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 史部二
书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作者:纪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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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类二
△《南史》·八十卷(内府刊本)
唐李延寿撰。延寿事迹附载《新唐书·令狐德棻传》。延寿承其父大师之志,
为《北史》、《南史》。而《南史》先成,就正於令狐德棻,其乖失者尝为改定。
宋人称延寿之书删烦补阙,为近世佳史。顾炎武《日知录》又摘其《李安民》诸
传一事两见,为纪载之疏。以今考之,《本纪》删其连缀诸臣事迹,《列传》则
多删词赋,意存简要,殊胜本书。然宋、齐、梁、陈四朝九锡之文、符命之说、
告天之词,皆沿袭虚言,无关实证,而备书简牍,陈陈相因,是芟削未尽也。且
合累朝之书,勒为通史,发凡起例,宜归画一。今延寿於《循吏》、《儒林》、
《隐逸传》既递载四朝人物。而《文学》一传,乃因《宋书》不立此目,遂始於
齐之邱灵鞠。岂宋无文学乎?《孝义传》搜缀湮落,以备阙文,而萧矫妻羊氏、
卫敬瑜妻王氏先后互载,男女无别。将谓史不当有《列女传》乎?况《北史》谓
《周书》无《文苑传》,遂取《列传》中之《庾信》、《王褒》入於《文苑》。
则宋之谢灵运、颜延之、何承天、裴松之诸人何难移冠《文苑》之前?《北史》
谓魏、隋有《列女传》,齐、周并无此篇,今又得赵氏、陈氏附备《列女》。则
宛陵女子等十四人何难取补《列女》之阙?书成一手,而例出两岐,尤以矛陷盾,
万万无以自解者矣。盖延寿当日专致力於《北史》,《南史》不过因其旧文,排
纂删润。故其减字节句,每失本意。间有所增益,又缘饰为多。如宋《路太后传》
较《宋书》为详。然沈约修史,工於诋毁前朝,而不载路太后饮酒置毒之事,当
亦揆以前后恩慈,不应存此异说也。延寿采杂史为实录,又岂可尽信哉?然自
《宋略》、《齐春秋》、《梁典》诸书尽亡,其备宋、齐、梁、陈四史之参校者,
独赖此书之存。则亦何可尽废也。
△《北史》·一百卷(内府刊本)
唐李延寿撰。延寿表进其书,称《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为
《北史》,与今本卷数符合。《文献通考》作八十卷者误也。延寿既与修《隋书》
十志,又世居北土,见闻较近。参核同异,於《北史》用力独深。故叙事详密,
首尾典赡。如载元韶之奸利,彭乐之勇敢,郭琬、沓龙超诸人之节义,皆具见特笔。
出《郦道元》於《酷吏》,附《陆法和》於《艺术》,离合编次,亦深有别裁。
视《南史》之多仍旧本者,迥如两手。惟其以姓为类,分卷无法。《南史》以王、
谢分支,《北史》亦以崔、卢系派。故家世族,一例连书。览其姓名,则同为父
子;稽其朝代,则各有君臣。参错混淆,殆难辨别。甚至《长孙俭》附《长孙嵩
传》,《薛道衡》附《薛辨传》,遥遥华胄,下逮云仍,隔越抑又甚矣。考延寿
之叙次《列传》,先以魏宗室诸王,次以魏臣,又次以齐宗室,及齐臣,下逮周、
隋,莫不皆然。凡以勒一朝始末,限断分明。乃独於一二高门,自乱其例,深所
未安。至於杨素父子,有关隋室兴亡,以其系出弘农,遂附见魏臣《杨敷传》后。
又魏收及魏长贤诸人,本非父子兄弟,以其同为魏姓,遂合为一卷,尤为舛迕。
观延寿《叙例》,凡累代相承者皆谓之“家传”。岂知“家传”之体不当施於国
史哉?且《南北史》虽曰二书,实通为一家之着述。故延寿於《裴蕴传》云:
“祖之平,父忌,《南史》有传。”《王颁传》云:“父僧辨,《南史》有传。”
即互相贯通之旨也。乃《南史》既有《晋熙王昶传》矣,《北史》复有《刘昶传》;
《南史》既有《鄱阳王宝寅传》矣,《北史》复有《萧宝夤传》;《南史》既有
《豫章王综》、《乐良王大圜》传矣,《北史》复有《萧赞》(萧综入魏改名赞)、
《萧大圜》传。朱修之、薛安都诸人《南史》则取诸《宋书》,《北史》则取诸
《魏书》,不为删并。殆专意《北史》,无暇追删《南史》,以致有此误乎?然
自宋以后,《魏书》、《北齐书》、《周书》皆残阙不全,惟此书仅《麦铁杖传》
有阙文,《荀济传》脱去数行,其馀皆卷帙整齐,始末完具。徵北朝之故实者,
终以是书为依据。故虽八书具列,而二史仍并行焉。
△《旧唐书》·二百卷(内府刊本)
晋刘昫等奉敕撰。《五代史记》昫本传,不言昫撰此书,史漏略也。
自宋嘉佑后,欧阳修、宋祁等重撰新书,此书遂废。然其本流传不绝。儒者表
昫等之长以攻修、祁等之短者亦不绝。今观所述,大抵长庆以前,《本纪》惟
书大事,简而有体;《列传》叙述详明,赡而不秽。颇能存班、范之旧法。长庆
以后,《本纪》则诗话、书序、婚状、狱词委悉具书,语多支蔓。(如《文宗纪》
云:上每诵杜甫《曲江行》云:“江头宫殿锁千门,细柳新蒲为谁绿”,乃知天
宝以前,曲江四岸皆有行宫台殿、百司廨署。又云:户部侍郎判度支王彦威进所
撰《供军图略》,其序云云。《武宗纪》云:右庶子吕让进状,亡兄温女太和七
年嫁左卫兵曹萧敏,生二男,开成三年敏心疾乖忤,因而离婚,今敏日愈,却乞
与臣侄女配合。又云:御史台奏:据三司推勘吴湘狱,谨具逐人罪状如后,扬州
都虞候卢行立、刘群於会昌二年五月十四日于阿颜家吃酒云云。)《列传》则多
叙官资,曾无事实。或但载宠遇,不具首尾。(如《夏侯孜传》只载历官所至及
责让诏词,不及一事,《朱朴传》只载其相昭宗而不及其始末。)所谓繁略不均
者,诚如宋人之所讥。按《崇文总目》,初吴兢撰《唐史》,自创业讫於开元,
凡一百一十卷。韦述因兢旧本,更加笔削,刊去《酷吏传》,为纪、志、列传一
百十二卷。至德、乾元以后,史官于休烈又增《肃宗纪》二卷。史官令狐峘等
复於纪志传随篇增辑,而不加卷帙。为《唐书》一百三十卷。是《唐书》旧稿,
实出吴兢。虽众手续增,规模未改。昫等用为蓝本,故具有典型。观《顺宗纪
·论题史臣韩愈》、《宪宗纪·论题史臣蒋系》,此因仍前史之明证也。至长庆
以后,史失其官,无复善本。昫等自采杂说传记排纂成之,动乖体例,良有由
矣。至於卷一百三十二既有《杨朝晟传》,卷一百四十四复为立传;《萧颖士》
既附见於卷一百二,复见於卷一百九十《文苑传》;宇文韶《谏猎表》既见於卷
六十二,复见於卷六十四;蒋乂《谏张茂宗尚主疏》既见於卷一百四十一,复见
於卷一百四十九。《舆服志》所载条议,亦多同《列传》之文。盖李崧、贾纬诸
人各自编排,不相参校。昫掌领修之任,曾未能钩稽本末,使首尾贯通,舛漏
之讥,亦无以自解。平心而论,盖瑕瑜不掩之作。党新书者必谓事事胜旧书,党
旧书者又必谓事事胜新书,皆偏见也。我皇上独秉睿裁,定於正史之中二书并列,
相辅而行。诚千古至公之道。论史诸家可无庸复置一议矣。
△《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内府刊本)
宋欧阳修、宋祁等奉敕撰。其监修者则曾公亮,故书首《进表》以公亮为首。
陈振孙《书录解题》曰:“旧例修书,止署官高一人名衔。欧公曰:‘宋公於我
为前辈,且於此书用力久,何可没也?’遂於《纪传》各着之。宋公感其退逊,
故书中《列传》题祁名,《本纪》、《表》、《志》题修名。”然考《隋书》诸
志,已有此例,实不始於修与祁。又《宋史·吕夏卿传》,称《宰相世系表》夏
卿所撰,而书中亦题修名,则仍以官高者为主。特诸史多用一人,此用二人为异
耳。是书本以补正刘昫之舛漏,自称事增於前,文省於旧。刘安世《元城语录》
则谓事增文省,正新书之失,而未明其所以然。今即其说而推之,史官记录,具
载旧书,今必欲广所未备,势必蒐及小说,而至於猥杂。唐代词章,体皆详赡,
今必欲减其文句,势必变为涩体,而至於诘屈。安世之言,所谓中其病源者也。
若夫《史》、《汉》本纪,多载诏令,古文简质,至多不过数行耳。唐代王言,
率崇缛丽,骈四俪六,累牍连篇。宋敏求所辑《唐大诏令》,多至一百三十卷。
使尽登《本记》,天下有是史体乎?祁一例刊除,事非得已,过相訾议,未见其
然。至於吕夏卿私撰《兵志》,见晁氏《读书志》;宋祁别撰纪志,见王得臣
《麈史》。则同局且私心不满。书甫颁行,吴缜《纠谬》即踵之而出。其所攻驳,
亦未尝不切中其失。然一代史书,网罗浩博,门分类别,端绪纷拏。出一手则精
力难周,出众手则体裁互异。爰从三史以逮八书,抵牾参差,均所不免。不独此
书为然。吕宋之书,未知优劣。吴缜所纠,存备考证则可。因是以病新书,则一
隅之见矣。
△《新唐书纠谬》·二十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宋吴缜撰。缜字廷珍,成都人,尝以朝散郎知蜀州,后历典数郡,皆有惠政。
其着此书,专以驳正《新唐书》之讹误,凡二十门,四百馀事。初名《纠谬》,
后改为《辩证》。而绍兴间长乐吴元美刊行於湖州,仍题曰《纠谬》,故至今尚
沿其旧名。王明清《挥麈录》,称欧阳修重修《唐书》时,缜尝因范镇请预官属
之末。修以其年少轻佻拒之,缜鞅鞅而去。及新书成,乃指摘瑕疵,为此书。晁
公武尝引张九龄为相事,谓其误有诋诃。今观其书,实不免有意掊击。如第二十
门字书非是一条,至历指偏傍点画之讹,以讥切修等。大都近于吹毛索瘢。然欧、
宋之作新书,意主文章,而疏于考证。抵牾踳驳,本自不少。缜《自序》中所
举八失,原亦深中其病,不可谓无裨史学也。今世所行刊本,第二十卷《柳宗元
传》至《苏定方传》凡六条,皆全脱,而错入第六卷郑潜曜姓不同以下四条之文。
重复舛误,已非完书。独两淮所进本尚属南宋旧椠,其《柳宗元传》六条,原文
具在。谨据以订正焉。
△《旧五代史》·一百五十卷、《目录》·二卷(永乐大典本)
宋薛居正等奉敕撰。考晁公武《读书志》云:“开宝中诏修梁、唐、晋、汉、
周书,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同修。宰相薛居正等监
修。”《玉海》引《中兴书目》云:“开宝六年四月戊申,诏修《五代史》。七
年闰十月甲子,书成。凡百五十卷,《目录》二卷,为《纪》六十一、《志》十
二、《传》七十七,多据累朝实录及范质《五代通录》为稿本。其后欧阳修别撰
《五代史记》七十五卷,藏於家。修没后,官为刊印,学者始不专习薛史。然二
书犹并行於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诏学官止用欧阳修史,於是薛史遂微。元、
明以来,罕有援引其书者。传本亦渐就湮没。惟明内府有之,见於《文渊阁书目》,
故《永乐大典》多载其文。然割裂淆乱,已非居正等篇第之旧。恭逢圣朝右文稽
古,网罗放佚,零缣断简,皆次第编摩。臣等谨就《永乐大典》各韵中所引薛史,
甄录条系,排纂先后,检其篇第,尚得十之八九。又考宋人书之徵引薛史者,每
条采录,以补其阙。遂得依原本卷数,勒成一编,晦而复彰,散而复聚,殆实有
神物呵护,以待时而出者。遭逢之幸,洵非偶然也。欧阳修文章远出居正等上,
其笔削体例,亦特谨严,然自宋时论二史者即互有所主。司马光作《通鉴》、胡
三省作《通鉴注》,皆专据薛史,而不取欧史。沈括、洪迈、王应麟辈为一代博
洽之士,其所着述,於薛、欧二史亦多兼采,而未尝有所轩轾。盖修所作皆刊削
旧史之文,意主断制,不肯以纪载丛碎,自贬其体。故其词极工,而於情事或不
能详备。至居正等奉诏撰述,本在宋初。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
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徵信。故异同所在,较核事迹,往往以此书为证。虽
其文体平弱,不免叙次烦冗之病。而遗闻琐事,反藉以获传,实足为考古者参稽
之助。又欧史止述《司天》、《职方》二考,而诸志俱阙。凡礼乐职官之制度、
选举刑法之沿革,上承唐典,下开宋制者,一概无徵,亦不及薛史诸志为有裨於
文献。盖二书繁简,各有体裁,学识兼资,难於偏废。昔修与宋祁所撰《新唐书》,
事增文省,足以括刘眗旧书。而眗书仰荷皇上表章,今仍得列於正史。况是
书文虽不及欧阳,而事迹较备,又何可使隐没不彰哉?谨考次旧文,厘为《梁书》
二十四卷,《唐书》五十卷、《晋书》二十四卷、《汉书》十一卷、《周书》二
十二卷、《世袭列传》二卷、《僣伪列传》三卷、《外国列传》二卷、《志》十
二卷,共一百五十卷,别为《目录》二卷。而蒐罗排纂之意,则着於《凡例》,
兹不赘列焉。
△《新五代史记》·七十五卷(内府刊本)
宋欧阳修撰。本名《新五代史记》。世称《五代史》者,省其文也。唐以后
所修诸史,惟是书为私撰,故当时未上於朝。修殁之后,始诏取其书,付国子监
开雕,遂至今列为正史。大致褒贬祖《春秋》,故义例谨严;叙述祖《史记》,
故文章高简;而事实则不甚经意。诸家攻驳,散见他书者无论。其特勒一编者,
如吴缜之《五代史纂误》、杨陆荣之《五代史志疑》,引绳批根,动中要害,虽
吹求或过,要不得谓之尽无当也。然则《薛史》如《左氏》之纪事,本末赅具,
而断制多疏。欧史如《公》、《谷》之发例,褒贬分明,而传闻多谬。两家之并
立,当如三传之俱存,尊此一书,谓可兼赅五季,是以名之轻重为史之优劣矣。
且周官太史掌国之六典,汉法亦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史之所职,兼司掌故。八书
十志,迁、固相因。作者沿波,递相撰述。使政刑礼乐,沿革分明,皆所谓国之
大纪也。修作是书,仅《司天》、《职方》二考,寥寥数页,馀概从删,虽曰世
衰祚短,文献无徵,然王溥《五代会要》,搜辑遗编,尚裒然得三十卷,何以经
修编录,乃至全付阙如。此由信《史通》之谬谈,(刘知几欲废表志,见《史通》
《表历》、《书志》二篇)成兹偏见。元纂宋、辽、金三《史》,明纂《元史》,
国朝纂《明史》,皆仍用旧规,不从修例。岂非以破坏古法,不可以训乎?此书
之失,此为最大。若不考韩通之褒赠(案宋太祖褒赠韩通敕,今载《宋文鉴》中),
有所讳而不立传者,一节偶疏,诸史类然,不足以为修病也。修之文章,冠冕有
宋。此书一笔一削,尤具深心,其有裨於风教者甚大。惟其考证之疏,则有或不
尽知者。故具论如右,俾来者有所别白。其注为徐无党作,颇为浅陋,相传已久,
今仍并录之焉。
△《五代史记纂误》·三卷(永乐大典本)
宋吴缜撰。案周密《齐东野语》曰:“刘羲仲,道原之子也。(案道原,刘
恕之字也。)道原以史学自名。羲仲世其家学,摘欧公《五代史》之讹,为《纠
谬》一书以示坡公。公曰:‘往岁欧公着此书初成,荆公谓余曰:“欧公修《五
代史》而不修《三国志》,非也。子盍为之乎?”余固辞不敢当。夫为史者网罗
千百载之事,其间岂无小得失耶?余所以不敢当荆公之托者,正畏如公之徒,掇
拾於其后耳’”云云。据其所说,似乎此书为刘羲仲作。然晁公武《读书志》、
陈振孙《书录解题》载此书五卷,《宋史·艺文志》载此书三卷,虽卷数小异,
然均题缜作,不云羲仲。又密引《挥麈录》之言,亦称缜有此书,而不辨其为一
为二。(案《挥麈录》所云乃《新唐书纠谬》,此引为《五代史误》。)则密亦
自疑其说。盖传闻异词,不足据也。是书南渡后尝与《新唐书纠谬》合刻於吴兴,
附《唐书》、《五代史》末。今《纠谬》尚有椠本流传,而是书久佚。惟《永乐
大典》颇载其文,采掇裒集,犹能得其次序。晁公武称所列二百馀事,今检验仅
一百十二事,约存原书十之五六,然梗概已略具矣。欧阳修《五代史》,义存褒
贬,而考证则往往疏舛。如司马光《通鉴考异》所辨晋王三矢付庄宗等事,洪迈
《容斋三笔》所摘失载朱梁轻赋等事,皆讹漏之甚者。至徐无党注,不知参核事
迹,寥寥数语,尤属简陋。缜一一抉其阙误,无不疏通剖析,切中症结,故宋代
颇推重之。章如愚《山堂考索》亦具列纪传不同各条,以明此书之不可以不作。
未可遽以轻议前修,斥其浮薄。至如所称《唐明宗纪》“赵凤罢”一条,徐无党
注中“忘其日”三字,检今本无之。又《晋出帝纪》“射雁于繁台”句,今本并
无“雁”字。《周太祖纪》之“甲辰”当作“甲申”,今本亦正作“甲申”,不
作“甲辰”。缜既纠修误,不应竟构虚词。或后来校刊《五代史》者,因其说而
追改之耶。谨依《宋史》目次,厘为三卷。其间有与薛《史》同异者,并略加附
识於下,以备考证焉。
△《宋史》·四百九十六卷(内府刊本)
元托克托等奉敕撰。(案托克托,原作脱脱,今改正。)其《总目》题《本
纪》四十七、《志》一百六十二、《表》三十二、《列传》二百五十五。然卷四
百七十八至卷四百八十三实为《世家》六卷,《总目》未列,盖偶遗也。其书仅
一代之史,而卷帙几盈五百。检校既已难周,又大旨以表章道学为宗,馀事皆不
甚措意,故舛谬不能殚数。柯维骐《宋史新编》,仅引《容斋五笔》辨正向敏中、
李中谔数事,未能旁及。其后沈世泊撰《宋史就正编》,综核前后,多所匡纠。
如谓《高宗纪》绍兴十三年八月戊戌洪皓至自燕,而《洪皓传》作七月见於内殿。
《朱倬传》宣和五年登进士第,据《徽宗纪》则宣和六年策进士是为甲辰科,实
非五年。此纪传之互异也。《宋准传》云:“李昉知贡举,擢准甲科,会贡士徐
士廉击登闻鼓诉昉取舍非当,太宗怒,召准覆试后,遂行殿试。”据《选举志》
则开宝六年御殿给纸笔,别赐殿试,遂为常制。是太祖时事误作太宗。《苏舜钦
传》云:“康定中河东地震,舜钦诣匦通疏。”据《五行志》则地震在宝元元年。
康定止一年,无地震事。此志传之互异也。《杜太后传》云:“母范氏,生五子
三女,太后居长。”而《杜审琦传》则云:“审琦,昭宪皇太后之兄,太后昆仲
五人,审琦居长。”又《太后传》云:“生太祖、太宗、秦王廷美。”据《廷美
传》,则其母为陈国夫人耿氏。《张浚传》云:“浚擢殿中侍御史,驾幸东南,
后军统制韩世忠所部逼逐谏臣坠水死,浚奏夺世忠观察使。”据《韩世忠传》,
世忠乃左军统制,非后军统制。(案:《本纪》后军统制为张焕。《纪》又云后
军将孙琦等作乱,逼左正言卢臣中坠水死,不言世忠。)又《滕康传》世忠以不
能戢所部坐赎金,康复论世忠无赫赫功,诏降世忠一官。是奏夺世忠观察使者乃
滕康,非张浚。此传文前后之互异也。讥《宋史》者谓诸传载祖父之名而无事实,
似志铭之体;详官阶之迁除而无所删节,似申状之文。然好之者或以为世系官资,
转可藉以有考。及证以他书,则《宋史》诸传多不足凭。如《晁补之传》云:
“太子少傅迥五世孙,宗悫之曾孙也。父端友。”据黄庭坚为补之父端友撰《志
铭》云:“晁氏世载远矣。有讳迥者,以太子少保致仕,谥文元。君之曾王父,
讳迪,赠刑部侍郎。王父讳宗简,赠吏部尚书。父讳仲偃,库部员外郎,刑部视
文元母弟也。”是补之实非迥五世孙。又《晁迥传》云:“迥子宗悫。”据曾巩
《南丰集》,宗悫父名遘。是补之实非宗悫曾孙。《谢绛传》云:“祖懿文,父
涛。”据范仲淹撰《谢涛志铭》“懿文生崇礼,崇礼生涛,涛生绛”。是谢绛实
为懿文曾孙。然则所述世系,岂足尽信哉?《洪迈传》云:“乾道二年知吉州,
六年知赣州,辛卯岁饥,十一年知婺州,十三年拜翰林学士,淳熙改元,进焕章
阁学士。”据《本纪》,淳熙十四年有翰林学士洪迈言,则淳熙改元当作绍熙改
元。乾道无十三年。《传》云辛卯岁饥为乾道七年,则十三年上当加“淳熙”二
字。又迈以淳熙十年知太平州,今《瑞麻赞》、《姑孰帖》尚在太平,而传文阙
载。然则所叙官资,又岂可尽信哉?至於宋师伐辽,高凤以易州来归,见《北盟
会编》。而《宋史》误作郭药师。绍兴中赵鼎以奉国军节度使出知绍兴府,见
《宰辅编年录》。而《宋史》误作忠武军。失载王坚之守城不降,与林同之题壁
自尽。忠义之士,尚多阙落,尤为疏漏之大者矣。其所攻驳,皆一一切中其失,
然其前后复沓抵牾,尚不止此,世泊亦不能悉举也。盖其书以宋人国史为稿本。
宋人好述东都之事,故史文较详,建炎以后稍略。理、度两朝,宋人罕所纪载,
故史传亦不具首尾。《文苑传》止详北宋,而南宋止载周彦等数人。《循吏传》
则南宋更无一人。是其明证。至於南唐刘仁瞻之死节,欧阳修《五代史记》、司
马光《通鉴》俱为之证明,而此书仍作“以城降”。李澣终於辽,未尝人宋,
见《辽史》本传,而此书仍附於《李涛传》。是於久列学官之书,共在史局之稿,
尚不及互相勘证,则其他抑可知矣。自柯维骐以下,屡有改修。然年代绵邈,旧
籍散亡。仍以是书为稿本,小小补苴,亦终无以相胜。故考两宋之事,终以原书
为据,迄今竟不可废焉。
△《辽史》·一百十六卷(内府刊本)
元托克托等奉敕撰。至正三年四月,诏儒臣分撰,於四年三月书成。为《本
纪》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传》四十六卷、《国语解》一
卷。考辽制,书禁甚严。凡国人着述,惟听刊行於境内;有传於邻境者,罪至死。
(见沈括《梦溪笔谈》僧行均龙龛手镜条下。)盖国之虚实,不以示敌,用意至
深。然以此不流播於天下。迨五京兵燹之后,遂至旧章散失,澌灭无遗。观袁桷
《修三史议》、苏天爵《三史质疑》,知辽代载籍,可备修史之资者寥寥无几。
故当时所据,惟耶律俨、陈大任二家之书。见闻既隘,又蒇功於一载之内,无暇
旁搜,潦草成编,实多疏略。其间左支右诎,痕迹灼然。如每年游幸,既具书於
《本纪》矣。复为《游幸表》一卷。部族之分合,既详述於《营卫志》矣,复为
《部族表》一卷。属国之贡使,亦具见於《本纪》矣,复为《属国表》一卷。义
宗之奔唐、章肃之争国,既屡见於《纪》、《志》、《表》矣,复屡书於《列传》。
《文学》仅六人,而分为两卷。《伶官》、《宦官》本无可纪载,而强缀三人。
此其重复琐碎,在史臣非不自知。特以无米之炊,足穷巧妇,故不得已而缕割分
隶,以求卷帙之盈。势使之然,不足怪也。然辽典虽不足徵,宋籍非无可考。
《东都事略》载辽太宗建国,号“大辽”。圣宗即位,改“大辽”为“大契丹国”。
道宗咸雍二年,复改国号“大辽”。考重熙十六年《释迦佛舍利铁塔记》,石刻
今尚在古尔板苏巴尔汉。其文称“维大契丹国兴中府,重熙十五年丙戌岁十一月
丁丑朔”云云。与王偁所记合,而此书不载。是其於国号之更改尚未详也。《文
献通考》称辽道宗改元寿昌。洪遵《泉志》引李季兴《东北诸蕃枢要》云“契丹
主天祚,年号寿昌”。又引《北辽通书》云“天祚即位,寿昌七年改为乾统”。
而此书作“寿隆”。殊不思圣宗讳隆绪,道宗为圣宗之孙,何至纪元而犯祖讳?
考今兴中故城(即古尔板苏巴尔汉,译言三塔也,故土人亦称三座塔云)东南七
十里柏山,有《安德州灵岩寺碑》,称寿昌初元,岁次乙亥。又有《玉石观音像
倡和诗碑》,称寿昌五年九月。又易州有《兴国寺太子诞圣邑碑》,称寿昌四年
七月。均与洪遵所引合。又《老学庵笔记》载圣宗改号重熙,后避天祚嫌名,追
称重熙曰重和。考兴中故城铁塔旁,记有天庆二年《释迦定光二佛舍利塔记》,
称重和十五年铸铁塔,与陆游所记亦合。而此书均不载,是其於改元之典章多舛
漏也,《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又称据《太子诞圣邑碑》诸人结衔,知辽制有知
军州事、通判军州事、知县事之名。而《百官志》亦不载,是其於制度有遗阙也。
至厉鹗《辽史拾遗》所摭,更不可以仆数。此则考证未详,不得委之文献无徵矣。
然其书以实录为凭,无所粉饰。如《宋史》载太平兴国七年战於丰州,据此书则
云“宋使请和”。《宋史·忠义传》有《康保裔》,据此书则云保裔被擒而降,
后为昭顺军节度使。审其事势,《辽史》较可徵信。此三《史》所由并行而不可
偏废欤。
△《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厉鹗撰。鹗字太鸿,钱塘人,康熙庚子举人,是书拾《辽史》之遗,有
注有补。均摘录旧文为纲,而参考他书条列於下。凡有异同,悉分析考证,缀以
按语。《国语解》先后次第与《目录》有不合者,亦悉为厘正。又补辑辽境四至,
及风俗物产诸条於后。其中如刘守光自为节度使,《唐书》及《五代史》列传载
之最详,乃独取《资治通鉴》一条。李嗣源之救幽州,不引《契丹国志》,亦仅
引《通鉴》。王都破唐兵,《五代史》与诸书互有同异,而不加考辨。金克中京,
《大金国志》叙次最悉,乃独取《松漠纪闻》数言。保大以后,辽事载於《宋史》
纪传者最多,皆略而不取。似此之类,皆颇有所遗。又兰亭石刻之类,蔓延铺叙,
与史事毫无所关,亦未免嗜博爱奇,伤於泛滥。然元修三《史》,莫繁冗於《宋》,
莫疏略於《辽》。鹗采摭群书,至三百馀种,均以旁见侧出之文,参考而求其端
绪,年月事迹,一一钩稽。其补唐中和诸人之传,及《礼志》之补幡胜、《乐志》
之补聒帐、《舆服志》之补金冠窄袍、《食货志》之补赋税名目,皆采辑散佚,
足备考证。鹗《樊榭诗集》中自称所注《辽史》,比於裴松之之《三国史注》,
亦不诬也。至於卷末《国语解》,对音舛误,名义多乖。由作史者昧於翻译,故
因仍故牍,致失其真。鹗虽厘正其次第,而索伦旧语,既非所知,故旧史驳文,
未能考定。今《三史国语》悉蒙钦定,一洗前代之讹,足以昭示万古。鹗所附赘,
存而不论可矣。
△《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内府刊本)
元托克托等奉敕撰。凡《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
传》七十三卷。金人肇基东海,奄有中原。制度典章,彬彬为盛。徵文考献,具
有所资。即如大金吊伐一录,自天辅七年交割燕云,及天会三年再举伐宋,五年
废宋立楚,至康王南渡,所有国书、誓诰、册表、文状、指挥牒檄,以载於故府
案牍者具有年月,得以编次成书。是自开国之初即已遗闻不坠。《文艺传》称元
好问晚年以着作自任。以金源氏有天下,典章法制,几及汉、唐。国亡史作,己
所当任。时《金国实录》在顺天张万户家,乃言於张,愿为撰述。既因有阻而止,
乃构野史亭,着述其上。凡金源君臣遗言往行,采摭所闻,有所得,辄以片纸细
字为记,录至百馀万言。纂修《金史》,多本其所着。又称刘祁撰《归潜志》,
於金末之事多有足徵。是相承纂述,复不乏人。且考托克托等《进书表》,称张
柔归《金史》於其前,王鹗辑金事於其后。是以纂修之命,见诸敷遗之谋,延佑
申举而未遑,天历推行而弗竟。是元人之於此书,经营已久,与宋、辽二《史》
取办仓卒者不同。故其首尾完密,条例整齐,约而不疏,赡而不芜,在三《史》
之中,独为最善。如载《世纪》於卷首,而列景宣帝、睿宗、显宗於《世纪补》,
则酌取《魏书》之例。《历志》则采赵知微之《大明历》,而兼考浑象之存亡。
《礼志》则掇韩企先等之《大金集礼》,而兼及杂仪之品节。《河渠志》之详於
二十五埽。《百官志》之首叙建国诸官。咸本本元元,具有条理。《食货志》则
因物力之微,而叹其初法之不慎。《选举志》则因令史之正班,而推言仕进之末
弊。《交聘表》则数宋人三失而惜其不知守险,不能自强。皆切中事机,意存殷
鉴。卓然有良史之风。惟其《列传》之中,颇多疏舛。如杨朴佐太祖开基,见於
《辽史》,而不为立传。晋王宗翰之上书乞免,见《北盟会编》。渖王宗弼之遗
令处分,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皆有关国政,而本传不书。海陵之失德既见
於《本纪》,而诸嬖之猥亵,复详述於《后妃传》。王伦以奉使被留,未尝受职,
而传列於《郦琼》、《李成》之后。《张邦昌传》既云《宋史》有传,事具《宗
翰》等传,而复引《本纪》之文,列於《刘豫》之前。皆乖体例。至昌本之南走,
施宜生之泄谋,宇文虚中之谤讪,传闻异辞,皆未能核定。亦由於只据实录,未
暇旁考诸书。然《宋史》载两国兵事,多采摭宋人所记,不免浮词。如采石之战,
其时海陵士卒,闻大定改元,离心自溃。虞允文攘以为功,殊非事实。此书所载,
独得其真。泰和以后诸臣传,尤能悉其情事。盖好问等得诸目睹,与传闻异词者
殊也。卷三十三、卷七十六中有阙文,盖明代监版之脱误。今以内府所藏元版校
补,仍为完帙云。
△《元史》·二百十卷(内府刊本)
明宋濂等奉敕撰。洪武二年,得元十三朝《实录》,命修《元史》,以濂及
王祎为总裁。二月,开局天宁寺。八月,书成,而顺帝一朝史犹未备。乃命儒士
欧阳佑等往北平采其遗事。明年二月,诏重开史局,阅六月,书成。为《纪》四
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列传》九十七卷。书始颁行,纷纷然
已多窃议。迨后来递相考证,纰漏弥彰。顾炎武《日知录》摘其《赵孟頫》诸传,
备书上世赠官,仍志铭之文,不知芟削。《河渠志》言耿参政,《祭祀志》言田
司徒,引案牍之语,失於翦裁。朱彝尊《曝书亭集》又谓其急於成书,故前后复
出。因举其一人两传者,条其篇目,为仓猝失检之病。然《元史》之舛驳不在於
蒇事之速,而在於始事之骤。以后世论之,元人载籍之存者,说部文集尚不下一
二百种。以订史传,时见抵牾,不能不咎考订之未密。其在当日,则重开史局距
元亡二三年耳。后世所谓古书,皆当日时人之书也。其时有未着者,有着而未成
者,有成而未出者,势不能裒合众说,参定异同。考徐一夔《始丰稿》,有《重
开史局时与王祎书》云:“近代论史者莫过於日历。日历者,史之根柢也。至起
居注之设,亦专以甲子起例。盖纪事之法无逾此也。元则不然,不置日历,不置
起居注,独中书置时政科。遣一文学掾掌之,以事付史馆。及易一朝,则国史院
据所付修《实录》而已,其於史事固甚疏略。幸而天历间虞集仿《六典》法,纂
《经世大典》,一代典章,文物粗备。是以前局之史,既有十三朝《实录》,又
有《经世大典》可以参稽,廑而成书。若顺帝二十六年之事,既无《实录》可据,
又无参稽之书,惟凭采访以足成之。窃恐事未必核,言未必驯,首尾未必贯穿也”
云云。则是书之疏漏,未经属草以前,一夔已预知之,非尽濂等之过矣。惟是事
迹虽难以遽详,其体例则不难自定,其讹脱则不难自校也。今观是书,三公宰相,
分为两表;《礼乐》合为一志,又分《祭祀》、《舆服》为两志。《列传》则先
及《释老》,次以《方技》,皆不合前史遗规。而删除《艺文》一志,收入《列
传》之中,遂使无传之人,所着皆不可考,尤为乖迕。又《帝纪》则定宗以后、
宪宗以前,阙载者三年,未必《实录》之中竟无一事,其为漏落显然。至於《姚
燧传》中述其论文之语,殆不可晓。证以《元文类》,则引其《送畅纯甫序》,
而互易其问答之辞,殊为颠倒。此不得委诸无书可检矣。是则濂等之过,无以解
於后人之议者耳。《解缙集》有《与吏部侍郎董伦书》,称《元史》舛误,承命
改修云云。其事在太祖末年,岂非太祖亦觉其未善,故有是命欤?若夫《历志》
载许衡、郭守敬之《历经》、李谦之《历议》,而并及《庚午元历》之未尝颁用
者,以证其异同。《地理志》附载潘昂霄《河源考》。而取朱思本所译梵字图书,
分注於下。《河渠志》则北水兼及於卢沟河、御河,南水兼及於盐官海塘、龙山
河道,并详其缮濬之宜,未尝不可为考古之证。读者参以诸书而节取其所长可也。
△《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四十六卷
乾隆四十六年奉敕撰。考译语对音,自古已然。《公羊传》所称地物从中国,
邑人名从主人是也。译语兼释其名义,亦自古已然。《左传》所称楚人谓乳谷,
谓虎於菟。《谷梁传》所称吴谓善伊,谓稻缓。号从中国,名从主人是也。间有
音同字异者。如天竺之为捐笃、身毒、印度,乌桓之为乌丸。正如中国文字,偶
然假借,如欧阳汉碑作欧羊,包胥《战国策》作勃苏耳。初非以字之美恶分别爱
憎也。自《魏书》改柔然为蠕蠕,比诸蠕动,已属不经。《唐书》谓回纥改称回
鹘,取轻健如鹘之意,更为附会。至宋人武备不修,邻敌交侮,力不能报,乃区
区修隙於文字之间。又不通译语,竟以中国之言,求外邦之义。如赵元昊自称兀
卒,转为吾祖,遂谓吾祖为我翁。萧鹧巴本属蕃名,乃以与曾淳甫作对,以鹧巴
鹑脯为恶谑。积习相沿,不一而足。元托克托等修宋、辽、金三《史》,多袭旧
文,不加刊正。考其编辑成书已当元末。是时如台哈布哈号为文士,今所传纳新
《金台集》首,有所题篆字,亦自署曰“泰不华”,居然讹异。盖旧俗已漓,并
色目诸人亦不甚通其国语,宜诸史之讹谬百出矣。迨及明初,宋濂等纂修《元史》,
以八月告成,事迹挂漏,尚难殚数。前代译语,更非所谙。三《史》所附《国语
解》颠舛支离,如出一辙,固其宜也。我皇上圣明天纵,迈古涵今,洞悉诸国之
文,灼见旧编之误,特命馆臣,详加厘定,并一一亲加指示,务得其真。以索伦
语正《辽史》凡十卷。首君名,附以后妃、皇子、公主;次宫卫,附以军名;次
部族,附以属国;次地理;次职官;次人名;次名物;共七门。以满洲语正《金
史》凡十二卷。首君名,附以后妃皇子;次部族;次地理;次职官,附以军名;
次姓氏;次人名,附以名物;共六门。以蒙古语正《元史》凡二十四卷。首帝名,
附以后妃、皇子、公主;次宫卫,附以军名;次部族,附以国名;次地理;次职
官;次人名;次名物;共七门。各一一着其名义,详其字音。字音为汉文所无者,
则两合三合以取之。分析微茫,穷极要窅。即不谙翻译之人,绎训释之明,悟语
声之转,亦觉厘然有当於心,而恍然於旧史之误也。盖自《钦定三合切音清文鉴》
出,而国语之精奥明。至此书出,而前史之异同得失亦明。不但宋、明二《史》
可据此以刊其讹,即四库之书凡人名、地名、官名、物名涉於三朝者,均得援以
改正,使音训皆得其真。圣朝考文之典,洵超轶乎万禩矣。
△《明史》·三百三十六卷(内府刊本)
国朝保和殿大学士张廷玉等奉敕撰。乾隆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书成,表进。凡
《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一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
《目录》四卷。其《进表》有曰:“仰惟圣祖仁皇帝搜图书於金石,罗耆俊於山
林。创事编摩,宽其岁月,盖康熙十八年始诏修《明史》,并召试彭孙遹等五十
人,入馆纂修。以纪载浩繁,异同岐出,递相考证,未遽定也。”又曰:“我世
宗宪皇帝重申公慎之旨,载详讨论之功。臣等於时奉敕充总裁官,率同纂修诸臣,
开馆排辑。十五年之内,几经同事迁流,三百馀卷之书,以次随时告竣。盖雍正
二年诏诸臣续蒇其事,至是乃成书也。”又曰:“签帙虽多,抵牾互见。惟旧臣
王鸿绪之《史稿》,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进在彤帏,颁来秘阁。首尾略具,事
实颇详。爰即成编,用为初稿。”盖康熙中户部侍郎王鸿绪撰《明史稿》三百十
卷,惟《帝纪》未成,馀皆排比粗就,较诸家为详赡,故因其本而增损成帙也。
其间诸《志》,一从旧例,而稍变其例者二:《历志》增以图,以历生於数,数
生算,算法之句股面线,今密於古,非图则分刌不明;《艺文志》惟载明人着
述,而前史着录者不载。其例始於宋孝王《关中风俗传》,刘知几《史通》又反
覆申明,於义为允。唐以来弗能用,今用之也。《表》从旧例者四,曰《诸王》,
曰《功臣》,曰《外戚》,曰《宰辅》;创新例者一,曰《七卿》。盖以废左右
丞相,而分其政於六部,而都察院纠核百司,为任亦重,故合而七也。《列传》
从旧例者十三、创新例者三:曰《阉党》,曰《流贼》,曰《土司》。盖貂珰之
祸,虽汉、唐以下皆有,而士大夫趋势附膻,则惟明人为最夥,其流毒天下亦至
酷。别为一传,所以着乱亡之源,不但示斧钺之诛也。闯、献二寇,至於亡明,
剿抚之失,足为炯鉴,非他小丑之比,亦非割据群雄之比,故别立之。至於土司,
古所谓羁縻州也,不内不外,衅隙易萌,大抵多建置於元,而滋蔓於明,控驭之
道,与牧民殊,与御敌国又殊,故自为一类焉。若夫甲申以后,仍续载福王之号。
乙酉以后,仍兼载唐王、桂王诸臣。则颁行以后,宣示纶綍,特命改增。圣人大
公至正之心,上洞三光,下照万禩。尤自有史籍以来所未尝闻见者矣。
──右“正史类”三十八部、三千六百九十九卷,皆文渊阁着录。
(案:注释诸史之书,皆各从其类。惟《班马异同》附《汉书》后,以有《汉
书》而后考及《史记》,是由《汉书》作也。《两汉刊误补遗》附《后汉书》后,
后及见前,前尚未及见后也。若茅国缙、蒋之翘之《晋书》,删改原文。《宋史
新编》之属,非其本书。《五代史补》、《五代史阙文》,亦增益於本书之外。
如斯之类,则均入《别史》焉。)
○正史类存目
△《订正史记真本凡例》·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旧本题宋洪遵撰。遵,字景严,鄱阳人,皓仲子,官至同知枢密院事,谥文
安,事迹具《宋史》本传。是编载曹溶《学海类编》中。前有《自序》,称手录
司马迁《史记》一帙,尽汰去杨恽、褚少孙等所补十篇,并去其各篇中增益之语,
而以己所校定者录於下方。此其书前凡例也。考诸家目录,皆不载遵有此书。诸
家言史学者,如《汉书刊误》、《新唐书纠谬》、《五代史纂误》,俱表表於世。
自宋以来,亦从无引及此本者。今观其所刊正,不尽无理。而云得司马迁名山所
藏真本,与今本核其异同,知其孰为杨恽所增,孰为褚少孙所补,则三洪皆读书
人,断不谬妄至此。岂有由汉及宋,尚有司马迁真本藏於山中,遵忽然得之者邪?
其为明季妄人托名伪撰,殆无疑义。且既谓之《凡例》矣,而某篇同、某篇异,
某篇自某处至某处删若干句、某篇某句下删若干字,直以全书悉载例中,可使人
按例而涂乙之,即得真本,无庸更有全书矣。此尤作伪之一证也。
△《史记琐琐》·二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明郝敬撰。敬有《周易正解》,已着录。黄虞稷《千顷堂书目》载敬《山草
堂集》,不详卷数,亦未见全本。此其集中外篇之第十八种也。取《史记疑义》
略为考正训释,然多臆撰。如《殷本纪》西伯伐饥国,盖“黎”、“饥”古字假
借,乃云《书》作“伐黎”,黎,饥色也。《书》曰:“黎民阻饥,为其民失养
而吊伐之。”然则黎民於变时雍又当何解?又《周本纪》轻吕之剑谓即赤刀、龙
漦谓即龙溺。《项羽本纪》楚歌为激楚之音。皆漫无根据,不足信也。
△《史诠》·五卷(内府藏本)
明程一枝撰。一枝字巢父,休宁人。是编专释《史记》字句,校考诸本,颇
有发明。惟参杂时人评语,颇近乡塾陋本。体例亦有过於胶固者,如欲据《荀子》、
《乐记》删改《礼书》、《乐书》之类,皆不可据为定论也。
△《班马异同评》·三十五卷(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宋倪思撰,刘辰翁评。辰翁,字会孟,庐陵人。景定壬戌廷试对策,忤贾似
道,置丙第,遂以亲老请掌濂溪书院。后召入史馆,及除太常博士,皆不就。宋
亡后隐居以终。其文集散佚,仅存《四景诗》及《须溪记钞》,盖不及十分之一。
今从《永乐大典》裒辑遗篇,始稍成卷帙。惟所评诸书尚传,此本亦其一也。辰
翁人品颇高洁,而文章多涉僻涩。其点论古书,尤好为纤诡新颖之词,实於数百
年前预开明末竟陵之派。此书据文义以评得失,尚较为切实。然於显然共见者,
往往赘论,而笔削微意罕所发明。又倪思原书,本较其文之异同。辰翁所评,乃
多及其事之是非,大抵以意断制,无所考证。既非论文,又非论古,未免两无所
取。杨士奇《跋》,以为臻极精妙,过矣。旧无专刻,仅附倪思书以行。然究为
以辰翁之书乱思之书,故有疑《班马异同》即为辰翁作者。(语详《班马异同》
条下。)今各着录,俾两不相淆焉。
△《史汉方驾》·三十五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许相卿编。相卿,字台仲,海宁人,正德丁丑进士,官至兵科给事中,事
迹具《明史》本传。是编因倪思原本稍为厘订,改题此名。《陈胜》、《英布》
二传,思书偶遗,此补缀所阙。他如《卫青霍去病传》附录诸将,《汉书》别自
立传。与《史记》文不相袭者,思书删去。此皆掇拾所遗。其先后次第,改从司
马贞《索隐》,亦稍更其序。然所益不及百分之一。惟思书《史记》大书,《汉
书》细书,文相连属,但以字形广狭为分,颇易混淆。又字旁钩勒,传写尤舛误。
相卿变其体例。以《史》、《汉》相同者直书行中,不同者分行夹注。凡《史记》
有而《汉书》无者,偏列於右;《汉书》有而《史记》无者,偏列於左。条理井
然,较思书为胜。所列评语,亦因刘辰翁之本稍为损益,颇不及旧文。又旧文皆
标置简端。相卿意取便览,或移附句旁,如批点时文之例。反参错难观,则未免
於不善变矣。
△《五代史志疑》·四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杨陆荣撰。陆荣有《易互》,已着录。欧阳修作《五代史》,多仿《春
秋》书法。自谓是非之旨,不谬於圣人。然褒贬谨严,而事迹或在所略。故重复
舛漏,间亦不免。吴缜作《五代史纂误》,颇纠其讹。其本久佚,惟《永乐大典》
中尚存梗概。今奉诏编纂,始排比成帙。陆荣此编,成於康熙庚子,盖未睹缜书,
故以意研求,摘其疏谬。如《梁太祖本纪》谓洹水之战,擒李克用子落落,而
《家人传》不载其名。唐昭宗遘难以后,不书立昭宣帝,则《纪》中前后所称天
子,不可辨别。《晋出帝纪》谓马全节战於榆林,两军俱溃,其一军不知为谁,
又与附录所载榆林之战全不相合。瀛州之战,书梁汉璋败绩、王清战死,附录则
书汉璋战死,而不及清。《唐太祖兄弟传》所载太祖有四弟:克让、克修、克恭、
克宁,而《李嗣昭传》乃有太祖弟克柔。《唐庄宗诸子传》谓五子继岌、继潼、
继嵩、继蟾、继峣,而《刘后传》乃多一幼子满喜。《晋出帝家人传》漏延煦母
楚国夫人丁氏,而《张延泽传》中乃有之。《汉隐帝家人传》漏耿夫人,而《杨
邠传》中乃有之。《王景仁传》以朗王存之子友宁为梁太祖子。《罗绍威传》以
兄守文为弟守文。《白再荣传》李崧、和凝留镇州时,契丹已北归,不应云随契
丹留。《安重荣传》谓其祖父皆为刺史,不应云暴至富贵。《刘昫传》不应漏
修《唐书》。皆颇有考订。然其馀不过争文句之繁简,论进退之当否,毛举细故,
往往失当。大抵惟就本书之中,互相校勘。所引他书,仅茅坤《五代史钞评》一
条,此外更无旁证也。
△《宋史偶识》·三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项梦原撰。梦原,字希宪,秀水人,万历己未进士,官至刑部郎中,管河
张秋。其书乃读《宋史》时随笔摘录,又他书所见可以参考者附之。间加评断,
亦甚寥寥。盖当时强授梨枣,以充书帕之本,非有意於着述也。
──右“正史类”七部、八十五卷,皆附《存目》。
(案:凡考注一代之史者,虽工拙有殊,然非淹贯全书,则不能论着。不比语
录之类,人人皆可成编。故撰述者无多,即存目之书亦寥寥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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