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篇 因习第十八
书名:史通    作者:刘知几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盖闻三王各异礼,五帝不同乐,故《传》称因俗,《易》贵随时。况史书者,
记事之言耳。夫事有贸迁,而言无变革,此所谓胶柱而调瑟,刻船而求剑也。
古者诸侯曰薨,卿大夫曰卒。故《左氏传》称楚邓曼曰:“王薨于行,国之
福也。”又郑子产曰:“文、襄之伯,君薨,大夫吊。”即其证也。案夫子修
《春秋》,实用斯义。而诸国皆卒,鲁独称薨者,此略外别内之旨也。马迁《史
记》西伯以下,与诸列国王侯,凡有薨者,同加卒称,此岂略外别内邪?何贬薨
而书卒也?
盖着鲁史者,不谓其邦为鲁国;撰周书者,不呼其王曰周王。如《史记》者,
事总古今,势无主客,故言及汉祖,多为汉王,斯亦未为累也。班氏既分裂《史
记》,定名《汉书》,至于述高祖为公、王之时,皆不除沛、汉之字。凡有异方
降款者,以归汉为文。肇自班《书》,首为此失;迄于仲豫,仍踵厥非。积习相
传,曾无先觉者矣。
又《史记·陈涉世家》,称其子孙至今血食。《汉书》复有《涉传》,乃具
载迁文。案迁之言今,实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当孝明之世也。事出百年,语
同一理。即如是,岂陈氏苗裔祚流东京者乎?斯必不然。《汉书》又云:“严君
平既卒,蜀人至今称之。”皇甫谧全录斯语,载于《高士传》。夫孟坚、士安,
年代悬隔,至今之说,岂可同云?夫班之习焉,其非既如彼;谧之承固,其失又
如此。迷而不悟,奚其甚乎!
何法盛《中兴书·刘隗录》称其议狱事具《刑法说》,依检志内,了无其说。
既而臧氏《晋书》、梁朝《通史》,于大连之传,并有斯言,志亦无文,传仍虚
述。此又不精之咎,同于玄晏也。
寻班、马之为列传,皆具编其人姓名如行状。尤相似者,则共归一称,若
《刺客》、《日者》、《儒林》、《循吏》是也。范晔既移题目于传首,列姓名
于传中,而犹于列传之下,注为《列女》、《高隐》等目。苟姓名既书,题目又
显,是则邓禹、寇恂之首,当署为《公辅》者矣;岑彭、吴汉之前,当标为《将
帅》者矣。触类而长,实繁其徒,何止《列女》、《孝子》、《高隐》、《独行》
而已。
魏书着书,标榜南国,桓、刘诸族,咸曰《岛夷》。是则自江而东,尽为卉
服之地。至于《刘昶》、《沈文秀》等传,叙其爵里,则不异诸华。岂有君臣共
国,父子同姓,阖闾、季札,便致土风之殊;孙策、虞翻,乃成夷夏之隔。求诸
往例,所未闻也。
当晋宅江、淮,实膺正朔,嫉彼群雄,称为僣盗。故阮氏《七录》,以田、
范、裴、段诸记,刘、石、符、姚等书,别创一名,题为《伪史》。及隋氏受命,
海内为家,国靡爱憎,人无彼我,而世有撰《隋书·经籍志》者,其流别群书,
还依阮《录》。案国之有伪,其来尚矣。如杜宇作帝,勾践称王,孙权建鼎峙之
业,萧詧为附庸之主,而扬雄撰《蜀纪》,子贡着《越绝》,虞裁《江表传》,
蔡述《后梁史》。考斯众作,咸是伪书,自可类聚相从,合成一部,何止取东晋
一世十有六家而已乎?
夫王室将崩,霸图云构,必有忠臣义士,捐生殉节。若乃韦、耿谋诛曹武,
钦、诞问罪马文,而魏、晋史臣书之曰贼,此乃迫于当世,难以直言。至如荀济、
元瑾,兰摧于孝、靖之末,王谦、尉迥,玉折于宇文之季,而李刊齐史,颜述隋
篇,时无逼畏,事须矫枉,而皆仍旧不改,谓数君为叛逆。书事如此,褒贬何施?
昔汉代有修奏记于其府者,遂盗葛龚所作而进之,既具录他文,不知改易名
姓,时人谓之曰:“作奏虽工,宜去葛龚。”及邯郸氏撰《笑林》,载之以为口
实。嗟乎!历观自古,此类尤多,其有宜去而不去者,岂直葛龚而已!何事于斯,
独致解颐之诮也。凡为史者,苟能识事详审,措辞精密,举一隅以三隅反,告诸
往而知诸来,斯庶几可以无大过矣。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