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志第二十三
书名:旧唐书 作者:刘昫等
◎职官二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谓之三师,并正一品。后汉初,太傅置府僚。
至周、隋,三师不置府僚,初拜于尚书省上。隋炀帝废三师之官。武德复置,一
如隋制。)三师,训导之官,天子所师法,大抵无所统职,然非道德崇重,则不
居其位。无其人,则阙之。
太尉、司徒、司空各一员。(谓之三公,并正一品。魏、晋至北齐,三公置
府僚。隋初亦置府僚,寻省府僚,初拜于尚书省上,唐因之。武德初,太宗为之,
其后亲王拜三公,皆不视事,祭祀则摄者行也。)三公,论道之官也。盖以佐天
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其官。大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
奉俎,司空扫除。
尚书都省(龙朔二年,改为中台,光宅元年,改为文昌台,神龙初复。)
尚书省领二十四司。(六尚书,各分领四司。)
尚书令一员。(正二品。武德中,太宗为之,自是阙而不置。)令总领百官,
仪刑端揆。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
部,六曰工部。凡庶务,皆会而决之。
左右仆射各一员,(从二品。龙朔二年,改为左右匡,光宅元年,改为文昌
左右相,开元元年,改为左右丞相,天宝元年,复为左右仆射。)掌统理六官,
纲纪庶务,以贰令之职。自不置令,仆射总判省事。御史纠劾不当,兼得弹之。
左右丞各一员。(左丞,正四品上。右丞,正四品下。龙朔改为左右肃机,
咸亨复,永昌元年,升为从三品也,如意元年,复四品也。)左丞掌管辖诸司,
纠正省内,勾吏部、户部、礼部十二司,通判都省事。若右丞阙,则并行之。右
丞管兵部、刑部、工部十二司。若左阙,右丞兼知其事。御史有纠劾不当,兼得
弹之。
左右司郎中各一员。(并从五品上。隋置,武德初省。贞观初,复置。龙朔
二年,改为左右丞务,咸亨复也。)左司郎中,副左丞所管诸司事,省署钞目,
勘稽失,知省内宿直之事。若右司郎中阙,则并行之。左右司员外郎各一员。
(天后永昌元年,置左右司员外郎各一人。神龙初省,后复置。)左右司郎中、
员外郎各掌副十有二司之事,以举正稽违,省署符目焉。
凡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百僚之程式,以正邦理,以宣邦教。凡上之所以迨
下,其制有六,曰制、敕、册、令、教、符。(天子曰制,曰敕,曰册。皇太子
曰令。亲王、公主曰教。尚书省下于州,州下县,县下乡,皆曰符也。)凡下之
所以达上,其制亦有六,曰表、状、笺、启、辞、牒。(表上于天子。其近臣亦
为状。笺、启上皇太子,然于其长亦为之。非公文所施,有品已上公文,皆曰牒。
庶人言曰辞也。)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关、刺、移。(关,谓关通其事;
刺,谓刺举之;移,谓移其事于他司。移则通判之官皆连署也。)凡内外百司所
受之事,皆印其发日,为之程限。凡尚书省施行制敕,案成则给程以钞之。若急
速者,不出其日。若诸州计奏达于京师,量事之大小与多少,以为之节。凡京师
诸司,有符、移、关、牒下诸州者,必由于都省以遣之。凡文案既成,勾司行朱
施讫,皆书其上端,记年月日,纳诸库。凡施行公文应印者,监印之官考其事目
无差,然后印之,必书于历。每月终纳诸库。凡尚书省官,每日一人宿直。都司
报废直簿,转以为次。凡内外百僚,日出而视事,既午而退,有事则直官省之。
其务繁,不在此例。凡天下制敕计奏之数。省符宣告之节,率以岁终为断。京师
诸司,皆以四月一日纳于都省。其天下诸州,则本司推校,以授勾官。勾官审之。
连署封印,附计帐,使纳于都省。常以六月一日,都事集诸司令史对覆。若有隐
漏不同,皆附于考课焉。
主事六人,(从九品上。)令史十八人,书令史三十六人,亭长六人,掌固
十四人。(凡令史掌案文簿,亭长、掌固检校省门户仓库厅事陈设之事也。)
吏部尚书一员,(正三品。龙朔二年,改为司列太常伯,光宅元年,改为天
官尚书,神龙复为吏部尚书也。)侍郎二员。(正四品上。隋炀帝大业三年,尚
书六曹,各置侍郎一人,以贰尚书之职,并正四品。国家定令,诸曹侍郎降为正
四品下,唯吏部侍郎为正四品上。龙朔改为司列少常伯,咸亨复。总章元年,吏
部、兵部各增置侍郎一员也。)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官吏选授、勋封、考课
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总其职务,而
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属,皆质正焉。凡选授之制,每岁集于孟冬。
去王城五百里之内以上旬,千里之内以中旬,千里之外以下旬。尚书、侍郎,分
为三铨。(尚书为尚书铨,侍郎二人分为中铨、东铨也。)凡择人以四才,校功
以三实。(四才,谓身、言、书、判。其优长者,有可取焉。三实,谓德行、才用、
劳效,德均以才,才均以劳,劳必考其实而进退之。)较之优劣,而定其留放,
所以正权衡,明与夺,抑贪冒,进贤能,然后据其官资,量其注拟。(五品已上,
以名上中书门下,听制授其官。六品已下,量资任定。其才职颇高,可擢为拾遣、
补阙、监察御史者,亦以名送中书门下,听敕授。)其有历职清要,考第颇深者,
得隔品授之,不然即否。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资官。凡注官,若官资未相当,
及以为非便者,听至三注。凡伎术之官,皆本司定,送吏部附甲。凡同司联事勾
检之官,皆不得注大功已上亲。凡皇亲诸亲及军功,兼注员外郎。凡注拟,必先
具官阶团甲,送门下以闻。(注官,阶高拟卑曰“行”,阶卑拟高曰“守”。三
铨注拟讫,皆当铨团甲,过左右仆射。若中铨、东铨,则过尚书讫,乃上门下省。
给事中读,黄门侍郎省,侍中审,然后进甲以闻,听旨授而施行焉。若左右仆射
门下批官不当者,别改注,亦有重执而上者也。)凡大选,终于季春之月,(若
选人有身在军旅,则军中试书判,封送吏部。亦有春中下解而后集,谓之春选。
若优劳人,有敕则有处分及即与官者,并听非时选,一百日内注拟之。)所以定
九流之品格,补万方之阙政,官人之道备焉。
郎中二员,(并从五品上。龙朔为司列大夫,咸亨、光宅并隋曹改也。)员
外郎二员。(并从六品上。)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
人。郎中一人,掌考天下文吏之班秩阶品。凡叙阶二十有九,品在都序,自一品
至九品,品有上下,凡散官四品已下,九品已上,并于吏部当番上下。(其应当
番四十五日。若都省须人送符,诸司须人者,并兵部、吏部散官上。经两番已上,
听简入选。不第者,依番名不过五六也。)凡叙阶之法,有以封爵,有以亲戚,
有以勋庸,有以资荫,有以秀孝,有以劳考,有除免而复叙者,皆循法以申之,
无或枉冒。凡应入三品五品者,皆待别制而进之,不然则否。凡文武百僚之班序,
官同者先爵,爵同者先齿。凡京司有常参官、(谓五品以上职事官、八品已上供
奉官、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供奉官、(两省自侍中、中书令已下,
尽名供奉官。)诸司长官、清望官、四品已下八品已上清官。每日以六品已上清
官两人,待制于衙。(供奉官、宿卫官不在此例。)凡授四品已下清望官,才职
相当,不应进让。凡职事官应觐省及移疾,不得过程。年七十已上应致仕,若齿
力未衰,亦听厘务。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已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及风疾、
使酒,皆不得入仕。凡内外官有清白着闻,应以名荐,则中书门下改授,五品已
上,量加升进,六品已下,有付吏部即量等第迁转。若第二第三等人,五品已上,
改日稍优之。六品已下,秩满听选,不在放限。其岭南、黔中,三年一置选补使,
号为南选。凡天下官吏,各有常员。凡诸司置直,皆有定数。(诸司诸色有品直
官。)内外官吏,则有假宁之节,行李之命。簿书景迹,功赏殿最,具员皆与员
外郎分掌之。郎中一人掌小铨,亦分为九品,通谓之行署。以其在九流之外,故
谓之流外铨,亦谓之小选。其校试铨注,与流内铨略同。其吏部、兵部、礼部、
考功、都省、御史台、中书、门下,谓之前八司,其余则曰后行。凡择流外,取
工书、计,兼颇晓时务。(三事中,有一优长,则在叙限。)每经三考转选,量
其才能而进之,不则从旧任。(小铨,旧委郎中专知。开元二十五年,又敕铨试
讫留放,皆尚书侍郎定之也。)员外郎一人掌判南曹。(曹在选曹之南,故谓之
南曹。)每岁选人,有解状、簿书、资历、考课,必由之以核其实,乃上三铨。
其三铨进甲则署焉。员外郎一人裳判曹务。凡预太庙斋郎帖试,如贡举之制。
司封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隋曰主爵郎,武德因之。龙朔二年改为司封大
夫,光宅改司封郎中也。)司封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
品上。)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封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国之封
爵,凡有九等。(一曰王,正一品,食邑一万户。二曰郡王,从一品,食邑五千
户。三曰国公,从一品,食邑三千户。四曰郡公,正二品,食邑二千户。五曰县
公,从二品,食邑一千五百户。六曰县侯,从三品,食邑一千户。七曰县伯,正
四品,食邑七进户。八曰县子,正五品,食邑五百户。九曰县男,从五品,食邑
三百户。)凡名山大川,及畿内诸县,皆不以封。至郡公有余爵,听回授子孙。
其国公皆特封。凡天下观有定数。每观立三纲,以道德高者充。凡三元诸斋日,
修金录、明真等斋。凡道士、女道士簿籍,三年一造。凡外命妇之制,皇之姑,
封大长公主,皇姊妹,封长公主,皇女,封公主,皆视正一品。皇太子之女,封
郡主,视从一品。王之女,封县主,视正二品。王母妻,为妃。一品及国公母妻,
为国夫人。三品已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五品若勋官,三品有
封,母妻为县君。散官并同职事。勋官四品有封,母妻为乡君。其母邑号,皆加
“太”字,各视其夫、子之品。若两有官爵者,从其高。若内命妇,一品之母,
为正四品郡君;二品之母,为从四品郡君;三品四品之母,并为正五品县君。凡
妇人,不因夫及子而别加邑号,夫人云某品夫人,郡君为某品郡君,县君、乡君
亦然。凡庶子,有五品已上官,皆封嫡母。无嫡母,封所生母。凡二王后夫人,
职事五品已上,散官三品已上,王及国公母妻,朝参各视其夫及子之礼。凡亲王,
孺人二人,视正五品,媵十人,视正六品。嗣王、郡王及一品,媵十人,视从六
品。二品,媵八人,视正七品。三品及国公,媵六人,视从七品。四品,媵四人,
视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视从八品。降此外皆为妾。凡皇家五等亲,及诸亲三
等,存亡升降,皆立簿书籍,每三年一造。除附之制,并载于宗正寺。
司勋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隋曰司勋郎,武德初乃加“中”字。龙朔改为
司勋大夫,咸亨复也。)司勋员外郎二员,(从六品上。)主事四人,(从九品
上。)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人,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邦国官
人之勋级。凡勋,十有二转为上柱国,比正二品。十一转为柱国,比从二品。十
转为上护军,比正三品。九转为护军,比从三品。八转为上轻车都尉,比正四品。
七转为轻车都尉,比从四品。六转为上骑都尉,比正五品。五转为骑都尉,比从
五品。四转为骁骑尉,比正六品。三转为飞骑尉,比从六品。二转为云骑尉,比
正七品。一转为武骑尉,比从七品。凡有功效之人,合授勋官者,皆委之覆定,
然后奏拟。
考功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二年改为司绩大夫,咸亨初乃复。)考功
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龙朔改为司绩员外郎,咸亨复。)主事三人,(从八
品上。)令史十三人,书令史二十五人,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内外
文武官吏之考课。凡应考之官家,具录当年功过行能,本司及本州长官对众读,
议其优劣,定为九等考第,各于所由司准额校定,然后送省。内外文武官,量远
近以程之有差,附朝集使送簿至省。每年别敕定京官位望高者二人,其一人校京
官考,一人校外官考。又定给事中、中书舍人各一人,其一人监京官考,一人监
外官考。郎中判京官考,员外判外官考。其检覆同者,皆以功过上使。京官则集
应考之人对读注定,外官对朝集使注定。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
二曰清慎明着,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其一曰
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其二曰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
其三曰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其四曰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
之最。其五曰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其六曰决断不滞,与夺合理,
为判事之最。其七曰都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其八曰兵士调习,戎装
充备,为督领之最。其九曰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其十曰雠校精审,
明为刊定,为校正之最。其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其十二曰
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其十三曰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帅之最。
其十四曰礼义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其十五曰详录典正,辞理兼举,为
文史之最。其十六曰访察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其十七曰明于勘覆,稽
失无隐,为勾检之最。其十八曰职事修理,供承强济,为监掌之最。其十九曰功
课皆充,丁匠无怨,为役使之最。其二十曰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
其二十一曰谨于盖藏,明于出纳,为仓库之最。其二十二曰推步盈虚,究理精密,
为历官之最。其二十三曰占候医卜,效验居多,为方术之最。其二十四曰讥察有
方,行旅无壅,为关津之最。其二十五曰市廛不扰,奸滥不作,为市司之最。其
二十六曰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其二十七曰边境肃清,城隍修理,
为镇防之最。一最以上,有四善,为上上。一最以上,有三善,或无最而有四善,
为上中。一最以上,有二善,或无最而有三善,为上下。一最以上,而有一善,
或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一最以上,或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
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
居官谄诈,贪浊有状,为下下。若于善最之外,别可加尚,及罪虽成殿,情状可
矜,虽不成殿,而情状可责者,省校之日,皆听考官临时量定。内外官从见任改
为别官者,其年考从日申校,百司量其闲剧,诸州据其上下。进考之人,皆有定
限,苟无其功,不要充数。功过于限,亦听量进。其流外官,本司量其行能功过,
立四等考第而勉进之。凡亲勋翊卫,皆有考第。考第之中,略有三等。卫主帅,
如三卫之考。其监门、校尉、直长,如主帅之考。凡谥议之法,古之通典,皆审
其事,以为旌别。
户部尚书一员,(正三品。隋为民部尚书,贞观二十三年改为户部。明庆元
年改为度支,龙朔二年改为司元太常伯,光宅元年改为地官尚书,神龙复为户部。)
侍郎二员。(正四品下。因隋已来改易名位,皆隋尚书也。)尚书、侍郎之职,
掌天下田户、均输、钱谷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
四曰仓部。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属,皆质正焉。
郎中二员,(从五品上。)员外郎二员,(从六品上。郎中、员外,自隋已
来,随曹改易。)主事四人,(从九品上。)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四人,亭
长六人,掌固十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分理户口、井田之事。凡天下十道,
任土所出,为贡赋之差。凡天下之州府,三百一十有五,而羁縻之州,迨八百焉。
四万户已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满为下州。凡三都之县,在内曰京县,
城外曰畿,又望县有八十五焉。其余则六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已上为中县,
一千户已上为中下县,不满一千户皆为下县。凡天下之户,八百一万八千七百一
十,口四千六百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六十一。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
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四家为邻,五邻为保。
保有长,以相禁约。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
六十为老。每一岁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县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总
而领焉。凡天下之户,量其资定为九等,每定户以仲年,造籍以季年。州县之籍,
恒留五比,省籍留九比。凡户之两贯者,先从边州为定,次从关内,次从军府州。
若俱者,各从其先贯焉。乐住之制:居狭乡者,听其从宽;居远者,听其从近;
居轻役之地者,听其从重。辨天下之四人,使各专其业。凡习学文武者为士,肆
力耕桑者为农,巧作器用者为工,屠沽兴贩者为商。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食
禄之人,不得夺下人之利。凡天下之田,五尺为步,步二百有四十为亩,亩百为
顷。度其肥瘠宽狭,以居其人。凡给田之制有差,园宅之地亦如之。凡给口分田,
皆从便近。居城之人,本县无田者,则隔县给授。凡应收授之田,皆起十月,毕
十二月。凡授田,先课后不课,先贫后富,先多后少。凡州县界内所部,受田悉
足者,为宽乡,不足者为狭乡。凡官人及勋,授永业田。凡天下诸州有公廨田,
凡诸州及都护府官人有职分田。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
曰杂徭。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
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皆书印焉。凡丁,岁役二旬,无事则
收其庸,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调,三旬则租调俱免。凡庸调之
物,仲秋敛之,季秋发于州。租则准州土收获早晚,量事而敛之。仲冬起输,孟
春而纳毕。本州纳者,季冬而毕。凡诸国蕃胡内附者,亦定为九等。凡岭南诸州
税米,及天下诸州税钱,各有准常。凡丁户皆有优复蠲免之制。若孝子顺孙、义
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州县申省奏闻,而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有精诚致
应者,则加优赏焉。凡京司文武职事官,皆有防阁。凡州县官僚,皆有白直。凡
州县官及在外监官,皆有执衣。凡诸亲王府属,并给士力,具品数如白直。凡有
功之臣,赐实封者,皆以课户充。凡食封,皆传于子孙。凡庶人年八十及笃疾,
给侍丁一人,九十,给二人,百岁,三人。凡天下朝集使,皆以十月二十五日至
京师,十一月一日户部引见讫,于尚书省与群官礼见,然后集于考堂,应考绩之
事。元日,陈其贡篚于殿廷。凡京都诸县令,每季一朝。
度支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改为司度大夫,咸亨复。)员外郎一员,
(从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十六人,书令史三十三人,计史一人,
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判天下租赋多少之数,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
途之利。每岁计其所出而度其所用,转运征敛送纳,皆准程而节其迟速。凡和籴
和市,皆量其贵贱,均天下之货,以利于人。凡金银宝货绫罗之属,皆折庸调以
造。凡天下舟车水陆载运,皆具为脚直,轻重贵贱、平易险涩而为之制。凡天下
边军,有支度使,以计军资粮仗之用。每岁所费,皆申度支会计,以长行旨为准。
金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珍大夫,咸亨复。)员外郎一员,
(从六品上。)主事三人,(从九品上。)令史八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
人,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判天下库藏钱帛出纳之事,颁其节制,而
司其簿领。凡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一尺二
寸为大尺,十尺为丈。凡量,以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为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
十升为斗,三斗为大斗,十斗为斛。凡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
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凡积秬黍为度量权衡,调钟律,测晷景,合
汤药,及冠冕之制用之。内外官私,悉用大者。凡库藏出纳,皆行文榜,季终会
之。若承命出纳,则于中书、门下省覆而行之。百司应请月俸,符牒到,所由皆
递覆而行之,乃置木契,与应出物之司相合。凡官私互市,物数有制。凡缣帛之
类,有长短、广狭、端疋、屯綟之差。凡赐十段,其率绢三疋,布三端,绵三
屯。若杂彩十段,则丝布二疋,二疋,绫二疋,缦四疋。若赐蕃客锦彩,率
十段则锦一张,绫二疋,缦三疋,绵四屯。凡遣使覆囚,则给时服。若诸使经二
年不还,亦如之。凡时服称一具者,全给之,一副者,减给之。正冬之会,称束
帛有差者,皆赐绢,五品已上五疋,六品已下三疋,命妇视其夫、子。
仓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度大夫,咸亨复也。)员外郎一员,
(从六品上。)主事三人,(从九品上。)令史九人,书令史二十人,计史一人,
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判天下仓储,受纳租税,出给禄廪之事。凡中
外文武官,品秩有差,岁再给之。乃置木契一百枚,以与出给之司合。诸司官人
及诸色人应给食者,皆给米。凡致仕之官,五品已上及解官充侍者,各给半禄。
即迁官者,通计前禄,以充后数。凡都已东租纳含嘉仓,自含嘉转运以实京太仓。
自洛至陕为陆运,自陕至京为水运,置使,以监充之。凡王公已下,每岁田苗,
皆有簿书。凡义仓所以备岁不足,常平仓所以均贵贱也。
礼部尚书一员,(正三品。隋旧。龙朔改为司礼太常伯,光宅改为春官尚书,
神龙复也。)侍郎一员。(正四品下。名因随曹改易也。)尚书、侍郎之职,掌
天下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
曰主客。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属,皆质正焉。凡举
试之制,每岁仲冬,率与计偕。其科有六:一曰秀才,(试方略策五条。此科取
人稍峻,贞观已后遂绝。)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
凡此六科,求人之本,必取精究理实,而升为第。其有博综兼学,须加甄奖,不
得限以常科。其弘文、崇文馆学生,虽同明经、进士,以其资荫全高,试取粗通
文义。其郊社斋郎简试,如太庙斋郎。其国子监大成十二员,取明经及第人聪明
灼然者,试日诵千言,并口试,仍策所习业,十条通七,然后补充。各授散官,
依旧令于学内习业,以通四经为限。
郎中一员,(从五品上。)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隋曰仪曹郎,武德改
礼部郎中员外,龙朔为司礼大夫司礼员外,咸亨复。)主事二人,(从八品上。)
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贰尚书、
侍郎。举其仪制,而辨其名数。凡五礼之仪,一百五十有二。一曰吉礼,其仪五
十有五;二曰宾礼,其仪有六;三曰军礼,其仪二十有三:四曰嘉礼,其仪五十;
五曰凶礼,其仪一十有八。凡元日,大陈设于含元殿,服衮冕临轩,展宫县之乐,
陈历代宝玉舆辂,备黄麾仗,二王后及百官、朝集使、皇亲,并朝服陪位。大会
之日,陈设如初。凡冬至,大陈设如元正之仪。其异者,无诸州表奏祥瑞贡献。
凡元正、冬至大会之明日,百官、朝集使等皆诣东宫庆贺。凡千秋节,御楼设九
部之乐,百官袴褶陪位。凡京司文武职事,九品已上,每朔、望朝参。五品已
上及供奉官、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每日参。凡诸蕃国来朝,皆设宫县
之乐及黄麾仗。若蕃国使,则减黄麾之半。凡册皇后、太子、太子妃、诸王、诸
王妃、公主,并临轩册命,陈设如冬、正之仪。讫,皆拜太庙。凡祥瑞,皆辨其
名物。有大瑞、上瑞、中瑞,皆有等差。凡太阳亏,所司预奏,其日置五鼓五兵
于太社,而不视事。百官各素服守本司,不听事。过时乃罢。月蚀,则击鼓于所
司。若五岳、四镇四渎崩竭,皆不视事三日。凡二分之月,三公巡行山陵,则太
常卿为之副。凡百官拜礼,各有差。致敬之士,若非连属,应敬之官相见,或自
亲戚者,各从其私礼。凡乐,有五声、八音、六律、六吕,陈四悬之度,分二舞
之节,以和人伦,以调节气,以享鬼神,以序宾客。凡私家不得设钟声。三品已
上,得备女乐。五品女乐不得过三人。居大功已上丧,受册及之官,虽有鼓皆给
铜印,有鱼符之制。(并出于门下省。)凡服饰尚黄,旗帜尚赤。天子、皇后、
太子已下之服,(事在《舆服志》也。)凡百僚冠笏、伞幌、珂佩,各有差。常
服亦如之。凡凶服,不入公门。凡授都督、刺史阶未入五品者,并听着绯佩鱼,
离任则停。凡文武官赴朝诣府,导从各有差。凡职事官薨卒,有赙赠、柳翣、碑
碣,各有制度。
祠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禋大夫,咸亨复。)员外郎一员,
(从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一人,亭长六人,
掌固八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
医药、僧尼之事。凡祭祀之名有四:一曰祀天神,二曰祭地只,三曰享人鬼,四
曰释奠于先圣先师。其差有三:若昊天上帝、皇地只、州、宗庙为大祀。(祀天
地皆以祖宗配享。)日月星辰、社稷、先代帝王、岳镇海渎、帝社、先蚕、孔宣
父、齐太公、诸太子庙为中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众星、山林、川泽、
五龙祠等,及州县社稷、释奠为小祀。大祀,皇帝亲祭,则太尉为亚献,光禄卿
为终献。若有司摄事,则太尉为初献,太常卿为亚献。凡大祀,散斋四日,致斋
二日。小祀,散斋二日,致斋一日。皆祀前习礼、沐浴,并给明衣。凡官爵二品
已上,祠四庙。五品已上,祠三庙。六品已下达于庶人,祭祖祢而已。凡国有封
禅之礼,则依圆丘方泽之神位。凡天下寺有定数,每寺立三纲,以行业高者充。
(诸州寺总五千三百五十八所,三千二百三十五所僧,二千一百二十二所尼。每
寺上座一人,寺主一人,都维那一人。)凡僧簿籍,三年一造。凡别敕设斋,应
行道并官给料。凡国忌日,两京大寺各二,以散斋僧尼。文武五品已上,清官七
品已上皆集,行香而退。天下州府亦然。凡远忌日,虽不废务,然非军务急切,
亦不举事。余如常式。
膳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膳大夫,咸亨复也。)员外郎一员,
(从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郎中、员外郎之职,掌邦之祭器、牲豆、酒膳,辨其品数,及藏冰食料之事。
主客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隋曰司蕃郎,武德改主客郎中,龙朔为司蕃大
夫,咸亨复。)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四
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二王后及诸蕃朝聘之事。二
王之后,酅公、介公。凡四蕃之国。经朝贡之后,自相诛绝,及有罪灭者,盖
三百余国。今所存者,七十余蕃。其朝贡之仪,享宴之数,高下之等,往来之命,
皆载于鸿胪之职焉。
兵部尚书一员,(正三品。南朝谓之五兵尚书,隋曰兵部尚书。龙朔改为司
戎太常伯,咸亨复。)侍郎二员。(正四品下。龙朔为司戎少常伯,咸亨复。)
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武官选授及地图与甲仗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兵部,
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官之事,由
于所属,咸质正焉。凡选授之制,每岁集于孟冬。去王城五百里以上旬,千里之
内以中旬,千里之外以下旬。尚书、侍郎分为三铨。(尚书为中铨,侍郎分东西。)
凡试能有五,(五谓长垛、马步射、马枪、步射、应对。互有优长,即可取之。)
较异有三。(三谓骁勇、材艺及可为统领之用也。)审其功能,而定其留放,所
以录才艺、备军国、辨虚冒、叙勋劳也。然后据其资劳,量为注拟。(五品已上
送中书门下,六品已下量资注定。其在军镇要籍,不得赴选,委节度使铨试其等
第申省。)凡官阶注拟团甲进甲,皆如吏部之制。凡大选,终于季春之月,所以
约资叙之浅深,审才略之优劣,军国之用在焉。
郎中二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戎大夫,咸亨复也。)员外郎二人,(从
六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亭长八人,
掌固十二人。郎中一员掌判帐及天下武官之阶品,卫府之名数。凡叙阶有二十九。
将军之阶。(具于叙目。)凡叙阶之法,一如文散官之制。凡天下之府,五百九
十有四,有上中下,并载于诸卫之职。凡应宿卫官,各从番第。凡千牛备身左右
及太子千牛备身,皆取三品已上职事官子孙,四品清官子,仪容端正,武艺可称
者充。五考,本司随文武简试听选。(四品,谓诸司侍郎、左右庶子也。)凡殿
中省进马,取左右卫三卫及高荫,简仪容可观者补充,简试同千牛例。仆寺进马,
亦如之。五品已下、七品已上,五年,多至八年,年满简送吏部。不第者,如初。
无文,听以武选。凡左右卫亲卫、勋卫、翊卫,及左右率府亲勋翊卫,及诸卫之
翊卫,通谓之三卫。择其资荫高者,为亲卫,其次者,为勋卫及率府之亲卫,又
次者,为翊卫及率府之勋卫,又次者,为诸卫及率府之翊卫,又次者,为亲王府
之执仗乘。量远迩以定其番第。应补之人,周亲已上有犯刑戮者,配令兵部上下。
凡诸卫及率府三卫,贯京兆、河南、蒲、同、华、岐、陕、怀、汝、郑等州,皆
令番上。余州皆纳资。凡左右卫之三卫,分为五仗。凡王公已下,皆有亲事帐内,
限年十八已下,举诸州率万人以充之。皆限十周年,则听其简试。文理高者送吏
部,其余留本司,全下者退还本色。凡兵士隶卫,各有其名。左、右卫曰骁骑,
左、右骁卫曰豹骑,左、右武卫曰熊渠,左、右威卫曰羽林,左、右领军卫曰射
声,左、右金吾卫曰佽飞。东宫左、右卫率府曰超乘,左、右司御率府曰旅贲,
左、右清道率府曰直荡。总名曰卫士。皆取六品已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点充。
凡三年一简点,成丁而入,六十而免。量其远迩,以定番第。凡卫士,各立名簿。
其三年已来征防差遣,仍定优劣为三第。每年正月十日送本府印记,仍录一道送
本卫府。若有差行上番,折冲府据簿而发之。凡差卫士征戍镇防,亦有团伍。其
善弓马者,为越骑团,余为步兵团,主帅已下统领之。火十人,有六驮马。若父
兄子弟,不并遣之。若祖父母老疾,家无兼丁,免征行及番上。其居常则皆习射,
唱大角歌。番集之日,府官率而课试。凡左、右金吾卫,有角手,诸卫有驽手,
左、右羽林军有飞骑及左右万骑、彍骑。天下诸军,有健儿。皆定其名籍,每
季上中书、门下。凡关内,有团结兵,秦、成、岷、渭、河、兰六州,有高丽羌
兵。黎、雅、邛、翼、茂五州,有镇防团结兵。天下诸州差失,募取户殷丁多,
人材骁勇,选前资官勋官部分强明堪统摄者,节级擢补主帅以领之。其义征者,
别为行伍,不入募人之营。凡军行器物,皆于当州分给之。如不足,以自备,贫
富必以均焉。凡诸州军府应行兵之名簿,器物之多少,皆申兵部。军散之日,亦
录其存亡多少,以申而勘会之。凡诸道回兵粮糒之物,衣资之费,皆令所在州县
分而给之。郎中一人掌判簿,以总军戎差遣之名数。凡天下节度使有八,若诸州
在节度内者,皆受节度焉。其福州经略使,登平州海军,则不在节度之内。(节
度名与所管军镇名,并见《地理志》也。)凡亲王总戎,曰元帅,文武官总统者,
则曰总管。以奉使言之,则曰节度使,有大使、副使、判官。若大使加旌节以统
军,置木契以行。凡将帅出行,兵满一万人已上,置长史、司马、仓曹兵曹胄曹
等参军各一人。五千人已上,减司马。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已上置副使一人,
一万人已上置营田副使一人。每军各有仓、兵、胄三参军。其横海、高阳、唐兴、
恒阳、北平等五军,皆本州刺史为使。凡镇,皆有使一人,副使一人。万人已上,
置司马、仓兵二曹参军。五千人已下,减司马。凡诸军镇,每五百人置押官一人,
千人置子总官一人,五千人置总管一人。凡诸军镇使、副使已上,皆四年一替;
总管已下,二年一替;押官随兵交替。凡诸军镇大使、副使已下,皆有傔人,
别奏以从之。凡幸三京,即东都南、北卫,皆置左、右屯营,别立使以统之。若
在都,则京城亦如之。凡大将出征,皆告庙授钺,辞齐太公庙讫,不宿于家。临
军对寇,士卒不用命,并得专行其罚。既捷,及军未散,皆会众而书劳与其费用,
乃告太庙。元帅凯旋之日,皆使郊劳。有司先献捷于太庙,又告齐太公庙。员外
郎一人掌贡举及杂请之事。凡贡举,每岁孟春,亦与计偕。有二科:一曰平射,
二曰武举。凡科之优劣,勋获之等级,皆审其实而受叙焉。员外郎一人掌判南曹。
每岁选人,有解状、簿书、资历、考课。必由之以核其实,乃上三铨。进甲则署
焉。
职方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域大夫也。)员外郎一员,(正六品
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郎中、员
外郎之职,掌天下地图及城隍、镇戍、烽堠之数,辨其邦国都鄙之远近,及四夷
之归化。凡五方之区域,都邑之废置,疆埸之争讼者,举而正之。凡天下上镇二
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五。上戍十有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
凡烽堠所置,大率相去三十里。其逼边境者,筑城置之。每烽置帅一人,副一人。
凡州县城门及仓库门,须有备守。
驾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舆大夫也。)员外郎一人,(从六品
上。)主事三人,(从九品上。)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人,掌固四人。郎中、
员外郎之职,掌邦国舆辇、车乘、传驿、厩牧、官私马牛杂畜簿籍,辨其出入,
司其名数。凡三十里一驿,天下驿凡一千六百三十九,而监牧六十有五,皆分使
统之。若畜养之宜,孳生之数,皆载于太仆之职。凡诸卫有承直之马,凡诸司有
备运之牛,皆审其制,以定数焉。
库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库大夫也。)员外郎一员,(从六品
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郎中、
员外郎之职,掌邦国军州戎器、仪仗。凡元正、冬至陈设,并祠祭丧葬所贡之物,
皆辨其出入之数,量其缮造之功,以分给焉。
刑部尚书一员,(正三品。隋初改都官尚书,又改为刑部。龙朔改为司刑太
常伯,光宅改为秋官尚书,神龙复也。)侍郎一员。(正四品下。龙朔为司刑少
常伯。)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刑法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其属有四:
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凡中外百
司之事,由于所属,咸质正焉。
郎中二员,(从五品上。隋曰宪部郎,武德为刑部郎中,龙朔改为司刑大夫。)
员外郎二员,(从六品上。)主事四人,(从九品上。)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
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贰尚书、侍郎,举其典宪,
而辨其轻重。凡文法之名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律,十有
二章:一名例,二禁卫,三职制,四户婚,五厩库,六擅兴,七贼盗,八斗讼,
九诈伪,十杂律,十一捕亡,十二断狱,而大凡五百条。令,二十有七篇,分为
三十卷。第一至第七曰官品职员,八祠,九户,十选举,十一考课,十二宫卫,
十三军防,十四衣服,十五仪制,十六卤簿,十七公式,十八田,十九赋役,二
十仓库,二十一厩牧,二十二关市,二十三医疾,二十四狱官,二十五营缮,二
十六丧葬,二十七杂令,而大凡一千五百四十六条。凡格,二十四篇。式,三十
三篇。以尚书、御史台、九寺、三监、诸军为目。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
范立制。格,以禁违正邪。式,以轨物程事。乃立刑名之制五焉:一笞,二杖,
三徒,四流,五死。笞刑五,杖刑五,徒刑五,流刑三,死刑二。而断狱之大典,
有十恶、八议、五听、六赃。赎配之典,具在《刑法志》。凡决死刑,皆于中书
门下详覆。凡死罪,枷而杻。妇人及流徒,枷而不杻。官品及勋散之阶第七
已上,锁而不枷。在京诸司,则徒已上送大理,杖已下当司断之。若金吾纠获,
亦送大理。凡决大辟罪,在京者,行决之司,皆五覆奏;在外者,刑部三覆奏。
若犯恶逆已上,及部曲奴婢杀主者,一覆奏。凡京城决囚之日,减膳彻乐。每岁
立春后至秋分,不得决死刑。大祭祀及致斋、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气、雨未晴、
夜未明、断屠月日及休假,亦如之。凡犯流罪已下,应除免官。当未奏,身死者,
免其追夺。流移之人,皆不得弃放妻妾,及私遁还乡。至六载,然后听仕。即本
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三载已后听仕。其应徒则皆配居作。凡禁囚,五日一虑。
凡鞫狱官与被鞫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凡在京诸司见禁囚,每月二十五已
前,本司录其所犯及禁时月日,以报刑部,凡国有赦宥之事,先集囚徒于阙下,
命卫尉树金鸡,待宣制讫,乃释之。
都官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改司仆大夫,咸亨复。)员外郎一员,
(从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发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
郎中、员外郎之职,掌配役隶,簿隶俘囚以给衣粮药疗,以理诉竞雪冤。凡公私
良贱,必周知之。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一免为蕃户,再免为杂户,三
免为良民,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年六十及废疾,虽赦令不该,亦并免为蕃户,
七十则免为良人,任所乐处而编附之。凡初被没有伎艺者,各从其能,而配诸司。
妇人工巧者,入于掖庭。其余无能,咸隶司农。
比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计大夫。)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勾诸司百僚俸料、公廨、赃赎、调敛、徒役、课程、逋悬
数物,周知内外之经费,而总勾之。凡内外官料俸,以品第高下为差。外官以州
县府之上中下为差。凡税天下户钱,以充州县官月料,皆分公廨本钱之利。羁縻
州所补汉官,给以当土之物。关监之官,以品第为差。其给以年支轻货。镇军司
马,判官俸禄,同京官。镇戍之官,以镇戍上中下为差。凡京师有别借食本,每
季一申省,诸州岁终而申省,比部总勾覆之。凡仓库、出内、营造、佣市、丁匠、
功程、赃赎、赋敛、勋赏、赐与、军资、器仗、和籴、屯牧,亦勾覆之。
司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曰司门大夫。)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
之职,掌天下诸门及关出入往来之籍赋,而审其政。凡关二十有六,为上中下之
差。京城四面关有驿道者,为上关。余关有驿道及四面无驿道者,为中关。他皆
为下关。关所以限中外,隔华夷,设险作固,闲邪正禁者也。凡关呵而不征,司
货贿之出入,其犯禁者,举其货,罚其人。凡度关者,先经本部本司请过所,在
京则省给之,在外则州给之。而虽非所部,有来文者,所在亦给。
工部尚书一员,(正三品。南朝谓之起部。有所营造,则置起部尚书,毕则
省之。隋初改置工部尚书。龙朔为司平太常伯,光宅改为冬官尚书,神龙复旧也。)
侍郎一员。(正四品下。龙朔为司平少常伯。)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百工、
屯田、山泽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总
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属,咸质正焉。
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平大夫也。)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郎中、员外郎之职,掌经营兴造之众务。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工匠之程
式,咸经度之。凡京师、东都有营缮,则下少府、将作,以供其事。
屯田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田大夫也。)员外郎一员,(从六品
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二人,计史一人,掌固四
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天下屯田之政令。凡边防镇守,转运不给,则设屯田,
以益军储。其水陆腴瘠,播种地宜,功庸烦省,收率等级,咸取决焉。诸屯田役
力,各有程数。凡天下诸军州管屯,总九百九十有二。大者五十顷,小者二十顷。
凡当屯之中,地有良薄,岁有丰俭,各定为三等。凡屯皆有屯官、屯副。凡京文
武职事官,有职分田。京兆,河南府及京县官,亦准此。凡在京诸司,有公廨田,
皆视其品命而审其分给。
虞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虞大夫。)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之
职,掌京城街巷种植,山泽苑囿,草木薪炭,供顿田猎之事。凡采捕渔猎,必以
其时。凡京兆、河南二都,其近为四郊,三百里皆不得弋猎采捕。殿中、太仆所
管闲厩马,两都皆五百里内供其刍藁。其关内、陇右、西使、南使诸牧监马牛驼
羊,皆贮藁及茭草。其柴炭木橦进内及供百官蕃客,并于农隙纳之。
水部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为司川大夫。)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
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郎中、员外郎之
职,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凡舟楫溉灌之利,咸总而
举之。凡天下水泉,三亿二万三千五百五十九。其在遐荒绝域,迨不可得而知矣。
其江、河,自西极达于东溟,中国之大川者也。其余百三十五水,是为中川。其
又千二百五十二水,斯为小川也。若渭、洛、汾、济、漳、淇、淮、汉,皆互达
方域,通济舳舻,从有之无,利于生人者也。凡天下造舟之梁四,(河则蒲津、
大阳、河阳,洛则孝义也。)石柱之梁四,(洛则天津、永济、中桥,灞则灞桥。)
木柱之梁三,(皆渭川,便桥、中渭桥、东渭桥也。)巨梁十有一,皆国工修之。
其余皆所管州县随时营葺。(其大津无梁,皆给船人,量其大小难易,以定其差。)
门下省
(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自晋始置门下省,南、北朝皆因之。
龙朔改为东台,光宅改为鸾台,神龙复。)
侍中二员。(隋曰纳言,又名侍内。武德为纳言,又改为侍中。龙朔改东台
左相,光宅元年改为纳言,神龙复为侍中。开元元年改为黄门监,五年复为侍中。
天宝二年改为左相。至德二年复改为侍中。武德定令,侍中正三品,大历二年十
一月九日,升为正二品。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永淳二年七
月,中书令裴炎以中书执政事笔,遂移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
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其政事印,改为中书门下之印也。)侍中之职,掌出纳
帝命,缉熙皇极,总典吏职,赞相礼仪,以和万邦,以弼庶务,所谓佐天子而统
大政者也。凡军国之务,与中书令参而总焉,坐而论之,举而行之,此其大较也。
凡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抄,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
曰状;皆审署申覆而施行焉。凡法驾行幸,则负宝而从。大朝会、大祭祀,则板
奏中严外办,以为出入之节。舆驾还宫,则请解严,所以告礼成也。凡大祭祀,
皇帝致斋,既朝,则请就斋室。将奠,则奉玉及币以进。盥手,则取匜以沃。洗
爵,则酌罍水以奉。及赞酌泛齐,进福酒以成其礼焉。若享宗庙,则进瓒而赞酌
郁酒以稞。既稞,则赞酌醴齐。其余如飨神只之礼。藉田,则奉耒以赞事。凡诸
侯王及四夷之君长朝见,则承诏而劳问之。临轩命使,册后及太子,则承诏以命
之。凡制敕慰问外方之臣及征召者,则监其封题。若发驿遣使,则给其传符,以
通天下之信。凡官爵废置,刑政损益,皆授之于记事之官。既书于策,则监其记
注焉。凡文武职事六品已下,所司进拟,则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
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
门下侍郎二员。(隋曰黄门侍郎。龙朔为东台侍郎,咸亨改为黄门侍郎,垂
拱改为鸾台侍郎,天宝二年改为门下侍郎,乾元元年改为黄门侍郎,大历二年四
月复为门下侍郎。武德定令,中书门下侍郎,同尚书侍郎,正四品上。大历二年
九月敕升为正三品也。)门下侍郎掌贰侍中之职。凡政之弛张,事之与夺,皆参
议焉。若大祭祀,则从升坛以陪礼。皇帝盥手,则奉巾以进。既帨,则奠巾于篚,
奉瓠爵以赞献。凡元正、冬至天子视朝,则以天下祥瑞奏闻。
给事中四员。(正五品上。隋曰给事郎,置四员,位次门下侍郎。武德定令,
曰给事中。龙朔改为东台舍人,咸亨复。)给事中掌陪侍左右,分判省事。凡百
司奏抄,侍中审定,则先读而署之,以驳正违失。凡制敕宣行,大事则称扬德泽,
褒美功业,覆奏而请施行;小事则署而颁之。凡国之大狱,三司详决,若刑名不
当,轻重或失,则援法例退而裁之。凡发驿遣使,则审其事宜,与黄门侍郎给之;
其缓者给传,即不应给,罢之。凡文武六品已下授职官,所司奏拟,则校其仕历
浅深,功状殿最,访其德行,量其才艺;若官非其人,理失其事,则白侍中而退
量焉。若弘文馆图书之缮写、雠校,亦课而察之。凡天下冤滞未申及官吏刻害者,
必听其讼,与御史、中书舍人同计其事宜,而申理之。
录事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令史十一人,书令史
二十二人,甲库令史七人,传制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修补制敕匠五人。
左散骑常侍二人。(从三品。魏、晋置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
共平尚书奏事。其后用人或杂,江左不重此官,或省或置。隋初省散骑侍郎,置
常侍四人,从三品,掌陪从朝直。炀帝又省之。武德初,以为加官。贞观初,置
常侍二人,隶门下省。明庆二年,又置二员,隶中书省,始有左右之号,并金蝉
珥貂。左常侍与侍中左貂,右常侍与中书令右貂,谓之八貂。龙朔为左侍极,咸
亨复。广德二年五月,升为正三品,加置四员。兴元元年正月,左右各加一员。
贞元四年正月敕,依旧四员也。)常侍掌侍奉规讽,备顾问应对。(宝应二年敕,
左右散骑常侍各置参官两人,令自拣择闻奏,参典亦置两人,后省。)
谏议大夫四员。(秦、汉曰谏大夫,光武加议字。隋于门下省置谏议大夫七
员,从四品下。武德四年敕置四员,正五品上。龙朔改为正谏大夫,神龙复。大
历四年敕只四员,正五品上。龙朔七年三月敕,其谏议四员,内供奉不得为正员。
至贞元四年五月十五日敕,谏议分为左右,加置八员,四员隶门下为左,会昌二
年十一月中书奏:隋于门下省置谏议大夫七员,从四品下。今正五品上。自大历
二年门下中书侍郎升为正三品,两省遂阙四品官。其谏议大夫望升为正四品下,
分为左右,以备两省四品之阙。向后与丞郎出入迭用,以重其选。敕可之。)谏
议大夫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凡谏有五: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规谏,四
曰致谏,五曰直谏。
起居郎二员,(从六品上。古无其名,隋始置起居舍人二员。贞观二年省起
居舍人,移其职于门下,置起居郎二员。明庆中又置起居舍人,始与起居郎分在
左右。龙朔二年改为左史,咸亨复。天授元年又改为左史,神龙复也。)楷书手
三人。起居郎掌起居注,录天子之言动法度,以修记事之史。凡记事之制,以事
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必书其朔日甲乙,以纪历数,典礼文物,
以考制度,迁拜旌赏以劝善,诛伐黜免以惩恶。季终则授之国史焉。(自汉献帝
后,历代帝王有起居注,着作编之,每季为卷,送史馆也。)
左补阙二员,(从七品上。)左拾遣二员。(从八品上。古无此官名。天后
垂拱元年二月二十九日敕:“记言书事,每切于旁求;补阙拾遣,未弘于注选。
瞻言共理,必藉众才,寄以登贤,期之进善。宜置左右补阙各二员,从七品上,
左右拾遣各二员,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行立次左右史之下。仍附于令。”天
授二年二月,加置三员,通前五员。大历四年,补阙、拾遣,各置内供奉两员。
七年五月十一日敕,补阙、拾遣,宜各置两员也。)补阙、拾遣之职,掌供奉讷
谏,扈从乘舆。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大则廷议,小则上封。若
贤良之遗滞于下,忠孝之不闻于上,则条其事状而荐言之。
典仪二员。(从九品。南齐有典仪录事一员,梁有典仪之官,后省。皇朝又
置典仪二人,隶门下省。初用人皆轻,贞观末,李义府为之,自是用士人为之。)
赞者十二人。(隋太常、鸿胪二寺,皆有赞者,皇朝因置之,隶门下省,掌赞唱,
为行事之节。分番上下,谓之番官。)典仪掌殿上赞唱之节,及殿廷版位之次。
凡国有大礼,侍中行事,及进中严外办之版,皆赞相焉。
城门郎四员。(从六品上。汉有城门校尉,掌京城诸门启闭之节。隋改校尉
为城门郎,置四员,从六品,皇朝因之也。)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门仆八百
人。(门仆,晋代有之。皇朝隶城门局,分番上下,掌送管钥。)城门郎掌京城
皇城宫殿诸门启闭之节,奉出纳管钥。开则先外而后内,合则先内而后外,所以
重中禁,尊皇居也。候其晨昏击鼓之节而启闭之。凡皇城宫城合门之钥,先酉而
出,后戌而入;开门之钥,后丑而出,夜尽而入。京城合门之钥,后申而出,先
子而入;开门之钥,后子而出,先卯而入。若非其时而有命启闭,则诣阁覆奏。
符宝郎四员。(从六品上。周有典瑞之职,秦有符玺令,汉曰符玺郎。两汉
得秦六玺及传国玺,后代传之。隋置符玺郎二员,从六品。天后恶玺字,改为宝。
其受命传国等八玺文。并改雕宝字。神龙初,复为符玺郎。开元初,又改为符宝,
从玺文也。)令史二人,书令史三人,主宝六人,主符三十人,主节十八人。符
宝郎掌天子八宝及国之符节,辨其所用。有事则请于内,既事则奉而藏之。八宝:
一曰神宝,所以承百王,镇万国。二曰受命宝,所以修封禅,礼神只。三曰皇帝
行宝,答疏于王公则用之;四曰皇帝之宝,劳来勋贤则用之。五曰皇帝信宝,征
召臣下则用之。六曰天子行宝,答四夷书则用之。七曰天子之宝,慰抚蛮夷则用
之;八曰天子信宝,发番国兵则用之。凡大朝会,则捧宝以进于御座。车驾行幸,
则奉宝以从于黄钺之内。凡国有大事,则出纳符节,辨其左右之异,藏其左而班
其右,以合中外之契焉。一曰铜鱼符,所以起军旅,易守长。二曰传符,所以给
邮驿,通制命。三曰随身鱼符,所以明贵贱,应征召。四曰木契,所以重镇守,
慎出纳。五曰旌节,所以委良能,假赏罚。鱼符之制,王畿之内,左三右一;王
畿之外,左五右一。(左者在内,右者在外。行用之日,从第一为首,后事须用,
以次发之,周而复始。)大事兼敕书,小事但降符,函封遣使,合而行之。传符
之制,太子监国曰双龙之符,左右各十。京都留守曰麟符,左二十,其右一十有
九。东方曰青龙之符,西方曰驺虞之符,南方曰朱雀之符,北方曰玄武之符,左
四右三。(左者进内,右者付外。)随身鱼符之制,左二右一,太子以玉,亲王
以金,庶官以铜,佩以为饰。刻姓名者,去官而纳焉;不刻者,传而佩之。木契
之制,太子监国,则王畿之内,左右各三;王畿之外,左右各五;庶官镇守,则
左右各十。旌节之制,命大将帅及遣使于四方,则请而佩之。旌以专赏,节以专
杀。(《周礼》之制,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又云,
道路用旌节,即汉使所持者是也。)
弘文馆:(后汉有东观,魏有崇文馆,宋有玄、史二馆,南齐有总明馆,梁
有士林馆,北齐有文林馆,后周有崇文馆,皆着撰文史,鸠聚学徒之所也。武德
初置修文馆,后改为弘文馆。后避太子讳,改曰昭文馆。开元七年,复为弘文馆,
隶门下省。)学士。学士无员数,自武德已来,皆妙简贤良为学士。故事,五品
已上称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又有文学直馆学士,不定员数。馆中有四部书
及图籍,自垂拱已后,皆宰相兼领,号为馆主,常令给事中一人判馆事。学生三
十人,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令史二人,楷书手三十人,典书二人,拓书
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九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弘文馆学士掌详正
图籍,教授生徒。凡朝廷有制度沿革,礼仪轻重,得参议焉。校书郎掌校理典籍,
刊正错谬。其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学之制焉。
中书省(秦始置中书谒者,汉元帝去“谒者”二字。历代但云中书。后周谓
之内史省,隋因为内史省,置内史监、令各一员。炀帝改为内书省。武德复为内
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龙朔改为西台,光宅改为凤阁,神龙复为中书省。开元
元年改为紫微省,五年复旧。)
中书令二员。(汉、魏品卑而付重。魏置监、令各一员,历南朝不改。隋省
监,置令二人,正三品。隋文帝废三公府僚,令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遂为宰相
之职。隋曰内书令。武德日内史令,寻改为中书令。龙朔为西台右相,咸亨复为
中书令。光宅为凤阁令。开元元年改为紫微令,五年复为中书令。天宝改为右相,
至德二年复为中书令。本正三品,大历二年十一月九日,与侍中同升正二品,自
后不改也。)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帝载,统和天人。入则告之,出
则奉之,以厘万邦,以度百揆,盖佐天子而执大政也。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
书,二曰制书,三曰慰劳制书,四曰发敕,五曰敕旨,六曰论事敕书,七曰敕牒,
皆宣署申覆而施行之。凡大祭祀群神,则从升坛以相礼。享宗庙,则从升阼阶。
亲征篡严,戒敕百僚,册命亲贤,临轩则使读册。若命之于朝,则宣而授之。凡
册太子,则授玺。凡制诏宣传,文章献纳,皆授之于记事之官。(武德、贞观故
事,以尚书省左右仆射各一人及侍中、中书令各二人,为知政事官。其时以他官
预议国政者,云与宰相参议朝政,或云平章国计,或云专典机密,或参议政事。
贞观十七年,李积为太子詹事,特诏同知政事,始谓同中书门下三品。自是,仆
射常带此称。自余非两省长官预知政事者,亦皆以此为名。永淳中,始诏郭正一、
郭待举、魏玄同等,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旨平章事。自天后已后,两省长官及同
中书门下三品并平章事,为宰相。其仆射不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但厘尚书省而
已。总章二年,东台侍郎张文瓘,西台侍郎戴至德等,始以同中书门下三品着之
入衔。自是相承至今。永淳二年,黄门侍郎刘齐贤知政事,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自后两省长官,及他官执政未至侍中书令者,皆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
中书侍郎二员。(汉置中书,掌密诏,有令、仆、丞、郎四官。魏曰中书郎,
晋加“侍”字。隋置内书省,改为内书侍郎,正四品。武德初为内史侍郎,三年
改为中书侍郎。龙朔、光宅、开元,随曹易号。至德复为中书侍郎。武德定令,
与尚书侍郎俱第四品。大历二年九月,与门下侍郎共升为正三品也。)中书侍郎
掌贰令之职。凡邦国之庶务,朝廷之大政,皆参议焉。凡临轩册命大臣,令为之
使,则持册书以授之。凡四夷来朝,监轩则受其表疏,升于西阶而奏。若献贽币,
则受之以授于所司。
中书舍人六员。(正五品上。曹魏于中书置通事一人,掌呈奏按章。高贵乡
公于通事下加“舍人”二字。晋于中书置舍人、通事各一人。自魏、晋、齐、梁,
诏诰皆出于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通事舍人但掌呈奏而已。或通事有文字者,
别敕知诏诰。至梁武,制诰专令舍人掌之,兼去“通事”二字,但云中书舍人。
隋曰内史舍人,置八员,掌制诰,品第六。寻升五品上。炀帝改内书舍人,置四
员。武德初为内史舍人,三年,改为中书舍人。龙朔、光宅、开元,随曹改易。)
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敕制,及玺书册命,皆按典故起草进画;
既下,则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所
以重王命也。制敕既行,有误则奏而正之。凡大朝会,诸方起居,则受其表状而
奏之。国有大事,若大克捷及大祥瑞,百僚表贺,亦如之。凡册命大臣于朝,则
使持节读册命之。凡将帅有功及有大宾客,皆使劳问之。凡察天下冤滞,与给事
中及御史三司鞫其事。凡百司奏议,文武考课,皆预裁焉。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令史二十五人,书令
史五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修补敕匠五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员,(从三品。)右补阙二员,(从七品上。)右拾遣二员,
(从八品上。)起居舍人二员。(从六品上。)右常侍、补阙、拾遣。掌事同左
省。起居舍人,掌修记言之史,录天子之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以记时政损益。
季终,则授之于国史。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通事舍人,奏谒者之官也。掌宾赞、赞受事,
隶光禄勋。晋置舍人、通事各一人,隶中书。东晋曰通事舍人。隋因晋制,置十
六人,从六品上,又为通事谒者。武德初,废谒者台,改通事谒者为通事舍人,
隶四方馆,属中书省也。)通事舍人掌朝见引纳及辞谢者,于殿廷通奏。凡近臣
入侍,文武就列,引以进退,而告其拜起出入之节。凡四方通表,华夷纳贡,皆
受而进之。凡军旅之出,则命受慰劳而遣之。既行,则每月存问将士之家,以视
其疾苦。凯旋,则郊迓之,皆复命。凡致仕之臣,与邦之耋老,时巡问亦如之。
令史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
集贤殿书院:(开元十三年置。汉、魏已来,职在秘书。梁于文德殿内藏聚
群书。北齐有文林馆学士,后周有麟趾殿学士,皆掌着述。隋平陈之后,写群书
正副二本,藏于宫中,其余以实秘书外阁。炀帝于东都观文殿东西厢贮书。自汉
延熹至隋,皆秘书掌国籍,而禁中之书,时或有焉。及太宗在藩府时,有秦府学
士十八人。其后弘文、崇文二馆皆有。玄宗即位,大校群书。开元五年,于乾元
殿东廊下写四部书,以充内库,置校定官四人。七年,驾在东都,于丽正殿置修
书使。十二年,驾在东都,十三年与学士张说等宴于集仙殿,因改名集贤,改修
书使为集贤书院学士。其大明宫所置书院,本命妇院,屋宇宏敞。永泰元年三月,
诏仆射裴冕等十三人,每日于集贤书院待诏。)集贤学士。(初定制以五品已上
官为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每宰相为学士者,为知院事。常侍一人,为副知
院事。)学士知院事一人,(开元初,以褚无量、马怀素、元行冲相次知乾元殿
写书,及在丽正,乃有使名。张说代元行冲,改院为集贤,以说为大学士,知院
事,说恳让大字,诏许之。自是,每以宰相一人知院事。)副知院事一人,(初,
宰相张说知院事,以左常侍徐坚为副知院事,因为故事。)判院一人,(初在乾
元殿,刊正官一人判事,其后因之。)押院中使一人。(自乾元殿写书,则置掌
出入,宣进奏,兼颂中官,监守院门,掌同宫禁。)侍讲学士,(开元初,褚无
量、马怀素侍讲禁中,名为侍读。其后康子元为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
(并无常员,以官人兼之。)待制官,(古之待诏金马门是。)留院官,检讨官。
(皆以学士别敕留之。)孔目官一人,专知御书典四人,(并开元五年置。)知
书官八人,(开元五年置,掌分四库书。)书直、写御书一百人,拓书六人,书
直八人,装书直十四人,造笔直四人。(并开元六年置。)集贤学士之职,掌刊
缉古今之经籍,以辨明邦国之大典。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承旨而
征求焉。其有筹策之可施于时,着述之可行于代者,较其才艺而考其学术,而申
表之。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
史馆:(历代史官,隶秘书省着作局,皆着作郎掌修国史。武德因隋旧制。
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始移史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国史,自是着作郎
始罢史职。及大明宫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馆门下东西有枣树七十四株,
无杂树。开元二十五年三月,右相李林甫以中书地切枢密,记事者官宜附近,史
官尹愔奏移史馆于中书省北,以旧尚药院充馆也。)史官。(古者天子诸侯,皆
有史官,以纪言动、历数之事。到后汉明帝,如当时名士入东观,撰《光武纪》,
而史官因以他官兼之。魏明帝始置着作郎,专掌国史,隶中书。晋改隶秘书省,
因而不改。贞观年修《五代史》,移史馆于禁中。史官无常员,如有修撰大事,
则用他官兼之,事毕日停。)监修国史。(贞观已后,多以宰相监修国史,遂成
故事也。)修撰直馆。(天宝已后,他官兼领史职者,谓之史馆修撰,初入为直
馆也。元和六年,宰相裴垍奏:“登朝官领史职者,并为修撰,未登朝官入馆者,
并为直馆。修撰中以一人官高者判馆事,其余名目,并请不置。”从之。)楷书
手二十五人,典书四人,亭长二人,掌固六人,装满直一人,熟纸匠六人。史官
掌修国史,不虚美,不隐恶,直书其事。凡天地日月之祥,山川封域之分,昭穆
继代之序,礼乐师旅之事,诛赏废兴之政,皆本于起居注、时政记,以为实录,
然后立编年之体,为褒贬焉。既终藏之于府。
知匦使。(天后垂拱二年,置匦以达冤滞。其制,一房四面,各以方色,东
曰延恩,西曰申冤,南曰招谏,北曰通玄。所以申天下之冤滞,达万人之情状。
盖古善旌、诽谤木之意也。天宝九年,改匦为献纳。乾元元年,复名曰匦。垂拱
已来,常以谏议大夫及补阙、拾遣一人充使,受纳诉状。每日暮进内,而晨出之
也。)
翰林院。(天子在大明宫,其院在右银台门内。在兴庆宫,院在金明门内。
若在西内,院在显福门。若在东都、华清宫,皆有待诏之所。其待诏者,有词学、
经术、合炼、僧道、卜祝、术艺、书奕,各别院以禀之,日晚而退。其所重者词
学。武德、贞观时,有温大雅、魏徵、李百药、岑文本、许敬宗、褚遂良。永徽
后,有许敬宗、上官仪,皆召入禁中驱使,未有名目。乾封中,刘懿之刘祎之兄
弟、周思茂、元万顷、范履冰,皆以文词召入待诏,常于北门候进止,时号北门
学士。天后时,苏味道、韦承庆,皆待诏禁中。中宗时,上官昭容独当书诏之任。
睿宗时、薛稷、贾膺福、崔湜,又代其任。玄宗即位,张说,陆坚、张九龄、徐
安贞、张垍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诏。王者尊极,一日万机,四方进奏、中
外表疏批答,或诏从中出。宸翰所挥,亦资其检讨,谓之视草,故尝简当代士人,
以备顾问。至德已后,天下用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尤择名士,
翰林学士得充选者,文士为荣。亦如中书舍人例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
人为承旨,所以独承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难其选。贞元已后,为学士承旨者,
多至宰相焉。)
内教坊。(武德已来,置于禁中,以按习雅乐,以中官人充使。则天改为云
韶府,神龙复为教坊。)
习艺馆。(本名内文学馆,选宫人有儒学者一人为学士,教习宫人。则天改
为习艺馆,又改为翰林内教坊,以事在禁中故也。)
秘书省。(隶中书之下。汉代藏书之所,有延阁、广内、石渠之藏。又御史
中丞,在殿内,掌兰台秘书图籍。后汉桓帝延熹二年,始置秘书监,属太常寺,
掌禁中图书秘文,后并入中书。至晋惠帝,别置秘书寺,掌中外二阁图书。梁武
改寺为省。龙朔改为兰台,光宅改为麟台,神龙复为秘书省。)
秘书监一员,(从三品。监之名,后汉桓帝置,魏、晋不改。后周谓之外史
下大夫。隋复为秘书监,从第三品。炀帝改为秘书令,武德复为监。龙朔改为兰
台太史,天授改为麟台监,神龙复为秘书监也。)少监二员,(从四品上。少监,
隋炀帝置。龙朔改为兰台侍郎,天授为麟台少监,神龙复为秘书少监。比置一员,
太极初增置一员也。)丞一员。(从五品上。魏武帝置,丞二人。隋置一人,正
第五品也。)秘书监之职,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有二局:一曰着作,二曰太史,
皆率其属而修其职。少监为之贰,丞掌判省事。
秘书郎四员。(从六品上。)校书郎八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
九品下。)主事一人,(从九品上。)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典书八人,楷书
手八十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秘书郎掌甲乙丙丁四部之图籍,谓之四库。经
库类十,史库类十三,子库类十四,集库类三。(事在《经籍志》。)
着作局:(龙朔为司文局。)着作郎二人,(从五品上。龙朔为司文郎中,
咸亨复也。)佐郎四人,(从六品上。)校书郎二人,(正九品上。)正字二人,
(正九品下。)楷书手五人,掌固四人。着作郎、佐郎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
与佐郎分判局事也。
司天台:(旧太史局,隶秘书监。龙朔二年改为秘阁局,久视元年改为浑仪
监。景云元年改为太史监,复为太史局,隶秘书。乾元元年三月十九日敕,改太
史监为司天台,改置官属,旧置于子城内秘书省西,今在永宁坊东南角也。)监
一人,(从三品。本太史局令,从五品下。乾元元年改为监,升从三品,一如殿
中秘书品秩也。)少监二人。(本曰太史丞,从七品下。乾元升为少监,与诸司
少监卿同品也。)太史令掌观察天文,稽定历数。凡日月星辰之变,风云气色之
异,率其属而占候之。(其属有司历二人,掌造历。保章正一人,掌教。历生四
十一人。监候五人,掌候天文。观生九十人,掌昼夜司候天文气色。)灵台郎二
人,(掌教习天文气色。天文生六十人。)挈壶正二人。(掌知漏刻。司辰七十
人,漏刻典事二十二人,漏刻博士九人,漏刻生三百六十人,典钟一百一十二人,
典鼓八十八人,楷书手二人,亭长、掌固各四人。自乾元元年别置司天台。改置
官吏,不同太史局旧数,今据司天职掌书之也。)凡玄象器物、天文图书,苟非
其任,不得预焉。每季录所见灾祥,送门下中书省,入起居注。岁终总录,封送
史馆。每年预造来年历,颁于天下。五官正五员,(正五品。乾元元年置五官,
有春、夏、秋、冬、中五官之名。)丞二员,(正七品。)主簿二员,(正七品。)
定额直五人,五官灵台郎五员,(正七品。旧灵台郎,正八品下,掌观天文之变
而占候之。凡二十八宿,分为十二次,事具《天文志》也。)五官保章正五员,
(正七品。)五官司历五员,(正八品。旧司历二人,从九品上,掌国之历法,
造历以颁四方。其历有《戊寅历》、《麟德历》、《神龙历》、《大衍历》。天
下之测量之处,分至表准,其详可载,故参考星度,稽验晷影,各有典章。)五
官监候五员,(正八品。)五官挈壶正五员,(正九品。)五官司辰十五员。
(正九品。旧挈壶正二员,从八品下。司辰十七人,正九品下。皆掌知漏刻。孔
壶为漏,浮箭为刻,以告中星昏明之候也。)五官礼生十五人,五官楷书手五人,
令史五人,漏刻博士二十人,(漏刻之法,孔壶为漏,浮箭为刻。其箭四十有八,
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冬至之日,昼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
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分秋分之时,昼夜各五十刻。秋分之后,减昼益夜,
凡九日加一刻。春分已后,减夜益昼,九日减一刻。二至前后,加减迟,用日多。
二分之间,加减速,用日少。候夜以为更点之节。每夜分为五更,每更分为五点。
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也。)典钟、典鼓三百五十人,天文观生九十人,
天文生五十人,历生五十五人,漏生四十人,视品十人。(已上官吏,皆乾元元
年随监司新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