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六十四 列传五十一
书名:清史稿 作者:赵尔巽等
○郝维讷 任克溥 刘鸿儒 刘楗(朱裴) 张廷枢
郝维讷,字敏公,直隶霸州人。父杰,明崇祯进士。顺治初,授行人,迁户
部给事中。迭疏请开经筵,祀阙里,废斥诸臣才堪录用者量予自新,朝贺大典内
监不得入班行礼,俱下部议行。累迁户部侍郎。卒。
维讷,顺治四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再迁郎中。七年,出为福建督粮道佥事。
师下漳南,粮运多阻,维讷督米二万石浮海达泉州以济军。巨盗张自盛犯延、卲,
徙维讷权延建卲道,设方略,用间散其党,自盛就擒。寻署按察使,谢苞苴,绝
羡耗。举卓异,复用孙承泽、成克巩荐,十一年,召授通政司右参议。累迁大理
寺卿。十三年,擢户部侍郎,调吏部。十六年,丁父忧。服阕,起户部侍郎,复
调吏部。
康熙三年,典会试,寻擢左都御史。维讷以开国二十馀年,南徼初定,民困
未苏,疏言:“天下大弊在民穷财尽,连年川、湖、闽、广、云、贵无不增兵增
饷,本省不支,他省协济。臣观川、湖等省尚多旷土,若选绿旗及降兵精锐者隶
之营伍,给以牛种,所在屯田,则供应减而协济可以永除,闾里无追呼之困。”
又疏言:“巡按既裁,地方巡视责归督抚。督抚任重事繁,出巡动逾旬月,恐误
公务,况骑从众多,经过滋扰。至属官贪廉,闾阎疾苦,咨访耳目,仍寄司道。
请嗣后事关重大者,仍亲身巡察,馀概停止。”又疏言:“山西、山东等省偏旱,
发帑赈济,圣恩至为优渥,特穷乡僻壤恐难遍及,惟蠲免钱粮,率土均沾实惠。
但田有田赋,丁有丁差,前者被灾地方,例多免粮不免丁;其有丁无田者,反不
得与有田之户同沾恩泽。请丁银均如田粮分数蠲免。”又疏言:“贪吏罪至死者,
遇赦免死,并免交吏部议处。此曹饕餮狼藉,未可令其复玷名器,贻害地方。虽
新例赴部另补,贪残所至,播虐惟均。请敕部定议,凡赃款审实者,遇赦免罪,
仍当夺官。庶官箴可肃,民害可除。”皆下部议行。
五年,迁工部尚书,调刑、礼二部。八年,调户部。疏请停督抚勘灾,申禁
圈取民地,并得旨允行。十一年,调吏部。时兵兴开捐纳,正途日壅,维讷为斟
酌资格,按缺分选,铨法称平。十八年,给事中姚缔虞请宽免科道风闻言事之禁,
下廷臣议,维讷谓:“言官奏事,原不禁其风闻。但风闻奏参审问全虚者,例有
处分,否则虑有藉风闻挟私报怨者,请仍照定例行。”从之。
维讷领吏、户二部最久,法制多经裁定。凡事持大体,遇会议、会推、朝审,
委曲斟酌,期於至当。敷奏条畅,所见与众偶有同异,开陈端绪,不留隐情,上
深重之,往往从其言。十九年,遭母忧。服阕,诣京师,未补官,卒,谥恭定。
任克溥,字海眉,山东聊城人。顺治四年进士,授南阳府推官。卓异行取,
十三年,授吏科给事中。疏言:“上励精图治,知亲民之官莫过守令,特择各府
繁剧难治者,许三品以上各举一人,破格任用。使保举得当,一人贤则一郡安,
人人贤则各省安,太平何难立致。乃为时未久,以贪庸劾罢者已有数人,前此保
举不能秉公慎选可知。乞敕部察处。”
十四年,转刑科,疏言:“抗粮弊有三:宦户、儒户、衙蠹。宜分三项,各
另造册,申报总督、巡抚、巡按,宦欠者题参,衿欠者褫革,役欠者逮治。”复
疏论顺天乡试给事中陆贻吉与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交通行贿鬻举人,下吏部、
都察院严鞫,贻吉、振邺、我朴与居间博士蔡元禧,进士项绍芳,行贿举人田耜、
邬作霖皆坐斩。命礼部覆试不及程者,褫夺流徙又二十五人,考官庶子曹本荣、
中允宋之绳并坐降调。
十五年,充会试同考官,出闱,疏言:“伏读上谕,令各衙门条奏兴利除弊。
时近两月,仅见宗人府一疏,各衙门迟疑观望。窃谓其病有二:一则因循既久,
发论方新,恐无以赎往日旷官之咎;一则瞻望多端,指陈无隐,恐无以留后来迁
就之门。臣子报国,止有朴忠,遇事直陈;稍一转念,便持两端,势必摭拾琐屑,
剿说雷同,不能慷慨论列,又安望设诚致行?乞严饬不得浮泛塞责,并鉴别当否,
示以劝惩。”又疏言:“近以各衙门胥役作奸犯科,诏令诸臣计议指摘。臣以为
惩於弊后,不若杜於弊先,如吏部文选司推升原有定序,应先悬榜部门,序列姓
名、资俸、荐纪、参罚,使共见共闻;考功司议处条例,亦画一颁发,使不得轻
重增减。至各官开缺,以科钞为凭,向以发钞后先转移舞弊。如当逮问,先下刑
部,与事止夺官、迳下吏部者迟速有异。应令即日钞发,使不容操纵。”上以所
奏切中时弊,下部详议行。
转礼科都给事中,疏言:“士为四民首,宜端习尚。请敕学臣,凡有请讬私
书,许揭送部科,差满定为上考。并令举优当访学行着闻之士,惩劣则以抗粮为
最重。”又疏言:“钱粮逋欠,非尽在民。臣前奏三款,部议分册申报,得旨允
行;而造册奏报者,惟山西一省耳。诸省玩泄从事,不肯实心清理,徒以开荒增
课,一时博优叙之荣,仍听其逋欠而不之问,请饬部察核;又绅衿抗粮,定有新
条,蠹役尤应加严,并请敕部定例行。”十七年,迁太常寺少卿。十八年,遭父
丧。
康熙三年,起补原官。六年,疏言:“朝廷欲薄赋,有司反加赋;朝廷欲省
刑,有司反滥刑:皆由督抚不得其人。今方有诏令部院纠察,部院肯纠极贪大恶
之督抚一人,天下为督抚者警;督抚肯纠极贪大恶之司道一人,天下为司道者警。
督抚、司道廉洁,则有司不苦诛求,轻徭薄赋,政简刑清,自宽然有馀地矣。”
八年,应诏陈民生疾苦,言:“小民莫疾於加派,莫苦於火耗,已敕严禁矣。此
外疾苦尚有数端:有司派殷户催粮,粮单中多列逃亡绝户,无可徵粮;且有粮册
无名,按时追比,致倾家以偿者。邮传供应,原有钱粮,或侵入私囊,佥民养马
应夫或充里长。使客往来,舟车饮食,责令设备。河漕附近,籍民应役,衣敝履
决,力尽筋疲,而工食或至中饱。浅夫闸夫,卖富差贫,一名更至数十名,衙役
捕系恫哧,民被累无穷。请敕督抚清厘惩禁。”上纳其言,并特谕河工毋得累民。
寻迁右、左通政。十一年,疏言:“嘉鱼知县李世锡告湖广巡抚林天擎索贿,
以此知馈遗不绝,苞苴尚行,较世祖朝有司不敢馈遗督抚、不敢轻至省会风
气迥殊。督抚初受命,群馈裘马、弓矢,而为督抚者亦饰观瞻、趋奢侈,一时
费累万。上官后,为酬报取偿地,遂苛索属吏,贻累於民。请敕督抚赴官之先,
屏绝馈送,勿铺张行色,以俭养廉。督抚参罚科条甚密,部院亦当知督抚艰难
繁重,依例处分,毋过为吹索,俾得专心吏治民生,无旁顾之忧。”先后诸疏并
下部议行。
十二年,擢刑部侍郎。十八年,京察,以才力不及拟降调,命再议,改注
不谨,遂夺官。三十八年,迎跸临清,复原衔。四十二年,南巡还跸东昌,幸其
所居园,赐松桂堂榜。以克溥年将九十,赐刑部尚书衔。是岁卒,赐祭葬。乾隆
四十七年,高宗览克溥条奏诸疏,善之,谕:“克溥逮事两朝,抒诚建白,无愧
直言謇谔之臣。”并命录诸疏宣示。
刘鸿儒,字鲁一,直隶迁安人。顺治三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疏言:“开
国之始,首重安民,宜轻赋徭,革积弊。伏读恩诏,赋制悉依万历初年,及观顺
治二年徵数,并不减少,且复增重,请敕有司核实。州县六房书吏,初房各二人,
今则增至七、八十人,并请敕有司核简。”上命指实,鸿儒复言:“臣籍迁安,
明季丁银,下下二钱,下中四钱,上地一亩七分有奇。民苦输将,犹多逋赋。今
蒙恩诏蠲免,而二年徵数,二钱者增至三钱六分,四钱者增至七钱二分,上地每
亩增至八分有奇。一邑如此,他邑可知。乞敕清查蠲免。”下部确察。四年,调
户部。五年,坐纠钜鹿知县劳有学失实,左迁上林苑蕃育署署丞。十年,命复故
官。十三年,补兵科,疏言:“畿辅近地,劫掠时闻。请严责成,谨防捕。”下
部如所请。
转户科,十五年,疏言:“开国以来,度支屡见不敷。汱冗员,增榷务,
广输纳,督积逋,讲求开节,已无不尽。今南服削平,万方底定,宜总计财赋之
数,准其出入,定为经久不易之规。请通计一岁内亩赋、丁徭、盐徵、津税,各
省轻赍、重运及赎钅爰事例等项,汰其猥琐无艺者,所存金粟若干数;然后计一
岁内上方供应、官吏俸禄、兵马粮料、朝祭礼仪、修筑工役,以至师生廪饩、胥
役代食,罢其不经无益者,所需金粟若干数:务使出入相合,定为会计之准。用
财大端惟兵,生财本计惟土。欲纾国计,莫善於屯田,朝廷下民屯之令。设官置
役,多糜廪禄,得不偿失,不旋踵而请罢。稽古屯制,不在民而在兵,请敕各省
驻兵处所,无论边腹地方,察有荒土,令兵充种。正疆界,信赏罚,则趋事自力;
丰种具,宽程效,则收获自充。此唐初府兵之制也。自顷四川、贵州已入版图,
所得之地,必需驻守;若令处处兴屯,则根本自固,战守咸资。此又赵充国之於
先零,杜预之於宛、叶,确然可循之遗策也。顺天左右郡县,拱翊王畿,根本要
地,自令旧人圈住,深得居重驭轻之意。但畿辅之民,多失恒业,拨补他地,皆
有系属,岂能据为己有?今喜峰、冷口诸关外,大宁以南,弥望千里,咸称膏壤,
请令民原出关开垦者,许承为己业。沃土新辟,获利必饶,先事有获,趋者自众。
数年以后,渐次起科,成聚成邑,堪资保障。二者皆军国大计,若设诚致行,久
之兵食充足,国基赖以不拔矣。”下部议,以滇、黔未靖,兵饷无数,难以预定
会计;设置兵屯,及畿辅民出边垦种,敕所司详勘。
十七年,迁顺天府府丞,再迁左通政。十八年,迁太常寺卿。康熙三年,迁
通政使。六年,擢兵部侍郎。十年,调户部。十二年,迁左都御史。
官户部时,甘肃巡抚华善因擅发仓粟赈灾,户部循例题参,并议罚偿,鸿儒
无异议;及官都御史,又疏论华善不应参处,嗣后封疆大臣有利民之政,不宜拘
以文法。给事成性疏劾,下部议,坐鸿儒先未异议,后又指摘沽名,降二级调用。
寻卒於家。
刘楗,字玉罍,直隶大城人。顺治二年进士。是岁选新进士十人授给事中,
楗除户科。疏论山东巡抚杨声远劾青州道韩昭宣受贿释叛贼十四人,仅令住俸剿
贼,罚不蔽辜,昭宣坐夺官。四年,转兵科右给事中。疏论江南巡按宋调元荐举
泰州游击潘延吉,寇至弃城走,调元滥举失当,亦坐夺官。是岁大计,楗用拾遗
例,揭山东聊城知县张守廉赃款,下所司勘议,守廉以失察吏役得赃,罚俸;楗
诬纠,坐夺官。十年,吏科都给事中魏象枢请行大计拾遗,因论楗枉,得旨,吏
役诈赃,知县仅罚俸,言官反坐夺官,明有冤抑,令吏部察奏,命以原官起用。
授兵科左给事中。
十一年,疏言:“近畿被水地,水落地可耕。方春农事急,请敕巡抚檄州县
发存留银,借灾民籽种,俟秋成责偿。仍饬巡行乡村勘核,不使吏胥得缘以为利。”
十二年,疏言:“郑成功蹂躏漳、泉,窥伺省会。臣昔充福建考官,询悉地
势。福清镇东卫,明时驻兵防倭。倘复旧制,可以保障长乐,藩卫会城。宋、元
设州海坛,明以倭患弃之。若设将镇守,可与镇东互为犄角。仙霞岭为入福建门
户,与江西、浙江接壤,宜设官控制,招民以实其地,俾无隙可乘。成功数犯京
口,泊舟平洋沙为巢穴。宜乘其未至,移兵驻镇,使退无可据,必不敢深入内地。”
疏入,敕镇海将军石廷柱等分别驻守。
十三年,授山西河东道副使。十五年,转河南盐驿道参议。十六年,授湖广
按察使,就迁右布政。十八年,总督张长庚、巡抚杨茂勋疏荐楗廉干,协济滇、
黔兵饷至八百馀万,清逋赋垦地,除鼓铸积弊。楗以母忧归。康熙二年,起江西
布政使。
吴三桂乱作,措饷供兵,事办而民不扰。十四年,授太常寺卿。十六年,迁
大理寺卿。十七年,擢副都御史,疏言:“自吴三桂为乱,军需旁午,大计暂停。
今师所至,渐次荡平。伏思兵后残坏已极,正赖贤有司招徕安辑。若使不肖用事,
何以澄吏治、奠民生、息盗贼?请令督抚速行举劾,凡经荐举者,改行易操,一
体严察,不得偏徇。”下部如所请行。又疏言:“江西当乱后,民逃田墟,钱粮
缺额不急予蠲免,逃者不归,归者复逃;荒者未垦,垦者仍荒。”上为特旨悉行
蠲免。
旋以病乞休,谕慰留,遣太医视疾。擢吏部侍郎。未几,复擢刑部尚书。十
八年,病剧,始得请还里。至家,卒,赐祭葬,谥端敏。
朱裴,字小晋,山西闻喜人。亦顺治三年进士。知直隶易州,移河南禹州。
裴治尚严,到官即捕杀盗渠。县有诸生聘妇为盗掠,既复自归。盗以夺妇讼生,
妇以生贫且别娶,反为盗证。前政论生死,裴廉得实,为榜杀妇而出生於狱。擢
刑部员外郎,迁广东道御史,再迁礼科给事中。满洲俗尚殉葬,裴疏请申禁,略
言:“泥信幽明,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责问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
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
宜有。”疏入,报可。累迁工部侍郎。以疾乞休,归。地震,伤於足,卧家九年,
卒。
张廷枢,字景峰,陕西韩城人。父顾行,康熙六年进士,官江安督粮道。廷
枢,二十一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三十八年,以侍读主江南乡试。四十一
年,以内阁学士督江南学政。四十四年,圣祖南巡,赐御书、冠服。四十五年,
迁吏部侍郎,充经筵讲官。
湖广容美土司田舜年揭其子昺如贪庸暴戾,昺如匿桑植土司向长庚所,不赴
鞫。总督石文晟以闻,并劾舜年僣妄。命左都御史梅鋗、内阁学士二格会文晟
按治。舜年诣武昌,文晟执之,病卒。鋗与文晟各具议疏陈,二格疏言佐证未
集,未可即定议。诏廷枢偕大学士席哈纳、侍郎萧永藻覆勘,舜年各款俱虚,梅
鋗以草率具奏,下部议夺官;文晟及湖北巡抚刘殿衡、偏沅巡抚赵申乔、提督
俞益谟各降罚有差。
四十八年,进刑部尚书。民张三等盗仓米,步军统领讬合齐逮送刑部,满尚
书齐世武拟斩监候,廷枢持不可,拟充军。下九卿议,廷枢改拟不当,当罚俸。
上责廷枢偏执好胜,夺官。俄,讬合齐得罪,五十一年,起廷枢工部尚书。江南
总督噶礼、江苏巡抚张伯行互讦,命尚书张鹏翮、总督赫寿按治,议夺伯行官。
上复命廷枢与尚书穆和伦覆勘,如鹏翮等议。疏下九卿,上特命夺噶礼官,伯行
复任。
五十二年,调刑部。五十六年,河南宜阳知县张育徽加徵火耗虐民,盗渠亢
珽结渑池盗李一临据神垕寨为乱,并劫永宁知县高式青入寨;阌乡盗王更一亦藉
知县白澄豫徵钱粮,啸聚围县城;巡抚张圣佐、总兵冯君侁不能平,又匿不以
起衅所由入告。命廷枢与内阁学士勒什布按治,珽自缢;更一、一临就擒,置之
法;澄、育徽拟绞监候;圣佐、君侁夺官;并追咎原任巡抚李锡令属吏加徵激
变,论斩。兰阳白莲教首袁进等谋不轨,命廷枢并按,论罪如律。五十八年,南
阳镇兵为乱,辱知府沈渊,命廷枢偕内阁学士高其倬按治;浙江巡盐御史哈尔金
受商人赇,被劾,命廷枢偕内阁学士德音按治。并论如法。
廷枢还京师,疏言:“河南漕米自康熙十四年每石改折银八钱解部,嗣因米
贱,部议以一钱五分解部,馀交巡抚购米起运。巡抚分委州县,州县复派民买输,
甚为闾阎累。请交粮道购运,毋得派累民间。”下部议行。
世宗在藩邸,优徐采嗾佣者箠杀人,部议以佣抵。廷枢独议罪在采,坐徙边。
世宗即位,褒廷枢抗直,复逮采论罪。雍正元年,以原任编修陈梦雷侍诚郡王得
罪,命发黑龙江,廷枢循故事,方冬停遣,又出其子使治装。尚书隆科多劾廷枢
徇纵,命镌五级,逐回籍。
子缙,进士,官中允,亦以告病家居。六年,陕西巡抚西琳劾廷枢受河督赵
世显赃六千,抗追不纳,缙居乡不法。诏夺廷枢及缙官,令所司严讯。廷枢被逮,
道卒。总督岳锺琪议缙当斩,籍其家,诏特宽免,令缙在川、陕沿边修城赎罪。
乾隆时,复廷枢官,追谥文端。子綖,亦进士,官户部主事。
论曰:维讷论贪吏遇赦,不得遽复官;克溥言民生疾苦,戒加赋滥刑;鸿儒
请定岁会之制;楗议兵后当复行计典;裴请禁殉葬:益於国,泽於民,言各有所
当也。廷枢使车四出,惟张伯行事出上裁,他皆称指。律严科场罪,所以重取士,
乃草野私议辄以为过甚。克溥兴丁酉顺天之狱,卒以不谨罢,殆怨家所中欤?廷
枢得罪,似亦有齮之者,诎而后申,足为謇直者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