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邓张徐张胡列传第三十四
书名:後汉书    作者:范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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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彪字智伯,南阳新野人,太傅禹之宗也。父邯,中兴初以功封鄳侯,仕
至勃海太守。彪少励志,修孝行。父卒,让国于异母弟荆凤,显宗高其节,下诏
许焉。
后仕州郡,辟公府,五迁桂阳太守。永平十七年,征入为太仆。数年,丧后
母,辞疾乞身,诏以光禄大夫行服。服竟,拜奉车都尉,迁大司农。数月,代鲍
昱为太尉。彪在位清白,为百僚式。视事四年,以疾乞骸骨。元和元年,赐策罢,
赠钱三十万,在所以二千石奉终其身。又诏太常四时致宗庙之胙,河南尹遣丞存
问,常以八月旦奉羊、酒。
和帝即位,以彪为太傅,录尚书事,赐爵关内侯。永元初,窦氏专权骄纵,
朝廷多有谏争,而彪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又尝奏免御史中丞周纡,纡
前失窦氏旨,故颇以此致讥,然当时宗其礼让。及窦氏诛,以老病上还枢机职,
诏赐养牛、酒而许焉。五年春,薨于位,天子新临吊临。
张禹字伯达,赵国襄国人也。
祖父况族姊为皇祖考夫人,数往来南顿,见光武。光武为大司马,过邯郸,
况为郡吏,谒见光武。光武大喜,曰:“乃今得我大舅乎!”因与俱北,到高邑,
以为元氏令。迁涿郡太守。后为常山关长。会赤眉攻关城,况战殁。父歆,初以
报仇逃亡,后仕为淮阳相,终于汲令。
禹性笃厚节俭。父卒,汲吏人赙送前后数百万,悉无所受。又以田宅推与伯
父,身自寄止。
永平八年,举孝廉,稍迁;建初中,拜杨州刺史。当过江行部,中上人皆以
江有子胥之神,难于济涉。禹将度,吏固请不听。禹厉言曰:“子胥如有灵,知
吾志在理察枉讼,岂危我哉?”遂鼓楫而过。历行郡邑,深幽之处莫不毕到,亲
录囚徒,多所明举。吏民希见使者,人怀喜悦,怨德美恶,莫不自归焉。
元和二年,转兖州刺史,亦有清平称。三年,迁下邳相。徐县北界有蒲阳坡,
傍多良田,而堙废莫修。禹为开水门,通引灌溉,遂成孰田数百顷。劝率吏民,
假与种粮,亲自勉劳,遂大收谷实。邻郡贫者归之千余户,室庐相属,其下成市。
后岁至垦千余顷,民用温给。功曹史戴闰,故太尉掾也,权动郡内。有小谴,禹
令自致徐狱,然后正其法。自长史以下,莫不震肃。
永元六年,入为大司农,拜太尉,和帝甚礼之。十五年,南巡祠园庙,禹以
太尉兼卫尉留守。闻车驾当进幸江陵,以为不宜冒险远,驿马上谏。诏报曰:
“祠谒既讫,当南礼大江,会得君奏,临汉回舆而旋。”及行还,禹持蒙赏赐。
延平元年,迁为太傅,录尚书事。邓太后以殇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内,乃
诏禹舍宫中。给帷帐床褥,太官朝夕进食,五日一归府。每朝见,特赞,与三公
绝席。禹上言:“方谅闇密静之时,不宜依常有事于苑囿。其广成、上林空地,
宜用以假贫民。”太后从之。及安帝即位,数上疾乞身。诏遣小黄门问疾,赐牛
一头,酒十斛,劝令就第。其钱布、刀剑、衣物,前后累至。
永初元年,以定策功封安乡侯,食邑千二百户,与太尉徐防、司空尹勤同日
俱封。其秋,以寇贼水雨策免防、勤,而禹不自安,上书乞骸骨,更拜太尉。四
年,新野君病,皇太后车驾幸其第。禹与司徒夏勤、司空张敏俱上表言:“新野
君不安,车驾连日宿止,臣等诚窃惶惧。臣闻王者动设先置,止则交戟,清道而
后行,清室而后御,离宫不宿,所以重宿卫也。陛下体烝烝之至孝,亲省方药,
恩情发中,久处单外,百官露止,议者所不安。宜且还宫,上为宗庙社稷,下为
万国子民。”比三上,固争,乃还宫。后连岁灾荒,府藏空虚,禹上疏求入三岁
租税,以助郡国禀假。诏许之。五年,以阴阳不和策免。七年,卒于家。使者吊
祭。除小子曜为郎中。长子盛嗣。
徐防字谒卿,沛国铚人也。祖父宣,为讲学大夫,以《易》教授王莽。父
宪,亦传宣业。
防少习父祖学,永平中,举孝廉,除为郎。防体貌矜严,占对可观,显宗异
之,特补尚书郎。职典枢机,周密畏慎,奉事二帝,未尝有过。和帝时,稍迁司
隶校尉,出为魏郡太守。永元十年,迁少府、大司农。防勤晓政事,所在有迹。
十四年,拜司空。
防以《五经》久远,圣意难明,宜为章句,以悟后学。上疏曰:
臣闻《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
其后诸家分析,各有异说。汉承乱秦,经典废绝,本文略存,或无章句。收拾缺
遗,建立明经,博征儒术,开置太学。孔圣既远,微旨将绝,故立博士十有四家,
设甲乙之科,以勉劝学者,所以示人好恶,改敝就善者也。伏见太学试博士弟子,
皆以意说,不修家法,私相容隐,开生奸路。每有策试,辄兴诤讼,论议纷错,
互相是非。孔子称“述而不作”,又曰“吾犹及史之阙文”,疾史有所不知而不
肯阙也。今不依章句,妄生穿凿,以遵师为非义,意说为得理,轻侮道术,浸以
成俗,诚非诏书实选本意。改薄从忠,三代常道,专精务本,儒学所先。臣以为
博士及甲乙策试,宜从其家章句,开五十难以试之。解释多者为上第,引文明者
为高说:若不依先师,义有相伐,皆正以为非。《五经》各取上第六人,《论语》
不宜谢策。虽所失或久,差可矫革。
诏书下公卿,皆从防言。
十六年,拜为司徒。延平元年,迁太尉,与太傅张禹参录尚书事,数受赏赐,
甚见优宠。
安帝即位,以定策封龙乡侯。食邑千一百户。其年以灾异寇贼策免,就国。
凡三公以灾异策免,始自防也。
防卒,子衡当嗣,让封于其弟崇。数岁,不得已,乃出就爵云。
张敏字伯达,河间鄚人也。建初二年,举孝廉,四迁,五年,为尚书。
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杀之,肃宗贳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后因以
为比。是时遂定其议,以为《轻侮法》。敏驳议曰:
夫《轻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决,宜从
上下,犹天之四时,有生有杀。若开相容恕,着为定法者,则是故设奸萌,生长
罪隙。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春秋》之义,子不报仇,非子
也。而法令不为之减者,以相杀之路不可开故也。今托义者得减,妄杀者有差,
使执宪之吏得设巧诈,非所以导“在丑不争”之义。又《轻侮》之比,浸以繁滋,
至有四五百科,转相顾望,弥复增甚,难以垂之万载。臣闻师言:“救文莫如质。”
故高帝去烦苛之法,为三章之约。建初诏书,有改于古者,可下三公、廷尉蠲除
其敝。
议寝不省。敏复上疏曰:
臣敏蒙恩,特见拔擢,愚心所不晓,迷意所不解,诚不敢苟随众议。臣伏见
孔子垂经典,皋陶造法律,原其本意,皆欲禁民为非也。未晓《轻侮》之法将以
何禁?必不能使不相轻侮,而更开相杀之路,执宪之吏复容其奸枉。议者或曰:
“平法当先论生。”臣愚以为天地之性,唯人为贵,杀人者死,三代通制。今欲
趣生,反开杀路,一人不死,天下受敝。记曰:“利一害百,人去城郭。”夫春
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王者承天地,顺四时,
法圣人,从经律。愿陛下留意下民,考寻利害,广令平议,天下幸甚。
和帝从之。
九年,拜司隶校尉。视事二岁,迁汝南太守。清约不烦,用刑平正,有理能
名。坐事免。延平元年,拜议郎,再迁颍川太守。永初元年,征拜司空,在位奉
法而已。视事三岁,以病乞身,不听。六年春,行大射礼,陪位顿仆,乃策罢之。
因病笃,卒于家。
胡广字伯始,南郡华容人也。六世祖刚,清高有志节。平帝时,大司徒马宫
辟之。值王莽居摄,刚解其衣冠,县府门而去,遂亡命交址,隐于屠肆之间。后
莽败,乃归乡里。父贡,交址都尉。
广少孤贫,亲执家苦。长大,随辈入郡为散吏。太守法雄之子真,从家来省
其父。真颇知人。会岁终应举,雄敕真助其求才。雄因大会诸吏,真自于牖间密
占察之,乃指广以白雄,遂察孝廉。既到京师,试以章奏,安帝以广为天下第一。
旬月拜尚书郎,五迁尚书仆射。
顺帝欲立皇后,而贵人有宠者四人,莫知所建,议欲探筹,以神定选。广与
尚书郭虔、史敞上疏谏曰:“窃见诏书以立后事大,谦不自专,欲假之筹策,决
疑灵神。篇籍所记,祖宗典故,未尝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当贤;就值其人,
犹非德选。夫岐嶷形于自然,伣天必有异表。宜参良家,简求有德,德同以年,
年钧以貌,稽之典经,断之圣虑。政令犹汗,往而不反。诏文一下,形之四方。
臣职在拾遗,忧深责重,是以焦心,冒昧陈闻。”帝从之,以梁贵人良家子,定
立为皇后。
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
广复与敞、虔止书驳之,曰:
臣闻君以兼览博照为德,臣以献可替否为忠。《书》载稽疑,谋及卿士;
《诗》美先人,询于刍荛。国有大政,必议之于前训,咨之于故老,是以虑无失
策,举无过事,窃见尚书令左雄议郡举孝廉,皆限年四十以上,诸生试章句,文
吏试笺奏。明诏既许,复令臣等得与相参。窃惟王命之重,载在篇典,当令县于
日月,固于金石,遗则百王,施之万世。《诗》云:“天难谌斯,不易惟王。”
可不慎与!盖选举因才,无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经学;郑、阿之政,非必章
奏。甘、奇显用,年乖强仕;终、贾扬声,亦在弱冠。汉承周、秦,兼览殷、夏,
祖德师经,参杂霸轨,圣主贤臣,世以致理,贡举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
言,划戾旧章,便利未明,众心不厌。矫枉变常,政之所重,而不访台司,
不谋卿士。若事下之后,议者剥异,异之则朝失其便,同之则王言已行。臣愚以
为可宣下百官,参其同异,然后览择胜否,详采厥衷。敢以瞽言,冒干天禁,惟
陛下纳焉。
帝不从。
时,陈留郡缺职,尚书史敞等荐广。曰:“臣闻德以旌贤,爵以建事,‘明
试以功’《典谟》所美,‘五服五章’,天秩所作,是以臣竭其忠,君丰其宠,
举不失德,下忘其死。窃见尚书仆射胡广,体真履规,谦虚温雅,博物洽闻,探
赜穷理,《六经》典奥,旧章宪式,无所不览。柔而不犯,文而有礼,忠贞之性,
忧公如家。不矜其能,不伐其劳,翼翼周慎,行靡玷漏。密勿夙夜,十有余年,
心不外顾,志不苟进。臣等窃以为广在尚书,劬劳日久,后母年老,既蒙简照,
宜试职千里,匡宁方国。陈留近郡,今太守任缺。广才略深茂,堪能拨烦,愿以
参选,纪纲颓俗,使束修守善,有所劝仰。”
广典机事十年,出为济阴太守,以举吏不实免。复为汝南太守,入拜大司农。
汉安元年,迁司徒。质帝崩,代李固为太尉,录尚书事。以定策立桓帝,封育阳
安乐乡侯。以病逊位。又拜司空,告老致仕。寻以特进征拜太常,迁太尉,以日
食免。复为太常,拜太尉。
延熹二年,大将军梁冀诛,广与司徒韩演、司空孙朗坐不卫宫,皆减死一
等,夺爵土,免为庶人。后拜太中大夫、太常。九年,复拜司徒。
灵帝立,与太傅陈蕃参录尚书事,复封故国。以病自乞。会蕃被诛,代为太
傅,总录如故。
时年已八十,而心力克壮,继母在堂,朝夕瞻省,傍无几杖,言不称老。及
母卒,居丧尽哀,率礼无愆。性温柔谨素,常逊言恭色。达练事体,明解朝章。
虽无謇直之风,屡有补阙之益。故京师谚曰:“万事不理问伯始,天下中庸有胡
公。”及共李固定策,大议不全,又与中常侍丁肃婚姻,以此讥毁于时。
自在公台三十余年,历事六帝,礼任甚优,每逊位辞病,及免退田里,未尝
满岁,辄复升时。凡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为太傅。其所辟命,皆
天下名士。与故吏陈蕃、李咸并为三司。蕃等每朝会,辄称疾避广,时人荣之。
年八十二,熹平元年薨。使五官中朗将持节奉策赠太傅、安乐乡侯印绶,给东园
梓器,谒者护丧事,赐冢茔于原陵,谥文恭侯,拜家一人为郎中。故吏自公、卿、
大夫、博士、议郎以下数百人,皆縗绖殡位,自终及葬。汉兴以来,人臣之盛,
未尝有也。
初,杨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阙,后涿郡崔骃及
子瑗又临邑侯刘騊駼增补十六篇,广复继作四篇,文甚典美。乃悉撰次首目,
为之解释,名曰《百官箴》,凡四十八篇。其余所着诗、赋、铭、颂、箴、吊及
诸解诂,凡二十篇。
熹平六年,灵帝思感旧德,乃图画广及太尉黄琼于省内,诏议郎蔡邕为其颂
云。
论曰:爵任之于人重矣,全丧之于生大矣。怀禄以图存者,仕子之桓情;审
能而就列者,出身之常体。大纡于物则非己,直于志则犯俗,辞其艰则乖义,徇
其节则失身。统之,方轨易因,险涂难御。故昔人明慎于所受之分,迟迟于岐路
之间也。如令志行无牵于物,临生不先其存,后世何贬焉?古人以宴安为戒,岂
数公之谓乎?
赞曰:邓、张作傅,无咎无誉。敏正疑律,防议章句,胡公庸庸,饰情恭貌。
朝章虽理,据正或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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