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五 居士集卷四十五
书名:欧阳修集    作者:欧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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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一首
【通进司上书〈康定元年〉】
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德郎、守太子中允、充馆阁校勘臣欧阳修谨昧死再拜上
书于皇帝阙下。臣伏见国家自元昊叛逆关西用兵以来,为国言事者众矣。臣初窃
为三策,以料贼情。然臣迂儒,不识兵之大计,始犹迟疑,未敢自信。今兵兴既
久,贼形已露,如臣素料,颇不甚远。故窃自谓有可以助万一而尘听览者,谨条
以闻。惟陛下仁圣,宽其狂妄之诛,幸甚!
夫关西弛备而民不见兵者,二三十年矣。使贼萌乱之初,藏形隐计,卒然而
来。当是时,吾之边屯寡弱,城堡未完,民习久安而易惊,将非素选而败怯。使
其羊驱豕突,可以奋然而深入。然国威未挫,民力未疲,彼得城而居,不能久守,
掳掠而去,可邀击其归。此下策也,故贼知而不为之。戎狄侵边,自古为患。其
攻城掠野,败则走而胜则来,盖其常事。此中策也,故贼兼而用之。若夫假僣名
号,以威其众,先击吾之易取者一二以悦其心,然后训养精锐为长久之谋。故其
来也,虽胜而不前,不败而自退,所以诱吾兵而劳之也。或击吾东,或击吾西,
乍出乍入,所以使吾兵分备多而不得减息也。吾欲速攻,贼方新锐;坐而待战,
彼则不来。如此相持,不三四岁,吾兵已老,民力已疲,不幸又遇水旱之灾,调
敛不胜而盗贼群起,彼方奋其全锐击吾困弊,可也。使吾不堪其困,忿而出攻,
决于一战,彼以逸而待吾劳,亦可也。幸吾苦兵,计未知出,遂求通聘,以邀岁
时之赂,度吾困急,不得不从,亦可也。是吾力一困,则贼谋无施而不可。此兵
法所谓不战而疲人兵者,上策也,而贼今方用之。今三十万之兵食于西者二岁矣,
又有十四五万之乡兵不耕而自食其民,自古未有四五十万之兵连年仰食而国力不
困者也。臣闻元昊之为贼,威能畏其下,恩能死其人。自初僣叛,嫚书已上。逾
年而不出,一出则锋不可当,执劫蕃官,获吾将帅,多礼而不杀。此其凶谋所畜,
皆非仓卒者也。奈何彼能以上策而疲吾,吾不自知其已困;彼为久计以挠我,我
无长策而制之哉!
夫训兵养士,伺隙乘便,用间出奇,此将帅之职也,所谓阃外之事而君不御
者,可也。至于外料贼谋之心,内察国家之势,知彼知此,因谋制敌,此朝廷之
大计也,所谓庙算而胜者也,不可以不思。今贼谋可知,以久而疲我耳;吾势可
察,西人已困也。诚能丰财积粟,以纾西人而完国壮兵,则贼谋沮而庙算得矣。
夫兵,攻守而已,然皆以财用为强弱也。守非财用而不久,此不待言,请试
言攻。昔秦席六世之强,资以事胡,卒困天下而不得志。汉因文、景之富力,三
举而才得河南。隋唐突厥、吐蕃常与中国相胜败,击而胜之有矣,未有举而灭者。
秦、汉尤强者,其所攻,今元昊之地是也。况自刘平陷没,贼锋炽锐,未尝挫衄。
攻守之计,非臣所知。天威所加,虽终期于扫尽,然临边之将尚未闻得贼衅隙,
挫其凶锋。是攻守皆未有休息之期,而财用不为长久之计,臣未见其可也。四五
十万之人坐而仰食,然关西之地物不加多,关东所有莫能运致,掊克细碎既以无
益而罢之矣。至于鬻官入粟,下无应者;改法权货,而商旅不行。是四五十万之
人,惟取足于西人而已,西人何为而不困!困而不起为盗者,须水旱尔。外为贼
谋之所疲,内遭水旱而多故,天下之患,可胜道哉!夫关西之物不能加多,则必
通其漕运而致之。漕运已通,而关东之物不充,则无得而西矣。故臣以谓通漕运、
尽地利、权商贾,三术并施,则财用足而西人纾,国力完而兵可久,以守以攻,
惟上所使。
夫小琐目前之利,既不足为长久之谋,非旦夕而可效。故为长久而计者,初
若迂愚而可笑,在必而行之,则其利博矣。故臣区区不敢避迂愚之责,请上便宜
三事,惟陛下裁择。
其一曰通漕运。臣闻今为西计者,皆患漕运之不通,臣以谓但未求之耳。今
京师在汴,漕运不西,而人之习见者遂以为不能西。不知秦、汉、隋、唐其都在
雍,则天下之物皆可致之西也。山川地形非有变易于古,其路皆在,昔人可行,
今人胡为而不可?汉初,岁漕山东粟数十万石,是时运路未修,其漕尚少。其后
武帝益修渭渠,至漕百余万石。隋文帝时,沿水为仓,转相运置,而关东、汾、
晋之粟皆至渭南,运物最多,其遗仓之迹往往皆在。然皆尚有三门之险。自唐裴
耀卿又寻隋迹,于三门东、西置仓,开山十八里,为陆运以避其险,卒溯河而入
渭,当时岁运不减二三百万石。其后刘晏遵耀卿之路,悉漕江淮之米以实关西。
后世言能经财利而善漕运者,耀卿与晏为首。今江淮之米岁入于汴者六百万石,
诚能分给关西,得一二百万石足矣。今兵之食汴漕者出戍甚众,有司不惜百万之
粟分而及之,其患者,三门阻其中尔。今宜浚治汴渠,使岁运不阻,然后按求耀
卿之迹,不惮十许里陆运之劳,则河漕通而物可致,且纾关西之困。使古无法,
今有可为尚当为之,况昔人行之而未远,今人行之而岂难哉?耀卿与晏初理漕时,
其得尚少,至其末年,所入十倍,是可久行之法明矣。此水运之利也。臣闻汉高
祖之入秦,不由东关而道南阳,过郦、析而入武关。曹操等起兵诛董卓,亦欲自
南阳道丹、析而入长安。是时张济又自长安出武关,奔南阳。则自古用兵往来之
径也。臣尝至南阳,问其遗老,云自邓西北至永兴六七百里,今小商贾往往行之。
初,汉高入关,其兵十万。夫能容十万兵之路,宜不甚狭而险也。但自雒阳为都,
行者皆趋东关,其路久而遂废。今能按求而通之,则武昌、汉阳、郢、复、襄阳、
梁、洋、金、商、均、房、光化沿汉之地十一二州之物,皆可漕而顿之南阳。自
南阳为轻车,人辇而递之,募置递兵为十五六铺,则十余州之物日日入关而不绝。
沿汉之地山多美木,近汉之民仰足而有余,以造舟车,甚不难也。前日陛下深恤
有司之勤,内赐禁钱数十万以供西用,而道路艰远,辇运逾年,不能毕至。至于
军装输送,多苦秋霖,边州已寒,冬服尚滞于路。其艰如此。夫使州县纲吏远输
京师,转冒艰滞然后得西,岂若较南阳之旁郡,度其道里入于武关与至京师远近
等者,与其尤近者,皆使直输于关西。京师之用有不足,则以禁帑出赐有司者代
而充用。其迂曲简直,利害较然矣。此陆运之利也。
其二曰尽地利。臣闻昔之画财利者易为工,今之言财利者难为术。昔者之民,
赋税而已。故其不足,则铸山煮海,榷酒与茶,征关市而算舟车,尚有可为之法
以苟一时之用。自汉、魏迄今,其法日增,其取益细,今取民之法尽矣。昔者赋
外之征,以备有事之用。今尽取民之法,用于无事之时,悉以冗费而糜之矣,至
卒然有事,则无法可增。然独犹有可为者。民作而输官者已劳,而游手之人方逸;
地之产物者耕不得代,而不垦之土尚多。是民有遗力,地有遗利,此可为也。况
历视前世,用兵者未尝不先营田。汉武帝时,兵兴用乏,赵过为畎田人犁之法以
足用。赵充国攻西羌,议者争欲出击,而充国深思全胜之策,能忍而待其弊。至
违诏罢兵而治屯田,田于极边,以游兵而防钞寇,则其理田不为易也,犹勉为之。
后汉之时,曹操屯兵许下,强敌四面,以今视之,疑其旦夕战争而不暇。然用枣
祗、韩浩之计,建置田官,募民而田近许之地,岁得谷百万石,其后郡国皆田,
积谷无数。隋、唐田制尤广,不可胜举。其势艰而难田,莫若充国,迫急而不暇
田,莫如曹操,然皆勉焉。不以迂缓而不田者,知地利之博而可以纾民劳也。今
天下之土不耕者多矣,臣未能悉言,谨举其近者。自京以西土之不辟者,不知其
数,非土之瘠而弃也,盖人不勤农,与夫役重而逃尔。久废之地,其利数倍于营
田,今若督之使勤,与免其役,则愿耕者众矣。臣闻乡兵之不便于民,议者方论
之矣。充兵之人遂弃农业,托云教习,聚而饮博,取资其家,不顾无有,官吏不
加禁,父兄不敢诘,家家自以为患也。河东、河北、关西之乡兵,此犹有用。若
京东、西者,平居不足以备盗,而水旱适足以为盗。其尤可患者,京西素贫之地,
非有山泽之饶,民惟力农是仰,而今三夫之家一人、五夫之家三人为游手,凡十
八九州,以少言之,尚可四五万人,不耕而食,是自相糜耗而重困也。今诚能尽
驱之使耕于弃地,官贷其种,岁田之入与中分之,如民之法募吏之习田者为田官,
优其课最而诱之,则民愿田者众矣。太宗皇帝时,尝贷陈、蔡民钱,使市牛而耕。
真宗皇帝时,亦用耿望之言,买牛湖南而治屯田。今湖南之牛岁贾于北者,皆出
京西,若官为买之,不难得也。又宜重为法以困所谓私牛之客者,使不客于民而
乐为官耕,凡民之已有牛者使自耕,则牛不足而官市者不多。且乡兵本农也,籍
而为兵,遂弃其业。今幸其去农未久,尚可复驱还之田亩,使不得群游而饮博,
以为父兄之患,此民所愿也。一夫之力,以逸而言,任耕缦田一顷,使四五万人
皆耕,而久废之田利又数倍,则岁谷不可胜数矣。京西之分,北有大河,南至汉
而西接关,若又通其水陆之运,所在积谷惟陛下诏有司而移用之耳。
其三曰权商贾。臣闻秦废王法,启兼并,其上侵公利,下刻细民,为国之患
久矣。自汉以来,尝欲为法而抑夺之,然不能也。盖为国者兴利日繁,兼并者趋
利日巧,至其甚也,商贾坐而权国利。其故非他,由兴利广也。夫兴利广则上难
专,必与下而共之,然后通流而不滞。然为今议者,方欲夺商之利,一归于公上
而专之。故夺商之谋益深,则为国之利益损。前日有司屡变其法,法每一变,则
一岁之间所损数百万。议者不知利不可专,欲专而反损,但云变法之未当。变而
不已,其损愈多。夫欲十分之利皆归于公,至其亏少十不得三,不若与商共之,
常得其五也。今为国之利多者,茶与盐耳。茶自变法已来,商贾不复,一岁之失,
数年莫补,所在积朽,弃而焚之。前日议者屡言三说之法为便,有司既以详之矣;
今诚能复之,使商贾有利而通行,则上下济矣。解池之盐,积若山阜,今宜暂下
其价,诱群商而散之,先为令曰“三年将复旧价”,则贪利之商争先而凑矣。夫
茶者生于山而无穷,盐者出于水而不竭,贱而散之三年,十未减其一二。夫二物
之所以贵者,以能为国资钱币尔,今不散而积之,是惜朽坏也,夫何用哉?夫大
商之能蕃其货者,岂其锱铢躬自鬻于市哉?必有贩夫小贾就而分之。贩夫小贾无
利则不为,故大商不妒贩夫之分其利者,恃其货博,虽取利少,货行流速,则积
少而为多也。今为大国者,有无穷不竭之货,反妒大商之分其利,宁使无用而积
为朽壤,何哉!故大商之善为术者,不惜其利而诱贩夫;大国之善为术者,不惜
其利而诱大商。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而致多之术也。又今商贾之难以术制者,以
其积货多而不急故也。利厚则来,利薄则止,不可以号令召也。故每有司变法,
下利既薄,小商以无利而不能行,则大商方幸小商之不行,适得独卖其货,尚安
肯勉趋薄利而来哉?故变法而刻利者,适足使小商不来而为大商贾积货也。今必
以术制商,宜尽括其居积之物,官为卖而还之,使其货尽而后变法。夫大商以利
为生,一岁不营利,则有惶惶之忧,彼必不能守积钱而闲居,得利虽薄,犹将勉
而来。此变法制商之术也。夫欲诱商而通货,莫若与之共利,此术之上也。欲制
商,使其不得不从,则莫若痛裁之,使无积货。此术之下也。然此可制茶商耳,
若盐者,禁益密则冒法愈多而刑繁。若乃县官自为鬻市之事,此大商之不为,臣
谓行之难久者也。诚能不较锱铢而思远大,则积朽之物散而钱币通,可不劳而用
足矣。
臣愚,不足以知时事。若夫坚守以扞贼,利则出而扰之,凡小便宜,愿且委
之边将。至于积谷与钱,通其漕运,不二三岁,而国力渐丰,边兵渐习,贼锐渐
挫,而有隙可乘,然后一举而灭之,此万全之策也。愿陛下以其小者责将帅,谋
其大计而行之,则天下幸甚。臣修昧死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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