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兵十一
○器甲之制
器甲之制 其工署则有南北作坊,有弓弩院,诸州皆有作院,皆役工徒而限
其常课。南北作院岁造涂金脊铁甲等凡三万二千,弓弩院岁造角弝弓等凡千六
百五十余万,诸州岁造黄桦、黑漆弓弩等凡六百二十余万。又南北作坊及诸州别
造兵幕、甲袋、梭衫等什物,以备军行之用。京师所造,十日一进,谓之“旬课”。
上亲阅视,置五库以贮之。尝令试床子弩于郊外,矢及七百步,又令别造步弩以
试。戎具精致犀利,近代未有。
开宝三年五月,诏:“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军士素能自备技击之
器者,寄掌本军之司;俟出征,则陈牒以请。品官准法听得置随身器械。”时兵
部令史冯继升等进火箭法,命试验,且赐衣物、束帛。
淳化二年,申明不得私蓄兵器之禁。
至道二年二月,诏:先造光明细钢甲以给士卒者,初无衬里,宜以里之,
俾擐者不磨伤肌体。
咸平元年六月,御前忠佐石归宋献木羽弩箭,箭裁尺余,而所激甚远,中铠
甲则竿去而镞存,牢不可拔。诏增归宋月奉,且补其子为东西班侍。
三年四月,神骑副兵马使焦偓献盘铁槊,重十五斤,令偓试之,马上往复如
飞,命迁本军使。八月,神卫水军队长唐福献所制火箭、火球、火蒺藜,造船务
匠项绾等献海战船式,各赐缗钱。先是,相国寺僧法山,本洺州人,强姓,其族
百口,悉为戎人所掠。至是,愿还俗隶军伍以效死力,且献铁轮拨,浑重三十三
斤,首尾有刃,为马上格战具。诏补外殿直。
五年,知宁化军刘永锡制手炮以献,诏沿边造之以充用。
六年十月,给军中传信牌。其制,漆木为牌,长六寸,阔三寸,腹背刻字而
中分之,置凿枘令可合;又穿二窍容笔墨,上施纸札。每临阵则分而持之,或传
令,则署其言而系军吏之颈,至彼合契,乃书复命。因冀州团练使石普之请也。
仁宗时,天下久不用兵。天圣四年,诏减诸路岁造兵器之半。是岁,诏作坊
造铁枪一万五千,给秦、渭、环、庆、延州、镇戎军。
六年,诏:外器甲久不缮,先遣使分诣诸路阅视修治之。
景佑二年,罢秦州造输京师弓弩三年。诏:“广南民家毋得置博刀,犯者并
锻人并以私有禁兵律论。”先是,岭南为盗者多持博刀,杖罪轻,不能禁,转运
使以为言,故着是令。
四年,诏作坊制栓子枪、觚枪各五万。
康定元年四月,诏江南、淮南州军造纸甲三万,给陕西防城弓手。又诏河东
强壮习弩者听自置,户四等以下官给之。八月,诏陕西制柳木旁牌。
庆历元年,知并州杨偕遣阳曲县主簿杨拯献《龙虎八阵图》及所制神盾、劈
阵刀、手刀、铁连槌、铁简,且言《龙虎八阵图》有奇有正,有进有止,远则射,
近则击以刀盾。彼蕃骑虽众,见神盾之异,必遽奔溃,然后以骁骑夹击,无不胜
者。历代用兵,未有经虑及此。帝阅于崇政殿,降诏奖谕。其后,言者以为其器
重大,缓急难用云。
二年,诏鄜延、环庆、泾原、秦凤路各置都作院,赐河北义勇兵弓弩箭材各
一百万。
四年,赐鄜延路总管风羽子弩箭三十万。
五年,诏诸路所储兵械悉报三司,三司岁具须知以闻,仍约为程式预颁之。
八年,诏:“士庶之家所藏兵器,非法所许者,限一月送官。敢匿,听人告
捕。”
皇佑元年,御崇政殿,阅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所献冲阵无敌流星弩、
拒马皮竹牌、火鎌石火纲三刃、黑漆顺水山字铁甲、野战拒马刀弩、砦脚车、
冲阵剑轮无敌车、大风翎弩箭八种。
四年,河北、河东、陕西都总管司言:“郭谘所造独辕冲阵无敌流星弩,可
以备军阵之用。诏弓弩院如样制之。除谘为鄜延路钤辖,许置弩五百,募土民教
之。既成,经略夏安期言其便,诏立独辕弩军。
五年,荆南兵马钤辖王遂上临阵拐枪。
至和元年,诏河北、河东、陕西路每岁夏曝器甲,有损断者,悉令完备。如
复阅视有不堪用者,知州、通判并主兵官并贬秩。
嘉佑四年,诏京师所制军器,多不锋利,其选朝臣、使臣各一员拣试之。
七年,诏江西制置贼盗司,在所有私造兵甲匠并籍姓名,若再犯者,并妻子
徙淮南。
熙宁元年,始命入内副都知张若水、西上阁门使李评料简弓弩而增修之。若
水进所造神臂弓,实李宏所献,盖弩类也。以檿为身,檀为弰,铁为<革登>子枪
头,铜为马面牙发,麻绳紥丝为弦。弓之身三尺有二寸,弦长二尺有五寸,箭木
羽长数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笴。帝阅而善之。于是神臂始用,而他器
弗及焉。
二年,命河北州军凡戎器分三等以闻,又诏内库凡器甲择其良若干条上。
四年,诏诸路遣官诣州,分库藏甲兵器为三等如沿边三路,而川峡不与。
五年,帝匣斩马刀以示蔡挺,挺谓制作精而操击便,乃命中人领工造数万口
赐边臣,镡长尺余,刃三尺余,首为大环。是岁,诏权三司度支副使沈起详定军
器制度。起以为一己之见有限,宜令在京及三路主兵官、监官、工匠审度法度所
宜,庶可传久。诏从之。
时帝欲利戎器,而患有司苟简。王雱上疏曰:“汉宣帝号中兴贤主,而史称
技巧工匠,独精于元、成之时。是虽有司之事,而上系朝廷之政。方今外御边患,
内虞盗贼,而天下岁课弓弩、甲胄入充武库者以千万数,乃无一坚好精利实可为
备者。臣尝观诸州作院兵匠乏少,至拘市人以备役,所作之器,但形质而已。武
库之吏,计其多寡之数而藏之,未尝责其实用,故所积虽多,大抵敝恶。夫为政
如此,而欲抗威决胜,外攘内修,未见其可也。傥欲弛武备,示天下以无事,则
金木、丝枲、筋胶、角羽之材,皆民力也,无故聚工以毁之,甚可惜也。莫若更
制法度,敛数州之作聚为一处,若今钱监之比,择知工事之臣使专其职;且募天
下良工散为匠师,而朝廷内置工官以总制其事,察其精窳而赏罚之,则人人务胜,
不加责而皆精矣。闻今武库太祖时弓尚有如新者,而近世所造往往不可用,此可
见法禁之张弛矣。”大抵雱为此言,以迎逢上意,欲妄更旧制也。
六年,始置军器监,总内外军器之政。置判一人、同判一人。属有丞,有主
簿,有管当公事。先是,军器领于三司,至是罢之,一总于监。凡产材州,置都
作院。凡知军器利害者,听诣监陈述,于是吏民献器械法式者甚众。是岁,又置
内弓箭南库。军器监奏以利器颁诸路作院为式。是年冬,以骑兵据大鞍不便野战,
始制小鞍,皮<革毚>木<革登>,长于回旋,马射得以驰骤,且选边人习骑者分隶诸军。
时周士隆上书论广西、交址事,请为车以御象阵,文彦博非之。安石以为自
前代至本朝,南方数以象胜中国,士隆策宜可用,因论自古车战法甚辨,请以车
骑相当试,以观其孰利。帝亦谓北边地平,可用车为营,乃诏试车法,令沿河采
车材三千两,军器监定法式,造战车以进。
七年,判监吕惠卿言:“其所上弓式及其他兵器制度,下殿前、马、步三司
令定夺去取。而逐司不过取责军校文状以闻,非独持其旧说不肯更张,又其智虑
未必能知作器之意。臣于朝廷已行之令,非敢言改,乞就一司同议。”帝乃遣管
军郝质赴监定夺,皆曰“便”。时军器监制器不一,材用滋耗。于是诏不以常制
选官驰往州县根括牛皮角筋,能令数羡,次第加奖。是岁,始造箭曰狼牙,曰鸭
觜,曰出尖四楞,曰一插刃凿子,凡四种推行之。
八年,诏:“河北拒马,或多以竹为之,不足当敌。令军器监造三万具赴北
京、澶定州。”又令计河北所少兵器制造,其不急者毋得妄费材力。又诏民户马
死,旧不以报官者并报,输皮筋以充用。
帝虑置监未有实效,而虚用材役,诏中书、枢密院核实其事,令条画以闻。
军器监奏,置监以来,增造兵器若干,为工若干,视前器增而工省。帝复诘之,
且令与御前工作所较工孰省,验器孰良。王韶谓:“如此,恐内外相倾成俗。且
往年军器监检察内臣折剥弓弩,隙由此生。今令内臣较按军器监,又如曩日相倾
无已。”帝曰:“比累累说军器监事,若不较见事实,即中外便以为听小臣谮诉。
今令得实行法,所以明曲直也。”安石曰:“诚当如此。若每事分别曲直,明其
信诞,使功罪不蔽,则天下之治久矣。”王韶曰:“军器监事不须比较。”帝曰:
“事不比较,无由见枉直。”安石曰:“朝廷治事,唯欲直而已。”其后,安石
卒以辩口解帝之疑,而军器监获免欺冒之罪。冬十月,军器监欲下河东等路采市
曲木为鞍桥,帝以劳民费财,不许。是时,河东、陕西、广南帅臣邀功不已,请
增给兵器,帝各令给与之。至是,有乞以耕牛博买器甲者。
元丰元年冬,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乞给新样刀,军器监欲下江、浙、福建路
制造,帝不许,给以内南库短刃刀五万五千口。
二年,御批有曰:“河东路见运物材于缘边造军器,显为迂费张皇,可令军
器监速罢之。”
三年,吉州奏:“奉诏市箭笴三十万,非土地所产,且民间不素蓄,乞豫给
缗钱,期以一年和市。”从之。
时西边用兵久不解。四年春,陕西转运使李稷奏:“本道九军,什物之外,
一皆无之,乞于永兴军库以余财立法营办。”七月,泾原路奏修渭州城毕,而防
城战具寡少,乞给三弓八牛床子弩、一枪三剑箭,各欲依法式制造。诏图样给之。
五年七月,鄜延路计议边事所奏乞缗钱百万、工匠千人、铁生熟五万斤、牛
马皮万张造军器,并给之。八月,诏令沈括以劈阵大斧五千选给西边诸将。十一
月,陕西转运使李察言:“本路都作院五,宜各委监司提举。”从之。
六年二月,诏:熙河路守具有阙,给毡三千领、牛皮万张,运送之。八月,
从环庆路赵禼之请,以神臂弓一千、箭十万给之。未几,赐兰会路药箭二十五万。
七年,陕西转运副使叶康直言:“秦凤路军器见阙名物计四百三十余万,使
一一为之,非十余年可就,乞自京给赐。”诏量给之。
帝性俭约。有司造将官皮甲,欲以生丝染红,代牦牛尾为沥水,帝惜之,代
以他毛。于一弓、一矢、一甲、一牌之用,无不尽心焉。弓曰阔闪促张弓,罢长
弰旧法。矢曰减指箭。牌以栾竹穿皮为之,以易桐木牌。改素铁甲为编挨甲。
其法精密,乃刘昌祚、尹拚、阎守勤等所定制度云。
八年十月,诏内外所造军器,以见余物材工匠造之,兵匠、民工即罢遣之。
元佑元年,诏:三路既罢保甲团教,其器甲各送官收贮,勿得以破损拘民整
治。八月,诏太仆少卿高遵惠,会工部及军器监内外作坊及诸州都作院工器之数,
以要切军器立为岁课,务得中道,他非要切,并权住勿造。于是数年之间,督责
少弛。
绍圣三年,有司言:“州郡兵备,全为虚文,恐缓急不足备御。请稍推行熙
宁之诏,常令封桩、排垛,依杂队法。”从之。
元符元年,诏江、湖、淮、浙六路合造神臂弓三千、箭三十万。
二年,臣僚奏乞增造神臂弓,于是军器监所造岁益千余弓。是岁,诏河北沿
边州城壁、楼橹、器械、各务修治,有不治者罪之。
先是,二广路土丁令依熙宁指挥修置器械。三年,知端州萧刓上疏,极言
伤财害民,其弊非一,乞住买枪手器械。疏奏不报。
崇宁初,臣僚争言元佑以来因循弛废,兵不犀利。诏复令诸路都作院创造修
治,官吏考察一如熙宁时矣。时有诏造五十将器械,从工部请,令内外共造,由
是都大提举内外制造军器所之名立焉。
初,从邢恕之议,下令创造兵车数十乘,买牛以驾。已而蔡硕又请河北置五
十将兵器,且为兵车万乘。蔡京主其说,奸吏旁缘而因为民害者深矣。
崇宁三年,河北、陕西都转运司言:“兵车之式,若用许彦圭所定,则车大
而费倍。若依往年二十将旧式,则轻小易用,且可省费。”诏卒以许彦圭式行之。
时熙河转运副使李复先奏曰:“今之用兵,与古不同。古者征战有礼,不为诡遇,
多由正途,故车可行而敌不敢轻犯。今之用兵,尽在极边,下砦驻军,各以保险
为利,车不能上。又战阵之交,一进一退,车不能及,一被追袭,遂非己有。臣
屡观戎马之间,虽粮糗、衣服、器械不能为用,况于车乎?臣闻此车之造,许彦
圭因姚麟以进其说。朝廷以麟熟于边事,而不知彦圭轻妄、麟立私恩以误国计。
其车比于常法阔六七寸,运不合辙,东来兵夫牵挽不行,以致典卖衣物,自赁
牛具,终日而进六七里,弃车而逃者往往而是。夫未造则有配买物材、顾差夫匠
之扰;既成,又难运致,则为诸路之患有不可胜言者矣。彦圭但图一官之得,不
知有误于国,此而不诛,何以惩后!今乞便行罢造,已造者不复运来,以宽民力。”
其后,彦圭卒得罪。
元丰之时,河北、河东路军器,每季终委逐路职司更互考察。元佑罢之。四
年,因工部之请,复行之。
大观二年,手诏曰:“前东南备御指挥,深虑监郡县吏急切者倚法害民,废
职者慢令失事,如筑城壁、造军器、收战马、习水战之类,并可量度工力,计以
岁月,渐次兴作,毋得急遽科敛及差雇百姓,使急不扰民,缓不废事,然后为称。”
寻诏限十年一切毕工。四月,罢黎、雅等州市牦牛尾,虑为民害。八月,提举御
前军器所奏,乞如崇宁五年指挥,下诸路买牛角四十万只、筋十万斤。从之。
政和二年二月,诏诸路州郡造军器有不用熙宁法式者,有司议罚,具为令。
六月,又诏并用御前军器所降法式,前二月指挥勿行。
三年,诏:“马甲曩用黑髹漆,今易以朱。”是岁,姚古奏更定军器,曩时
甲二副,今拆造三副;曩时手刀太重,今皆令轻便易用;曩时神臂弓硾二石三斗,
今硾一石四斗。从之,悉下诸路改造。
六年,军器少监邓之纲奏:“国家诸路为将一百三十有一,训练士卒,各给
军器,以备不虞。惟河北诸将军器乃熙、丰时造,精利牢密,冠于诸路。臣恐岁
久因循,多致损弊。乞自河北、陕西路为首,令诸路一新戎器,仰称陛下追述先
志,储戎器、壮国威之意。”从之。
七年,之纲三上奏,一言修武库,二言整军器,大省国用。诏升之纲为大监,
又迁一官。时宇文粹中赐对崇政殿,奏武库事,因奏:“武库有祖宗所御军器十
余色,乞编入《卤簿图志》,遇郊兵重礼,陈于仪物之首,以识武功,且示不忘
创业艰难意。”是年,御笔以武库当修军器近一亿万,其中箭镞五千余万,用平
时工料,须七十年余然后可毕。于是令邓之纲分给沿流作院,限三年修之,而权
住三年上供军器。
八年,以之纲奏,诸路岁起上供料买分数,特免三年纲发。然自时厥后,申
明郡县牛皮角筋之禁,纷然为害者,之纲之请也。
宣和元年,权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公事郑济奏:“本路惟潭、邵二州,各有年
额制造军器。今年制造已足,躬亲试验,并依法式,不误施用。”诏加旌赏,以
为诸路之劝。然自是岁督军器率用御笔处分,工造不已而较数尝阙,缮修无虚岁
而每称弊坏。大抵中外相应,一以虚文,上下相蒙,而驯致靖康之祸矣。
靖康初,兵仗皆阙,诏书屡下,严立赏刑,而卒亦无补。时通判河阳、权州
事张旗奏曰:“河阳自今春以来,累有军马经过,军士举随身军器若马甲、神臂
弓、箭枪牌之类,于市肆博易熟食,名为寄顿,其实弃遣,避逃征役。拘收三日
间,得器械四千二百余物。此乃太原援师,尚且弃捐器甲,则他路军马事势可知。
宜谕民首纳,免贻他患。”帝善旗奏,赏以一官。
初,御前军器监、军器所万全军匠以三千七百为额,东、西作坊工匠以五千
为额。绍兴初,役兵才千人,久之,增至五千六百余,又于诸道增二千九百余,
本券外复增给日钱百七十、月米七斗半。于是内库累岁兵械山积,而诸军悉除戎
器。二十六年,诏:“工匠宜减免,江、浙、福建诸州物料悉蠲之。”有司奏物
料减三之一,工匠二千、杂役兵五百为额。
旧,军器所得专达。建炎中,尝以阉官董悫提举,寻罢之。绍兴五年,隶工
部,后复以中人典领。三十年,工部言非祖宗建官意,诏依条检察。孝宗受禅,
增提点官一员,御史力论其不可,复隶工部焉。
造车之制。渡江后,东南地多沮洳险隘,不以车为主。宗泽、李纲有战车法,
王大智献车式,皆不复用,而属意甲胄、弧矢之利矣。建炎初,上谕宰执曰:
“方今战士无虑三十万,若皆被坚执锐,加以弧矢之利,虽强敌,无足畏也。造
弓必用良工善价。”绍兴三年,提举制造军器所言:“以七十工造全装甲一。又
长齐头甲每一甲用工百四十一,短齐头甲用工七十四。乞以本所全装甲为定式。”
席益言:“诸州造马蝗弩,不若令造弓。”诏并改造弓弩,内马蝗弩改手射弓。
绍兴四年,军器所言:“得旨,依御降式造甲。缘甲之式有四等,甲叶千八
百二十五,表里磨锃。内披膊叶五百四,每叶重二钱六分;又甲身叶三百三十二,
每叶重四钱七分;又腿裙鹘尾叶六百七十九,每叶重四钱五分;又兜鍪帘叶三百
一十,每叶重二钱五分。并兜鍪一,杯子、眉子共一斤一两,皮线结头等重五斤
十二两五钱有奇。每一甲重四十有九斤十二两。若甲叶一一依元领分两,如重轻
差殊,即弃不用,虚费工材。乞以新式甲叶分两轻重通融,全装共四十五斤至五
十斤止。”诏勿过五十斤。三十二年,诏江东安抚司造木弩五千、箭五十万。
隆兴元年,御降木羽弩箭式,每路依式制箭百万。淳熙九年,衢州守臣制到
木鹤觜弩二千、箭十万。又湖北、京西造纳无羽箭。上曰:“箭不用羽,可谓精
巧,其屋藏之。”淮东总领朱佺言:“镇江一军,乃韩世忠部曲。世忠造克敌弓,
以当敌骑冲突,其发可至百步,其劲可穿重甲,最为利器。往岁调发,弓不免损
失,存者岁久亦渐弛坏。今考诸军见弩手八千八百四十二人,人合用两弓,一弓
一日上教,一弓备出战,合用弓万七千六百八十有四,仅存六千五百七十有四,
余皆不堪施教,乞下镇江都统司足其额。”
十五年,工部侍郎李昌图言:“弓矢之利,贵于便疾。神臂弓斗力及远,屡
获其用。后又又造神劲弓,及远虽在神臂弓上,军中多言其发迟,每神臂三矢而
神劲方能一发,若临敌之际,便疾反出神臂下。”上曰:“平原旷野宜用神劲弓,
西蜀崇山峻岭,未知孰利。”诏金州都统司详议以闻。既而都统制吴挺奏:“神
劲弓并弹子头箭,诸军用之诚便疾,神臂不及也。”诏从其便。楚州兵马钤辖言:
“弩之力,劲者三十石,次者十五石,矢之镞状若锹,所发何啻数百步,洞穿数
人。江上诸军有弩式,皆废不修。”诏两淮、荆襄沿边城守,各制二十枝,御前
军器所亦如之。绍熙而后,日造器械,数目山积。
开庆元年,寿春府造RN筒木弩,与常弩明牙发不同,箭置筒内甚稳,尤便
夜中施发。又造突火枪,以钜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
如炮声,远闻百五十余步。
咸淳九年,沿边州郡,因降式制回回炮,有触类巧思,别置炮远出其上。且
为破炮之策尤奇。其法,用稻穰草成坚索,条围四寸,长三十四尺,每二十条为
束,别以麻索系一头于楼后柱,搭过楼,下垂至地,栿梁垂四层或五层,周庇
楼屋,沃以泥浆,火箭火炮不能侵,炮石虽百钧无所施矣。且轻便不费财,立名
曰“护陴篱索。”是时兵纪不振,独器甲视旧制益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