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篇 书事第二十九
书名:史通    作者:刘知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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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荀悦有云:“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彰法式,三曰通古今,四
曰着功勋,五曰表贤能。”干宝之释五志也:“体国经野之言则书之,用兵征伐
之权则书之,忠臣、烈士、孝子、贞妇之节则书之,文诰专对之辞则书之,才力
技艺殊异则书之。”于是采二家之所议,征五志之所取,盖记言之所网罗,书事
之所总括,粗得于兹矣。然必谓故无遗恨,犹恐未尽者乎?今更广以三科,用增
前目:一曰叙沿革,二曰明罪恶,三曰旌怪异。何者?礼仪用舍,节文升降则书
之;君臣邪僻,国家丧乱则书之;幽明感应,祸福萌兆则书之。于是以此三科,
参诸五志,则史氏所载,庶几无阙。求诸笔削,何莫由斯?
但自古作者,鲜能无病。苟书而不法,则何以示后?盖班固之讥司马迁也,
“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
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又傅玄之贬班固也,“论国体则饰主阙而折忠臣,叙
世教则贵取容而贱直节,述时务则谨辞章而略事实。此其所失也。”寻班、马二
史,咸擅一家,而各自弹射,递相疮痏。夫虽自卜者审,而自见为难,可谓笑他
人之未工,忘已事之已拙。上智犹其若此,而况庸庸者哉!苟目前哲之指踪,校
后来之所失,若王沈、孙盛之伍,伯起、德棻之流,论王业则党悖逆而诬忠义,
叙国家则抑正顺而褒篡夺,述风俗则矜夷狄而陋华夏。此其大较也。必伸以纠摘,
穷其负累,虽擢发而数,庸可尽邪!子曰:“于予何诛?”于此数家见之矣。
抑又闻之,怪力乱神,宣尼不语;而事鬼求福,墨生所信。故圣人于其间,
若存若亡而已。若吞燕卵而商生,启龙漦而周灭,厉坏门以祸晋,鬼谋社而亡曹,
江使返璧于秦皇,圯桥授书于汉相,此则事关军国,理涉兴亡,有而书之,以彰
灵验,可也。而王隐、何法盛之徒所撰晋史,乃专访州闾细事,委巷琐言,聚而
编之,目为《鬼神》传录,其事非要,其言不经。异乎《三史》之所书,《五经》
之所载也。
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至于《方术》篇及诸蛮夷
传,乃录王乔、左慈、廪君、盘瓠,言唯迂诞,事多诡越。可谓美玉之瑕,白圭
之玷。惜哉!无是可也。又自魏、晋已降,着述多门,《语林》、《笑林》、
《世说》、《俗说》,皆喜载调谑小辩,嗤鄙异闻,虽为有识所讥,颇为无知所
说。而斯风一扇,国史多同。至如王思狂躁,起驱蝇而践笔,毕卓沈湎,左持螯
而右杯,刘邕榜吏以膳痂,龄石戏舅而伤赘,其事芜秽,其辞猥杂。而历代正史,
持为雅言。苟使读之者为之解颐,闻之者为之抚掌,固异乎记功书过,彰善瘅恶
者也。
大抵近代史笔,叙事为烦。榷而论之,其尤甚者有四:夫祥瑞者,所以发挥
盛德,幽赞明王。至如凤皇来仪,嘉禾入献,秦得若雉,鲁获如麕。求诸《尚书》、
《春秋》,上下数千载,其可得言者,盖不过一二而已。爰及近古则不然。凡祥
瑞之出,非关理乱,盖主上所惑,臣下相欺,故德弥少而瑞弥多,政逾劣而祥逾
盛。是以桓、灵受祉,比文、景而为丰;刘、石应符,比曹、马而益倍。而史官
征其谬说,录彼邪言,真伪莫分,是非无别。其烦一也。
当春秋之时,诸侯力争,各擅雄伯,自相君臣。《经》书某使来聘,某君来
朝者,盖明和好所通,盛德所及。此皆国之大事,不可阙如。而自《史》、《汉》
已还,相承继作。至于呼韩入侍,肃慎来庭,如此之流,书之可也。若乃藩王岳
牧,朝会京师,必也书之本纪,则异乎《春秋》之义。夫臣谒其君,子觐其父,
抑惟恒理,非复异闻。载之简策,一何辞费?其烦二也。
若乃百职迁除,千官黜免,其可以书名本纪者,盖惟槐鼎而已。故西京撰史,
唯编丞相、大夫;东观着书,止列司徒、太尉。而近世自三公以下,一命已上,
苟沾厚禄,莫不备书。且一人之身,兼预数职,或加其号而阙其位,或无其实而
有其名。赞唱为之口劳,题署由其力倦。具之史牍,夫何足观?其烦三也。
夫人之有传也,盖唯书其邑里而已。其有开国承家,世禄不坠,积仁累德,
良弓无改,项籍之先,世为楚将,石建之后,廉谨相承,此则其事尤异,略书于
传可也。其失之者,则有父官令长,子秩丞郎,声不着于一乡,行无闻于十室,
而乃叙其名位,一二无遗。此实家谍,非关国史。其烦四也。
于是考兹四事,以观今古,足验积习忘返,流宕不归,乖作者之规模,违哲
人之准的也。孔子曰:“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其斯之
谓矣。
亦有言或可记,功或可书,而纪阙其文,传亡其事者。何则?始自太上,迄
于中古,其间文籍,可得言焉。夫以仲尼之圣也,访诸郯子,始闻少皞之官;叔
向之贤也,询彼国侨,载辨黄能之祟。或八元才子,因行父而获传;或五羖大夫,
假赵良而见识。则知当时正史,流俗所行,若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之书,虞、
夏、商、周春秋、梼杌之记,其所缺略者多矣。
既而汲冢所述,方《五经》而有残,马迁所书,比《三传》而多别,裴松补
陈寿之阙,谢绰拾沈约之遗,斯又言满五车,事逾三箧者矣。夫记事之体,欲简
而且详,疏而不漏。若烦则尽取,省则多捐,此乃忘折中之宜,失均平之理。惟
夫博雅君子,知其利害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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