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二 史部三十八
书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作者:纪昀等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政书类二
△《汉官旧仪》·一卷、《补遗》·一卷(永乐大典本)
案:《永乐大典》载《汉官旧仪》一卷,不着撰人名氏。考梁刘昭注《续汉
书·百官志》,引用《汉官仪》则曰应劭,引用《汉旧仪》则不着其名。《隋书
·经籍志》、《唐书·艺文志》作四卷,《宋史·艺文志》作三卷。《书录解题》
始作《汉官旧仪》,注曰卫宏撰,或云胡广。宏本传作《汉旧仪》四篇,以载西
京杂事,不名“汉官”。今惟此三卷,而又有“汉官”之目,未知果当时本书否?
今案《永乐大典》此卷,虽以“汉官”标题,而篇目自皇帝起居、皇后亲蚕以及
玺绶之等、爵级之差,靡不条系件举,与宏传所云西京杂事相合。又前后《汉书》
注中凡引用《汉旧仪》者,并与此卷所载相同。则其为卫氏本书,更无疑义。或
后人以其多载官制,增题“官”字欤?原本转相传写,节目淆乱,字句舛讹,殆
不可读。兹据班、范正史,综核参订,以谳其疑。其原有注者,略仿刘昭注《百
官志》之例,通为大书,称本注以别之。又考前后《汉书》纪志注中,别有徵引
“旧仪”数条,并属郊天、祫祭、耕籍、饮酎诸大典,此卷俱未采入。盖流传既
久,脱佚者多。谨复蒐择甄录,别为一篇,附诸卷尾,以补本书之未备云。
△《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唐太子太师同中书门下三品兼中书令萧嵩等奉敕撰。杜佑《通典》及新旧
《唐书·礼志》称:“唐初礼司无定制,遇有大事,辄制一仪,临时专定。开元
中,通事舍人王岩上疏,请删削《礼记》旧文,益以今事。集贤学士张说奏:
‘《礼记》不刊之书,难以改易,请取贞观、显庆礼书折衷异同,以为唐礼。’
乃诏右散骑常侍徐坚、左拾遗李锐、太常博士施敬本撰述,历年未就。至萧嵩为
学士,复奏起居舍人王仲邱等撰次成书,由是唐之五礼始备。”即此本也。其书
卷一至卷三为《序例》,卷四至七十八为《吉礼》,卷七十九至八十为《宾礼》,
卷八十一至九十为《军礼》,卷九十一至一百三十为《嘉礼》,卷一百三十一至
一百五十为《凶礼》。凶礼古居第二,而退居第五者,用贞观、显庆旧制也。贞
元中,诏以其书设科取士,习者先授太常官,以备讲讨,则唐时已列之学官矣。
新旧《唐书·礼志》皆取材是书,而所存仅十之三四。杜佑撰《通典》,别载
《开元礼纂类》三十五卷,比《唐志》差详,而节目亦多未备。其讨论古今,斟
酌损益,首末完具,粲然勒一代典制者,终不及原书之赅治。故周必大序称“朝
廷有大疑,稽是书而可定;国家有盛举,即是书而可行。诚考礼者之圭臬也”。
《新唐书·艺文志》载修《开元礼》者尚有张烜、陆善经、洪孝昌诸人名,而
《通典·纂类》中所载五岳、四渎名号,及《衣服》一门,间有与此书相出入者。
盖传写异文,不能画一。既未详其孰是,今亦并仍原本录之,不复窜改,庶几不
失阙疑之义焉。
△《谥法》·四卷(内府藏本)
宋苏洵撰。洵字明允,眉山人。官秘书省校书郎,以霸州文安县主簿修《太
常因革礼》,书成而卒。事迹具《宋史》本传。自《周公谥法》以后,历代言谥
者有刘熙、来奥、沈约、贺琛、王彦威、苏冕、扈蒙之书,然皆杂糅附益,不为
典要。至洵奉诏编定六家谥法,乃取《周公春秋广谥》及诸家之本删订考证,以
成是书。凡所取一百六十八谥,三百十一条。新改者二十三条,新补者十七条,
别有七去、八类,於旧文所有者刊削甚多。其间如尧、舜、禹、汤、桀、纣乃古
帝王之名,并非谥号。而沿袭前讹,概行载入,亦不免疏失。然较之诸家义例,
要为严整。后郑樵《通志·谥略》,大都因此书而增补之,且称其“断然有所去
取,善恶有一定之论,实前人所不及”。盖其斟酌损益,审定字义,皆确有根据,
故为礼家所宗。虽其中间收僻字,今或不能尽见诸施行,而历代相传之旧典,犹
可以备参考焉。曾巩作洵墓志,载此书作三卷。而此本实四卷,殆后人所分析欤?
△《政和五礼新仪》·二百二十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宋议礼局官知枢密院郑居中等奉敕撰。徽宗御制序文,题“政和新元三月一
日”,盖政和改元之年。钱曾《读书敏求记》误以新元为心元,遂以为不知何解,
谬也。前列局官随时酌议科条,及逐事御笔指挥;次列《御制冠礼》,盖当时颁
此十卷为格式,故以冠诸篇;次为《目录》六卷;次为《序例》二十四卷,礼之
纲也;次为《吉礼》一百一十一卷;次为《宾礼》二十一卷;次为《军礼》八卷;
次为《嘉礼》四十二卷,升婚仪於冠仪前,徽宗所定也;次为《凶礼》十四卷,
惟官民之制特详焉。是书颇为朱子所不取。自《中兴礼书》既出,遂格不行,故
流传绝少。今本第七十四卷、第八十八卷至九十卷、第一百八卷至一百十二卷、
第一百二十八卷至一百三十七卷、第二百卷皆有录无书。第七十五卷、九十一卷、
九十二卷亦佚其半。然北宋一代典章,如《开宝礼》、《太常因革礼》、《礼阁
新仪》,今俱不传。《中兴礼书》散见《永乐大典》中,亦无完本。惟是书仅存,
亦论掌故者所宜参考矣。
△《绍熙州县释奠仪图》·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宋朱子撰。考《朱子年谱》,绍兴二十五年乙亥,官同安主簿。以县学释奠
旧例,止以人吏行事,求《政和五礼新仪》於县,无之。乃取《周礼》、《仪礼》、
《唐开元礼》、《绍兴祀令》,更相参考,画成礼仪、器用、衣服等图。训释辨
明,纤微必备。此《释奠礼》之初稿也。淳熙六年己亥,差知南康军,奏请颁降
礼书,又请增修礼书,事未施行。绍熙元年庚戌,改知漳州。复列上释奠礼仪数
事,且移书礼官,乃得颇为讨究。时淳熙所镂之版已不复存,后乃得於老吏之家。
又以议论不一,越再岁始能定议,而主其事者适徙他官,遂格不下。此《释奠礼》
之再修也。绍熙五年甲寅,除知潭州。会前太常博士詹元善还为太常少卿,始复
取往年所被敕命,下之本郡。吏文繁复,几不可读。且曰属有大典礼,未遑遍下
诸州。时朱子方召还奏事,又适病目,乃力疾钩校,删剔猥杂,定为四条,以附
州案,俾移学官。是为最后之定稿,即此本也。书首载淳熙六年《礼部指挥》一
通,《尚书省指挥》一通,次《绍熙五年牒潭州州学备准指挥》一通,皆具录原
文。次《州县释奠文宣王仪》,次《礼器十九图》。其所行仪节,大抵采自杜氏
《通典》及《五礼新仪》,而折衷之。后来二丁行事,虽仪注少有损益,而所据
率本是书。惟所列两庑从祀位次,有吕祖谦、张栻,则其事在理宗以后。又有咸
淳三年改定位次之文。检勘《宋史·礼志》,载咸淳诏书,其先儒名数及东西次
序,与此书一一吻合,与朱子益不相及。盖后人随时附益,又非其原本矣。
△《大金集礼》·四十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不着撰人名氏,亦不着成书年月。据黄虞稷《千顷堂书目》,盖明昌六年礼
部尚书张玮等所进。今考书中纪事,断至大定,知为章宗时书,虞稷所载当不误
也。其书分类排纂,具有条理。自尊号、册谥以及祠祀、朝会、燕飨诸仪,灿然
悉备。以《金史》诸志相校,其蓝本全出於此。而志文援引舛漏,失其本意者颇
多。若祭方丘仪,是书有前祭二日,太尉告庙之仪,而《金史》遗落不载。又
《金史》云设馔幕於内壝东门之外,道北南向。考之此书,则陈设馔幕乃有东门、
西门二处。盖坛上及神州东方、南方之馔,陈於东门外;西方、北方之馔,陈於
西门外。《金史》独载设於东门外者,於礼为舛。如斯之类,不一而足。非得此
书,无以知史志之疏谬也。则数金源之掌故者,此为总汇矣。惟第十卷载夏至日
祭方丘仪,而“圜丘郊天仪”独阙。考《金史》自天德以后,并祀南北郊。大定、
明昌,其制渐备。编书者既载北郊仪注,不应反遗南郊。盖传写脱佚,非原书有
所不备也。
△《大金德运图说》·一卷(永乐大典本)
金尚书省会官集议德运所存案牍之文也。案《金史》本纪,金初色尚白。章
宗泰和二年十一月,更定德运为土,腊月辰诏告中外。至宣宗贞佑二年正月,命
有司复议本朝德运。是书所载,盖即其事。书前为尚书省判,次为省札。列集议
官二十二人,其中独上议状者六人,合具议状者八人,连署者四人。其集议有名
而无议状者,太子太傅张行简,太子太保富察乌叶,修撰富珠哩阿拉,费靡谙达
登四人,疑原书尚有所脱佚。其所议,言应为土德者四人,言应为金德者十四人。
中如谏议大夫张行信,力主金德之议。而《金史》行信本传称:“贞佑四年,以
参议官王浍言,当为火德。诏问有司,行信谓当定为土德,而斥浍所言为狂妄。”
其立说先后,自相矛盾,殊不可解。又书中但有诸臣议状,而尚书省臣无所可否。
考史载兴定元年十二月庚辰,腊享太庙,是终金之世,仍从泰和所定土德,而未
尝重改。疑是岁元兵深入,宣宗南迁汴梁,此议遂罢,故尚书省亦未经奏覆也。
五德之运不见六经,惟《家语》始有之。而其书出於王肃伪撰,不可据为典要。
后代泥於其说,多侈陈五行传序之由。而牵合迁就,附会支离,亦终无一当。仰
蒙我皇上折衷垂训,斥妄祛疑。本宅中图大之隆规,破谶纬休祥之谬说,阐发明
切,立千古不易之定论。是编所议,识见皆为偏陋,本不足录。然此事史文简略,
不能具其始末。存此一帙,尚可以补掌故之遗。并恭录圣制,弁诸简首。俾天下
后世晓然知驺衍以下皆妄生臆解,用以祛曲说之惑焉。
△《庙学典礼》·六卷(永乐大典本)
不着撰人名氏。诸家书目皆不着录。核其所载,始於元太宗丁酉,而终於成
宗大德间,盖元人所录也。其书杂钞案牍,排缀成编,未经文士之修饰,故词多
椎朴。又原序原目,散佚无考,亦无从得其门类。幸其年月先后,皆有可稽,尚
可排比成帙。谨厘析其文,勒为六卷。虽繁复之失,在所未免,而一代庙学之制,
措置规画,梗概具存,颇可与《元史》相参考。如至元六年设举学校官一条,称
儒学提举司秩从六品,而《百官志》作从五品;各路儒学教授秩八品,而《百官
志》作九品。至元十九年郡县学院官职员数一条,称总管府设教授二员,学录、
学正各二员,散府设教授二员,学录、学正各一员。而《百官志》作总管府教授
一员,学正一员,学录一员,散府上中州教授一员,下州学正一员。俱不相合。
盖宋濂等修史之时,据其末年之制,而大德以前之旧典,则未及详考也。又《选
举志》称至元二十八年令江南诸路学及各县学内设立小学,选老成之士教之。其
他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粟赡学者,并立为书院。是明
言小学书院设於世祖之时,而此书载所立小学书塾乃在大德四年。以成宗时人记
成宗时事,不应讹异如是。或至元时虽有此议,实未及施行,至成宗乃补定其规
制,而史未及详与?《元史》一书,自开局至告成,仅阅八月。其间潦草阙略,
不一而足,诸志尤不赅备。留此一编,犹足以见一朝养士之典,固考古者所必稽
矣。其中有当日文书程式,后人不能尽解,以致传写讹脱者,并详核厘正。无可
考者则阙之。人名、地名、官名,译语对音,尤多舛异。今皆一一核定,俾不失
其真,以纠向来流传之误焉。
△《明集礼》·五十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木)
明徐一夔、梁寅、刘于、周於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彝、蔡琛、滕公瑛、
曾鲁同奉敕撰。考《明典汇》载,洪武二年八月,诏儒臣修纂礼书。三年九月书
成,名《大明集礼》。其书以吉、凶、军、宾、嘉、冠服、车辂、仪仗、卤簿、
字学、乐为纲,所列子目,吉礼十四,曰祀天,曰祀地,曰宗庙,曰社稷,曰朝
日,曰夕月,曰先农,曰太岁、风、云、雷、雨师,曰岳、镇、海、渎、天下山
川、城隍,曰旗纛,曰马祖、先牧、社马步,曰祭厉,曰祀典神,曰三皇、孔子。
嘉礼五,曰朝会,曰册封,曰冠礼,曰婚,曰乡饮酒。宾礼二,曰朝贡,曰遣使。
军礼三,曰亲征,曰遣将,曰大射。凶礼二,曰吊赙,曰丧仪。又冠服、车辂、
仪仗、卤簿、字学各一。乐三,曰钟律,曰雅乐,曰俗乐。《明史·艺文志》及
《昭代典则》均作五十卷,今书乃五十三卷。考《明典汇》,载嘉靖八年礼部尚
书李时请刊《大明集礼》,九年六月梓成。礼部言是书旧无善录,故多残阙,臣
等以次诠补,因为传注。乞令史臣纂入,以成全书云云。则所称五十卷者,或洪
武原本。而今所存五十三卷,乃嘉靖中刊本,取诸臣传注及所诠补者纂入原书,
故多三卷耳。如《明礼志》载洪武三年圜丘从祀,益以风、云、雷、雨。而是书
卷一总序曰:“国朝圜丘从祀,惟以大明、夜明、星辰、太岁。”又所载圜丘从
祀坛位,及牲币尊罍,均止及大明、夜明、星辰、太岁,不及风、云、雷、雨,
是益祀风、云、雷、雨从祀圜丘在十一月。而是书成於九月,故未及纂入,实有
明据。而卷一序神位版,乃曰风伯之神、云师之神、雷师之神、雨师之神,并赤
质金字。不应一卷之内,自相矛盾若此。则其为增入可知。又《明史·礼志》载
洪武元年冬至祀昊天上帝仪注,无先期告诸神只及祖庙之文。至洪武四年,始创
此制,而是书仪注则有之,知亦嘉靖诸臣诠补纂入者矣。序为世宗御制,题为
“嘉靖九年六月望日”。而《世宗实录》载九年六月庚午,刻《大明集礼》成,
上亲制序文。是月己未朔,则庚午乃十二日,与《实录》小有异同。疑十二日进
书,望日制序,记载者并书於进书日也。
△《明臣谥汇考》·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鲍应鳌撰。应鳌字山父,歙县人。万历乙未进士,官至礼部祠祭司郎中。
是书载明代文武诸臣赠谥,与钦定《明史》各传俱相符合。首载各谥释义,为当
时礼官体例。而所列诸谥,如某人谥某字,皆分注当日定谥取义之文於下,使观
者具知其所以然。较他家所记,独有根据。其前代诸臣,如谢枋得之谥“忠节”,
纪信、文天祥之谥“忠烈”,邓文进之谥“忠襄”,苏缄之谥“忠壮”,史或不
载,世所罕知,亦颇赖此书以存。卷末附万历三十一年至三十七年拟谥者二十九
人,又三十八年至四十年拟谥者四人,皆二谥并列。盖神宗荒怠,奏章率不批答,
莫知进止,故两存也。最后列《考误》一篇,凡五十七人,皆据官册以正野史、
文集之讹。其中多有无谥而昌称谥某者,亦有字相同异,美恶顿殊者。或诡词假
借,或传写舛谬,外人无从而知。非应鳌身为礼官,亲检故籍,不能一一厘正也。
其於一代易名之典,可云精核矣。
△《頖宫礼乐疏》·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李之藻撰。之藻字振之,仁和人。万历戊戌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是编
首列頖宫祀典,次列仪注,次列名物器数,共成八卷。第九卷为启圣祠及名宦、
乡贤祠,附以乡饮酒礼。第十卷附以乡射礼。其中如释奠仪之散斋、演乐、涤牲
诸礼,及时祭仪注,皆《明会典》及《南雍志》诸书所未载。又迎神乐章,谓明
制本宋旧,一成三成,相沿不易。其乐章诸谱,配以六律者,唯填工尺一字,颇
能得其源流。盖乐律自宋仁宗时始省去坐、立二部,及堂上、堂下之分。南宋诸
儒,又以旧乐加平减之制,无高上、高尺之律,於是所用者惟中和韶乐。明代实
沿其制。之藻所谱,又注明时俗之一凡、清凡诸调,与旧调相合者,分毫不爽。
又於琴瑟操缦之法,别成一谱。其琴谱不越松风阁之旧规,以数音谱出一字,少
用钩剔。盖欲近於和缓,以和韶乐。瑟谱则以六律为主,行迟其声以应节,又与
元熊朋来《瑟谱》之一声一字者迥殊。盖历律皆根於数。之藻娴於算法,世所行
《天学初函》,即其所刻。故因数制律,足自为一家之学。其末卷载乡饮酒礼兼
及乡射礼者,明初之制,犹行射礼於頖宫。迨其中叶,此礼遂废。故《明会典》
及《南雍志》诸书载之不详。之藻稽古证今,考辨颇为赅悉。惟《褒崇》一门,
仅采史传,不及马端临《学校考》之备。又《仪器图》内犠尊诸制,既不本於
《三礼图》,又不以《考古》、《博古》诸图证其异同,仅以时俗陈设者为准,
未免稍略。然礼以时王所制为定,是亦自有其义焉,未可尽非也。
△《明谥记汇编》·二十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郭良翰撰。良翰有《周礼古本订注》,已着录。兹编辑有明一代谥法,最
为详备。首曰《功令》,凡子目二,曰《会典事例》,曰《近日事例》。次曰
《谥法》,无子目。次曰《尊谥》,凡子目九,曰《帝后》,曰《皇妃谥六字》,
曰《皇妃谥四字》,曰《皇妃谥二字》,曰《东宫》,曰《公主》,曰《亲王》,
曰《郡王》,曰《王妃》,次曰《臣谥》,凡子目九,曰《文臣》,曰《武臣》,
曰《异流》,曰《夫人》、《淑人》,曰《追赠前朝臣》,曰《外夷》,曰《近
题准谥诸文臣》,曰《议论》,曰《考误》。其“近题准谥”一条,即当代文臣
所以不散入各类者,盖即鲍应鳌书所载之二十九人,不予不夺,莫知所定者也。
其《议论》一门,则杂采明人诸说,如李东阳以有党谥“文正”,彭韶以孤立谥
“惠安”之类,持论颇公。其《考误》一门,以阁籍正野史异同,尤为可据,亦
考典故者所宜取证也。
△《明宫史》·五卷(内府藏本)
旧本题芦城赤隐吕毖校次。毖始末未详,盖明季宦官也。其书叙述当时宫殿、
楼台、服食、宴乐及宫闱诸杂事,大抵冗碎猥鄙,不足据为典要。至於内监职掌
条内,称“司礼监掌印秉笔,秩尊视元辅,权重视总宪”云云,尤为悖妄。盖历
代奄寺之权,惟明为最重;历代奄寺之祸,亦惟明为最深。二百馀年之中,盗持
魁柄,浊乱朝纲,卒至於宗社邱墟,生灵涂炭,实为汉、唐、宋、元所未有。迨
其末造,久假不归,视威福自专如其固有。遂肆无忌惮,笔之於书。故迹其致亡
之道,虽亦多端,要以宠任貂珰,为病本之所在也。然其人可诛,其事乃足为炯
鉴。《家语》称周明堂之四门,有桀纣之象。《仪礼·乡射礼》,司射适堂西,
命弟子设丰。陈祥道《礼书》称:“旧图刻人形,谓丰国之君,嗜酒亡国,因状
之以为戒也。”《汉书·叙传》载,乘舆幄座,张画屏风,画纣醉踞妲己,作长
夜之乐。班伯亦以为警沈湎焉。岂非借彼前车,示其覆辙,俾后来以此思惧乎?
我朝自列圣以来,家法森严。内竖不过供洒扫,或违律令,必正刑章,不待於远
引《周官》,委权冢宰。而乾纲独握,宫掖肃清,已足垂法於万世。乃犹防微杜
渐,虑远深思,特命缮录斯编,登诸册府。着前代乱亡之所自,以昭示无穷。伏
考《尚书》有曰:“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诗·大雅》有曰:“仪监于殷。”
亦越汉之高帝,使陆贾作《新语》,亦曰:“着秦之所以失,与我之所以得。”
盖时代弥近,资考镜者弥切也。皇上於内殿丛编,检逢是帙,辟其谬而仍存之,
圣人之所见者大矣!谨恭录谕旨,弁冕简端。仰见衡鉴亲操,折衷众论,勒千古
未有之鸿编。皆义主劝惩,言资法戒,非徒以雕华浮艳,为藏弆之富也。
△《幸鲁盛典》·四十卷
国朝袭封衍圣公孔毓圻等撰进。先是,康熙二十三年,圣祖仁皇帝临幸阙里,
亲祀孔庙,行九拜之礼,特命留曲柄伞於庙庭。复亲制碑文,遣官勒石於孔庙大
成门左,周公、孟子诸庙,咸蒙制文刊石。并录圣贤后裔,给世官以奉祠祀。钜
典矞皇,薄海忻舞。毓圻以圣天子尊师隆轨,超迈古今,宜勒为成书,垂示来叶。
二十四年,疏请纂修,并举进士金居敬等八人司其事,得旨俞允。至二十七年,
成书十八卷,奏进。蒙指示应改正者二十八条,及臣工诗文尚有应遴选录入者。
谕毓圻等覆加校定,会诏发帑金,重建庙庭。御制奎章,摹镌乐石,尊崇之典,
视昔弥加。毓圻等乃续事编摩,增辑完备。凡修成《事迹》二十卷,《艺文》二
十卷,刊刻表进,即此本也。洪惟我圣祖仁皇帝统接羲、轩,心源洙、泗。褒崇
圣教,典礼优隆,为亘古所未有,非区区管窥蠡测所可形容。然文物典章,毓圻
等得诸见闻,颇能胪具。伏读是编,大圣人崇儒重道之至意,犹可仰见其万一。
是固宜藏诸金匮,以昭示无极者矣。
△《万寿盛典》·一百二十卷
康熙五十二年三月,恭逢圣祖仁皇帝六旬万寿,内直诸臣所纂录也。凡六门,
一曰《宸藻》,分《诏谕》为一卷,《御制诗文赋颂》为一卷。二曰《圣德》,
分《孝德》、《谦德》、《保泰》、《教化》四目。三曰《典礼》,分《朝贺》、
《銮仪》、《祭告》、《颁诏》、《养老》、《大酺》六目。四曰《恩赉》,分
《宗室》、《外藩》、《臣僚》、《耆旧》、《蠲赋》、《开科》、《赏兵》、
《恤刑》八目。五曰《庆祝》,则有图有记,以及名山祝厘、诸臣朝贡之仪备列
焉。六曰《歌颂》,则内外祝厘之词,靡不采录焉。仰惟我圣祖仁皇帝德盛道隆,
福祚悠久。其时臣民泳涵醲化,敷天率土,普洽欢心。衢歌巷舞之盛,实为从古
所未有。而伏读诏谕,每以万姓安、天下福为兢兢。是书之成,非徒以纪昇平之
钜典,正可以俾万世臣民仰见至圣持盈保泰之盛心,为景命延洪之大本也。书中
图二卷,於遐迩臣庶迎銮呼祝之仪,纤悉具备,亦自有图绘以来所罕觏。其稿本
初为宋骏业所创,后王原祁等重加修润而成。一展卷而闾阎殷阜之象,童叟欢跃
之忱,恍若目接而身遇之。今悉依原本钩摹,故幅度视他卷稍赢焉。
△《钦定大清通礼》·五十卷
乾隆元年奉敕撰,越二十一年告成。首纪朝庙大典及钦颁仪式,其馀五礼之
序,悉准《周官》,而体例则依仿《仪礼》。惟载贵贱之等差,节目之先后,而
不及其沿革;惟载器物之名数,陈设之方隅,而不及其形制。盖沿革具於《会典
则例》,形制具於《礼器图式》,各有明文,足资考证,故不复述也。考《仪礼》
古经残阙,诸儒所说,多自士礼上推於天子。且古今异制,后世断不能行。其一
朝令典,今有传本者,惟《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大金集礼》、《明
集礼》。大抵意求详悉,转涉繁芜。以备掌故则有馀,不能尽见诸施行也。我皇
上声律身度,典制修明,特命酌定此编,悬为令甲。自朝廷以迨於士庶,鸿纲细
目,具有规程。事求其合宜,不拘泥於成迹;法求其可守,不夸饰以浮文。与前
代礼书铺陈掌故,不切实用者迥殊。《记》曰礼从宜,又曰大礼必简。三代圣王,
纳民轨物,其本义不过如斯。赐名曰《通礼》,信乎酌於古今而达於上下,为亿
万年治世之范矣。
△《南巡盛典》·一百二十卷
乾隆三十五年,大学士管两江总督高晋等恭撰进。钦惟我皇上法祖勤民,岁
巡方岳。浙江东南都会,民物蕃庶,吏事殷繁。问俗省方,尤廑圣虑。是以六龙
时御,清跸屡经。凡行庆施惠、劝课耕桑、崇节俭、隆典祀、养耆年、恤庶狱、
励官方、振文教、饬武备者,无不具举。而海塘防筑、湖河疏蓄之宜,皆因地制
宜,亲临指授,永为成法。至於名区胜迹,睿藻亲题,则不独黎庶蒙恩,而山川
且望幸焉。晋等爰举辛未以逮乙酉銮舆四幸之钜典,门分部系,汇为是编。复蒙
赐制序文,允付剞劂。一展卷而我皇上谘询之切,诰诫之殷,惠泽之覃布,如在
瞻就间。俾守土者有所遵循,而服畴者有所感发。非徒申歌颂、备典章而已也。
书成於庚寅之冬,故所载以乙酉为断。迩者翠华六莅,典礼如初。而东南士庶,
洊被洪施,延<米辰>望幸者视前弥笃。臣等尤窃竢隆仪叠举,续有排纂,用快先
睹之望焉。
△《钦定皇朝礼器图式》·二十八卷
乾隆二十四年奉敕撰。乾隆三十一年又命廷臣重加校补,勒为此编。凡分六
类,一曰《祭器》,二曰《仪器》,三曰《冠服》,四曰《乐器》,五曰《卤簿》,
六曰《武备》。每器皆列图於右,系说於左。详其广狭长短围径之度,金玉玑贝
锦段之质,刻镂绘画组绣之制,以及品数之多寡,章采之等差,无不缕悉条分,
一一胪载。考《礼图》世称治始郑玄,而郑志不载,盖传其学者为之也。阮谌以
后,踵而作者凡五家。聂崇义汇合为一,而诸本尽佚。然诸家追述古制,大抵皆
约略传注之文,揣摩形似,多不免於失真。是编所述,则皆昭代典章,事事得诸
目验。故毫厘毕肖,分刌无讹。圣世鸿规,灿然明备。其中《仪器》、《武备》
二类,旧皆别自为书。今乃列之於礼器,与古例稍殊。然周代视祲、保章、冯相
所职皆天象,而隶於《春官》。礼有五目,军礼居三,而所谓前朱雀而后玄武,
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者,战阵之令乃载於《曲礼》。盖礼者理
也,其义至大,其所包者亦至广。故凡有制而不可越者,皆谓之礼。《周官》所
述皆政典,而兼得《周礼》之名,盖由於此。今以仪器、武备并归礼器,正三代
之古义,未可以不类疑也。若夫酌古宜今之精意,奉天法祖之鸿规,具见御制序
文之中。尤万世臣民所宜遵道遵路者矣。
△《国朝宫史》·三十六卷
乾隆七年奉敕撰。乾隆二十四年以原书简略,复命增修。越两载而告成。凡
六门:首曰《训谕》,恭载列朝圣训、皇上谕旨,以昭垂家法。次曰《典礼》,
备着内廷仪节、规制、冠服、舆卫之度,其外朝诸大礼详於《会典》者则略之。
次曰《宫殿》,按次方位,详列规模。凡御笔榜书楹帖,及诸题咏,并一一恭录。
次曰《经费》,凡献赉、礼宴、服食、器用之数,纤悉必载。次曰《官制》,具
载内臣员品,及其职掌与其功罪赏罚之等。次曰《书籍》,部分录略,编目提要,
皆穷理致治之作,而梵文贝筴,庋藏净域者,不与焉。伏读谕旨,申明编辑是书
之意。拳拳於立纲陈纪,聪听明训,为万万世遵循之本。盖修齐治平之道,并具
於斯矣。
△《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六卷
乾隆十二年奉敕撰。我国家肇迹东土,风淳俗厚。於崇德报功之礼,历久不
渝。凡所以昭格天神,时修祀典者,着诚着悫,具有旧仪。迄今百有馀年,精禋
致飨,夙夜维虔。惟是古制相沿,皆有口授祝词、仪注,久而小有异同。我皇上
道秉钦崇,敬深明察。虑年祀绵邈,或渐远其初。乃命王公大臣详为考证,以国
语、国书定着一编。首为《祭仪》二篇,次为《汇记故事》一篇,次为《仪注》、
《祝词》、《赞词》四十一篇,殿以《器用数目》一篇、《器用形式图》一篇。
每一卷成,必亲加厘正,至精至详。祈报之义,对越之忱,皆足以昭垂万世。乾
隆四十二年,复诏依文音,释译为此帙。与《大清通礼》相辅而行,用彰圣朝之
令典。末有大学士阿桂等恭跋,具述致诚迓福之义。而於崇祀诸神不知其缘起者,
引《礼记》舍菜先师郑玄注,不着先师名姓之例为证。於《祝词》、《赞词》仅
传其声者,引汉乐府铎舞曲有音无义之例为证。并以传信阙疑,见圣心之敬慎。
视汉儒议礼附会纬书,宋儒议礼纷更错简,强不知以为知者,尤迥乎殊焉。
△《八旬万寿盛典》·一百二十卷
乾隆五十四年正月,大学士阿桂等奏请纂修,五十七年十月告成。洪惟我皇
上法天行健,无逸永年,久道化成,治跻三五,为书契所未闻。而五世同堂,八
旬延庆,《洪范》所谓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者,亦千古帝王所莫及。是以协气
翔洽,欢心溥浃,四海臣民,莫不踊跃鼓舞,祝眉寿而歌纯嘏。虽圣怀冲挹,而
敷天辐辏,众志难违。庆典之隆,遂炳炳麟麟,照映万禩。是编所载,皆圣寿
七旬以后之事,凡分八门,首为《宸章》,皆恭录御制纪年之作。文自《古稀说》
以下,诗自《庚子元旦》以下,俱按年编载。若随时纪事之作,则各从本类,分
载各门。次为《圣德》,分八子目,曰《敬德》,曰《孝德》,曰《勤德》,曰
《健德》,曰《仁德》,曰《文德》,曰《俭德》,曰《谦德》。次为《圣功》,
分五子目,曰《安南归降》,曰《缅甸归顺》,曰《廓尔喀降顺》,曰《附载平
定台湾》,曰《附载平定肃州》。次为《盛事》,分子目十一,曰《庆得皇玄孙》,
曰《五世同堂》,曰《数世同居》、《千叟宴》,曰《赐科第》、《职衔》,曰
《寿民》、《寿妇》,曰《辟雝》,曰《班禅入觐》,曰《民数》、《谷数》,
曰《一产四男、三男》,曰《收成分数》。次为《典礼》,分五子目,曰《庆祝》,
曰《朝会》,曰《祭告》,曰《銮仪》,曰《乐章》。次为《恩赉》,分六子目,
曰《本年恩诏》,曰《本年蠲赋》,曰《本年恩科》,曰《本年东巡》,曰《恩
宴》,曰《赏赉》。次为《图绘》,附以图说。次为《歌颂》,则臣工祝厘之词
也。昔成周盛时,剬诗缉颂,歌景福、称茀禄者,不一而足。然多虚拟之词,
不能言言有据也。兹编所载,事皆徵实。盖德盛而后化神,泽洽而后颂作。功成
治定而后礼乐兴,气淑年和而后嘉祥集。其在《诗》,曰宜民宜人,受禄于天,
保佑命之,自天申之。其在《书》,曰皇建其有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
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义均备於是焉,洵与圣祖仁皇帝万寿盛典祖武孙
谋,后先焜燿,并万代之隆轨矣。
△《历代建元考》·十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国朝锺渊映撰。渊映字广汉,秀水人。自来纪元诸书,多详於正统,惟国初
吴肃公《改元考同》,及近时万光泰《纪元叙韵》,与渊映此书,则并伪朝、霸
国以至草窃、僣称,皆一一具载。其例以年号相同者列前,次以年号分韵排编,
次列历朝帝王及僣国始末,并外藩亦间及之,秩然有序。虽载籍浩博,蒐采难周。
如蜀王衍宋太祖年号与辅公祏同,裘甫有维平之僣,成都为西夏之称。凡斯之类,
不免间有阙漏,未可云毫发无遗。然较吴、万二家,足称赅洽矣。
△《北郊配位议》·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奇龄有《仲氏易》,已着录。康熙二十四年,太常寺卿徐元
珙疏奏,现行祀典北郊既改北向,而三祖配位仍首东次西,同於南郊,请酌改所
向。奇龄时官检讨,因撰是书。其斥汉元始仪之误,谓孟春合祀,天位在西,地
位在东,皆因惑於《曲礼》席南向北、向以西方为上之文。其实《曲礼》据常坐
言之。若礼坐之席,则仪礼、射礼皆筵宾席於户西,东上自与《曲礼》异。考
《乡射礼》文,乃席宾南面东上。贾公彦疏云,言东上,因主人在东,故席端在
东,不得以《曲礼》席南向北向西方为上解之。奇龄本此以折元始仪,实为有据。
至於元始仪配位西向南上,亦相承《曲礼》西向东向以南方为上之文。奇龄以后
汉改从北上为正,其论甚确。然考北上之义,亦本《仪礼》。《大射仪》曰:
“大夫继而东上,若有东面者则北上。”《燕礼》曰:“士既献者立於东方,西
面北上。”此北上之异於南上者。今奇龄知南向东上之本於《仪礼》,而独未知
西向北上之亦本於《仪礼》。则未免知一而不知二。奇龄又谓北郊既改从北向,
则配位即统於所赂。地道尚右,配位当以东为上,东乃北向之右也。今考《仪礼
·大射仪》曰:“诸公阼阶西,北面东上。”《燕礼》曰:“卿大夫皆入门右,
北面东上。”则北郊北向,配位以东为上,与《仪礼》北面东上义例全通。奇龄
徒以地道尚右定之,亦为未审。然全书考辨精核,援引博赡,於宋、明以来议礼
之家,要为特出矣。
△《庙制图考》·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万斯同撰。斯同字季野,鄞县人。是书统会经史,折衷庙制,谓庙不在
雉门之外。《考工记》左祖、右社,据王宫居中而言,是庙在寝东。盖本蔡卞、
朱子、易祓之说。又谓诸侯五庙,太祖居中,二昭居东,二穆居西,平行平列,
盖本贾公彦之说。又谓自虞、夏、商、周天子皆立七庙,惟周增文、武二祧为九
庙。盖本刘歆、王舜诸家之说。又谓《大传》、《小记》、《祭法》、《中庸》、
《诗序》、《国语》、《论语》所言禘,皆据宗庙大祭,非圜丘。盖本王肃之说。
於是上溯秦、汉,下迄元、明,凡庙制沿革,悉为之图。以附於经图之后,而缀
以说。其用功颇勤,其义例亦颇明晰,视明季本之书较为赅备。其中所论,则得
失互陈。如朱子谓群昭皆列北牖下而南向,群穆皆列南牖下而向北。斯同则谓礼
室中但有南牖无北牖,朱子为误。今考《丧·大记》,寝东首於北牖下注云:
“病者恒居北牖,或为北墉。是室有北牖明矣。”《诗》“塞向墐户”。《经
典释文》引韩诗云:“向,北向窗也。”《毛传》亦云:“向,北出牖也。”孔
疏云:“为备寒不塞南窗,故云北出牖。则是室有南牖,又有北牖明矣。”《郊
特牲》云:“薄社北牖”。盖但开北牖而塞其南,非凡屋本无北牖而特为薄社开
之也。《荀子·宥坐篇》,子贡观於鲁庙之北堂,出而问孔子曰:“乡者赐观於
太庙之北堂,吾亦未辍,还复瞻被九盖。”注云:“北堂,神主所在也。九当为
北。盖音盍,户扇也。”然则北堂既有北阖,何独疑於北牖耶?《明堂位》刮楹
达乡,注云:“乡,牖属,谓夹户窗也,每室八窗为四达。”然则太庙之制略似
明堂,四面且皆有牖,又何独於北牖而疑之耶?凡此之类,皆未深考者也。至如
朱子祭图,祖妣并列,斯同谓宗庙吉祭,一尸统二主,无女尸。何以知六庙之妣
尽入太庙?遂引曾子问七庙五庙无虚主,惟祫祭为无主,即知妣主亦入太庙。凡
此之类,则援证精确,为前人所未发矣。虽大旨宗王黜郑,固守一隅,然通贯古
今,有条有理,不可谓非通经之学也。王士祯记斯同所着书目有《庙制图考》四
卷。此本只一卷,殆传抄者所合并欤?
──右“政书类”典礼之属,二十四部,一千五十一卷,皆文渊阁着录。
(案,六官之政,始於冢宰。兹职官已各自为类,故不复及。六官之序,司徒
先於宗伯。今以春官所掌,帝制朝章悉在焉。取以托始,尊王之义也。)
△《救荒活民书》·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宋董煟撰。煟字季兴,鄱阳人。绍熙五年进士,尝知瑞安县。是书前有
自序,谓上卷考古以证今,中卷条陈救荒之策,下卷备述本朝名臣贤士之所议论
施行可为法戒者。书中所序,如以常平为始自隋,义仓为始自唐太宗,皆不能远
考本原。然其载常平粟米之数,固《隋书》所未及志也。其宋代蠲免优恤之典,
载在《宋史》纪志及《文献通考》、《续通鉴长编》者,此撮其大要,不过得十
之二三。而当时利弊,言之颇悉,实足补《宋志》之阙。劝分亦宋之政令,史失
载而此有焉。他若减租贷种,淳熙恤灾令格,皆可为史氏拾遗。而宋代名臣救荒
善政,亦多堪与本传相参证。犹古书中之有裨实用者也。
△《熬波图》·一卷(永乐大典本)
元陈椿撰。椿,天台人。始末未详。此书乃元统中椿为下砂场盐司,因前提
干旧图而补成者也。自各团灶座,至起运散盐,为图四十有七。图各有说,后系
以诗。凡晒灰打卤之方,运薪试运之细,纤悉毕具。亦楼璹《耕织图》、曾之谨
《农器谱》之流亚也。序言地有瞿氏、唐氏为盐场提干,又称提干讳守仁而佚其
姓。考云间旧志,瞿氏实下砂望族。如瞿霆发、瞿震发、瞿电发、瞿时学、瞿时
懋、瞿时佐、瞿先知辈,或为提举,或为盐税,几於世任盐官。其地有瞿家港、
瞿家路、瞿家园诸名,皆其旧迹。然创是图者不知为谁。至唐氏则旧志不载,无
可考见矣。诸图绘画颇工。《永乐大典》所载,已经传摹,尚存矩度。惟原阙五
图,世无别本,不可复补。姚广孝等编辑之时,虽校勘粗疏,不应漏落至此。盖
原本已佚脱也。
△《钱通》·三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胡我琨撰。我琨字自玉,爵里未详。据书中所记时事年月,是明末人也。
其书专论明代钱法,而因及於古制。首曰《正朔一统》,次曰《原》,曰《制》,
曰《象》,曰《用》,曰《才》,曰《行》,曰《操》,曰《节》,曰《分》,
曰《异》,曰《弊》,曰《文》,曰《闰》,凡十三门。每门之中,各为小目。
其载明制,起洪、永,讫万历。徵引各史纪、志、列传以及古今说部文集,援据
颇为赅洽。於明代钱法沿革,条分缕晰,言之尤详。多《明史·食货志》及《明
会典》、《明典汇》诸书所未备。其叙述古制,如引《桂海虞衡志》,记右江之
铜,引《宋会典》,记利州诸监钱数,亦足补唐、宋各史所未详。他如《钱象门》
之黄河钱、投河国钱诸品,又董逌、洪遵、李孝美、顾烜各家旧谱所未载,皆足
以资考证。中如刘仁恭丸土为钱之类,乃一时谬制,亦仿图其式,未免稍杂。然
义取赅备,不得不巨细兼收,亦未可以丛脞讥也。
△《钦定康济录》·六卷
乾隆四年御定。初,仁和监生陆曾禹作《救饥谱》,吏科给事中倪国琏为检
择精要,厘为四卷。会诏翰林科道轮奏经史讲义,国琏因恭录进呈。皇上嘉其有
裨於实用,命内直诸臣删润其词,剞劂颁布,因赐今名。其书凡分四门,一曰
《前代救援之典》,所录故实,上起唐、虞,下迄元、明,案朝代先后编次。二
曰《先事之政》,分子目六。三曰《临事之政》,分子目二十。四曰《事后之政》,
分子目五。又附录者四事,皆先引古事,后系论断。案,金穰木饥,天道恒然;
尧水汤旱,圣朝不免。其挽回气数,则在於人事之修举。《周礼·荒政》十有二,
多主於省事以节财。盖预备之道,已散见於各职故也。我皇上宵衣旰食,轸念民
依。或岁星偶沴,禾麦不登。赐蠲贷者动辄数十百万,赐赈恤者亦动辄数十百万。
即遇贪墨败度,借拯灾以蚀帑者,尚恐封疆大吏因噎废餐,杜侵冒之风,或靳抚
绥之费。纶音宣谕,至再至三;含识之伦,罔弗共喻;仁宏博济,实迈唐虞。是
以国琏是编,特邀睿赏。臣等校录之下,仰见勤求民瘼之心,与俯察迩言之意,
均迥轶千古也。
△《捕蝗考》·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国朝陈芳生撰。芳生字漱六,仁和人。螽蝝之害,春秋屡见於策书。《诗
·大田篇》:“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穉。田祖有神,秉畀炎火。”
毛、郑之说,以炎火为盛阳,谓田祖不受此害,持之付於炎火,使自销亡,并非
实火。是汉时尚未详除蝗之制,故训诂家有是说也。至唐姚崇作相,遣使捕蝗,
引《诗》此语以为证,朱子《集传》亦从其说。於是捕蝗之法始稍稍见於纪述。
芳生此书,取史册所载事迹议论,汇为一编。首备蝗事宜十条,次前代捕蝗法。
而明末徐光启奏疏最为详核,则全录其文。附以陈龙正语及芳生自识二条。大旨
在先事则预为消弭,临时则竭力翦除,而责成於地方官之实心经理。条分缕晰,
颇为详备。虽卷帙寥寥,然颇有裨於实用也。
△《荒政丛书》·十卷(山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俞森编。森号存斋,钱塘人。由贡生官至湖广布政司参议。是书成於康
熙庚午。辑古人救荒之法,於宋取董煟,於明取林希元、屠隆、周孔教、锺化
民、刘世教,於国朝取魏禧,凡七家之言。又自作常平、义仓、社仓三《考》,
溯其源,使知所法。复究其弊,使知所戒。成书五册,其官河南佥事时所撰也。
末附郧襄赈济事宜及捕蝗集要,其官分守荆南道时所撰也。救荒之策,前人言之
已详,至积储尤为救荒之本。森既取昔人良规,班班具列,而於三《考》尤极详
晰。登之梨枣,俾司牧者便於简阅,亦可云念切民瘼者矣。
──右“政书类”邦计之属,六部,五十三卷,皆文渊阁着录。
(案:古者司徒兼教养,后世则惟司钱谷。以度支所掌,条目浩繁,然大抵邦
计类也。故今统以邦计为目,不复一一区别。)
△《历代兵制》·八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宋陈傅良撰。傅良有《春秋传》,已着录。是书上溯成周乡遂之法,及春秋、
秦、汉、唐以来历代兵制之得失,於宋代言之尤详。如太祖躬定军制,亲卫殿禁,
戍守更迭,京师府畿,内外相维,发兵转饷捕盗之制,皆能撮举其大旨。其总论
之中,谓“祖宗时兵虽少而至精。逮咸平后,边境之兵增至六十万。皇佑初,兵
已一百四十一万,谓之兵而不知战。给漕挽,服工役,缮河防,供寝庙,养国
马者,皆兵也,疲老而坐食。前世之兵,未有猥多如今日者。总户口岁入之数,
而以百万之兵计之,无虑十户而资一厢兵,十万而给一散卒。其兵职卫士之给,
又浮费数倍,何得而不大蹙”云云。其言至为深切。盖傅良当南宋之时,目睹主
弱兵骄之害,故着为是书,追言致弊之本,可谓切於时务者矣。
△《补汉兵志》·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宋钱文子撰。文子字文季,乐清人。绍熙三年由上舍释褐出身,以吏部员外
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历宗正少卿。后退居白石山下,自号白石山人。宋初惩五代
之弊,收天下甲兵,悉萃京师,谓之禁军。辗转增益至於八十馀万。而虚名冒滥,
实无可用之兵。南渡以后,仓皇补苴,招聚弥多,而冗费亦弥甚。文子以汉承三
代之后,去古未远,犹有寓兵於农之意,而班史无志。因摭其本纪、列传及诸志
之中载及兵制者,裒而编之,附以考证论断,以成此书。卷首有其门人陈元粹序,
述其作书之意甚详。盖为宋事立议,非为《汉书》补亡也。朱彝尊跋,称“其言
近而旨远,词约而义该,非低头拱手,高谈性命之学者所能”。然兵农既分以后,
其势不可复合。必欲强复古制,不约以军律,则兵不足恃;必约以军律,则兵未
练而农先扰。故三代以下,但可以屯种之法寓农於兵,不能以井田之制寓兵於农。
文子所论,所谓言之则成理,而试之则不可行者。即以宋事而论,数十万之众,
久已仰食於官。如一旦汰之归农,势不能靖,惟有聚为贼盗耳。如以渐而损之,
则兵未能遽化为农,农又未能遽化为兵。仓卒有事,何以御之!此又明知其弊而
不能骤革者也。以所论切中宋制之弊,而又可补《汉志》之阙,故仍录之,以备
参考。《文献通考》载此书作《补汉兵制》,与此本不同。然文子明言班书无兵
志,则作补兵志审矣,《通考》盖传写讹也。
△《马政纪》·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杨时乔撰。时乔有《周易古今文全书》,已着录。是书纪明一代马政,上
起洪武元年,下至万历二十三年。分十有二门:一曰《户马》,二曰《种马》,
三曰《俵马》,四曰《寄养马》,五曰《折粮》、《贡布盐》、《纳赎》、《战
功》等马,六曰《兑马》,七曰《挤乳》、《御用》、《上陵》、《出府》,并
附《给驲马》,八曰《库藏》,九曰《蠲恤》,十曰《政例》,十一曰《草场》,
十二曰《各边镇》、《行太仆寺》、《苑马寺》、《茶马司马》。於因革损益,
各悉原委。马政莫详於明,亦莫弊於明。时乔目击其艰,身亲其事,故虽裒集案
牍之文,而所言深中时病,其条理悉具自序中。序末自署“前太仆寺卿”,而考
《明史》本传惟载尝为“太仆寺丞”。是书时乔自刊,不应有误。疑史或误书也。
△《八旗通志初集》·二百五十卷
雍正五年世宗宪皇帝敕撰。乾隆四年告成,御制序文颁行。凡《八旗分志》
十七卷,《土田志》五卷,《营建志》三卷,《兵职志》八卷,《职官志》十二
卷,《学校志》四卷,《典礼志》十五卷,《艺文志》十卷,《封爵世表》八卷,
《世职表》二十四卷,《八旗大臣年表》八卷,《宗人府年表》一卷,《内阁大
臣年表》二卷,《部院大臣年表》二卷,《直省大臣年表》五卷,《选举表》四
卷,《宗室王公列传》十二卷,《名臣列传》六十卷,《勋臣传》十九卷,《忠
烈传》十二卷,《循吏传》四卷,《儒林传》二卷,《孝义传》一卷,《列女传》
十二卷。考天地自然之数,皆立体於九,而取用於八。故圆而布九宫,方而分九
野,皆以四正四隅拱乎中央。圣人法天地以立制,故井以公田居中,而家之数八;
兵以中权为主,而阵之数亦八。世传风后之经,诸葛亮之图,独孤及之记,其法
异世而同轨。我国家肇迹震维,寓兵於民,与古制符。太祖高皇帝初建四旗,后
分为八,亦与古制符。至於臂指之相维,奇正之相应,千变万化,倏忽若神,则
与阴阳往来,乾坤阖辟,同一至妙而不测,非古制所能尽矣。迨世祖章皇帝定鼎
燕京,取五行相克之用,以蓝旗属水而居南,黄旗属土而居北,白旗属金而居东,
红旗属火而居西,以环卫紫垣,百有馀年,规模无改。故此篇以兵制为经,而一
切法令、典章、职官、人物条分而为纬。鸿纲细目,体例详明。按籍披图,足以
见列圣开基,贻谋远大。又以见生聚教养,日炽日繁,万万年磐石之业,卜巩固
於无疆焉。
──右“政书类”军政之属,四部、二百七十一卷,皆文渊阁着录。
(案:军伍战阵之事,多备於子部兵家中。此所录者,皆养兵之制,非用兵之
制也。故所取不过数家。)
△《唐律疏义》·三十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唐太尉扬州都督赵国公长孙无忌等奉敕撰。《风俗通》称,皋陶谟虞造律。
《尚书大传》称,夏刑三千,周刑二千五百。是为言律之始。其后魏李悝着《法
经》六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
六《具法》。商鞅受之以相秦。汉萧何益《户》、《兴》、《厩》三篇为九篇,
叔孙通又益旁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
篇。马融、郑康成皆尝为之章句。魏世删约汉律,定增十九篇,就故五篇合十八
篇,晋复增损为二十篇。南北朝互有更改,渐近繁密。隋文帝开皇三年,敕苏威、
牛宏等更制新律。除死罪以下千馀条,定留五百条。凡十二卷,一《名例》,二
《卫禁》,三《职制》,四《户婚》,五《厩库》,六《擅兴》,七《盗贼》,
八《斗讼》,九《诈伪》,十《杂律》,十一《捕亡》,十二《断狱》。史称其
刑纲简要,疏而不失。唐太宗诏房玄龄等增损隋律,降大辟为流者九十二,流为
徒者七十一,而大旨多仍其旧。高宗即位,又命长孙无忌等偕律学之士撰为《义
疏》行之,即是书也。论者谓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故宋世多采
用之。元时断狱,亦每引为据。明洪武初,命儒臣同刑官进讲《唐律》,后命刘
惟谦等详定《明律》,其篇目一准於唐。至洪武二十二年,刑部请编类颁行,始
分《吏》、《户》、《礼》、《兵》、《刑》、《工》六律,而以《名例》冠於
篇首。本朝折衷往制,垂宪万年。钦定《大清律例》,明简公平,实永为协中弼
教之盛轨。臣等尝伏读而绎之。凡《唐律》篇目今所沿用者,有《名例》、
《职制》、《贼盗》、《诈伪》、《杂犯》、《捕亡》、《断狱》诸门。其《唐
律》合而今分者,如户婚为《户役》、《婚姻》,《厩库》为《仓库》、《厩牧》,
《斗讼》为《斗殴》、《诉讼》诸门。其名稍异而实同者,如《卫禁》为《宫卫》,
《擅兴》为《军政》诸门。其分析类附者,如关津留难诸条唐律入《卫禁》,今
析入《关津》。乘舆服御物事,应奏不奏,驲使稽程,以财行求诸条《唐律》俱
入《职制》,今分析入《礼律》之《仪制》。《吏律》之公式,《兵律》之邮驿,
《刑律》之受赃、谋杀人诸条《唐律》入《贼盗》,今析入《人命》。殴骂祖父
母、父母诸条,《唐律》并入《斗讼》,今析为两条,分入《斗殴》、《骂詈》。
又奸罪、市司平物价、盗决堤防、毁大祀丘坛,盗食田园瓜果诸条,《唐律》俱
入《杂律》,今分析入《刑律》之《犯奸》,《户律》之《市廛》、《田宅》,
《工律》之《河防》,《礼律》之《祭祀》。盖斟酌画一,权衡允当,迨今日而
集其大成。而上稽历代之制,其节目备具,足以沿波而讨源者,要惟《唐律》为
最善。故着之於录,以见监古立法之所自焉。其书为元泰定间江西儒学提举柳赟
所校刊,每卷末附以江西行省检校官王元亮释文及纂例,亦颇可以资参订也。
△《大清律例》·四十七卷
乾隆五年奉敕撰。御制序文颁行。凡《律目》一卷,《诸图》一卷,《服制》
一卷,《名例律》二卷,《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
五卷,《刑律》十五卷,《工律》二卷,《总类》七卷,《比引律条》一卷。前
列凡例十则,及顺治初年以来奏议,而恭录世祖章皇帝御制序一篇,圣祖仁皇帝
谕旨一道,世宗宪皇帝御制序一篇、谕旨一道,冠於卷首。盖我朝律文,自定鼎
之初,即诏刑部尚书吴达海等详考《明律》,参以国制,勒为成书,颁布中外。
康熙九年,大学士管刑部尚书事对喀纳等,复奉诏校正,旋又谕部臣於定律之外,
所有条例,或删或存,详为考定,随时增改,刊附律后。逮雍正元年,大学士朱
轼、尚书查郎阿等,奉诏续成。我皇上御极之初,即允尚书傅鼐之请,简命廷臣,
逐条考正,以成是编,纂入定例凡一千馀条。而皇心钦恤,道取协中。凡谳牍奏
陈,皆辨析纤微,衡量情法。随事训示,务准其平,以昭世轻、世重之义。又每
数载而一修,各以新定之例分附於后。在廷之臣,恭聆玉音,或略迹而原心,或
推见以至隐。折以片言,悉斟酌於天理人情之至信。圣人留心庶狱,为千古帝王
之所无。而是编亦为千古之玉律金科矣。
──右“政书类”法令之属,二部,七十七卷,皆文渊阁着录。
(案:法令与法家,其事相近而实不同。法家者私议其理,法令者官着为令者
也。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兹所录者,略存梗概而已,不求备也。)
△《营造法式》·三十四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宋通直郎试将作少监李诫奉敕撰。初,熙宁中敕将作监官编修《营造法式》,
至元佑六年成书。绍圣四年以所修之本只是料状,别无变造制度,难以行用,命
诫别加撰辑。诫乃考究群书,并与人匠讲说,分列类例,以元符三年奏上之。崇
宁二年复请用小字镂版颁行。诫所作《总看详》中称,今编修《海行法式》,
《总释》、《总例》共二卷,《制度》十五卷,《功限》十卷,《料例》并《工
作》等共三卷,《图样》六卷,《目录》一卷,总三十六卷,计三百五十七篇。
内四十九篇系於经史等群书中检寻考究,其三百八篇系自来工作相传,经久可用
之法,与诸作谙会工匠详悉讲究。盖其书所言虽止艺事,而能考证经传,参会众
说,以合於古者饬材庀事之义。故陈振孙《书录解题》以为远出喻皓《木经》之
上。考陆友仁《砚北杂志》,载诫所着尚有《续山海经》十卷,《古篆说文》十
卷,《续同姓名录》二卷,《琵琶录》三卷,《马经》三卷,《六博经》三卷。
则诫本博洽之士,故所撰述,具有条理。惟友仁称诫字明仲,而书其名作诚字。
然范氏天一阁影抄宋本及《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俱作诫字,疑友仁误
也。此本前有诫所奏札子及进书序各一篇,其第三十一卷当为《木作制度图样》
上篇,原本已阙,而以《看详》一卷错入其中。检《永乐大典》内亦载有此书,
其所阙二十馀图并在。今据以补足,而仍移《看详》於卷首。又《看详》内称书
总三十六卷,而今本《制度》一门,较原目少二卷,仅三十四卷。《永乐大典》
所载不分卷数,无可参校。而核其前后篇目,又别无脱漏。疑为后人所并省,今
亦姑仍其旧云。
△《钦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一卷
乾隆四十一年,户部侍郎金简恭撰进呈。初,乾隆三十八年诏纂修《四库全
书》,复命择其善本,校正剞劂,以嘉惠艺林。金简实司其事,因枣梨繁重,乃
奏请以活字排印,力省功多。得旨俞允,并锡以嘉名,纪以睿藻。行之三载,印
本衣被於天下。金简因述其程式,以为此书。考沈括《梦溪笔谈》,称“庆历中
有布衣毕昇,始为活版。其法用胶泥刻字,薄如钱唇。每字为一印,火烧令坚。
先设一铁版,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欲印则以一铁范置铁版上,乃密布
字印。满铁范为一版,持就火炀之。药稍镕,以一平版按其面,则字平如砥。若
止印二三本,未为简易。若印数十百本,则极为神速”云云。活字之法,斯其权
舆。然泥字既不精整,又易破碎。松脂诸物亦繁重周章,故王桢《农书》所载活
字之法,易以木版。其贮字之盘,则设以转轮,较为径捷,而亦未详备。至陆深
《金台纪闻》所云铅字之法,则质柔易损,更为费日损工矣。是编参酌旧制,而
变通以新意。首载诸臣奏议,次载取材雕字之次第,以及庋置排类之法。凡为图
十有六,为说十有九。皆一一得诸试验,故一一可见诸施行。乃知前明无锡人以
活字印《太平御览》,自隆庆元年至五年仅得十之一二者(案:事见黄正色《太
平御览序》),由於不得其法。此亦足见圣朝制器利用,事事皆超前代也。
──右“政书类”考工之属,二部、三十五卷,皆文渊阁着录。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