名氏。钱曾《读书敏求记》谓即刘鉴所作之《切韵指南》,曾一经
翻刻,特易其名。今以二书校之,若辨音和、类隔、广通、局狭、内外转摄振救、
正音凭切、寄韵凭切、喻下凭切、日寄凭切及双声叠韵之例,虽全具於《指南》、
《门法玉钥匙》内。然词义详略显晦,迥然不侔。至内摄之《通》、《止》、
《遇》、《果》、《宕》、《曾》、《流》、《深》,外摄之《江》、《蟹》、
《臻》、《山》、《效》、《假》、《梗》、《咸》十六摄图,虽亦与《指南》
同。然此书《曾摄》作内八,而《指南》作内六;《流摄》此书作内六,而《指
南》作内七;《深摄》此书作内七,《指南》作内八:皆小有不同。至以《江摄》
外一附《宕摄》内五下、《梗摄》外七附《曾摄》内六下,与《指南》之各自为
图,则为例迥殊。虽《指南》、《假摄》外六附《果摄》内四之下,亦间并二摄。
然《假摄》统《歌》、《麻》二韵,《歌》、《麻》本通,故《假》得附《果》。
若此书之以《江》附《宕》,则不知《江》谐《东》、《冬》,不通《阳》、
《唐》,以《梗》附《曾》,则又误通《庚》、《蒸》为一韵,似不出於一手矣。
又此书《七音纲目》,以帮、滂、并、明、非、敷、奉、微之唇音为宫,影、晓、
匣、喻之喉音为羽,颇变《玉篇》五音之旧。《指南》《五音诀》具在,未尝以
唇为宫,以喉为羽,亦不得混为一书。《切韵指南》卷首有后至元丙子熊泽民
《序》,称古有《四声等子》,为传流之正宗。然而中间分析,尚有未明。关西
刘士明着书曰《经史正音切韵指南》,则刘鉴之《指南》十六摄图,乃因此书而
革其《宕摄》附《江》、《曾摄》附《梗》之误,此书实非鉴作也。以字学中论
等韵者,司马光《指掌图》外,惟此书颇古,故并录存之,以备一家之学焉。
△《经史正音切韵指南》·一卷(浙江江启淑家藏本)
元刘鉴撰。鉴字士明,自署关中人。关中地广,不知隶籍何郡县也。《切韵》
必宗《等子》,司马光作《指掌图》,等韵之法於是始详。鉴作是书,即以《指
掌图》为粉本,而参用《四声等子》,增以格子门法,於出切、行韵、取字,乃
始分明。故学者便之。至於开合二十四摄、内外八转及通广、局狭之异,则鉴
皆略而不言。殆立法之初,已多挂碍纠纷,故姑置之耶?然言等韵者,至今多称
《切韵指南》。今姑录之,用备彼法沿革之由。原本末附明释真空《直指玉钥匙》
一卷,验之即真空《编韵贯珠集》中之第一门、第二门,不知何人割裂其文,缀
於此书之后。又附《若愚直指法门》一卷,词指拙涩,与《贯珠集》相等,亦无
可采。今并删不录焉。
△《洪武正韵》·十六卷(江苏周厚堉家藏本)
明洪武中奉敕撰。时预纂修者为翰林侍讲学士乐韶凤、宋濂、待制王僎、
修撰李淑允、编修朱右、赵埙、朱廉、典簿瞿庄、邹孟达、典籍孙蕡、答禄与权,
预评定者为左御史大夫汪广洋、右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刘基、湖广行省参知
政事陶凯。书成於洪武八年,濂奉敕为之序。大旨斥沈约为吴音,一以中原之韵
更正其失。并平、上、去三声各为二十二部,入声为十部。於是古来相传之二百
六部,并为七十有六。其注释一以毛晃《增韵》为稿本,而稍以他书损益之。盖
历代韵书,自是而一大变。考《隋志》载沈约《四声》一卷,《新、旧唐书》皆
不着录,是其书至唐已佚。陆法言《切韵序》作於隋文帝仁寿元年,而其着书则
在开皇初。所述韵书,惟有吕静、夏侯该、阳休之、周思言、李季节、杜台卿六
家,绝不及约。是其书隋时已不行於北方。今以约集诗赋考之上、下平五十七部
之中,以《东》、《冬》、《锺》三部通,《鱼》、《虞》、《模》三部通,
《庚》、《耕》、《清》、《青》四部通,《蒸部》、《登部》各独用,与今韵
分合皆殊。此十二部之仄韵,亦皆相应。他如《八咏》诗押“苇”字入《微韵》,
与《经典释文》陈谢峤读合。《梁大壮舞歌》押“震”字入《真韵》,与《汉书
·叙传》合。《早发定山》诗押“山”字入《先韵》,《君子有所思行》押“轩”
字入《先韵》,与梁武帝、江淹诗合。《冠子祝文》押“化”字入《麻韵》,与
《后汉书·冯衍传》合。与今韵收字亦颇异。濂《序》乃以陆法言以来之韵指为
沈约,其谬殊甚。法言《切韵序》又曰:“昔开皇初,有仪同刘臻等八人,同诣
法言门宿,论及音韵。以今声调既自有别,诸家取舍亦复不同。吴楚则时伤轻
浅,燕赵则多伤重浊。秦陇则去声为入,梁益则平声似去。江东取韵,与河北复
殊。因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选精切,除削疏缓,萧、颜多所决定。魏
着作谓法言曰:‘向来论难,疑处悉尽,我辈数人,定则定矣。’法言即烛下握
笔略记纲记。”今《广韵》之首,列同定八人姓名,曰刘臻、颜之推、魏渊、卢
思道、李若、萧该、辛德源、薛道衡,则非惟韵不定於吴人,且《序》中“江左
取韵”诸语,已深斥吴音之失,安得复指为吴音?至唐李涪,不加深考,所作
《刊误》,横肆讥评,其诬实甚。濂在明初,号为宿学,不应沿讹踵谬至此。盖
明太祖既欲重造此书,以更古法,如不诬古人以罪,则改之无名。濂亦曲学阿世,
强为舞文耳。然源流本末,古籍昭然,天下后世何可尽掩其目乎?观《广韵·平
声·三锺部》“恭”字下注曰:“陆以恭、蜙、纵等入《冬韵》,非也。”盖
一纽之失,古人业已改定。又《上声·二肿部》“湩”字下注曰:“冬字上声。”
盖《冬部》上声惟此一字,不能立部,附入《肿部》之中,亦必注明,不使相乱。
古人分析不苟,至於如此。濂乃以私臆妄改,悍然不顾,不亦傎乎!李东阳
《怀麓堂诗话》曰:“国初顾禄为宫词,有以为言者,朝廷欲治之。及观其诗集,
乃用《洪武正韵》,遂释之。”此书初出,亟欲行之故也。然终明之世,竟不能
行於天下,则是非之心,终有所不可夺也。又周宾所《识小编》曰“洪武二十三
年,《正韵》颁行已久,上以字义音切,尚多未当,命词臣再校之。学士刘三吾
言:前后韵书惟元国子监生孙吾与所纂《韵会定正》,音韵归一,应可流传。遂
以其书进。上览而善之,更名《洪武通韵》,命刊行焉。今其书不传”云云,是
太祖亦心知其未善矣。其书本不足录,以其为有明一代同文之治,削而不载,则
韵学之沿革不备。犹之记前代典制者,虽其法极为不善,亦必录诸史册,固不能
泯灭其迹,使后世无考耳。
△《古音丛目》·五卷、《古音猎要》·五卷、《古音馀》·五卷、《古音
附录》·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杨慎撰。慎有《檀弓丛训》,已着录。是四书虽各为卷帙,而核其体例,
实本一书。特以陆续而成,不及待其完备,每得数卷,即出问世,故标目各别耳。
观其《古音猎要》《东》、《冬》二韵共标“鞠朋众务调萝窗诵双明萌用江”十
三字,与《古音丛目》《东》、《冬》二韵所标者全复,与《古音馀》《东》、
《冬》二韵所标亦复五字。是即随所记忆,触手成编,参差互出,未归画一之明
证矣。其书皆仿吴棫《韵补》之例,以今韵分部,而以古音之相协者分隶之。
然条理多不精密。如《周易·涣》六四“涣有丘,匪夷所思”,“丘”与“思”
为韵。《无妄》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灾”古
音菑,“牛”古音尼,与“灾”为韵。《系辞》“乾以易知,坤以简能”,“能”
古音“奴来反”,与“知”为韵。慎於《古音丛目》支韵内“丘”字下但注云:
“《诗》。”“牛”字下但注云:“《楚词》。”能字下则并不注出典。又《系
辞》:“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慎於《古音丛目》《五歌》韵内知“宜”字之
为“牛何切”,下注云:“《易》:神而化之。”为“毁禾切”,则但注云:
“见《楚词》。”又《易·彖传》“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
“妇”与“子”及“弟”字为韵。慎於《古音丛·四纸韵》内“妇”字下,但引
《西京赋》作“房诡切”。《丰》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蔀”古音
“蒲五切”,“斗”古音“滴主切”,故九四“蔀、斗”二字与“主”为韵。又
《系辞传》:“无有师保,如临父母。”“母”字与上“度、惧、故”为韵。慎
於《古音丛目·语麌韵》内“斗”字下但注云:“《毛诗》”。“母”字下
但注云:“《易林》。”凡此皆不求其本,随意捃摭。又古音皆其本读,非可随
意谐声,辗转分隶。如江韵之“江、窗、双、控”四字,《古音猎要》皆收入
《冬韵》是也。而《古音丛目》又以《东韵》之“红”、《冬韵》之“封”、
“龙”三字收入《江韵》。考《易·说卦传》:“震为雷、为龙。”虞翻、干宝
并作“駹”。《周礼·巾车》:“革路龙勒。”《注》:“駹也。駹车故
书作龙车。”《犬人》:“凡几珥沈辜用駹可也。”《注》:“故书作龙。”
则“駹”本音龙,以在《东韵》为本音,不容改“龙”以叶“駹”。“封”
与“邦”通,“邦”之古音谐丰声。“红”与“江”通,“江”之古音谐工声。
亦以《东》、《冬》为本韵,不得改封、红以入江也。盖慎博洽过陈第,而洞晓
古音之根柢则不及之。故蒐辑秦汉古书,颇为该备,而置之不得其所,遂往往舛
漏抵牾。以其援据繁富,究非明人空疏者所及,故仍录其书,以备节取焉。
△《古音略例》·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杨慎撰。是书取《易》、《诗》、《礼记》、《楚词》、《老》、《庄》、
《荀》、《管》诸子有韵之词,标为《略例》。若《易例》“日昃之离”,“离”
音罗,与“歌”、“嗟”为韵:“三岁不觌”。“觌”音“徒谷切”,与“木”、
“谷”为韵。“并受其福”,“福”音偪,与“食”、“汲”为韵;“吾与尔靡
之”,靡音磨,与“和”为韵;颇与古音相合。他如“嘒彼小星,维参与昴”,
旧叶“力求切”,慎据《史记·天官书》徐邈音“昴”为“旄”,下文“抱衾与
裯”之“裯”音调,“寔命不犹”之“犹”音“摇”。今考郭璞注《方言》:
“裯,丁牢反。”《檀弓》:“咏斯犹。”郑《注》:“犹当作摇。”则二音实
有所据。慎又谓:“吴棫於《诗》‘棘心夭夭,母氏劬劳’,‘劳’必叶音僚;
‘我思肥泉,兹之永叹’,‘叹’必叶他涓切;‘出自北门,忧心殷殷’,‘门’
必叶眉贫切;‘四牡有骄,朱幩镳镳镳’,‘骄’必叶音高。不思古韵宽缓,
如字读自可叶,何必劳唇齿,费简册。”其论亦颇为得要。至如《老子》“朝甚
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资财有馀。是谓盗夸”,慎据
《韩非·解老篇》改“夸”为“竽”,谓“竽”方与“馀”字叶,柳子厚诗仍押
“盗夸”均误。今考《说文》,“夸”从大,于声,则“夸”之本音不作“枯瓜
切”明矣。故《楚词·大招》:“朱唇皓齿,嫭以姱只。比德好闲,习以都只。”
《集韵》:“姱或作夸。”又《吴都赋》:“列寺七里,侠栋杨路。屯营栉比,
廨署棋布。横塘查下,邑屋隆夸。长干延属,飞甍舛互。”是“夸”与“馀”为
韵,正得古音,而慎反斥之,殊为失考。又《易》:“《晋》,昼也。《明夷》。
诛也。”慎谓古“诛”字亦有“之由切”,与“昼”为韵。孙奕改“诛”为“昧”,
“昧”叶音幕,殊误。今考《周礼·甸祝》“禂牲禂马”亦如之。郑读“
禂”为“诛”,则慎说似有所据。但“昼”字古音读如“注”。张衡《西京赋》:
“徼道外周,千庐内附。卫尉八屯,警夜巡昼。”又《易林·井之复》“昼”与
“据”为韵,《井之涣》“昼”与“故”为韵。《涣之蛊》“昼”与“惧”为韵。
则古韵“昼”不作“涉救切”可知,何得舍其本音而反取诛之别音为叶。他若
《庄子》“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慎读“诛”为“之由切”,而不知“侯”
之古音胡,正与“诛”为韵。又《易林》:“蜘蛛之务,不如蚕之緰。”慎读
“务”为“蝥”、“緰”为“钩”。不知“緰”古音“俞”,正与“务”为
韵。盖其文由掇拾而成,故其说或离或合,不及后来顾炎武、江永诸人能本末融
贯也。
△《转注古音略》·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杨慎撰。是书前有《自序》,大旨谓《毛诗》、《楚词》有叶韵,其实不
越《保氏》转注之法。《易经疏》云“贲有七音”,始发其例。宋吴才老作《韵
补》,始有成编。学者知叶韵自叶韵,转注自转注,是犹知二五而不知十也。考
叶韵之说始於沈重《毛诗音义》(见《经典释文》)。后颜师古注《汉书》,李
善注《文选》,并袭用之。后人之称叶韵,自此而误,然与六书之转注则渺不相
涉。慎书仍用叶韵之说,而移易其名於转注,是朝三暮四改为朝四暮三也。如
《四江》之“釭”字,《说文》云:“从金,工声。”“{窗心}”字,《说文》
云:“从穴,
声。”则“釭”读“工”,“{窗心}”读“
”,皆其本音,无
所谓转,亦安所用其注乎?姑即就慎书论之,所注转音,亦多舛误。如《二冬》
之“龙”字,引《周礼》“龙勒杂色”,谓当转入《三江》。不知《玉人》“上
公用龙”,郑司农云“龙当为尨”;而《左传》“狐裘尨茸”,即《诗》之“狐
裘蒙戎”。则尨当从龙转,龙不当作“莫江反”也。又如《蒸韵》之《朋》字,
慎引《逸诗》“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谓当转入《一东》。
不知“弓”古音“肱”,有《小戎》、《采绿》、《閟宫》及《楚词·九歌》诸
条可证。则“弓”当从“朋”转,“朋”不当读为“蓬”也。如此之类,皆昧於
古音之本。以其引证颇博,亦有足供考证者,故顾炎武作《唐韵正》犹有取焉。
△《毛诗古音考》·四卷(福建巡抚采进本)
明陈第撰。第有《伏羲图赞》,已着录。言古韵者自吴棫。然《韵补》一
书,庞杂割裂,谬种流传,古韵乃以益乱。国朝顾炎武作《诗本音》,江永作
《古韵标准》,以经证经,始廓清妄论。而开除先路,则此书实为首功。大旨以
为古人之音,原与今异。凡今所称叶韵,皆即古人之本音,非随意改读,辗转牵
就。如“母”必读“米”,“马”必读“姥”,“京”必读“疆”,“福”必读
“偪”之类,历考诸篇,悉截然不紊。又《左》、《国》、《易象》、《离骚》、
《楚词》、秦碑、汉赋以至上古歌谣、箴铭、颂赞,往往多与《诗》合,可以互
证。於是排比经文,参以群籍,定为本证、旁证二条。本证者,《诗》自相证,
以探古音之源。旁证者,他经所载以及秦汉以下去《风》、《雅》未远者,以竟
古音之委。钩稽参验,本末秩然。其用力可谓笃至。虽其中如“素”音为苏之类,
不知古无四声,不必又分平仄;“家”又音歌,“华”又音和之类,不知为汉魏
以下之转韵,不可以通三百篇:皆为未密。然所列四百四十四字,言必有徵,典
必探本。视他家执今韵部分,妄以通转古音者,相去盖万万矣。初,第作此书,
自焦竑以外,无人能通其说,故刊版旋佚。此本及《屈宋古音义》皆建宁徐时作
购得旧刻,复为刊传。虽卷帙无多,然欲求古韵之津梁,舍是无由也。
△《屈宋古音义》·三卷(福建巡抚采进本)
明陈第撰。第既撰《毛诗古音考》,复以《楚辞》去风人未远,亦古音之遗,
乃取屈原所着《离骚》等二十五篇,除其《天问》一篇,得二十四篇。又取宋玉
《九辩》九篇、《招魂》一篇,益以《文选》所载《高唐赋》、《神女赋》、
《风赋》、《登徒子好色赋》四篇,得十四篇。共三十八篇。其中韵与今殊者二
百三十四字,各推其本音,与《毛诗古音考》互相发明。惟每字列本证,其旁证
则间附字下,不另为条。体例小异,以前书已明故也。书本一卷。其后二卷则举
三十八篇各为笺注,而音仍分见诸句下。盖以参考古音,因及训诂,遂附录其后,
兼以“音义”为名。实则卷帙相连,非别为一书。故不析置集部,仍与《毛诗古
音考》同入《小学类》焉。
△《钦定音韵阐微》·十八卷
康熙五十四年奉敕撰,雍正四年告成。世宗宪皇帝御制《序》文,具述圣祖
仁皇帝指授编纂之旨,刊刻颁行。自汉明帝时西域切韵之学与佛经同入中国,所
谓以十四音贯一切字是也。然其书不行於世。至汉、魏之间,孙炎创为翻切。齐
梁之际,王融乃赋双声。等韵渐萌,实暗合其遗法。迨神珙以后,其学大行。传
於今者有司马光《指掌国》、郑樵《七音略》、无名氏《四声等子》、刘鉴《切
韵指南》。条例日密,而格碍亦日多。惟我图书十二字头,用合声相切,缓读则
为二字,急读则为一音,悉本乎人声之自然。证以《左传》之丁宁为钲、句渎为
谷,《国语》之勃鞮为披,《战国策》之勃苏为胥,於三代古法,亦复相协。是
以特诏儒臣,以斯立准。首列韵谱,定四等之轻重。每部皆从今韵之目,而附载
《广韵》之子部,以存旧制,因以考其当合当分。其字以三十六母为次,用韩道
昭《五音集韵》、熊忠《韵会举要》之例。字下之音则备载诸家之异同,协者从
之,不有心以立异;不协者改用合声,亦不迁就以求同。大抵以上字定母,皆取
於《支》、《微》、《鱼》、《虞》、《歌》、《麻》数韵。以此数韵能生诸音,
即国书之第一部也。以下字定韵,清声皆取於影母,浊声皆取於喻母。以此二母
乃本韵之喉音,凡音皆出於喉而收於喉也。其或有音无字者,则借他韵、他母之
字相近者代之。有今用、协用、借用三例,使宛转互求,委曲旁证,亦即汉儒训
诂某读如某、某音近某之意。惟辨别毫芒,巧於比拟,非古人所及耳。自有韵书
以来,无更捷径於此法者,亦更无精密於此书者矣。
△《钦定同文韵统》·六卷
乾隆十五年奉敕撰。以西番字母参考天竺字母,贯合其异同,而各以汉字译
其音。首为《天竺字母谱》。凡音韵十六字,翻切三十四字。次为《天竺音韵翻
切配合十二谱》。以字母、音韵十六字,翻切三十四字,错综相配,成一千二百
一十二字。次为《西番字母配合十四谱》。其字母凡三十。天竺所有者二十四,
天竺所无、西番所有者六。除与天竺同者所生之字亦同外,其六母所生之字凡四
百三十有四。盖佛经诸咒皆天竺之音,惟佛号地名多用西番之语,故别出以备用
也。次为《天竺西番阴阳字二谱》。各分阴字、阳字、可阴可阳字、可阳可阴字
四例。次《大藏字母同异谱》。以钦定天竺字母为经,而以僧伽波罗等十二家所
译字母为纬,以互证其分合增减。次为《华梵字母合璧谱》。则中西诸音、新旧
诸法,一一条贯,集厥大成焉。其西域有是音、中国无是字者,悉以合声之法取
之。二合者即以二字并书,三合者即以三字并书。前有发声、后有馀声者,即以
其字叠书。其中音有轻重者,则重者大书,轻者细书,并详注反切及喉、牙、齿、
唇、舌诸音於下。皆辩别分寸,穷极毫芒。考声韵之学,肇於西域,自汉明帝时
与佛书同入中国。以文字互异,故中国不行。其缘起仅见诸《隋书·经籍志》。
所谓十四声贯一切字者,其法已不可详。晋太始初,沙门竺昙摩罗察译《光赞般
若经》,始传四十一字母。其后诸僧所译,互有异同,然皆自行於彼教。唐贞观
中,吐蕃宰相阿努始以西番字译天竺五十字母,亦自行於彼土。自沙门神珙作
《四声五音九弄反纽图》,收於《大广益会玉篇》之末,始流入儒书。自郑樵得
西域僧《七音韵鉴》,始大行於中国。然西域之音无穷,而中国之字有数,其有
音而无字者十之六、七。等韵诸图或记以虚圈,或竟为空格,使人自其上下左右
连类排比而求之,非心悟者弗能得也。故郑樵《六书略》谓华有二合之音,无二
合之字。梵有二合、三合、四合之音,亦有其字。因举娑缚之二合、啰驮曩之三
合、悉底哩野之四合为证。沈括《梦溪笔谈》亦谓梵语萨嚩诃三字,合言之即
《楚词》之“些”字。然括无成书,樵所作《七音略》,於无字之音仍为空格,
岂非知其法而不充其类哉?我皇上天声遐播,绀园龙象,慕德东来。梵筴呗音,
得诸亲译,既能不失其真,至编校此书,又以国书十二字头之法补所未备。而发
凡起例,更屡经圣裁改定而后成。故古所重译而不通者,今一展卷而心契。声闻
韵通,歌颂同文之盛,真亘古之所无矣。
△《钦定叶韵汇辑》·五十八卷
乾隆十五年奉敕撰。字数、部分皆仍《佩文诗韵》。惟以今韵之离合,别古
韵之异同。如《江韵》独用则一韵为一部,《东》、《冬》两韵同用则两韵为一
部,《支》、《微》、《齐》三韵同用则三韵为一部是也。每部皆附叶韵,略如
吴棫《韵补》。惟《韵补》於今韵每部各载叶韵。此则一部独用者附本部末,
诸部同用者即总附诸部末。如“蒙”字叶“莫邦切”,则独附《江部》后。“江”
字叶“户公切”,则总附《东》、《冬》二部后。“鱼”字叶“鱼羁切”,则总
附《支》、《微》、《齐》三部后是也。夫古今声音之递变,亦如大小篆、隶、
八分之递变,或相因,或迥不相近。以迥不相近之音施於歌咏,於古虽有徵,而
於今不能悉协。唐人古诗,大抵皆相近之音。故《东》、《冬》、《江》古音虽
同,而此书《东》、《冬》自为部,《江》自为部。《支》、《微》、《齐》、
《佳》、《灰》古音虽同,而此书《支》、《微》、《齐》自为部,《佳》、
《灰》自为部。皆取不戾於古而可行於今也。至於叶韵之说,宋以来纠纷弥甚。
谓庚收穿鼻,真收舐腭,两不相叶,然“嘉名”、“灵均”,乃见於屈原之《骚》。
谓《江》本通《东》、《阳》本通《庚》,两不相叶,然“成双”、“鸳鸯”,
乃见於徐陵之赋。此异而彼同,此通而彼碍,各执一理,胜负互形,所谓愈治而
愈棼也。此书所录,惟据古书注有是音者,使以类相从。明前有所承,即后有所
本,不复旁牵博辨,致枝蔓横生。解结释纷,尤为得要。於数百年讲古韵者,诚
为独酌其中矣。
△《钦定音韵述微》·三十卷
乾隆三十八年奉敕撰。其合声切字,一本《钦定音韵阐微》。其稍变者,
《阐微》以三十六母为字纽之次序,故《东韵》首“公”字之类,与部首标目或
相应,或不相应,在所不拘。今则部首一字属何母,即以其母为首,其下诸母所
领字,以次相从,使归於画一。其部分仍从御定《佩文诗韵》。其稍变者,从
《音韵阐微》分《文》、《殷》为两部,而以《殷部》附《真部》,不附《文部》。
其字数自《佩文诗韵》所收一万二百五十二字外,凡所续收每纽之下,以据《音
韵阐微》增者在前,据《广韵》增者次之,据《集韵》增者又次之。或有点画小
异,音训微殊,旧韵两收而实不可复押者,则删不录。至於旧韵所无而今所恒用
者,如“阿”字旧惟作“陵阿”之义,收入《歌韵》。今为国书十二字头之首,
则收入《麻韵》。“枪”字旧训为酒器,收入《庚韵》。今则酒器无此名,而
军器有此字,则增入《阳韵》。又如“查”本浮木,而今训察核。“参”本稽考,
而今训纠弹。“炮”本飞石,而今训火器。“埽”本泛除,而今训楗茭。既已万
口同音,即属势不可废。此如《麻韵》之字古音皆与鱼、虞相从,自字母入中国,
始有《麻韵》一呼,遂不能不增此一韵。姬本周姓,自战国以后始以为妾御之名,
亦遂不能不增此一解。盖从宜从俗,义各有当,又不可以古法拘也。其互注之例,
凡一字两部皆收,义同者注曰“又某韵”,义异者注曰“与某韵义异”。体例与
《礼部韵略》同。其与他韵一同一异者,注曰“又某韵,与某韵音异”。或字有
数训而仅一解可通者,则注曰“惟某义与某韵同,馀异”。则较《韵略》为加密。
其诠释之例,凡《说文》、《玉篇》、《广韵》、《集韵》所有者,书非稀睹,
无庸赘着篇名。其他则一字一句,必着所出,以明有据,亦诸韵书之所无。盖
《音韵阐微》所重在字音,故训诂不欲求详。此书所重在字义,故考据务期核实。
两书相辅而并行,小学之蕴奥真毫发无遗憾矣。
△《音论》·三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炎武有《左传杜解补正》,已着录。自陈第作《毛诗古音考》、
《屈宋古音义》,而古音之门径始明。然创辟榛芜,犹未及研求邃密。至炎武乃
探讨本原,推寻经传,作《音学五书》以正之。此其五书之一也。上卷分三篇:
一《古曰音今曰韵》,二《韵书之始》,三《唐宋韵谱异同》。中卷分六篇:一
《古人韵缓不烦改字》,二《古诗无叶音》,三《四声之始》,四《古人四声一
贯》,五《入为闰声》、六《近代入声之误》。下卷分六篇:一《六书转注之解》,
二《先儒两声各义之说不尽然》,三《反切之始》,四《南北朝反语》,五《反
切之名》,六《读若某》。共十五篇,皆引据古人之说以相证验。中惟所论入声
变乱旧法,未为甚确。馀皆元元本本,足以订俗学之讹。盖五书之纲领也。书成
於崇祯癸未,其时旧本《集韵》与别本《广韵》皆尚未出,故不知唐、宋部分之
异同由於陈彭年、丁度。又唐封演《见闻记》,其时亦未刊行,故亦不知唐人官
韵定自许敬宗。然全书持论精博,百馀年来,言韵学者虽愈阐愈密,或出於炎武
所论之外。而发明古义,则陈第之后,炎武屹为正宗。陈万策《近道斋集》有
《李光地小传》,称光地音学受之炎武。又万策作《李光地诗集后序》,称光地
推炎武音学,妙契古先。故所注古音不用吴棫《韵补》,而用炎武《诗本音》。
则是书之为善本,可概见矣。
△《诗本音》·十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二也。其书主陈第诗无叶韵之说,不与吴
棫《补音》争,而亦全不用棫之例。但即本经所用之音互相参考,证以他书,
明古音原作是读,非由迁就,故曰“本音”。每诗皆全列经文,而注其音於句下。
与今韵合者注曰“《广韵》某部”,与今韵异者即注曰“古音某”。大抵密於陈
第而疏於江永。故永作《古韵标准》,驳正此书者颇多。然合者十九,不合者十
一。南宋以来,随意叶读之谬论,至此始一一廓清,厥功甚巨。当以永书辅此书,
不能以永书废此书也。若毛奇龄之逞博争胜,务与炎武相诘难,则文人相轻之习,
益不足为定论矣。
△《易音》·三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三也。其书即《周易》以求古音。上卷为
《彖辞》、《爻辞》,中卷为《彖传》、《象传》,下卷为《系辞》、《文言》、
《说卦》、《杂卦》。其音往往与《诗》不同,又或往往不韵。故炎武所注,凡
与《诗》音不同者,皆以为偶用方音,而不韵者则阙焉。考《春秋传》所载繇词,
无不有韵,说者以为《连山》、《归藏》之文。然汉儒所传,不过《周易》,而
《史记》载大横之兆,其繇亦然。意卜筮家别有其书,如焦赣《易林》之类,非
《易》之本书。而《易》之本书则如周、秦诸子之书,或韵或不韵,本无定体。
其韵或杂方音,亦不能尽求其读。故《彖辞》、《爻辞》不韵者多,韵者亦间有。
《十翼》则韵者固多,而不韵者亦错出其间。非如《诗》三百篇协咏歌,被管弦,
非韵不可以成章也。炎武於不可韵者,如《乾》之九二、九四中隔一爻,谓义相
承则韵相承之类,未免穿凿。又如六十四卦《彖辞》惟四卦有韵,殆出偶合,标
以为例,亦未免附会。然其考核精确者,则於古音亦多有裨,固可存为旁证焉。
△《唐韵正》·二十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四也。其书以古音正《唐韵》之讹。书首有
《凡例》曰:“凡韵中之字,今音与古音同者,即不注。其不同者,乃韵谱相传
之误,则注云古音某,并引经传之文以证之。其一韵皆同而中有数字之误,则止
就数字注之,《一东》是也。一韵皆误,则每字注之,《四江》是也。同者半则
同者注其略,不同者注其详,且明其本二韵而误并为一,《五支》是也。一韵皆
同,无误则不注,《二冬》、《三锺》是也。”盖逐字以求古音,当移出者移而
出,当移入者移而入。视他家谬执今韵言古音,但知有字之当入,而不知有字之
当出,以至今古纠牵,不可究诘者,其体例特为明晰。与所作《韵补正》皆为善
本。然《韵补》误叶古音,可谓之正。至《唐韵》则本为四声而设,非言古韵之
书。声随世移,是变非误,概名曰“正”,於义未协。是则炎武泥古之过,其偏
亦不可不知也。
△《古音表》·二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五也。凡分十部。以《东》、《冬》、《锺》、
《江》为第一,《支》、《脂》、《之》、《微》、《齐》、《佳》、《皆》、
《灰》、《咍》为第二,《鱼》、《虞》、《模》、《侯》为第三,《真》、
《谆》、《臻》、《文》、《殷》、《元》、《魂》、《痕》、《寒》、《桓》、
《删》、《山》、《先》、《仙》为第四,《萧》、《宵》、《肴》、《豪》、
《幽》为第五,《歌》、《戈》、《麻》为第六,《阳》、《唐》为第七,《耕》、
《清》、《青》为第八,《蒸》、《登》为第九,《侵》、《覃》、《谈》、
《盐》、《添》、《咸》、《衔》、《严》、《凡》为第十。皆以平声为部首,
而三声随之。其移入之字与割并之部,即附见其中。考以古法,多相吻合。惟入
声割裂分配,其说甚辨。然变乱旧部,论者多有异同。其门人潘耒作《类音》八
卷,深为李光地《榕村语录》所诟厉。其滥觞即从此书也。以与所着五书共为卷
帙,当并存以具一家之言。且其配隶古音,实有足纠吴棫以来之谬者,故仍录
备参考焉。
△《韵补正》·一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案《宋志》,吴棫有《毛诗叶韵补音》十卷,又《韵补》
五卷。自朱子作《诗集传》,用其《毛诗叶韵补音》,儒者因朱子而不敢议棫。
又因《毛诗叶韵补音》并不敢议其《韵补》。炎武此书,於棫虽亦委曲回护,
有“安得如才老者与之论韵”之言。然所作《诗本音》已不从棫说,至於此书,
则更一一纠弹,不少假借。盖攻《韵补》者其本旨,推棫者其巽词也。案《朱
子语录》称“吴才老《补音》甚详,然亦有推不去者”,则朱子於棫之书原不
谓尽无遗议。马端临《经籍考》特录朱子此条於《毛诗叶韵补音》之下,亦具有
深心。炎武此书,绝不为叫嚣攻击之词。但於古音叶读之舛误,今韵通用之乖方,
各为别白注之,而得失自见。可谓不悖是非之正,亦不涉门户之争者矣。
△《古今通韵》·十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奇龄有《仲氏易》,已着录。是书为排斥顾炎武《音学五书》
而作。创为五部、三声、两界、两合之说。五部者,《东》、《冬》、《江》、
《阳》、《庚》、《青》、《蒸》为一部。《支》、《微》、《齐》、《佳》、
《灰》为一部。《鱼》、《虞》、《歌》、《麻》、《萧》、《肴》、《豪》、
《尤》为一部。《真》、《文》、《元》、《寒》、《删》、《先》为一部。
《侵》、《覃》、《盐》、《咸》为一部。三声者,平、上、去三声相通,而不
与入通。其与入通者谓之叶。两界者,以有入声之《东》、《冬》、《江》、
《阳》、《庚》、《青》、《蒸》、《真》、《文》、《元》、《寒》、《删》、
《先》、《侵》、《覃》、《盐》、《咸》十七韵为一部,无入声之《支》、
《微》、《齐》、《佳》、《灰》、《鱼》、《虞》、《歌》、《麻》、《萧》、
《肴》、《豪》、《尤》十三韵为一部,两不相通。其相通者谓之叶。两合者,
以无入十三韵之去声与有入十七韵之入声通用,而不与平、上通。其与平、上通
者谓之叶。案奇龄论例,既云所列五部,分配五音,虽欲增一减一而有所不可。
乃又分为两界,则五音之例乱矣。既分两界,又以无入十三韵之去声与有入十七
韵之入声同用,则两界之例又乱矣。至三声之例,本云平、上、去通而不与入通。
而两合之例,又云去入通而不与平、上通,则三声、两合不又自相乱乎?盖其病
在不以古音求古音,而执今韵部分以求古音。又不知古人之音亦随世变,而一概
比而合之。故徵引愈博,异同愈出,不得不多设条例以该之。迨至条例弥多,矛
盾弥甚,遂不得不遁辞自解,而叶之一说生矣。皆逞博好胜之念,牵率以至於是
也。然其援据浩博,颇有足资考证者,存备一家之学,亦无不可,故已黜而终存
之焉。
△《易韵》·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古人繇词,多谐音韵。《周易》爻象,亦大抵有韵,而往往
不拘。故吴棫作《韵补》,引《易》绝少。至明张献翼始作《读易韵考》七卷。
然献翼不知古音,或随口取读,或牵引附会,殊庞杂无绪。奇龄此书,与顾炎武
《易本音》皆置其无韵之文而论其有韵之文,故所言皆有条理。两家所撰韵书,
互有出入,故其论《易》韵亦时有异同。大抵引证之博,辨析之详,则奇龄过於
炎武。至於通其可通,而阙其所不可通,则奇龄之书又不及炎武之详慎。如《乾
卦》上九、用九为一节,本奇龄臆说。而此并牵古韵以实之,则尤为穿凿。且所
谓两界、两合蓦韵者,其中皆自申其《古今通韵》之例,亦不及炎武偶杂方言之
说为通达而无弊。然炎武书太简略,而奇龄则徵引赅洽,亦颇足互证。以韵读
《易》者,以炎武书为主,而参之是书以通其变,略短取长,未始不可相辅而行
也。
△《唐韵考》·五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
国朝纪容舒撰。容舒字迟叟,号竹厓,献县人。康熙癸巳举人,官至姚安府
知府。初,隋陆法言作《切韵》,唐礼部用以试士。天宝中,孙愐增定其书,
名曰《唐韵》。后宋陈彭年等重修《广韵》,丁度等又作《礼部韵略》,为一代
场屋程式,而孙氏之书渐佚。唐代旧韵,遂无复完帙。惟雍熙三年徐铉校定许慎
《说文》,在大中祥符重修《广韵》以前。所用翻切,一从《唐韵》,见於铉等
《进书表》。容舒以为翻切之法,其上字必同母,其下字必同部,谓之音和。间
有用类隔法者,亦仅假借其上字而不假借其下字。因其翻切下一字,参互钩稽,
辗转相证,犹可以得其部分。乃取《说文》所载《唐韵》翻切,排比分析,各归
其类,以成此书。始知《广韵》部分,仍如《唐韵》,但所收之字不同。有《唐
韵》收而《广韵》不收者。如《东部》“詷”字、“{冖见}”字、“忄共”字
之类是也。有《唐韵》在此部而《广韵》在彼部者。如“賨”字《广韵》作“藏
宗切”,在《冬部》。《唐韵》作“徂红切”,则在《东部》。“珑”字《广韵》
作“卢红切”,在《东部》。《唐韵》作“力锺切”,则在《锺部》之类是也。
有《唐韵》两部兼收,而《广韵》止存其一者。如《虞部》“<广且>”字,《广
韵》注又“子余切”,与《唐韵》合。而《鱼部》“子余切”乃不收“<广且>”
字之类是也。有《广韵》移其部分而失於改其翻切。如《谆部》“麕、菌、囷、
頵”四字移入《真部》,而仍用《唐韵·谆部》翻切。《删部》“鳏”字移入
《山部》,仍用《删部》翻切之类是也。有《唐韵》本有重音而徐铉只取其一者。
如“规”字作“居追切”,宜在《脂部》。而证以“隓”字作“许规切”、
“窥”字作“去隓切”,知“规”字当有“居随”一切,兼入《支韵》之类是
也。其推寻考校,具有条理。《唐韵》分合之例与宋韵改并之迹,均可由是得其
大凡。亦小学家所当参证者矣。
△《古韵标准》·四卷(桂林府同知李文藻刊本)
国朝江永撰。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着录。自昔论古音者不一家,惟宋
吴棫、明杨慎、陈第、国朝顾炎武、柴绍炳、毛奇龄之书最行於世。其学各有
所得,而或失於以今韵部分求古韵,或失於以汉魏以下、隋陈以前随时递变之音
均谓之古韵。故拘者至格阂而不通,泛者至丛脞而无绪。永是书惟以《诗》三百
篇为主,谓之“诗韵”。而以周、秦以下音之近古者附之,谓之“补韵”。视诸
家界限较明,其韵分平、上、去声各十三部,入声八部。每部之首先列韵目。其
一韵岐分两部者,曰“分某韵”。韵本不通而有字当入此部者,曰“别收某韵”。
四声异者,曰“别收某声某韵”。较诸家体例亦最善。每字下各为之注,而每部
末又为之总论。书首复冠以《例言》及《诗韵举例》一卷。大旨於明取陈第,於
国朝取顾炎武,而复补正其讹阙。吴棫、杨慎、毛奇龄之书,间有驳诘。柴绍
炳以下,则自郐无讥焉。古韵之有条理者,当以是编为最,未可以晚出而轻之也。
──右“小学类”韵书之属三十三部,三百十三卷,皆文渊阁着录。
(案:韵书为小学之一类,而一类之中又自分三类。曰今韵、曰古韵、曰等韵
也。本各自一家之学,至金而等韵合於今韵〔韩道昭《五音集韵》始以等韵颠倒
今韵之字纽〕,至南宋而古韵亦合於今韵〔吴棫《韵补》始以古韵分隶今韵,
又注今韵某部古通某部之类〕。至国朝而等韵又合於古韵〔如刘凝、熊士伯诸
书〕,三类遂相牵而不能分。今但通以时代次之。其《篆韵》之类,本不为韵而
作者,则仍归之於《字书》。)
○附录
△《六艺纲目》·二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
元舒天民撰。天民字埶风,鄞县人。是书取《周礼·保氏》“六艺”之文,
因郑玄之《注》,标为条目,各以四字韵语括之。其子恭为之注,同郡赵宜中为
之附注,均能考证精核,於小学颇有发明。惟其中论六书“转注”一门,以为转
注者,乃转形互用,有倒有侧,有反有背。今求其说,若云倒
为
,
反正为乏,虽本传记,然究属会意字。至谓尸为侧人,匚为侧凵,则误从周伯琦
《说文字原》之论,於制字之意反乖耳。至其“九数”一门,以密术推郑《注》,
颇为详至。以之补正贾《疏》,亦考礼之一助也。恭字自谦,号说斋。宜中字彦
夫。其书刊於至正甲辰,前有张翥、胡世佐、揭汯、刘仁本四《序》,皆未言及
宜中附注事。末有舒睿《后序》,题戊申岁,已为洪武元年,亦不及宜中。则宜
中疑为明人,其始末则不可考矣。
(案:六艺皆古之小学。而自《汉志》以后,《小学》一类惟收声音、训诂
之文,此书转无类可归。今附录於《小学》之末,存古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