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书名:搜神记 作者:干宝
寿光侯者,汉章帝时人也。能劾百鬼众魅,令自缚见形。其乡人有妇为魅所
病,侯为劾之,得大蛇数丈,死于门外,妇因以安。又有大树,树有精,人止其
下者死,鸟过之亦坠。侯劾之,树盛夏枯落,有大蛇长七八丈,悬死树间。章帝
闻之,征问。对曰:“有之。”帝曰:“殿下有怪:夜半后,常有数人,绛衣披
发,持火相随。岂能劾之?”侯曰:“此小怪,易消耳。”帝伪使三人为之。侯
乃设法,三人登时仆没无气。帝惊曰:“非魅也,朕相试耳。”即使解之。或云:
汉武帝时,殿下有怪,常见朱衣披发相随,持烛而走。帝谓刘凭曰:“卿可除此
否”凭曰:“可。”乃以青符掷之,见数鬼倾地。帝惊曰:“以相试耳!”解之
而苏。
樊英隐于壶山,尝有暴风从西南起,英谓学者曰:“成都市火甚盛。”因含
水嗽之。乃命记其时日。后有从蜀来者云:“是日大火,有云从东起,须臾大雨,
火遂灭。”
闽中有徐登者,女子化为丈夫。与东阳赵昞,并善方术。时遭兵乱,相遇
于溪,各矜其所能。登先禁溪水为不流,昞次禁杨柳为生稊。二人相视而笑。
登年长,昞师事之。后登身故,昞东入长安,百姓未知。昞乃升茅屋,据
鼎而爨;主人惊怪,昞笑而不应,屋亦不损。
赵昞尝临水求渡,船人不许。昞乃张帷盖,坐其中,长啸呼风,乱流而
济。于是百姓敬服,从者如归。长安令恶其惑众。收杀之。民为立祠于永康,至
今蚊蚋不能入。
徐登、赵昞贵尚清俭,祀神以东流水,削桑皮以为脯。
陈节访诸神,东海君以织成青襦一领遗之。
宣城边洪为广阳领校。母丧归家,韩友往投之。时日已暮,出告从者:“速
装束,吾当夜去。”从者曰:“今日已暝,数十里草行,何急复去?”友曰:
“此间血覆地,宁可复住?”苦留之,不得。其夜,洪欻发狂,绞杀两子,并杀
妇,又斫父婢二人,皆被创。因走亡。数日,乃于宅前林中得之,已自经死。
鞠道龙善为幻术。尝云:“东海人黄公,善为幻,制蛇御虎。常佩赤金刀。
及衰老,饮酒过度。秦末,有白虎见于东海,诏遣黄公以赤刀往厌之。术既不行,
遂为虎所杀。”
谢糺尝食客。以朱书符投井中,有一双鲤鱼跳出。即命作脍,一坐皆得遍。
晋永嘉中,有天竺胡人,来渡江南。其人有数术,能断舌复续、吐火,所在
人士聚观。将断时,先以舌吐示宾客。然后刀截,血流覆地。乃取置器中,传以
示人。视之,舌头半舌犹在。既而还,取含续之,坐有顷,坐人见舌则如故,不
知其实断否。其续断,取绢布,与人各执一头,对剪,中断之。已而取两断合视,
绢布还连续,无异故体。时人多疑以为幻,阴乃试之,真断绢也。其吐火,先有
药在器中,取火一片,与黍糖合之,再三吹呼。已而张口,火满口中,因就爇取
以炊,则火也。又取书纸及绳缕之属投火中,众共视之,见其烧爇了尽。乃拨灰
中,举而出之,故向物也。
扶南王范寻养虎于山,有犯罪者,投与虎,不噬,乃宥之。故山名大虫,亦
名大灵。又养鳄鱼十头,若犯罪者,投与鳄鱼,不噬,乃赦之。无罪者皆不噬。
故有鳄鱼池。又尝煮水令沸,以金指环投汤中,然后以手探汤。其直者,手不烂;
有罪者,入汤即焦。
戚夫人侍儿贾佩兰,后出为扶风人段儒妻。说在宫内时,尝以弦管歌舞相欢
娱,竞为妖服,以趋良时。十月十五日,共人灵女庙,以豚黍乐神,吹笛击筑,
歌《上灵之曲》。既而相与连臂,踏地为节,歌《赤凤皇来》。乃巫俗也。至七
月七日,临百子池,作于阗乐。乐毕,以五色缕相羁,谓之相连绶。八月四日,
出雕房北户,竹下围棋,胜者终年有福,负者终年疾病;取丝缕,就北辰星求长
命,乃免。九月,佩茱萸,食蓬饵,饮菊花酒,令人长命。菊花舒时,并采茎叶,
杂黍米酿之,至来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饮焉。故谓之菊花酒。正月上辰,出池边
盥濯,食蓬饵,以祓妖邪。三月上巳,张乐于流水。如此终岁焉。
汉武帝时,幸李夫人。夫人卒后,帝思念不已。方士齐人李少翁,言能致其
神。乃夜施帷帐,明灯烛,而令帝居他帐,遥望之。见美女居帐中,如李夫人之
状,还幄坐而步,又不得就视。帝愈益悲感,为作诗曰:“是耶?非耶?立而望
之,偏。娜娜何冉冉其来迟!”令乐府诸音家弦歌之。
汉北海营陵有道人,能令人与已死人相见。其同郡人,妇死已数年,闻而往
见之,曰:“愿令我一见亡妇,死不恨矣。”道人曰:“卿可往可之。若闻鼓声,
即出勿留。”乃语其相见之术。俄而得见之。于是与妇言语,悲喜恩情如生。良
久,闻鼓声恨恨,不能得住。当出户时,忽掩其衣裾户间,掣绝而去。至后岁余,
此人身亡。家葬之,开冢,见妇棺盖下有衣裾。
吴孙休有疾,求觋视者,得一人,欲试之。乃杀鹅而埋于苑中,架小屋,施
床几,以妇人屐履服物着其上。使觋视之,告曰:“若能说此冢中鬼妇人形状者,
当加厚赏,而即信矣。”竟日无言。帝推问之急,乃曰:“实不见有鬼,但见一
白头鹅立墓上。所以不即白之,疑是鬼神变化作此相。当候其真形,而定不复移
易。不知何故,敢以实上。”
吴孙峻杀朱主,埋于石子冈。归命即位,将欲改葬之。冢墓相亚,不可识别,
而宫人颇识主亡时所着衣服。乃使两巫各住一处,以伺其灵,使察鉴之,不得相
近。久时,二人俱白:“见一女人,年可三十馀,上着青锦束头,紫白袷裳,丹
绨丝履,从石子冈上。半冈而以手抑膝,长大息,小住须臾,更进一冢上便止,
徘徊良久,奄然不见。”二人之言,不谋而合。于是开冢,衣服如之。
夏侯弘自云见鬼,与其言语。镇西谢尚所乘马忽死,忧恼甚至。谢曰:“卿
若能令此马生者,卿真为见鬼也。”弘去,良久还,曰:“庙神乐君马,故取之。
今当活。”尚对死马坐。须臾,马忽自门外走还,至马尸间便灭,应时能动,起
行。谢曰:“我无嗣,是我一身之罚。”弘经时无所告。曰:“顷所见,小鬼耳,
必不能辨此源由。”后忽逢一鬼,乘新车,从十许人。着青丝布袍。弘前提牛鼻。
车中人谓弘曰:“何以见阻?”弘曰:“欲有所问。镇西将军谢尚无儿。此君风
流令望,不可使之绝祀。”车中人动容曰:“君所道,正是仆儿。年少时,与家
中婢通,誓曰不再婚,而违约。今此婢死,在天诉之。是故无儿。”弘具以告。
谢曰:“吾少时诚有此事。”弘于江陵,见一大鬼,提矛戟,有随从小鬼数人。
弘畏惧,下路避之。大鬼过后,捉得一小鬼,问:“此何物?”曰:“杀人以此
矛戟。若中心腹者,无不辄死。”弘曰:“治此病有方否?”鬼曰:“以乌鸡薄
之,即差。”弘曰:“今欲何行!”鬼曰:“当至荆、扬二州。”尔时比日行心
腹病者,无有不死者。弘乃教人杀乌鸡以薄之,十不失八九。今治中恶,辄用乌
鸡薄之者,弘之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